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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煤矿制图标准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标准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制订说明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50593-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7月15日以第677号
2、公告标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标准,煤炭矿井制图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读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目 录1 总 则32 基本规定32.1 图纸幅面32.2 图框格式42.3 标题栏52.4 会签栏62.5 比 例62.6 量的符号与计量单位72.7 图 线82.8 字 体92.9 其他要求103 图 例103.1 一般规定103.2 边界线113.3 地质图例113.4 剖切线133.5 井 筒133.6 巷 道143.7 采、掘、运机械设备143.
3、8 井下通风、排水机械设备183.10 井下轨道、运输调度及其他204 视图画法224.1 图线画法224.2 剖面(或断面)符号234.3 尺寸标注244.4 直角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的标注264.5 立体系统图314.6 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标注321 总 则1.0.1 为规范煤矿矿井采矿专业工程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煤矿矿井建设需要,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各阶段采矿专业工程制图。1.0.3 煤矿矿井采矿专业工程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图纸幅面2
4、.1.1 图纸基本幅面尺寸宜采用表2.1.1所规定的基本幅面。2.1.2 必要时,可按图2.1.2选用加长幅面。也可在基本幅面的基础上,按A4幅面的短边或者长边成整数倍加长。表2.1.1 图纸基本幅面尺寸幅面代号尺寸(mm)A08411189A1594841A2420594A3297420A4210297图2.1.2 图纸幅面注:1、粗实线所示为基本幅面;2、细实线、细虚线所示为加长幅面2.2 图框格式2.2.1 在图纸上应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并应采用留有装订边的图框格式(图2.2.1),装订边宜位于图框左侧。基本幅面图框尺寸应符合表2.2.1规定。 (a) X型 (b) Y型(图中1应为5)图
5、2.2.1 图框格式1纸边界线;2图框线;3周边;4会签栏;5-标题栏表2.2.1 基本幅面图框尺寸幅面代号A0A1A2A3A4尺寸BL(mm)8411189594841420594297420210297c105a252.2.2 加长幅面的图框尺寸,宜按所选用的基本幅面大一号的图框尺寸确定。2.3 标题栏2.3.1 图纸应设置标题栏(图2.3.1)。标题栏宜由更改区、签字区、名称区、代号及其他区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更改区宜由更改标记、数量、修改和批准者签名和日期等组成。 2 签字区宜由设计、审核、审定签名和年月等组成。3 名称区宜由项目隶属单位及工程名称或
6、文件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和图纸名称等组成。4 代号及其他区宜由图纸代号、共 页第 页、质量、比例及设计编制单位名称等组成。2.3.2 标题栏的位置应位于图纸的右下角。2.3.3 标题栏格式宜符合图2.3.1的规定。图2.3.1 标题栏格式2.3.4 必要时,可在图纸左上侧设置图号栏。2.3.5 复制的地质图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标题栏。2.4 会签栏2.4.1 会签栏应设于首图中,会签栏的位置应位于标题栏的左侧。2.4.2 会签栏格式宜符合图2.4.2的规定,会签栏行数可由参加会签的专业多少确定。图2.4.2 会签栏格式2.5 比 例2.5.1 采矿制图常用比例宜符合表2.5.1的规定。表2.5.1
7、 采矿制图常用比例图 名常用比例矿区井田划分及开发方式图平面 1:10000 1:20000 1:50000 1:5000剖面 1:2000 1:5000井田开拓方式图、开拓巷道工程图平面 1:5000 1:10000 1:2000 断面:1:50剖面 1:2000 1:5000 续表2.5.1 图 名常用比例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图平面 1:2000 1:5000 1:10000 断面:1:50剖面 1:2000 井底车场布置图平面 1:500 1:200 1:1000 断面:1:50剖面 1:50 井底车场线路及水沟坡度图水平 1:500 断面:1:50垂直 1:100 1:50 平面 1
8、:1000主要巷道布置图平面 1:500 1:1000 1:200 断面:1:50剖面 1:500 安全煤柱图1:2000井筒布置图平面 1:20 1:50 1:100 1:200纵剖面 1:20 1:50 硐室布置图平面 1:50 1:100 1:200 断面:1:50剖面 1:50 1:100 1:200 采区车场布置图平面 1:200 1:500 1:100 断面:1:50剖面 1:200 1:100 各种详图1:2 1:5 1:102.5.2 当采矿制图常用比例内没有合适的比例可选,需采用一般制图比例时,应按1:110n、1:210n、1:510n的比例系列选取适当的比例。注:n为正整
9、数。2.5.3 比例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幅图中,主要视图宜采用相同的比例绘制,并应将比例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当主要视图的比例不一致时,应分别在各视图图名标注线下居中标注比例,同时应在比例栏内注明“见图”字样。 2 在同一视图中图样的纵横比差过大,而又要求详细标注尺寸时,纵向和横向可采用不同比例绘制,并应在视图名称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 3 必要时,视图的比例可采用比例尺的形式,即在视图的铅垂或水平方向加画比例尺。2.5.4 不能按比例绘制的视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应注明“示意图”的字样,并应防止严重失真。2.6 量的符号与计量单位2.6.1 在图纸上和技术文件中,量的符号应符合
10、表2.6.1规定。表2.6.1 量的符号量 的 名 称符 号量 的 名 称符 号长度l, L角度,宽度b质量G高度h经距Y厚度M 纬距X直径d, D高程Z半径r,R年产量A面积F视密度体积V曲线长Kp井筒、巷道掘进断面积Sj切线长T井筒、巷道净断面积S风量Q井筒、巷道净周长p风速巷道支护厚度T水量Q充填厚度巷道摩擦阻力系数资源/储量Q通风阻力h2.6.2 各种图纸及与图纸有关的设计文件,同一个量所用的符号应一致。2.6.3 各种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定计量单位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7 图 线2.7.1 图线的宽度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选用。基本线
11、宽b宜采用0.3mm或0.4mm。2.7.2 采矿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7.2 的规定。表2.7.2 线 型名 称线 型线 宽主 要 用 途粗实线2b1、主要可见轮廓线; 2、主要可见过渡线中实线b1、次要可见轮廓线; 2、次要可见过渡线中虚线b1、次要不可见轮廓线; 2、次要不可见过渡线细实线0.45b 或0.6b尺寸线;尺寸界线;剖面或断面线;引出线;范围线细虚线0.45b 或0.6b 1、不可见轮廓线; 2、不可见过渡线粗单点划线2b有特殊要求的线或表面的表示线细单点划线0.45b 或0.61、中心线;2、轴线;3、轨迹线细双点划线0.45b 或0.61、剖面图中表示被剖切去的部
12、分形状的假想投影轮廓线;2、中断线折断线b井巷断裂处的分界线波浪线0.45b 或0.61、井巷断裂处的边界线;2、视图和剖视的分界线2.8 字 体2.8.1 书写字体应字型、大小一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2.8.2 书写字体高度宜符合字体高度的公称尺寸系列1.8、2.5、3.5、5、7、10、14、20mm。2.8.3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简化字。汉字的高度不应小于3.5mm。2.8.4 书写字母和数字,宜根据需要写成A型字体或B型字体。2.8.5 书写字母和数字时,其书写格式、基本比例和尺寸宜符合表2.8.5-1或表2.8.5-2的规定。表2.8.5-1 A型字体书 写
13、格 式基本比例尺 寸 (mm)大写字母高度h(14/14)h1.82.53.557101420小写字母高度c1(10/14)h1.31.82.53.5571014字母间间距a(2/14)h0.260.360.50.711.422.8词间距e(6/14)h0.781.081.52.134.268.4基准线最小间距(大写字母)b3(17/14)h2.213.064.255.958.511.91723.8表2.8.5-2 B型字体书 写 格 式基本比例尺 寸 (mm)大写字母高度h(10/10)h1.82.53.557101420小写字母高度c1(7/10)h1.261.752.53.5571014
14、字母间间距a(2/10)h0.360.50.711.422.84词间距e(6/10)h1.081.52.134.268.412基准线最小间距(大写字母)b3(13/10)h2.343.254.556.59.11318.2262.8.6 在同一幅图纸上,宜选用一种型式的字体。2.9 其他要求2.9.1 单斜构造缓倾斜煤层或倾斜煤层矿井开拓方式平面图、开拓巷道工程图和采区布置及机械配备图等,宜将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的煤层浅部放在图纸上方,煤层深部放在图纸下方。近水平煤层矿井的此类图纸不作要求。2.9.2 主要剖面图的方向应与主要地质剖面方向一致,同一矿井各阶段设计主要剖面图方向应一致。2.9.3 除特
15、殊要求外,图纸宜选用X型图框格式。3 图 例3.1 一般规定3.1.1 复制地质图时,应采用原地质图图例;当需要在复制图中增添采矿专业设计内容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图例绘制。3.1.2 同一幅图纸应采用统一的图例,图例的大小应与视图的比例相适应。3.1.3 当绘制1:501:500比例的平面图时,平面图中的巷道,应采用巷道的图例,并应按设计视图的比例进行绘制。3.1.4 当绘制1:5001:5000比例的剖面图时,剖面图中的井巷应按剖切情况进行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剖切到的井巷应用单实线表示;2 没有剖切到的井巷,当井巷位于剖切线的前方,应用虚线绘制;当井巷位于剖切线的后方,应用双点划线绘
16、制。3.2 边界线3.2.1 矿井各种边界线图例宜符合表3.2.1的规定。表3.2.1 边界线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1勘探边界线2矿区边界线3井田境界线4煤柱边界线5采区边界线6可采边界线3.3 地质图例3.3.1 采矿专业图纸中采用的地质图例宜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 地质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1煤层露头线、煤层氧化带和煤层风化带2煤层等高线3平衡表内储量块段4见煤钻孔5未见煤钻孔6见煤斜孔7向斜轴 8背斜轴9正断层10逆断层11断层编号及注记12断层上、下盘13断层裂隙带14断层破碎带15断层续表3.3.1 序 号名 称图 例16陷落柱17指北针18村庄19河流3.4 剖切线3
17、.4.1 剖切线的图例宜符合表3.4.1的规定。表3.4.1 剖切线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1剖切线 井巷剖面或断面的剖切线3.5 井 筒3.5.1 各类井筒图例宜符合表3.5.1的规定。表3.5.1 井筒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1:200 1:5001:1000 1:2000 1:5000 1:100001圆形立井2斜 井3平 硐4生产小窑续表3.5.1 序 号名 称图 例1:200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5报废小窑6煤 仓溜 煤 眼3.6 巷 道3.6.1 矿井各类巷道图例宜符合表3.6.1的规定。表3.6.1 巷道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18、明1煤层巷道轮廓用中粗实线表示2岩石平巷轮廓用中粗点划线表示3岩石斜巷轮廓用中粗虚线表示4利用已有巷道轮廓用中粗实线表示;中间用细斜线表示或手工涂色5不利用已有巷道轮廓用中粗实线表示;中间用45O十字交叉细线表示注:投影巷道用中粗虚线表示3.7 采、掘、运机械设备3.7.1 采煤工作面支护机械设备图例宜符合表3.7.1的规定。表3.7.1 采煤工作面支护机械设备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1液压支架2滑移顶梁支架续表3.7.1 序 号名 称图 例3铰接顶梁4端头支架5单体支柱6切顶支柱3.7.2 采掘机械设备图例宜符合表3.7.2的规定。表3.7.2 采掘机械设备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1双滚筒采煤机
19、2单滚筒采煤机3刨煤机4连续采煤机(掘采机)5掘进机6钻井机7反井钻机8铲斗装载机9耙斗装载机续表3.7.2序 号名 称图 例10风镐11岩石电钻12煤电钻13井下钻机14探水钻机15凿岩机16水枪17喷浆机18混凝土搅拌机19混凝土喷射机20锚杆安装机21锚杆钻机22锚索张拉机23凿岩台车(钻车)24钻装机3.7.3 井下运输机械设备图例宜符合表3.7.3的规定。表3.7.3 井下运输机械设备图例序号名 称图 例1刮板输送机2可弯曲刮板输送机3溜槽4带式输送机5可伸缩带式输送机6破碎机7带式转载机8刮板转载机9矿用绞车10回柱绞车11调度绞车12液压安全绞车13蓄电池式电机车14矿用内燃机车
20、15轨道梭车续表3.7.3 序号名 称图 例16胶轮梭车3.8 井下通风、排水机械设备3.8.1 井下通风、排水机械设备图例宜符合表3.8.1的规定。表3.8.1 井下通风、排水机械设备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1局部通风机圆内填写功率特征2湿式除尘风机3潜水泵4注水泵5泥浆泵6煤水泵7水泵8乳化液泵站9喷雾泵站3.9 通风及井下安全设施3.9.1 通风及井下安全设施图例宜符合表3.9.1的规定。表3.9.1 井下通风及安全设施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1:5001:10001:50001进风风流2回风风流3风门 根据视图比例大小选用a或b4调节风门 根据视图比例大小选用a或b5双向风门
21、根据视图比例大小选用a或b6风帘 根据视图比例大小选用a或b7风桥8密闭9岩粉棚10水幕11水槽12水袋13防水闸门14防水墙续表3.9.1 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1:5001:10001:500015栅栏门不表示16防火门17密闭门18栅栏防火两用门19抗冲击波活门20抗冲击波密闭门3.10 井下轨道、运输调度及其他3.10.1 井下轨道、运输调度及其他图例宜符合表3.10.1的规定。表3.10.1 井下轨道、运输调度及其他图例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1煤车方向2矸石车方向3空车方向4机车运行方向5材料设备车方向 6单开道岔续表3.10.1 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7对称道岔8渡线道岔9道
22、岔及手动扳道器10道岔及电动扳道器11道岔及弹簧扳道器12阻车器13转车盘14已铺设钢轨采用粗实线绘制15水沟剖面底板线采用细点划线绘制16轨道纵剖面坡度线采用细实线绘制17巷道与轨道坡度段号18工程量计算段号19采空区当面积大时,只涂范围内侧10mm20mm20工作面推进方向续表3.10.1 序 号名 称图 例说 明21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22采区接替进度A:采区编号B:采区可采储量C:采区服务年限D:采区生产能力E:采区开采起止年限F:接替采区名称4 视图画法4.1 图线画法4.1.1 同一幅图纸中,各视图比例相同时,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保持一致。虚线、点划线及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致
23、相等。4.1.2 以虚线或点划线作为物体的中心线时,应超出物体轮廓界线之外4mm5mm。4.1.3 剖切面的起迄处和转折处应用剖切线表示,并不得与视图的轮廓线相交。当剖切线多于一个时,宜采用罗马数字、对剖切线进行编号。剖切线两端平行线端所指方向表示剖视方向,宜用5mm10mm长的粗实线绘制。4.2 剖面(或断面)符号4.2.1 在剖视和剖面图中,宜采用表4.2.1中所规定的剖面(或断面)符号。表4.2.1 剖面(或断面)符号材料名称剖面(断面)符号说 明备 注金属剖面(或断面)线间,距离为1mm3mm的平行线,倾斜角度为45,线条为细实线木材:横断面纵断面徒手画混凝土:砌块 浇筑钢筋混凝土点和
24、小圆徒手画,剖面(或断面)线间,距离为1mm3mm的平行线,倾斜角度为45,线条为细实线料石空白钢筋混凝土双层井壁点和小圆徒手画,剖面(或断面)线间,距离为1mm3mm的平行线,倾斜角度为45,线条为细实线非金属材料剖面(或断面)线间,距离为1mm3mm的平行线,倾斜角度为45,线条为细实线注:1、金属的断面较小时,也可用涂色代替剖面符号;2、非金属材料已规定剖面符号者,不按此规定。4.2.2 在同一金属零件图中,剖视图、剖面图的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且与水平成45的平行线。 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时,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30或60的平行线,其倾斜的方向应与其他图形的剖面线
25、一致。 4.3 尺寸标注4.3.1 尺寸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图上标注的尺寸数据应与比例尺度量相符;2 视图中的尺寸,以毫米或米为单位时,可不标注计量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当采用其他单位时,应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并应在图纸附注中注明单位;3 视图尺寸宜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仅在特殊情况下或实际需要时可重复标注;4 规划图、开拓平面图、剖面图等图中尺寸宜以米为单位。施工图中除高程外,宜以毫米为单位。4.3.2 尺寸线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尺寸线应采用带双箭头或单箭头的细实线绘制。当尺寸界线密集或间距过小无法采用箭头表示时,可用圆点代替箭头。在CAD绘图中,
26、尺寸线也可采用斜交短线代替箭头表示。2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3 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应分别采用带双箭头或单箭头的尺寸线标注。4 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尺寸线可采用折断形式标注。 5 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圆弧的圆心为该角的顶点。4.3.3 尺寸界线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视图的轮廓线、对称中心线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2 单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应按图4.3.3-1进行标注。双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应按图4.3.3-2进行标注。无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
27、参数应按图4.3.3-3进行标注。 图4.3.3-1 单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标注图4.3.3-2 双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标注图4.3.3-3 无轨曲线巷道平面图尺寸界线及曲线参数标注4.3.4 尺寸数字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性尺寸数字宜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2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图4.3.4-1 所示的方向注写,并避免在图中所示30范围内注写,当无法避免时,也可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3 角度数字宜写成水平方向。必要时,也可将角度引出注写;4 标注高程时宜采用“米”为单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零点高程为0.000;2)正数高程为+5.000;3)负数高程为-
28、5.000。5 高程标注应按图4.3.4-2规定,高程符号应采用倒三角形,右边涂黑,标注在图形右侧,并将名称和数字依次写在横线上。 图4.3.4-1 线性尺寸数字标注方向 图4.3.4-2 高程标注 1-轨面高程6 在一幅图纸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视图时,尺寸应详尽标注在主要视图上,辅助视图上只标注相关位置尺寸;当辅助视图不在一幅图纸上时,应在该视图上详尽标注尺寸。4.3.5 标注尺寸的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或“D”;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2 在平面图上标注倾斜巷道斜长尺寸时,应将尺寸数字加注括弧;3 标注倾斜巷道坡度时,应按图4.3.5
29、-1规定:1)在剖面图中直接标注巷道坡度;2)平面图中,在巷道旁标注箭头,箭头指向巷道下坡方向,巷道倾角标注在箭头上方。也可按图4.3.5-2规定,在坡度值数字前加注符号“”表示。 图4.3.5-1 倾斜巷道坡度标注 图4.3.5-2 倾斜巷道坡度标注4.3.6 在同一视图中,对于均匀分布的、尺寸相同的孔、槽等成组要素,可仅在一个要素上标注其尺寸和数量。4.4 直角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的标注4.4.1 直角坐标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一矿井各项工程图纸上的坐标系统应一致;2 绘制带有坐标网的图纸,坐标网格应由细实线绘制的100mm100mm的方格组成,也可只画出坐标网的“十”字交点,“十
30、”字中线段长度宜为20mm。3 图纸上画有经纬线时,应按图4.4.1-1规定,将指北针画在图纸的右上角,箭头前方为视图的正北方向,不须标注“N”。坐标以“m”为单位,横坐标(经距y)为8位数,纵坐标(纬距x)为7位数,按尺寸数字的方向标注。4 表示某一点的坐标,可在该点的右边或在其引出线上从上到下分别写出纬距(x)、经距(y)及高程(z)的符号及数值。如需要同时标注坐标点名称时,可将坐标点名称标注在坐标点引出横线的上方,坐标的纬距(x)、经距(y)、高程(z)符号及数值标注在横线下方。当图中需要多坐标点标注时,可按图4.4.1-2规定,将坐标点用引出线编号,列表表示各点坐标。图4.4.1-1
31、画有经纬线的坐标标注图4.4.1-2 多坐标点标注5 井口坐标(x、y)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井井筒井口坐标点,应按图4.4.1-3规定,以立井井筒中心线的十字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2) 斜井井筒井口坐标点,应按图4.4.1-4规定,以斜井轨面与地面轨面交线和轨道中心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3) 平硐硐口坐标点,应按图4.4.1-5规定,以平硐中心线与硐口处铅垂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图4.4.1-3 立井井筒井口坐标标注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高程(z)(a)斜井平面图 (b)-剖面图图4.4.1-4 斜井井筒井口坐标标注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
32、经距(y) (a)平硐平面图 (b)-剖面图图4.4.1-5平硐硐口坐标标注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4.4.2 井口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程的标注应符合本标准第4.3.4条第4款的规定;2 根据制图要求,可标注绝对高程或相对高程,但标注相对高程时,应注明以绝对高程.定为相对高程0.000;3 立井井筒(图4.4.2-1),无论有无提升设备,井口高程均以井口井颈顶面的高程为准进行标注。图4.4.2-1 立井井筒井口高程1井筒中心线;2-井颈顶面高程4 斜井井筒井口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斜井井筒内铺设轨道时(图4.4.2-2),井口高程应以斜井井筒轨面
33、与地面轨面交线和轨道中心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a)斜井平面图 (b)-剖面图图4.4.2-2 斜井井口高程的标注 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3轨面;4底板;5井口高程(z)2)当斜井井筒内不铺设轨道而浇筑混凝土时(图4.4.2-3),井口高程应以斜井井筒混凝土面与地面混凝土面交线和井筒中心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3)当斜井井筒内不铺设轨道和浇筑混凝土时(图4.4.2-4),井口高程应以斜井井筒底板面与地平面交线和井筒中心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 (a)斜井平面图 (b)-剖面图图4.4.2-3 斜井井口高程的标注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3混
34、凝土面;4井口高程(z) (a)斜井平面图 (b)-剖面图图4.4.2-4 斜井井口高程的标注 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3底板;4井口高程(z)5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平硐内铺设轨道时(图4.4.2-5),硐口高程应以平硐轨面与通过硐口中心线的铅锤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a)平硐平面图 (b)-剖面图图4.4.2-5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 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3轨面;4硐口高程(z)2)当平硐内不铺设轨道时(图4.4.2-6),硐口高程应以平硐混凝土面与通过硐口中心线的铅垂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a)平硐平面图 (b
35、)-剖面图图4.4.2-6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 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3混凝土面;4硐口高程(z) 3)当平硐内不铺设轨道和混凝土时(图4.4.2-7),硐口高程应以平硐底板面与通过硐口中心线的铅垂线的交点A为准进行标注。(a)平硐平面图 (b)1-1剖面图图4.4.2-7 平硐硐口高程的标注1井筒中心线;2井口坐标:纬距(x)、经距(y);3底板;4硐口高程(z)4.4.3 井筒方位角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井井筒方位角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提升设备立井方位角,为井口出车(或箕斗卸载)方向的方位角。2)无提升设备立井方位角,有风硐时,为风硐出口方向的方位角
36、;无风硐时,其方位角则为与梯子主梁平行的井筒中心线的方位角。2 斜井、平硐方位角,为其出口方向的方位角。4.4.4 井口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应按图4.4.4所示的方法进行联合标注。 (a)立井平面图 (b)斜井平面图 (c)平硐平面图图4.4.4 井口坐标、高程及井筒方位角联合标注1-井口坐标(x、y)、高程(z)及井筒方位角()4.5 立体系统图4.5.1 绘制矿井开拓系统图、通风系统图等具有示意性的立体系统图宜符合下列规定:1 可采用轴侧投影法按比例绘制;2 不能按比例绘制的系统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应防止严重失真,并应注明“示意图”的字样;3 立体系统图中的井巷,可按图4.5.1规定,
37、用一粗一细的两条线段表示。在水平巷道中,粗实线画在井巷的下侧、右侧;在倾斜巷道、垂直巷道中,粗实线画在井巷的右侧,细实线则画在井巷的另一侧。 图4.5.1 矿井开拓系统示意图4.6 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标注4.6.1 井巷名称、工程区段、构件、曲线参数、钢筋等可用引出线标注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出线应按图4.6.1-1规定,采用细实线绘制,用直线或折线表示。2 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应按图4.6.1-2规定,宜互相平行,也可画成集中一点的放射线。3 多层结构或联合结构的共同引出线,应按图4.6.1-3规定,通过各层,编号、代号及文字说明的排列顺序应与被标注的层次相互一致,由上至下或从左到右排列。4 图样上的编号,应有规律地排列,可按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排列(图4.6.1-4)。每一列宜排在一条直线上,相同的构件,应采用同一编号(图 4.6.1-5)。编号的字体应比尺寸数字的字体大一号。 图4.6.1-1 采用直线或折线引出标注 图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