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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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符合办法中第十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二、认定工作安排(一)申请认定企业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要求于3月31日前向当地经贸主管部门上报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等相关材料。(二)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按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2、,于4月20日前将申请认定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经贸委。其中经济强县(市、区)申请认定企业材料须经各市经贸委(经委)备案确认后上报。(三)省经贸委委托专家按评价标准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评价和实地抽查后,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杭州海关公布认定结果。三、具体要求及事项 (一)各申请认定企业按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对申请认定企业认真进行初审,推选出示范作用好、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侯选单位。(三)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对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

3、心的推荐名额实行限额管理,各市推荐名额原则不超过5家,经济强县(市、区)不超过2家。(四)为做好行业(区域)技术中心的确认和认定工作,请各地将要求确认和认定的行业(区域)技术中心在行文中予以标注。(五)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并附本地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委技装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电子邮箱jszx6或jszx。(六)办法及申请认定的相关表格可从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下载。(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87058261。E-mail:daibx。 二七年二月十

4、三日附件一: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附件三: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四:浙江省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五: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数据表附件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的体系说明附件七: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的核算统计方法附件1: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 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2 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3 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5、二、 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1 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2 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3 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4 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内部及企业间技术合作、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等。5 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附件2: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一、 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在重点产品与

6、工艺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二、 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新环境以及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三、 企业及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网络硬件建设、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中的运用情况、数据共享度等。四、 企业在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的情况及成效,以及在技术创新人才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五、 企业在核心能力建设、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情况。六、 企业在研究开发中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检测分析设备、中间试验条件方面的情况。七、 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国际化以及推动行业与地区科技进

7、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附件3: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名称: (盖章)填表日期: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二五年八月一、企业及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所在地区主营业务法人代表所属行业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传真电话联系电话技术中心名称中心负责人中心联系人中心联系电话中心传真电话技术中心网址中心电子信箱二、 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序号数据名称单位数据1当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万元(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万元2当年企业利润总额万元3当年企业产品销售的利润总额万元4当年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5当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万元(T-1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万元6当年企业全部技术

8、开发项目经费总支出万元其中:周期大于等于3年的项目经费支出额万元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支出额万元7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8当年新产品利润额万元9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0当年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贸易收入万元11企业从业人员数人12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元13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人14技术中心职工数人15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元16技术中心职工最高收入者的年收入元17技术中心中高级职称人数人18技术中心专家和博士人数人19当年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用万元20当年中心科技人员参加海外技术交流人次人次21当年中心科技人员参加国内技术交流人次人次22当年搜集的竞争情报分析报告数项23技术中

9、心与其它企业合作开发的项目数个24技术中心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的项目数个25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个其中:国际组织认证数个26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项其中: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项27当年完成重大改进产品数(包括工艺创新数)项28当年申请专利数项29当年授权专利数项其中: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数项30当年企业发表的科技论文数篇31当年企业登记在册的员工技术创新提案数项32当年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数项33其中:特等奖、一等奖项目数项34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项其中:主持制定的标准数项35当年来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海外专家数人月注:1. “当年”指指标

10、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2. 号项目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请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合并装订。企业负责人(签字):评价(审查、备案)意见:县级经贸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县级经贸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综合评审意见附件4浙江省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原则1、准确反映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强化引导性和可操作性;2、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3、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4、评价技术中心与考察企业相结合;5、相对值与绝对值相结合。二、评价程序1、各企业对照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并填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自查表,

11、有关要求和表格请从下载。请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省级有关单位督促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并在5月31日前将所属企业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自查表及相关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电子版请发送到jszx1,请在电子版主题栏及文件名上注明企业名称。2、聘请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部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抽查,专家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发文公布。三、评价结果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2、评价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为合格;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企业弄虚作假、慌报数据并

12、经查实的;3)不上报或逾期一个月以上上报评价材料的。四、指标解释1、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2、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范围,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可以统计为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13、科研试制的费用。3、职工收入:指职工的工资、政策补贴、福利、奖金、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4、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的技术开发人员。5、专家:指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6、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技术特性或用途具有显著差异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知识的应用。二是指其性能具有重大改进或提高的现有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

14、化,属于产品差异,不能作为新产品统计。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3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2年。7、技术贸易收入:指企业向国内或国外市场提供技术及服务获取的收入,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获得的收入,接受外部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经费收入不计算在内。8、主导产品:指企业销售收入中销售额最高的一类产品。9、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指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份额。五、行业系数行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利润占企业产品利润总额的比重航空0.80.60.6电子0.60.40.4轻工0.6

15、0.40.4轻工1.01.01.0船舶0.80.40.8化工1.21.00.8机械1.00.60.6医药0.80.80.6冶金1.21.41.4纺织1.01.01.0建材1.00.80.6有色1.01.41.4铁道1.20.60.4石化3.01.21.2其他3.0注: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利润占企业利税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0%计算;轻工为家电、轻工机械行业,轻工为轻工的其他行业。附件5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数据表 为科学地评价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建设情况,“浙江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信息数据表”

16、包括三大部分:定量数据定性材料证明材料一、定量数据(略) 定量数据部分见企业技术建设情况表(定量部分)。统计年度为2003年,T1指统计年度的前一年(2002年)。二、定性材料 定性材料主要是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要求在技术中心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对下面的七个问题进行总结,提供必要的信息。序号 定性问题名称 1 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在重点产品与工艺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 2 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建设(组织结构图)、制度建设及创新环境与文化氛围的形成,以及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3 企业及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网络硬件建设、软件开发

17、、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中的利用情况、数据共享度、信息孤岛情况 4 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特别是青年技术带头人)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评价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以及在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5 企业在核心能力建设、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情况 6 企业在研究开发、检测分析设备、中间试验条件方面的情况 7 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国际化,以及推动行业与地区科技进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三、证明材料 需要采集证明材料的指标 序号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证明材料类型1技术中心在海外建立开发设计机构按格式要求提供清单(附表1)2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合办的数开发机构按格式要求提

18、供清单(附表2)3合办开发机构当年完成并应用的项目数按格式要求提供清单(附表3)4通过国际、国家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认定证书复印件(4)5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与行业标准提供清单、证明资料(附表5)证明材料格式要求 附表1在海外设立研发与设计机构信息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所在地区机构人数年度经费主要工作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技术中心与高校和研究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这一指标要求提供如下内容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附表2技术中心与高校和研究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 序号合办机构名称合作单位地区企业参与人数年度经费主要工作 其中合办机构当年完成并应用的项

19、目数也需要填报有关信息。 附表3合办开发机构当年完成并应用的开发项目数 序号项目名称合办机构名称应用情况 附表4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中心)数 序号实验室名称认定机关名称认定证证书号是否对外服务及服务对象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5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标准号主持或参与颁布年月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注: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附件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的体系说明一、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及指标的政策导向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转向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面对这种形势和经过前几年评估的经验积累,在保持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结构基本不

20、变的基础上,2003年度,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一次微调,加大了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评价。1、评价指标体系体现的国家政策导向体现国家目标和创新政策的导向 评价是技术中心与考核企业相结合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评价相结合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价相结合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方法相结合 力求简单实用和数据的可评估性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评价 2、调整后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一级指标:体制与机制(30分)1.1技术创新体系(4分):主要考察企业创新战略制定、执行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与运行1.2科技投入机制(14分):主要考察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及增长情况1.3人才激励机制(4

21、分):主要考察企业技术人员收入及科技人才流动情况1.4科技人才培养(3分):主要考察技术中心人员培训及参与国际技术交流的情况1.5外部资源利用(5分):主要考察产学研合作及利用国际技术资源的情况一级指标:能力与实力(30分)2.1创新队伍建设(10分):主要考察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专家等技术带头人情况2.2创新条件建设(11分):考察技术开发、中试等硬件条件及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2.3创新能力建设(9分):主要考察中长期项目研发投入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一级指标:产出与绩效(40分)3.1技术创新产出(17分):主要考察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产出和专利产出情况及技术贸易收入和在技术标准的制定中

22、的作用3.2技术创新效益(18分):主要考察新产品销售额和新产品利润额在对企业的贡献份额、出口创汇和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3.3企业经济效益(5分):主要考察企业利润等综合经济效益的情况3.4加分与扣分(不超过3分):对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的重大贡献(今年主要是获得国家三大奖)的企业给予加分,同时对经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给予扣分。加分和扣分不超过3分。二、指标的具体说明 1.1当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指报告期内(即2003年度)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收入总额。按照工业产品和为工业产品配套直接服务的(产品)销售收入填列。注意按合并报表原则进行填报。1.2(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23、: 指2002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2、当年企业总额: 指报告期内(即2003年度)企业交纳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即税前列。按合并报表原则进行填报。3.1当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指报告期内(2003年)按照责权发生制的原则核算,企业所发生的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参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财工字199641号文的规定范围核算,同时可参照“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的核算办法”进行核算统计。填报时要求按照合并报表原则进行填报。注意其会计核算原则是责权发生制。注意参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财工字199641号文的规定核算时,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部分,可以扩大核算到“中间试验费”。3.2(T-1

24、)的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指2002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4.1当年企业全部技术开发项目的经费总支出: 指报告期内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核算,企业发生的全部技术开发项目的支出额的总和。注意期会计核算原则是收付现实制,全部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开发、新工艺开发、新材料的开发以及软科学项目发生的经费支出。4.2其中:周期大于等于3年的项目支出额: 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在2003年度的项目费用支出额。4.3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支出额: 指2003年度企业用于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开发项目总支出。5、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 指报告期内(2003年)企业销售自己生

25、产的新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全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二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生产资料类新产品的统计年限: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三年,即三年内投产的新产品都应统计;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二年,即二年内投产的新产品都应该统计。在填报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时,注意按合并报表原则进

26、行填报。6、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的原值: 指报告期末(2003年末)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其反映了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方面的仪器设备的累积存量。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在统计时,注意统计范围应该包括整个企业的科研、技术开发仪器设备,不仅仅是技术中心。7、当年企业出口创汇额: 按2003年度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所收入的外汇,计量单位为万美元。其反映企业参与国际经贸活动的程度。8、当年技术贸易收入: 指企业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技术及服务获取的收入。包括企业技术(专利、非专利技术、许可证、

27、专有技术)的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咨询收入;不包含设备产品的销售收入,企业接受外部委托开展的技术开发项目经费的收入不计算在内。9、企业职工总额: 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10、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和。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资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11、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 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的技术开发人员数量。包括企业内全时专门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的人员。非全时、兼职研究开发人员不计。注意统计范围应该是整个企业。全时:指科研、技术开发人员在报告年度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

28、工作时间在90%以上(含90%),可称为全时。低于90%,则不算为全时。12、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也称技术中心工作人员数,指技术中心在册工作人员的总数,包括技术中心的科研开发人员、技术中心的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技术中心服务的人员等在内。13、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资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注意技术中心职工年收入总额要与技术中心职工人员数的统计中口径相统一。14、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数: 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技术中心中级职称人数: 指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

29、、技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6、当年技术中心科技人才引进数: 指当年从企业外引入到技术中心工作的科技人才的人数。17、当年技术中心科技人才流出数: 指当年从技术中心调出企业的科技人才的人数。18、当年技术中心总收入: 指报告期内(2003年度)中心各项收入的总和。19、当年技术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用: 指报告期内(2003年)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不含本省)、国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的总和。20、技术中心在海外建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要求提供在海外设立的开发设计机构的名称、地区等情况的证明材料。表1在海外设立研发与设计机构信息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所在地区机构人数年度经费

30、主要工作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21、技术中心与高校和研究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 技术中心与高校和研究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这一指标要求提供如下内容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表2技术中心与高校和研究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 序号合办机构名称合作单位地区企业参与人数年度经费主要工作 其中合办机构当年完成并应用的项目数也需要填报有关信息。表3合办开发机构当年完成并应用的开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合办机构名称应用情况 22、国家和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中心数):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

31、如下:表4通过国际、国家认定的实验室(中心)数序号实验室名称认定机关名称认定证书号是否对外服务及服务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书23、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 指报告期内(2003年)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工艺开发项目数和软科学项目数之和。 23.1、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是从项目的技术水平进行统计,包括国内领先项目数、国际先进项目数、国际领先项目数。要求提供项目清单。24、当年授权专利数: 指已经获得专利权属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即2003年度专利机构(局)批准(授权)的专利数,申请受理专利不统计在内。24.1、授权发明专利: 指已被专利机构(局)授予

32、专利权属的发明专利。正在申请受理的发明专利不在统计之列。25、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要求提供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表5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标准号主持或参与颁布年月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在2003年度的评价中,3年内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标准应参与统计。标准制定数主要考核企业在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活动中的情况。26、当年企业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项目数: 指2003年度,企业获得国家和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总数。27、

33、2003年度的评估中的年度范围: 当年是指2003年度;上年度:2002年度。三、2003年度评估工作安排 1、要求企业填报的资料1.1 2003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总结1.2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自查表(定量数据表)1.3 企业技术中心定性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五张表及有关证明材料)1.4 企业按工作总结、评价自查表、附表及证明材料的顺序将上报的资料装订成册。2、上报评估资料时间要求2.1企业应于2004年5月20日前将总结和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2.2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审查数据后,于5月31日将评价

34、资料统一上报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3、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联系方法联系电话:0571-87058261传真电话:0571-87052587邮政编码:310007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电子邮件:jszx 附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三级指标权重(分)企业状况得分体制与机制技术创新体系4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与运行效果4 科技投入机制14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比上年增长113 人才激励机制4技术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技术中心科技人才引进人数与流出人数之比22 科技人才培养3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占中心总收入

35、比例3 外部资源利用5技术中心在海外建立开发设计机构情况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产学研项目经费占全部项目经费的比例1.51.52 实力与能力创新队伍建设10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技术中心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中心人数比例64 创新条件建设11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情况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与运行情况533 创新能力建设9中长期项目经费支出占全部项目经费总支出的比例是否拥有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63 产出与效益技术创新产出17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其中: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当年授权专利数其中: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数企业技术贸易收入

36、(万元)企业主持或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424322 技术创新效益18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企业出口创汇额(万美元)153 企业经济效益5当年企业利润总额(万元)5 加分扣分加分=3获国家和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情况=3 扣分=3企业经营亏损=3 注:加*指标为考虑行业系数的指标 附件7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的核算统计方法 (郑奕荣 连燕华)依据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鼓励技术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所需资金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的指导精神,将逐步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在财务核算上向内部独立核算过渡。我们在查实调研2001年、2002年企业在填列技术

37、中心评价指标的情况时,发现由于技术中心尚未建立内部独立核算体系和缺少与财务部门的良好沟通、没有准确把握理解“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指标的核算范围,造成在填报该项指标时存在较大偏差,影响了技术中心的评价。在过渡期,建议在技术中心内部建立部门、项目辅助管理帐的核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技术中心的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本文重点阐述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核算时存在的问题;提供二种核算统计方法;一种比较完善的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和“经费支出项目”核算管理模式,仅供参考。一、有关部门对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经费的界定和解释国家统计局、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对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经费支出的核算范围作出界定解释,上述二个部门

38、界定解释的主要区别:第一:核算原则的不同。国家统计局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核算原则,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采取的是权责发生制。第二、核算统计范围(口径)不同。国家统计局将基本建设支出和科研用设备固定资产的支出统计在内,而没有统计科研仪器设备的折旧;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统计范围不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和科研用设备固定资产的支出,但包括科研用仪器设备的折旧。1、二种会计核算原则的举例:权责发生制:按受益对象的受益期限或受益大小分摊计算报告期的成本费用或者收益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例如:2000年12月31日购买科研仪器一部,支出1000万元,受益期(使用期、折旧年限)为10年,则其在2001年应该分摊的折旧费

39、用为1000/10=100万元,则应该计入2001年的技术开发经费(折旧)为100万元(忽略残值率)。收付实现制:按资产(资金)的支出(收入)时间点计算受益对象的在报告期内应该承担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例如:上述2000年12月31日购买1000万元的科研设备,并于当天付款,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则其在2000年的经费支出为1000万元,在2001年的经费支出为0元。2、国家统计局界定和解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0年30号文件的界定解释,科技活动区分为: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的应用及相关的科技服务三类活动。国家统计局对科技活动中科学研究与试验

40、发展(R&D)之一部分活动和费用支出范围的定义,是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所界定的企业技术开发活动最接近的一个概念。但二个部门在各自的解释上仍然存在极大的统计差异。按照国统计局的界定解释,企业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以下二大部分(见示意图),即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两大部分。内部支出包括日常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两部分;日常支出又区分为劳务费和其他日常支出二部分。从企业的内部支出构成可以看出,企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内部支出由劳务费、基本建设费和其他日常支出三部门构成。外部支出是按同类项目实际转拨外单位的经费,据实计算。国家统计局对企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

41、经费支出的界定解释中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则。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界定解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财工字1996年41号文件对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的范围界定为: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试制失败损失上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中。很明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界定解释是采用责权发生制的核算原则。同时财政部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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