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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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厚植创新力量,强化原始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基础,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立足宁夏基础学科建设优势和特色,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基础学科高地,吸引和聚集国内外优势基础科研力量,组织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实现更多“从O到1”原始创新成果。第三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医学等学科领域建设。依托宁夏区

2、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第四条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支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相关政策,统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布局,指导推动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第二章设立(一)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以质量为导向,在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的基础学科领域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强化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二)突出原创,自由探索。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主,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鼓励聚焦未知领域的科学问题开展探索研究。(三)目标导向,需求牵引。聚焦基

3、础学科前沿、发展瓶颈及经济社会和安全面临的基础科学支撑问题,强化应用和需求牵引,突破关键基础问题,弄通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四)开放合作,交叉融通。加强区内外优势基础研究力量合作,打破学科壁垒,强化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深入系统性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第六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设立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基础学科建设。基础学科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申报的学科是国家一流学科或自治区培育建设的国内一流学科、西部一流学科和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二)基础研究能力。研究水平在区内同类学科中具有领先优势,已经取得了同行认可的标志性成果。凝练提

4、出的本学科研究方向和任务能够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需求提供基础理论支撑。(三)基础研究人才。拥有稳定和较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不少于15人。学术带头人是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宏观把握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能够汇聚不同学科的优秀科研人员组成跨学科研究团队;骨干成员应当在本学科研究领域中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四)科研基础设施。拥有相对集中的科研用房和能够满足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科研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完备先进。(五)体制机制保障。建有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集聚和使用激励机制,建有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

5、机制;建设单位每年要给予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稳定支持。第七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设立应当履行以下基本程序:(一)建设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经其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报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二)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单位的学科基础条件和建设方案进行科学论证。(S)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择优确定拟设立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批准设立文件。经批准设立的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当及时细化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建设内容、目标任务、条件保障和预期成果。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八条

6、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科研场地、仪器设备、激励政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及时解决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发展中相关问题。第九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建设单位选聘,应为全职人员。主任在研究方向、科研组织、资源配置、人员聘用与考核等方面享有一定自主权,对中心建设发展成效负责。第十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建设单位选聘,应由国内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中心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开放课题设置、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科技伦理审查等。第十一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

7、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强化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科研人员培育,建设和稳定一支结构合理、跨学科、跨领域、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支持具有发展潜质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第十二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专家的合作与交流,采取开展学术访问、组织召开高水平学术会议、设立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共同开展研究和学术探讨。第十三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在中心完成的专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研究成果,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要进行成果登记,对适宜转化应用的要及时转化应用,同时均应标注中心名称。第十四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应严格遵守国家

8、安全和保密规定,重视学术道德、学风作风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重大事项决策应公开透明。第四章政策支持第十五条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实行长期稳定支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经批准设立后,连续支持5年。首年从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中给予IOO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自设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合作、人才培养、完善科研基础条件等;从第二年开始,每年从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中支持IOO万元经费,由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围绕既定研究方向自行立项,报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开展的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提出的研究方向可优先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9、项目指南。第十七条加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人才培养,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新入职的博士后(含博士)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在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优先支持。第五章考核监督第十八条按照“长周期、重引导、促发展”的原则,建立符合基础学科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考核监督机制。考核的重点内容为取得原创性重大成果、科学研究贡献、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培养、开放共享与发展管理水平等。第十九条中期检查。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期满3年的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开展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科研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等。检查结果作为后续财政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期满考核。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建设期满5年的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开展期满考核。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持续给予稳定支持,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1年整改期,整改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整改期满经考核为“合格”的继续保留。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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