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2016578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3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年7月目录前 言31.1系统目标31.2适用范围31.3业务流程简介31.4系统功能简介3第一篇运行环境4第二篇总体操作流程5第三篇具体操作说明6第一章进入本系统61.1 进入系统61.2 特别提示8第二章出口收汇查询92.1 报关单信息查询92.1.1 功能介绍92.1.2 操作流程92.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12.2 核注明细查询112.2.1 功能介绍112.2.2 操作流程112.3 可收汇额查询132.3.1 功能介绍132.3.2 操作流程132.3.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4第三章退出本系

2、统14前 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1.1 系统目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1.2 适用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1.3 业务流程简介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3、(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银行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核查系统,进行出口可收汇金额核注操作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收汇,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相关登记后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1.4 系统功能简介本系统为企业操作用户提供了报关单信息查询、核注明细查询、可收汇额查询功能,企业可通过这些功能及时了解自身各贸易类型的可核注金

4、额,并通过已结关报关单信息查看单笔报关单明细。第一篇运行环境“出口收汇”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为:一、 硬件CPU:奔腾II或更高内存:64MB显示卡:SVGA,16位真彩以上显示模式,显存2M以上显示器:建议15寸以上硬盘:最小空间2G读卡器一台、企业操作员卡其它设备:鼠标器一只二、 软件中文版Windows 95/98/2000/XP中文版Internet Explorer 5.0或以上版本第二篇总体操作流程海关总署收集各地方海关(口岸)出口报关单或出口预收货款电子底帐数据并传至数据中心。企业可通过数据中心的“出口收汇”子系统进行查询。总体操作流程如下:1. 进入电子口岸综合服务网站();2

5、. 通过首页 “点击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链接进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登录界面;3. 插入企业操作员卡,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4. 通过“出口收汇查询”查询已结关报关单、核注明细、可收汇余额等信息;5. 带企业操作员卡去开户银行做收汇业务。第三篇具体操作说明第一章 进入本系统1.1 进入系统首先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将操作员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然后打开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内输入在主页中选择点击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登录界面。输入操作员IC卡口令,点击确 认,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子系统选择页面:点击出

6、口收汇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1.2 特别提示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C卡都需插入读卡器中。本系统根据IC卡的信息进行操作员身份认证,并将经操作员处理的数据自动电子签名、加密。第二章 出口收汇查询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后,点击出口收汇查询菜单,会打开下面三个子菜单:“报关单信息查询”、“核注明细查询”和“可收汇额查询”,如下图:2.1 报关单信息查询2.1.1 功能介绍该模块供查询本企业已出口结关的报关单信息。2.1.2 操作流程点击子菜单中报关单信息查询,进入如下界面:输入出口报关单起止日期,选择相应的贸易方式,点击提交显示查询结果。(点击清空按钮可清空已录入的数据以供重新录入。)如果没有查到相

7、关数据,则系统提示:“系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如下图:如果查到相应数据,则显示如下图:如果查询到的数据分多页显示,则上一页、下一页按钮会变为亮色,点击即可翻页查看。2.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该模块仅用于查询本企业使用核销单在海关报关出口的24种贸易方式的出口报关信息。2.2 核注明细查询2.2.1 功能介绍该模块供查询本企业已核注的出口收汇信息。(包括企业已登记的以邮寄方式出口的无关单收汇信息)2.2.2 操作流程点击子菜单中核注明细查询,进入如下界面:输入起止日期,选择相应的核注类型,点击提交显示查询结果。(点击清空按钮可清空已录入的数据以供重新录入。)如果没有数据,则提示:“系

8、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如下图:如果可以查到相应数据,则显示如下图:如果查询到的数据分多页显示,则上一页、下一页按钮会变为亮色,点击即可翻页查看。2.3 可收汇额查询2.3.1 功能介绍该模块供查询本企业贸易项下可收汇余额。2.3.2 操作流程点击子菜单中可收汇额查询,进入如下界面:此界面显示企业基本信息和所属外汇局基本信息,以及各贸易方式下可收汇余额,如果没有可收汇余额则显示为“0”。2.3.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企业可根据“可收汇额查询”结果,在可收汇余额内向银行申请办理收汇相关业务。2、对于以邮寄方式出口的无关单收汇,企业应提供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正本和邮寄货物清单向银行申请办理收汇登记等相关手续。3、当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不足时,企业可按规定向所属外汇局资本部门申请调整。第三章 退出本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上的返回主页:返回到中国电子口岸子系统主页面,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退出系统按钮,退出本系统回到Windows画面。这时,应从读卡器中取回IC卡,妥善保管。 请注意:一定要按如上操作正常退出系统,以避免对企业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