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博物馆安检服务项目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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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博物安检服务项目HCZB-2016-BJ1143首都博物馆安检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ZB-2017-ZB09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三月41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CZB)首都博物馆安检服务项目 HCZB-2017-ZB094目录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5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8第三章 投标须知11一 说 明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2. 资金来源123. 投标费用12二 招标文件124. 招标文件构成125. 招标文件的澄清136. 招标文件的修改13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3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13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

2、位的使用139. 投标文件构成149.1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49.1.1*价格部分:141)投标函格式142)投标一览表143)分项报价表149.1.2商务部分:149.1.2.1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附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适用)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4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45)投标响应情况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46)*参加政府采购活

3、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47)*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4说明:149.1.2.2投标人综合实力证明文件151)服务业绩一览表(有效合同的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和盖章页)152)相关的证书15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文件154)履约保证金保函155)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59.1.3技术部分:1510. 投标报价1512. 投标保证金1613. 投标有效期1614. 投标文

4、件的签署与规定17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1716. 投标截止期18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五 开标及评标1818. 开标1819.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1920. 投标文件的初审1921. 投标文件的澄清2022. 评标20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1六 确定中标2124. 中标人的确定标准21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126. 中标通知书2127. 签订合同2228. 履约保证金22七 中标服务费2229. 中标服务费22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33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3第四章 招标范围及要求24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25第六章

5、 合同条件及格式2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41价格部分342商务部分373技术部分58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首都博物馆的委托,对首都博物馆安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HCZB-2017-ZB0942、项目名称:首都博物馆安检服务项目3、招标内容:首都博物馆开放时间和临时性上岗的安检工作任务,具体负责值机安检、手持安检以及安检过程中突发事件配合处置,服务期二年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预算金额:总预算1011885.6元人民币/年(批复编号:XM-0000039216170313049)。6、服务期:二年。7、*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投诉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安检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3)投标人具有贰级(含)以上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证书。(4)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投诉记录;(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7、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3月24日至 2017年0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00时(北京时间)。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10、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3日14:00(北京时间)12、地

8、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号。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5)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6)提供至少10名安检员的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7)

9、提供贰级(含)以上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1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邮编:100055电话:010-63509799传真:010-63509799-808电子信箱:hczb02联 系 人:安冬开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仅限购买标书及交付中标服务费使用)账 号:1100 1028 0000 5300 6877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

10、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首都博物馆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6号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电 话:010-635097991.3.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1.3.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1.3.6是否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否 2.1资金已到位,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11885.6元人民币/年,服务期2年1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递交时间: 2017年04月07日1

11、6:30之前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北京地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电汇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西站支行账 号:3337 6250 250414.1投标有效期:90天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USB存储设备或只读光盘)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1) 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2) 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3) 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4) 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17.1投标截止期:2017年04月13日14:00(北京时间)19

12、.1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3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号28.1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不超过7个工作日)。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或电汇,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下称乙方向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一年期70%服务费;合同签订生效六个月后,支付一年期30%服务费;第二年支付方式与第一年支付方式相同,二年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部完成工作交接后,

13、且没有因乙方违约导致扣款的,退还乙方10%的履约保证金。2929.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用。(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12.328.1.2302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1中国

14、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 chenhaoran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

15、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 li_yuchu第三章 投标须知一 说 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 合格的投标人1.3.1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1.3.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

16、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3.3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 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3. 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 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1.3. 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3. 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

17、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 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 3.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3. 3. 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

18、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适用)。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监狱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适用)。1.4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1.5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

19、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此上述及本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说明、标书均不适用于本项目。2. 资金来源2.1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2 项目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20、 投标须知资料表第三章 投标须知第四章 招标范围及要求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1、。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应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7.1潜在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22、“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进行投标。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9.1.1*价格部分:1)投标函格式2)投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9.1.2商务部分:9.1.2.1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

23、说明),附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适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投标响应情况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

24、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

25、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0)*安检人员资格证明(提供至少10名安检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贰级(含)以上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9.1.2.2投标人综合实力证明文件1)服务业绩一览表(有效合同的复印件,需包含合同

26、首页和盖章页)2)相关的证书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文件4)履约保证金保函5)中标服务费承诺书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8)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递交)(如适用)9.1.3技术部分:1)根据第四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制定详细的保证完成任务的可行性制度、方案。(格式自制)2)项目实施周期:1011885.6元/年(人民币),为期二年。10. 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

27、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项应包含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行规定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11.4.安检服务费实行包干制(含加班工资、餐费、服装费、安检员三险费、住宿费及意外伤害保险费)。11.5 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或对每一包有一个总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为无效标。11.6 投标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以核减。11.7 最低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28、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第29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2.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2.3.1支票(北京地区)、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

29、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保函。12.3 投标担保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12.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2.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凭收据和采购合同领取投标保证金)。12.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人凭收据领取投标保证金)。13. 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

30、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13.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31、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4.3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5 投标文件无法人签字,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其投标为无效标。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15.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招标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32、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15.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开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5.3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

33、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5.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6. 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1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34、新的截止期。16.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包括全部投标资料),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2条规定不予退回。五 开标及评标18. 开标1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35、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8.2 开标时,由公证员或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公证员和/或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9.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19.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将组建由北京市财政局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

36、员会,全面负责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议.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综合评议。20. 投标文件的初审20.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3评标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37、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但在开标时唱出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20.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投标文件完整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证明文件、适用法律、社会保障资金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

38、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7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

3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星号“*”指标的; 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无能力支付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21. 投标文件的澄清21.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40、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 评标22.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22.3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如投标价格、质量、信誉、服务、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投标人按相应的加权分值进行评价、打分。22.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

41、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2.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监狱企业按此标准执行。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 确定中标2

42、4. 中标人的确定标准24.1除第2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根据价格、技术性能、质量、服务业绩等因素在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分别进行打分,按各投标人汇总得分进行排序,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24.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5.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

43、担任何责任。25.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6. 中标通知书26.1中标确定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2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公示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26.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 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

44、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 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28.1.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8.1.2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以支票、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28.1.3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28.1.4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45、补偿。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条或28.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中标结果授予下一个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七 中标服务费29. 中标服务费29.1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1.5%=1.5万(500-100)万元1.1%= 4.4万(1000-500)万元0.8%= 4万(5000-1000)万元0.5%= 20万(6000-5000)万元0.25%= 2.5万合计收费=1.5+4.4+4+20+2.5= 32.4(万元)29.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29.3中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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