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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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黑龙江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09年4月编 制 说 明为适应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本大纲是在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并试用的基础上,吸纳了由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别编制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机务专业的相关内容,所形成的讨论稿。目的是针对风电工程的特

2、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电场变电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三个阶段。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110kV及以上)的内陆型风电工程。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 总 则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3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1.0.2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等级电压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以110kV以下等级电压接入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1.0.3 首次检查的主

4、要内容包括: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5、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建质监200552 号;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电建质监200521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质2003162 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建1995543 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国电电源2002849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 号;关于电

6、力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国电总2001646 号;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监督规定(2000)建设部令8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 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 号;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计建设1997252 号;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4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60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59 号;工程

7、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31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建设部令1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 号(2004.12.09)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 部分

8、: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 2005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199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 - 1987钢 筋 焊 接 验 收 规 程 JGJ 18 - 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107-200

9、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 G J 8 1- 2002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及技术条件GB/T3632-200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本工程涉及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材料标准有效版;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的有效版。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

10、并已审批。3.0.3 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严格执行相关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3.0.4 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3.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3.0.6 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3.0.7 变电站、首批风电机组零米以下基础完成,并已验收签证。3.0.8 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3.0.9 由建设单位或

11、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的,对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已拟定。3.0.10 由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组织已经进行了自检和预监检工作,并整改完毕,实施闭环。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1 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件的要求。4.1.1.2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并监督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1)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机构与工程管理的模式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转有效,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工程质

12、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2)已经完成主要设备、工程总承包和主要分包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标,并已签订合同,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3)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制度齐全、有效。4.1.1.3施工图纸交付计划已落实,对已交付的图纸按规定进行了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检,且交底与会检记录规范。4.1.1.4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完成并已审批。4.1.1.5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适用,档案管理人员已到位工作。4.1.1.6 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4.1.

13、1.7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并建立了责任制度。4.1.1.8 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4.1.1.9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组织机构和人员已落实,人员能持证上岗,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计划已制定。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2.1 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与本单位资质相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4.1.2.2 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责、权明确并已书面报送建设单位。4.1.2.3 按计划交付图纸,能保证连

14、续施工;施工图交底记录齐全、完整。4.1.2.4 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和深度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的方便,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施工图审查意见已完成闭环,内部审核程序和责任落实。4.1.2.5 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4.1.2.6 工代制度健全,参加规定项目的质量验收;签署设计变更单、技术洽商单的人员资格明确,已向监理单位备案并管理规范。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3.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委托手续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4.1.3.2 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监

15、理工作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相符,责任制落实。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下简称“监理规范”);并已书面报送建设单位。4.1.3.3 根据监理合同、委托书和“监理规范”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满足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审批手续完备并有效执行。4.1.3.4 已审定的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工程实际,并已确定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审批手续已确定并规范、齐全。4.1.3.5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合格供货商名录进行了审查。4.1.3

16、.6 已经建立对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到货、开箱检验和对原材料质量跟踪的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及管理台帐。4.1.3.7 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形式的分包队伍)的资质以及人员资格审查,无违规行为。4.1.3.8 对各类检测机构(含合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审查,均符合规定,并建立管理台帐。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4.1.3.9 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审查,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并满足施工的需要。4.1.3.10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的项目及时验收并签证规范。4.1.3.11 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规范,各

17、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内容明确,闭环管理。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相关单位调查处理。4.1.3.12 仪器、设备配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4.1.3.13 建筑方格网、风机基础控制桩、重要测量成果复测准确。4.1.3.14 对已处理完的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检查、验收完毕。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4.1 施工承包合同规范、清晰,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与本单位资质相符。4.1.4.2 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如有变动,已经建设单位确认;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

18、员配备能满足施工质量管理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4.1.4.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能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各环节的持续改进过程:(1)项目部已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已建立项目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有效;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规范,管理闭环;(2)验评项目范围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已经监理审核,总监签认;验评结论、统计方法和签证手续正确、规范;(3)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适应本工程的计量管理措施,并已切实执行;计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4)规范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1.4.4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9、、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并贯彻执行:(1) 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或已制订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能切实贯彻实施;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编制内容齐全、准确,并经监理单位审定;(2) 施工作业指导书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交底制度健全并认真实施,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记录规范;(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内容齐全,可操作性强,并有检查记录和签证。4.1.4.5 施工图会检记录、纪要齐全,签证规范,提出的问题实施过程闭环。4.1.4.6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4.1.4.7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

20、理人员到位工作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4.1.4.8 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计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均经过检验并在有效期内,计量管理台帐齐全。4.1.4.9 物资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经评审合格的分供应商、分承包商登录齐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完善,台账清晰、规范;主要材料跟踪管理台账完整、齐全、准确规范;4.1.4.10 工程项目的分包制度完善,无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4.1.4.11 针对工程特点和项目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落实。4.1.4.12 对预监检中,提出待整改问题已处理完毕。4.1.5 对工程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

21、监督检查4.1.5.1 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4.1.5.2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有效;已编制试验检验大纲并经审批。4.1.5.3 机构设置合理,试验人员配备满足要求。4.1.5.4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规范,符合计量管理规定;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台账清晰、准确、完整且在检验有效期内。4.1.5.5 检测依据、内容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检测报告形成程序合理、数据及内容准确。4.1.5.6 检测设备及工作环境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和安全等有关规定。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4.2.1 建设单位的主要资料:4.2.1.1 按

22、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件要求的有关文件;4.2.1.2 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规章制度;4.2.1.3 各类招投标文件、合同、各参建责任单位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4.2.1.4 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面的资料;4.2.1.5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整改闭环的资料。4.2.2 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资料:4.2.2.1 反映本单位质量行为的有关资料;4.2.2.2 施工图交付计划;4.2.2.3 工代制度。4.2.3 监理单位的主要资料:4.2.3.1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程序文件;4.2.3.2 监理开工前预控文件、监理过程控制文件、

23、监理验收签证文件;4.2.3.3 监理所发的开(复、停、返)工令和各类监理书面指令及闭环文件;4.2.3.4 现场执行的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受控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4.2.3.5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检查记录。4.2.4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4.2.4.1土建专业施工组织设计。4.2.4.2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编审内容及执行记录。4.2.4.3单位工程开工、竣工报告。4.2.4.4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签证;施工图会检记录。4.2.4.5施工技术交底记录。4.2.4.6质量问题台账。4.2.4.7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文件。4.2.4.8监理所发的开(复、停、返)工令和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

24、。4.2.4.9现场执行的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4.2.5 主要施工技术记录:4.2.5.1 施工日志;4.2.5.2 施工测量记录;4.2.5.3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4.2.5.4 地基处理施工记录;4.2.5.5 重要工序交接记录;4.2.5.6 混凝土浇筑通知单;4.2.5.7 混凝土搅拌、浇筑及养护记录或混凝土施工日志;4.2.5.8 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计算及施工养护记录;4.2.5.9 混凝土和主要原材料跟踪台账;4.2.5.10 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评定;4.2.5.11 高强度螺栓测试报告和施工记录;4.2.5.12 建(构)筑物构件和建筑设备消

25、缺处理记录;4.2.5.13 冬期施工测温记录;4.2.5.14 风机基础环测平纪录;4.2.5.15 预制构件检验记录.4.2.6 质量验收记录:4.2.6.1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记录。4.2.6.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地基验槽;(2)钢筋;(3)地下混凝土结构;(4)地下构筑物防水、防腐;(5)防雷接地;(6)抹灰砌体、钢结构及装饰装修基层。结合工程特点,认为有必要重点抽查、随机核实的资料。4.2.7 出厂证件和试验资料:4.2.7.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4.2.7.2 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4.2.7.3

26、现场检验报告:1) 防水、防腐材料、外加剂及掺合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2) 砂浆、混凝土试验报告;3) 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和钢材焊接试验报告;4) 钢结构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和高强度螺栓扭矩系数或轴力试验报告;5) 土(石)方回填试验报告;6) 灌浆料、胶泥、涂料试验报告;7) 混凝土拌和用水试验报告;8) 灌浆料、混凝土强度评定;9) 重要构件强度试验报告;10) 钢结构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型钢复检试验报告;11) 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及桩基检测报告;12) 其它施工工艺试验报告。4.2.7.4 检验记录:1)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2) 重要结构模板制作、修复、组装;3) 钢筋、预埋件、钢结构焊接

27、;钢筋机械连接;4)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紧固;5)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6) 混凝土结构浇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现浇楼板厚度;7) 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8) 有防水要求项目的防渗漏检验记录。4.2.8 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4.2.9 单位工程开工、竣工报告;4.2.10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签证,施工图会检记录;4.2.11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4.2.12 质量问题台帐;4.2.13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文件;4.2.14 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土建专业施工组织设计。4.3 对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4.3.1 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4.3.2 消防设施已按施工组织总设计

28、实施完成。4.3.3 已完工或在建的建(构)筑物结构的外观质量及其施工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必要时,进行实体质量检测。4.3.4 各类物料堆放管理满足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各种建筑材料质量合格。4.3.5 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时,已建立其质量和资料管理制度。4.3.6 现场预制件场地的工作条件和机具设备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4.3.7 土建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的现状条件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规定的要求。4.3.8 文明施工情况及现场状况符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要求。4.3.9 各类计量工器具的实物和保管条件良好。4.

29、3.10 建设单位移交有关厂区包括厂区附近的测量定位的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等桩位及有关原始资料完好、齐全。施工测量方案经监理审批;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变电站、控制楼等控制桩设立准确并维护良好。4.3.11 建筑方格网、建(构)筑物主轴线控制桩定位及高程;基础轴线位移;地基、地基处理工程质量。4.3.12 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焊接质量及保护层厚度。4.3.13 回填土质量。4.3.14 混凝土结构表面质量、几何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偏差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质量。4.3.15 基础、地下结构和屋面防水、防腐。4.3.16 钢结构制作、安装及螺栓连结。5 质量监督检查

30、的步骤和方法5.1 检查步骤鉴于风电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5.1.1 自查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5.1.2 预监检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

31、情况和已完的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七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均应认真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见523 条)。5.1.3 正式监检中心站接到工程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七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

32、的整改项目。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5.2 检查方法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5.2.3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

33、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5.2.3.1 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控制,目前工程开展情况;5.2.3.2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设计技术供应、工代现场服务的计划和设计意图在工程中的实施情况;5.2.3.3 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效果,实际施工进

34、度;桩机(地基处理)施工单位工程除汇报上述内容外,还应汇报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5.2.3.4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目前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5.2.3.5 工程质监站: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本阶段预检情况。6 检 查 评 价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资料。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

3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做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6.0.4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办理签证、实施闭环管理,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质监中心站备案。6.0.5 中心站收到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单进行核查,当满足本“大纲”要求时,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附表1: 受检资

36、料目录监检阶段: 制表单位:序号资 料 名 称份数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附表2: 土建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监检阶段:序号单位工程名 称单位工程验评等级分项工程分项工程验收率()备注应验收数已验收数12345678910111213单位工程优良率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指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数;注2:单位工程优良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 部分:土建工程(DLT 5201.12005)执行。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风电场变电站受电及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1 总 则1.0.1 依

37、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3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1.0.2 风电场变电站受电及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 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

38、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等级电压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变电站受电及首批风机并网前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对以110kV以下接入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1.0.3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2)按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土建部分的要求,对首检之后施工的风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进行抽查型监督检查。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时,对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待核对和讨论)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39、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建质监200552 号;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电建质监200521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质2003162 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建1995543 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国电电源2002849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

40、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 号;关于电力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国电总2001646 号;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监督规定(2000)建设部令8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 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 号;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计建设1997252 号;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4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60 号;建筑业企业资

41、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59 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31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建设部令1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 号(2004.12.09)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

42、07,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 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 2005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199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 - 1987钢 筋 焊 接 验 收 规 程 JGJ 18 - 2003钢

43、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10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 G J 8 1- 2002钢结构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及技术条件GB/T3632-200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本工程涉及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材料标准有效版;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的有效版。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 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3.0.2 变电站、首批风机及相应场内电力线路的建(构)筑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其单位工程的验收、签证。3.0.3 变电站电气设备及其系统、首批风机及其工艺和监控系统、相对应的场内电力线路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3.0.4 变电站、首批风机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全警示和隔离保卫工作以及消防器材布设均符合规定要求。照明充分,通信联络正常。3.0.5 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继电保护、远动、风机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调试完毕,首批风机的静态调试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3.0.6 消防系统已按设计的范围和规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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