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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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考核要求:(一)关税概述:1、识记:(1)关税的含义: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关税征收是由海关执行的。(2)关税的性质: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预定性。(3)关税的特点: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税赋最终要由消费者承担。2.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和进出口货物。3.关税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作用。4.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2、领会:(1)关境与国境的关系:一般而言,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

2、特区。这些地区不属于关境范围之内,这时候关境小于国境。有些国家之间缔结关税同盟,因而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士即成为同意的关境,这时候,关境大于国境。(2)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关税体现着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关税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国进出口贸易,影响一国同其他国家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从而影响着一国经济贸易的发展。(3)关税对一国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作用:许多国家通过制定和调整关税税率来调节进出口贸易。在出口方面,通过低税、免税、退税来鼓励商品出口;在进口方面,通过税率的高低、减免来调节商品进口。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商品,制定较低税率或免税以鼓励进口,对于国内能大量生产或非必需品

3、的进口,则制定较高税率,以限制进口或达到禁止进口的目的,等等。(二)关税的种类:1、识记:(1)按照不同标准划分的关税种类:答:1.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进口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主要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征收的关税,但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它会削弱本国产品的竞争力。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2.依照征税的目的,把关税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

4、的财政关税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保护关税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为达到保护的目的,保护关税的税率比较高,有时税率高达100%以上,等于禁止进口。它又可以分为工业保护关税和农业保护关税。其中工业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国内工业发展所征收的关税。农业保护关税是指:为保护国内农业发展所征收的关税。3.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关税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1)进口附加税(也称特别关税),即进口国家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以外,有时根据某种目的与需要再加征的进口关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两种。反补贴税是指:又称抵消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

5、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是指:是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2)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当某种本国出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就叫差价税。(3)特惠税,是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4)普遍优惠制(GSP)简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时,给予普遍的、非歧视性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2)各种关税的概念:(略,见上)(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于反补贴P94-

6、95、反倾销(P99-100)的主要规定:2、领会:(1)各种关税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略)(2)欧洲共同体征收差价税的目的和作用:答:欧盟征收差价税有两种:一种是对非成员国征收的;一种是对成员国征收的。对欧盟以外的非成员国的农畜产品进口征收差价税,其目的在排挤这些国家的农畜产品大量进行欧盟市场;至于成员国之间相互征收某种差价税,其目的在于实现统一价格。这种差价税只是在实行共同农业政府的过渡时期内对成员国征收。过渡时期终结后,即予废除。但对从非成员国进口的农畜产品,在过渡时期完成后仍继续征收。(三)关税征收1、识记:(1)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选择税:1.按照征收的一般方法和征税标准分类

7、,关税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和选择税。(1)从量税。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各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来征收,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毛重法、半毛重法和净重法。毛重法:又称总重量法,即包括商品内外包装在内的总重计征税额。半毛重法:又称半总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扣除外包装后的重量计征其税额。这种方法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半毛重法。即从商品总毛量中扣除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再计征其税额。二是实际半毛量法。即从商品总毛重中扣除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计算其税额。净重法,又称纯重量法,即在商品

8、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这种办法又有两种。一是法定净重法。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二是实际净重法。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2)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一般说来,从价税有以下几个优点:1、从价税的征收比较简单,对于同种商品,可以不必因其品质的不同,再详细分类;2、税率明确,便于比较各国税率;3、税收负担较为公平,因从价税额随商品价格与品质的高低而增减,较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4、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价格上涨而增

9、加,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3)混合税。混合税又称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混合税可分为两种:一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4)选择税。选择税是对于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在征收时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2)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法定价格;(3)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也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

10、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税则号列(即税号)、货币分类目录、税率。(4)协调制度;协调制度是一个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备注:海关税则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1)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也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2)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共有两大类: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标(CCCN),它以商品的自然属性为主,结合加工程度来划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它是联合国秘书处根据统计委员会的要求,以国际联盟的海关税则

11、目录草案为基础编制的。(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协调制度是一个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4)海关税则的主要种类。海关税则主要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类。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复式税则。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这种税则。一个税目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没有差价待遇。现在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巴拿马、冈比亚等仍实际单式税则。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这种税则,在一税目下订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在单式税则或复式税则中,依据进出口商品流向的不同,分为进口货物税则和出口货物税则。依据制订税则的权限,又可分为自主税则和协

12、定税则。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而不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一种税率。协定税则,是指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海关关税。2、领会:(1)最惠国税与普通税、特惠税的区别;(略)(2)离岸价格(FOB,也就是说启运港交货价,其中不包括保险费和运费计算出口额)与到岸价格(CIF,也就是说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总于是小于世界进口总额)的区别:答:国际贸易中,在运输中交货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问题,如交接货物的地点,由谁办理租船订舱和装运手续,由谁负责办理保险,风险和物权转移的界限等,都必须用条款事

13、先约定,从而形成价格条件.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形成一种简单文字来表示这个条件,如C.I.F,F.O.B,等.不同的价格条件直接影响商品价格.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主要的价格术语.工厂交货表示海外买主必须在卖主的工厂,库房或商店所在地取货.对於想在临近平时国内贸易线的地方做出口贸易的卖主最为便利了.装运火车上交货F.O.R或F.O.T指定离开地点).指卖主负责直到并包括装上火车的费用.据此条款,卖主对货物的出口及海外风险毫不负责.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当货物运到船边时,卖主对货物的责任和风险终止.买主负责船栏杆内的装货,卖主对此概不负责.装运港船上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卖方承担包

14、括将货物装过船栏杆前的所有费用.买方负责所有随后责任,诸如船上储藏货物费用,运费,海上保险,卸货,进口税及其它费用.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包括装运港船上交货运费在内的价格条件.C.相当於F.O.B因此相当於F.O.B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价格.卖方的义务为提供包括所有要卖货物的提货单,正规保险单据及标明价格的发票.买方见到这些文件事必须付款.每年,大量的海运商务贸易主要以C.I.F做成.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装运地提交约定的货物,并负责安排运输和投保,以及支付货物从装运地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及有关保险费.当货物交至第一个运送人时,遗失或损坏货物的即从卖方转到买方.运费付至(指定目

15、的地)价格指卖方在装运地提交约定的货物,并负责安排运输及支付货物从装运地运至约定目的地的运费.此时,卖方无义务负责运输保险. 3、简单运用:(1)学会运用公式计算关税税额;(略)(2)学会使用海关税则:(略)(四)关税的保护程度目前,各国一般以平均关税水平来比较各国之间关税高低,以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来表示对某种或某类商品的保护程度。关税水平是指一国的平均进口税1、识记:(1)名义关税:世界银行的定义是:“由于实行保护而引起的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百分比。”公式表示为:名义保护率(国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100%(2)有效关税:有效保护率。它是用来

16、测定关税或其他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增值的影响或保护程度,又称有效关税。有效关税用公式表示为:有效保护率进口商品名义关税/进口商品在进口国该行业中的增值比率或有效关税保护率(进口商品的名义关税原料价格在最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进口原料名义关税)/(1原料价格在最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2、领会:名义关税与有效关税的区别与联系。名义保护率只考虑关税对某种成品价格的影响,没有考虑到由于对成品征收进口关税而对成品生产过程中投入所提供的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不但注意到征收进口关税对成品价格的影响,而且也考虑了对成品生产投入物由于征收进口关税而提供的保护和由此能增加的价格部分。3、简单应用:计算名义关税

17、与有效关税并解释其含义:(略)(五)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1、识记:(1)关税的价格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一般说来表现为促使价格上涨。征收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影响有三种情况:进口商品的价格不变。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但涨幅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且幅度等于关税税额。(2)贸易条件效应;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贸易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征收进口税在征税国为大国的条件下,可以改善征税国的贸易条件。(3)保护效应;关税的税收效应指征收进口关税对征税国税收收入的影响。一般而言,进口征税对一国税收的影响决定于征税带来的税收

18、收入增加与由于征税而减少进口,从而减少税收的净值。(4)国际收支效应:关税的保护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进口竞争品国内生产的影响。一般地,征收进口税将使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对进口竞争品的国内生产有保护、促进和扩大的作用。此外,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对一国价格还会产生其他的效应,如关税的国际收支效应。2、领会:(1)关税的价格效应;(2)贸易条件效应;(3)保护效应;(4)国际收支效应:答:1.关税的价格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一般说来表现为促使价格上涨。征收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影响有三种情况:进口商品的价格不变。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但涨幅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

19、性和供给弹性。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且幅度等于关税税额。2.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贸易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征收进口税在征税国为大国的条件下,可以改善征税国的贸易条件。3.关税的税收效应。关税的税收效应指征收进口关税对征税国税收收入的影响。一般而言,进口征税对一国税收的影响决定于征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增加与由于征税而减少进口,从而减少税收的净值。4.关税的保护效应。关税的保护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进口竞争品国内生产的影响。一般地,征收进口税将使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对进口竞争品的国内生产有保护、促进和扩大的作用。此外,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对一国价格还会产生其他的效应,如关

20、税的国际收支效应。3、简单运用:运用有关数据可以计算关税的各种效应,并对结果作出分析和解释。(六)非关税措施概述1、识记:(1)非关税措施的含义: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2)非关税措施的特点: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有以下特点: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2、领会:(1)非关税措施对进口限制的间接性、隐性蔽、岐视性。(略)(七)非关税措施种类1、识记:(1)主要非关税措施的概念和内容:1.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

21、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进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绝对配额。它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金额数便不准进口。绝对配额又有两种: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其中国别配额又可以分为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是对商品进口的绝对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关税配额按商品进口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2.“自动”出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

22、段。所谓“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3.进口许可证制。进口许可证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相结合。从进口商品有无限制上看,进口许可证又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4.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

23、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外汇管制的方式较为复杂,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5.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对某些或全部商品的进出口规定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或者是把某些商品的进口或出口的专营权给予某些垄断组织。发达国家的进出口垄断主要集中在三类商品上:烟酒、农产品和武器。6.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它是指国家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做法。7.国内税。国内税是指在一国的国境内,对生产、销售、使用或消费的商品所应支付的捐税,一些国家往

24、往采取国内税制度直接或间接地限制某些商品进口。这是一种比关税更灵活、更易于伪装的贸易政策手段。8.进口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进口最低限价指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价低于最低价则征收进口附加税。禁止进口指当一些国家感到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已不能走出经济与贸易困境时,往往颁布法令,禁止这些商品的进口。9.进口押金制。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在这种制度下,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现金,才能进口。10.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海关为了征收关税,确定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为海关估价制。海关估价协议规定了下列6种不同的依次采用的估价方法:进口商品的

25、成交价格;相同商品成交价格;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倒扣法;计算价格法;合理办法11.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进口商品的税额在海关税率已定的情况下,除取决于海关估价外,还取决于征税产品的分类。进口商品的具体税号须在海关现场决定,这就增加了进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和不确定性。12.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这些标准和规定往往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而制定。(2)自动限制出口协定的主要规定:“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所谓“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

26、”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海关估价协议的主要内容答:关税最基本的种类是从价税(例如,进口产品价值的20)或从量税(例如,每公斤或每升2美元)。对于某些商品,还征收复合或混合税,既按从价税又按从量税征收(例如:价值的 10十每公斤2美元)。除了少数例外情况,大多数国家按照从价税的方式课征关税。各国政府更倾向于征收从价税,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由于从价税是按照货物的价值计算的,而从量税是按照货物的体积或重量计算的,使用

27、从价税可以较容易地估算出应得多少财政收人。第二,由于从价税对低价产品所课征的关税额,低于对高价产品的关税额,从价税比从量税更公平一些。例如,从量税为1升2美元,对于价值2美元一瓶的廉价酒来说,税率为100;而对于价值20美元一瓶的高价酒而言,只相当于10的税率。10的从价税对于较廉价的酒的税赋为02美元,较昂贵的酒的税赋为2美元。第三,在国际关税减让谈判当中,以从价税为基础容易比较各国的关税水平及谈判关税减让。但是,按从价税征收的关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何种方法确定应税的完税价格。因而,假如海关确定完税货物价值为1000美元,那么,按照10的从价税就得征收100美元的关税。海关如果确定完税价格

28、为1200美元,那么,进口商就不得不为同一商品交纳120美元的进口关税。如果海关不以发票上列明的价格作为确定价值的依据,而采取其他方式,那么,关税减让对贸易产生的好处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为了确保进口商应纳关税不高于进口方关税减让表中所确定的正常关税水平,因此,确立对货物进行估价的规则,便显得至关重要。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国家为了限制进口,对进口货物采取任意武断的估价,成为非关税壁垒的重要形式,为了便于贸易,乌拉圭回合达成了海关估价协议。一、协议内容海关估价协议由4个部分,24个条款,3个附录构成,该协议的估价制度建立在简单和公平的标准之上,并充分考虑到了商业惯例。通过要求各成员将各自国内有关立法

29、与该协议协调一致,进而确保这些规则在实际操作中的统一性,使进口商在进口之前,就可以有把握地判断应缴纳多少关税。此协议改进了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上达成的海关估价守则。二、标准(一)成交价格本协议的基本规则是,海关估价应是货物出口到进口方时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如发票价格),并视情况进行调整,包括由买方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包装费和集装箱费、辅助费用、专利费和许可证费。为了取得成交价格,海关估价协议第八条规定,下列费用可加到进口商为进口货物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即发票价格)之中: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包装和集装箱的成本和收费;各种辅助工作,如由买方以免费或减价形式提供用于进口货物生产的商品(材料、部件、

30、工具、燃料等)及服务(设计、计划等);专利费和许可证由于转售或使用进口商品给卖方带来的收益;假如以到岸价进行海关估价,运输、保险以及与进口地点有关的收费。该条款进一步明确,在确定成交价格时,除了在上述情况下的收费之外,不得对实付或应付价格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此外,该条款明确规定,能够从实付价格或应付价格中区分出来的费用或成本,不得加人海关估价之中,这些费用为:进人到进口国关境后产生的运费;进口之后产生的建设、装配、安装、维护或技术援助方面的费用;进口国的关税和税收。规则还规定,在计算货物完税价格时,由独家代理商和经纪人获得的买货佣金和特别折扣,应排除在外。为了确保海关拒绝成交价格的依据建立在客

31、观的基础上,新协议规定,各国的国内立法应当为进口商提供一定的权利。首先,如果海关对所申报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表示怀疑,进口商应当有权提供解释,包括出示单据或其他证据,籍此证明其申报价格反映进口货物的真实价值。其次,如果海关对所提供的解释仍不满意,进口商应有权要求海关以书面形式,向其解释海关为何对所申报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表示怀疑。这一条款的目的在于通过给予进口商对海关做出的决定向更高一级主管部门申诉,包括必要时向海关管理部门内的法庭或其他独立诉讼机构申诉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利益。关于由进口商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对货物估价基础的原则,不仅仅适用于正常的买卖交易,而且也适用于有关系的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

32、。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买卖是在跨国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进行的,价格建立在转移价格的基础上,并不总是反映进口货物的正确或真实的价格。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该协议仍然要求海关与进口商进行磋商,以便查明买卖双方的关系、交易的环境和背景,以及双方的关系是否对价格产生影响。如果海关在审查后发现,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对交易没有影响,成交价格便可以在这些价格基础上加以确定。此外,为了避免在实践中仅凭买卖双方有关系而拒绝成交价格的做法,该协议还规定,进口商有权要求海关接受申报价格,条件与在下列基础上推算的价格相近似:在没有关联的买卖双方之间,就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在已进行的进口交易中确定的海关

33、价格;对相同或类似货物计算得出的扣除价格或推算价格。(二)其它标准在海关拒绝进口商申报的成交价格之后,海关将如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呢?为了维护进口商的利益,并确保估价在这些情况下是公平和中性的,该协议把海关可以使用的估价方式,限定在该协议所列的其他五种标准之内。该协议进一步强调,这些标准应当按照协议案文中出现的顺序加以使用,只有在海关认定第一种标准无法使用的情况下,方可按顺序根据其他标准进行海关估价。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如果不能按照成交价格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则应以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2相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如果无法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则应以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来确定完税价

34、格。在上述两种方法中,所选择的交易必须是向进口方输出的进口货物,货物出口的时间应大致相同。海关估价协议第十五条2款确立了“判定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的规则”。内容如下:某产品是否与待估价交易中的产品相同或类似,可根据以下特点确定:相同货物:在所有方面包括相同的物理特点、质量和信誉都一样的货物,被认为是相同货物。类似货物:在构成、材料和特点方面与被估价货物极其相似的货物;与被估价货物具备同样效用、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被认为是类似货物。此外,某货物若要被认为是被估价货物的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该货物必须与被估价货物一样:在同一国家生产;而且由同一生产商生产。但是,在进口交易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在同

35、一国家由同一生产商生产的、与被估价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并不存在时,则应对在同一国家但由不同生产商生产的货物加以考虑。3扣除价格扣除价格是在以下基础上确定的:应税的进口商品在其国内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或其相同或类似商品在其国内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扣除相关的利润、关税和国内税、运输费和保险费,以及在进口时产生的其他费用。4推算价格推算价格的确定:被估价货物的生产成本,加上“利润和相当于反映在由该出口国生产者向进口方出口与被估价货物同等级和同品种货物的销售环节中的大致费用”。5合理确定如果上述四种方法均不能确定价格,那么,在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情况下,可以灵活地使用上述任何一种方法来确定

36、价格。但是,价格无论如何也不得依据下述方法加以确定:出口到第三国市场的货物价格;海关最低限价;武断的或虚假的价格。作为一般原则,该协议要求,在成交价格未被接受的情况下,则应当在进口方可能获得的信息基础上使用上述海关估价方法。但是,协议同时承认,为了确定推算价格,有必要对被估货物的生产成本和从进口方以外的渠道获得的其他信息进行核对。该协议进一步建立,为了免除进口商不必要的负担,推算价格只能在买卖双方有关联以及生产者可以向进口方海关当局提供生产成本方面的数据,并愿协助后续的核对工作时使用。三、发展中成员对协议的适用1995年1月1日以前,关贸总协定发展中国家成员中仅有11个国家加入了海关估价协议。

37、新成立的世贸组织改变了这种局面。如前所述,建立世贸组织的协议要求各成员接受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所有多边协议。鉴于海关估价协议是一项多边协议,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便自动地加入了该协议。发展中国家可以在5年的期限里,暂缓实施该协议的条款。一世贸组织原始成员中那些已经引用这一条款的成员可以到2000年1月1日再开始完全履行该协议。设立这一过渡期旨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提供足够的时间,以便逐步采取措施,完成从现行海关估价体制向协议规定的海关估价体制的过渡。为了促进这一过渡,协议呼吁发达国家和诸如世界海关组织这样的国际机构,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实施措施的准备和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援助。四、作用协议的基本宗旨在于

38、,通过要求海关在确定完税价格时接受进口商提供的在具体交易中的实付价格,以保护诚实商人的利益。这一点不仅适用于正常交易,同时也适用于有关联的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协议承认,不同进口商就同一产品所谈妥的价格有可能不一样。不能仅凭某一进口商的报价低于其他进口商进口同类产品的报价为理由,而拒绝接受成交价格。海关只有在有理由对进口商品报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表示怀疑时,方可拒绝接受成交价格。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海关还应该给进口商为其申报价格进行解释的机会。如果进口商的解释仍未被接受,海关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口商海关拒绝接受成交价格,以及转而采取其他估价方法来确定海关估价的理由。此外,通过给予进口商在海关估价的全过

39、程中获得协商的权利,协议确保海关客观地使用其在审查申报价格方面的权限。除了向进口商提供在海关估价的全过程中获得协商的权利外,协议还要求各国有关海关估价的立法为进口商提供以下权利:1在确定完税价格方面有可能发生延迟时,进口商有权从海关提走进口商品,但应向海关提供足够数额的担保或押金,用以支付该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2有权要求海关对其获得的任何机密材料保守秘密。3有权就海关做出的决定向海关当局内部的独立机构,以及司法当局提出上诉,而不用担心受到惩罚。2、领会:(1)绝对进口配额与“自动”进口配额的区别;答:绝对进口配额。它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金额数便不准

40、进口。绝对配额又有两种: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其中国别配额又可以分为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所谓“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2)最低限价达到限制进口的方式;答:有些国家采用所谓最低限价的方法来限制进口。最低限价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则片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以达到限制低价商品进口的

41、作用。(3)进口押金制对进口限制的作用。答: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在这种制度下,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现金,才能进口。这样就增加了进口商的资金负担,影响了资金的流转,从而起到了限制进口的作用。3、综合运用:如何突破各种非关税措施对进口的限制。(略)(八)鼓励出口措施1、识记:各种鼓励出口措施的内容:答: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论述鼓励出口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2)出口信贷的种类有:出口信贷按时间长短划分为短期

42、信贷、中期信贷和长期信贷;按借贷关系划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主要内容有担保的项目与金额、担保对象和担保期限与费用。3.出口补贴。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出口补贴的方式有两种: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直接补贴是指:出口某种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

43、。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4.商品倾销。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和时间的不同,商品倾销可分为以下几种: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5.外汇倾销。(1)外汇倾销的含义。外汇倾销是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2)外汇倾销的条件。外汇倾销只有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起到扩大出口的作用。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其他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6.促进出

44、口的行政组织措施。如设立专门组织,建立商业情报网,组织贸易中心和贸易展览会,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及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7.其他措施。外汇分红;出口奖励证制;复汇率制;进出口连锁制。2、领会:(1)出口信贷与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关系;(2)直接出口补贴与间接出口补贴作用差异;(3)商品倾销的种类:答: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和时间的不同,商品倾销可分为以下几种: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偶然性倾销:这种倾销方式通常是因为销售旺季

45、已过,或因公司改营其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不能售出“剩余货物”,而以倾销方式在国外市场抛售。这种倾销对进口国的同类生产当然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但由于时间短暂,进口国家通常较少采用反倾销措施。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这种倾销的方法,是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某一国外市场上倾销商品,在打跨了或摧毁了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垄断了这个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长期性倾销:这种倾销是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商品。这种倾销具有长期性,其出口价格至少应高于边际成本,否则货物出口将长期亏损。因此,倾销者往往采用“规模经济”,扩大生产以降低成本。有的出口厂商还可通过获取本国政府的出口补贴来进行这种倾

46、销。(4)商品倾销与外汇倾销的区别;(略)(5)复汇率制对一国商品进、出口的作用。(;略)(九)经济特区措施1、识记:各种类型经济特区的内容。各国或地区设置的经济特区名目繁多,规模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都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实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便于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2.保税区。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它是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受海关监督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不缴纳出口税;如要运往所在国的国内市场,则需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按照保税区的职能不同,一般保税区分为以下五种:指定保税区,保税货棚,保税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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