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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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管理范 围第一条 为做好 公司系统内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文件的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规范,依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基层单位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火电、水电、风电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和竣工验收。引用文件及术语第三条 引用文件(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二)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四)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规范(2001年版)(五) 水电工程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六)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第四条 术语(一) 工程文件

2、:是指从工程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二) 工程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可研、初步设计、谈判、审批、招投标、勘测、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三) 工程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四) 工程竣工文件:是指工程竣工时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包括建筑、安装及调试、监理等)过程和工程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工程施工文件、工程竣工图和工程

3、质量监督、监理、监造、设计工代、设备缺陷处理文件以及主要主、辅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报告、配套设备技术文件组成。(五) 工程施工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建筑、安装等施工情况的文件。(六) 工程竣工图文件:是指根据施工结束后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简称竣工图)。(七)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工程竣工后试运行(试生产)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八)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竣工、试生产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的全面考核、检查和验收。(九) 工程档案:即建设工程档案,是由工程文件经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的。(十) 工程档案移交:一方面指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根据合同、协议

4、,在工程完成时向工程建设单位移交的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文件;另一方面是指建设单位内部基建部门将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文件经系统整理后定期或按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组织管理原则第五条贯彻统一领导与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综合档案室承担基建单位和生产单位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双重职能。第七条公司系统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各自的工程档案管理组织网络,由一位公司级负责人牵头,负责工程基建的办公室统一协调工程、质量、材料、设备等各有关部门的档案工作。第八条公司所属单位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工程

5、过程管理,贯彻基建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验收的要求。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基建目标管理程序及工作计划,纳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纳入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规范中,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第九条为保证工程合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执行档案保证金制度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档案管理职责,档案保证金为合同项目结算价的1%。档案保证金的提留和支付由建设单位计划部门、财务部门、工程部门和档案室负责实施。对不按本规定移交档案的,视为合同违约,不返还档案保证金。对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单位,档案保证金预以返还。 工程档案管理职责划分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6、一)认真履行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工作统一组织和管理的职能,负责工程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按照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办法,制定本单位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三)档案部门按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移交的工程文件,确认符合归档要求后在移交清册上签字。财务部门在见到档案部门的签字后方可与工程各参建单位进行资金结算。(四)负责对施工、设计、调试、质监、监理等工程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的编制、工程档案的整理与移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验收。(五)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工程管理部门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验收。档案部门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

7、确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负责设备图、施工图及部分施工文件的统一登记、分发工作。(七)负责工程前期文件、工程交接验收文件、生产准备(包括企业技术规范)及试生产文件的收集与整理。(八)负责机组生产准备、试生产总结及建设总结的收集与整理。(九)负责接收工程的全部档案,运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汇总、整理后编目、上架,具备检索、借阅条件。(十)建立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保管库房,集中统一保管档案,为档案保管和提供利用配备必要的装具和设备,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十一)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档案人员,未经档案专业业务培训,没有档案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档案人员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电力生

8、产知识,不断提高综合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十二)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网络,一是档案工作人员网络,按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档案工作自身特点,布网建点设人,以点联线,以线联网;二是重要档案资料的流向网络,对重要的档案资料的情况及流向进行追踪管理。(十三)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和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档案资料移交情况的有关条款,明确规定工程参建各方在文件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责任,明确施工、设计、调试、质监、监理等单位移交档案的内容、数量、费用、时间、质量等要求和违约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职责(一)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资料(含隐蔽工程及测量记录)。(二) 负责提交土建、

9、水工施工及设备、管线安装文件。(三)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四)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五)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六)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七) 负责提交反映工程施工、安装过程的声像材料。(八) 负责提交工程总结和工程技术总结。(九) 施工单位受甲方委托签署设备材料购置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移交档案材料(如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试验报告、设备图纸等)的内容、数量、质量等要求。(十) 凡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工程全部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

10、收集、整理其承包工程的全部文件。(十一) 凡工程竣工(包括单项工程及分期建设的工程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按照本办法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整理、装订、装盒,并编制工程档案移交清册,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签字后进行工程档案移交。第十二条设计单位职责(一) 负责提交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总清册。(二)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三)负责提交工程设计总结。(四)对汇总的工程各类变更文件进行最终审核,保证其完整、准确。按竣工图编制合同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火电两套完整的竣工图及一套完整的电子文件竣工图,水电三套完整的竣

11、工图及一套完整的电子文件竣工图,并按本办法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装盒。编制移交清册,火电机组在完成满负荷试运后两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水电机组应在考核期满后六个月内进行移交,档案部门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应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另编制一份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主要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竣工图。第十三条调试单位职责(一)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试验项目调试方案、措施、调试报告及性能试验报告等文件。(二) 负责提交分系统调试和整套试运阶段的调试验评表和签证单。(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四)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

12、试工作总结。(五) 负责将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及系统调试期间形成的文件按本办法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装盒。编制移交清册,在工程竣工(包括单项工程及分期建设的工程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第十四条质监单位(质量监督中心站、质量监督站)职责(一) 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质量监督文件(质量监督的质监计划、评价报告、纪要、监检记录、呈报、总结、报告和结论意见等质监活动文件;对工程参建单位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关闭文件情况验证文件、设备的监造报告等)。(二) 按本办法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装盒。编制移交清册,在工程竣工(包括单项工

13、程及分期建设的工程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第十五条监理单位职责(一) 负责提交工程监理项目的监理文件(监理大纲、规划、目标、办法、措施等)及结论意见(如对于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的监理意见)。(二) 负责提交工程监理通知单及整改措施记录、总结。(三) 负责提交工程施工及调试期间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执行情况总结及未完成项目的闭环签证(处理结果)。(四) 负责提交工程建设期间的设备缺陷处理清单、设备缺陷处理会议纪要和处理后复试报告。(五)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及处理结果。(六) 负责提交设备修改通知单。(七) 负责提交工程联系单及材料代用记录。(八)负责提交

14、全部施工调度(协调)会议纪要、专业会议纪要。(九) 按本办法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装盒。编制移交清册,在工程竣工(包括单项工程及分期建设的工程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 (十) 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责任单位,负责监督工程文件内容的真实性、齐全完整情况以及归档文件的质量,督促检查工程建设中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情况,负责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的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设备厂家(一) 编制移交清册,在设备开箱验收前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二) 在设备到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装箱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

15、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商检记录、特殊产品准销证等文件材料及至少三套设备图纸(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第十七条竣工文件编制要求(一) 工程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二) 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三) 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印纸、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四) 凡合同、协议、试运后签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机组移交试生产交接书、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

16、印件归档。(五) 施工记录、验评单、验收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式和数据均应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书写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归档,均应为A4幅面;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代替签名。各种记录、表单、通知单等均应有统一编号。(六) 施工记录、验评单、验收单的记录应真实可靠,数据齐全。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尽量用数据填写,少用文字表述(检查项目中可用文字表述的除外)。(七) 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

17、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所有应归档的单据、记录等均不能用喷墨打印机打印。(八) 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商检记录等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且用合格的纸张和书写材料书写。有些尺寸过小的证件,如产品合格证等应统一粘贴在与说明书纸张规格相同的纸张上。(九) 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十) 引进技术工程的设备订货合同及其附件、招投标书等重要依据性文件材料应字迹耐久、清楚,不能用复印件归档。中译文应同外文原文一同归档。第十八条竣工图编制要求(一) 竣工图应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竣工图编制要求进行编

18、制。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二) 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说明竣工图的编制原则、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以及编制情况。对每册修改图纸,应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变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更单号、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三) 没有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用作竣工图时,编制单位应逐张审核,确认与现场相符后直接在蓝图上加盖“竣工图”图章;经修改或变更的施工图应重新编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号编,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标内注明“竣工图阶段”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图章样式见附图)。(四) 建设单位应负责或委托有资

19、质的单位编制工程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五) 凡四级图有修改的,又需要修改五级图或清册的,应继续修改。(六) 与施工图有关的设计更改、现场洽商和材料变更单等文件材料单独组卷。在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时,以“图号”作为“文件编号”。(七) 竣工图按GB/T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手风琴式”折叠,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图标朝外。(八) 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齐全、清楚,不得代签。竣工图章盖在标题栏附近的空白处或右下角向上折叠后空白处;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红印泥。(九)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技术或由外方承包的建

20、设项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签字确认。(十) 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十一) 竣工图编制完后的审核,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充。(十二)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应以光盘为长期存储介质(竣工图电子文件的命名应与图纸编号一致,以保证其唯一性)。工程文件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九条工程文件的收集(一) 凡是反映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都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成套档案。其范围火电参见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一览表(火电机组)(见附件1),水

21、电参见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一览表(水电工程) (见附件2)。(二) 收集时间:各类文件材料必须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凡是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必须首先由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第二十条工程文件的整理:全部工程文件在归档前必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工程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文件、试运行(生产)及验收等文件按文件形式整理,进行装订;设备图、竣工图等按图纸形式整理,不进行装订。具体整理要求参见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其中外文档案资料应保持原来的案卷及文件排列顺序、文号及装订形式,有汉文译文的,应一并立卷。工程档案的

22、归档与移交第二十一条工程各参建单位(施工、设计、调试、质检和监理等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将经过整理所形成的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归档。 (一)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项目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二)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规范,竣工文件的编制符合本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工程档案的整理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经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归档审查:工程各参建单位在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施工、设计、调试、质监、监理等单位对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经

23、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要求(一) 完整:指能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 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二) 准确:指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三) 系统:指归档文件的整理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四)工程文件没有合格的归档,工程(项目)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第二十四条归档时间:除受委托进行工程档案汇总整理外,施

24、工、调试、质检、监理等单位在工程竣工(包括单项工程及分期建设的工程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归档;设计单位竣工图,火电机组在完成满负荷试运后两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水电机组应在考核期满后六个月内进行移交归档。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对全部工程档案的汇总整理(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一) 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大纲,依据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大纲对全部工程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二) 对全部工程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根据档案整理的要求,对施工、设计、调试、质检及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三)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

25、行业各种技术文件表格或规范。第二十六条工程档案的移交 (一) 工程建设与生产为两套机构的单位,在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在项目(工程)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工程档案移交。凡分期(机组)分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应在每期(机组)正式通过验收后办理工程档案移交。 (二) 建设单位与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量、图纸份数等, 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三) 竣工验收以后,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应通过协商,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城市的城市建设

26、档案馆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工程竣工图。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基建工程归档范围一览表(火电机组) 2.基建工程归档范围一览表(水电机组)3.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4.水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5.风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7.竣工图尺寸、内容附表1: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一览表(火电机组)序号档 案 内 容1工程建设依据性、管理性文件1.1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文件1.2工程“初可”阶段文件及其审查和批复文件1.3工程“可研”阶段文件及其审查和批复文件1.4

27、工程征地的文件、协议、合同等1.5工程环保、五通一平、消防、工业安全等方面的合同、协议、执照、许可证等来往文件1.6工程所有的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1.7工程项目的融资、贷款合同、协议1.8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批复文件1.9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审计文件1.10工程所有租赁文件1.11工程的设备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2工程的设计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3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4工程的调试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5工程的监理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6工程的质量监督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7工程主管及其上级单

28、位发送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文件、纪要、备忘录等1.18工程管理部门发出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文件、报告、纪要、备忘录等1.19工程前评估的材料、谈判议定书、纪要、备忘录等1.20工程前期依据性的有关会议材料、纪要、备忘录等2工程勘测报告2.1工程地质的“初勘”报告2.2工程地质的“详勘”报告2.3施工中补测的基础资料及主厂房各点位置标高图2.4灰场、坝址和煤场的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资料3工程设计文件3.1概念设计文件3.2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3.3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4土建、水工工程文件4.1建(构)筑物地基审查、交底纪要、记录等4.2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文件、交底纪要、记录

29、等4.2.1地基处理文件包括:工程地质报告及地基处理方案,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测试报告,地基处理效果分析与评价4.2.2桩基文件包括:依据性文件,施工记录,桩基处理的效果分析、结论与评价,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桩基无损检测报告,桩基高应变动力测定试验记录,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重大问题及缺限处理记录,桩位布置施工图及竣工图等4.3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主厂房网等建(构)筑物的施工测量记录4.4建(构)筑物和大型设备主要轴线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及高程测量记录,沉降观察记录,变形、高程控制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4.4.1主厂房、汽机基础、锅炉基础、烟囱、水塔、输煤系统建(构)筑物

30、、除灰渣系统建(构)筑物、循环水系统建(构)筑物、升压站设备及构架等大型设备的主轴线定位放线测量及高程测量记录4.4.2主厂房、烟囱、水塔、汽机基础、锅炉基础、主变基础的沉降观测记录4.4.3主厂房框架柱垂直度,吊车梁标高,汽机运转层结构上表面标高,锅炉基础顶面标高,卸煤沟煤槽斗壁挑舌上表面标高与净距的平直度,循环水管沟进出口标高记录等4.5单位工程钢筋跟踪资料。应包括:编号、厂家名称、到货日期、单位、数量、规格等级、出厂证件编号、复试报告编号、宏观质量描述、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使用部位及数量、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等4.6单位工程水泥跟踪资料。应包括:厂家名称、规格等级、数量、到货日期

31、、出厂证件编号、复试单编号及复试报告、宏观质量描述、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使用部位及数量、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等4.7砼试块试验报告4.8主体结构、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检验、试验记录及用材跟踪记录4.9主要原材料、构件及管子成品验收的证件与出厂试验报告4.10土建、水工施工技术记录,质量评定记录4.11土建、水工隐蔽工程与中间检查验收签证4.12管道水压试验记录4.13预应力砼输水管管线垒底及基础工程验收记录4.14施工过程中的缺陷,质量问题处理、分析与结论文件4.15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钢筋、管材代用证件5安装工程文件5.1设备安装技术记录和签证5.2热工和电气的仪表、保护、自动、控制装

32、置校验记录5.3电缆敷设记录和原始安装记录5.4主、再热蒸汽和主给水管道支吊架弹簧安装高度的记录5.5注明蠕胀测点、监察管段、膨胀指示器、焊口及支吊架位置的主、再热蒸汽及主给水管道系统的单线立体图5.6焊接文件5.6.1焊接工程一览表5.6.2焊条、焊剂出厂证件和保管情况记录5.6.3焊工资格复印证件或证件一览表5.6.4受监焊口焊接及热处理的检验记录和图表、质量检验报告、实物抽样试验报告5.6.5主(再)热蒸汽系统(热、冷段)、汽机导汽管和主给水系统等管道的焊接及热处理的检验记录图表、探伤底片、检验报告5.6.6焊接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5.6.7锅炉受热面管子和锅炉一次门内本

33、体、管道的焊接及热处理的检验记录图表、探伤底片、检验报告5.6.8焊接工程质量评定5.6.9焊接工艺评定书5.6.10焊接工程技术总结5.7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记录与签证5.8合金钢零部件和紧固件的光谱分析及硬度试验记录5.9重要的施工材料性能证件,抽样化验记录和报告5.10分部试运的方案、措施、记录与报告5.11施工质量事故、设备缺陷处理和修补记录与签证5.12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与材料代用记录5.13分部试运前的各级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与签证6设备文件6.1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出厂说明书,总装、试验记录,合格证件、手册、图纸等技术文件6.2设备商检记录、索赔文件6.3主设备及主要辅助

34、设备台帐6.4从开箱至移交生产各阶段所有设备的消缺、修补与更换记录、设备消缺率的统计6.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交接清单7整套启动及试运阶段文件7.1整套启动调试大纲7.2整套启动试验方案、措施7.3整套启动试运指挥部的文件、命令、纪要、记录等7.4整套启动试运交接班记录和运行记录7.5整套启动调试报告7.6试运阶段的缺陷、故障分析记录与事故处理意见8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8.1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质监计划、评价报告、纪要、总结等全部质监活动文件8.2质量监督站的质监计划、监检记录、纪要、呈报、评价报告等全部监理活动的文件8.3工程监理的监理计划、报告、呈报、纪要等合同规定的全部监理活动的文件8.

35、4工程参建单位对质量不合格项的完善、整改记录、报告和相应的验收签证等质量不合格项的关闭文件9竣工图文件9.1按合同或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文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竣工图10验收交接文件10.1移交试生产的交接书10.2整套启动试运工作总结10.3移交生产的交接书10.4考核期工作总结11末完项目文件11.1机组启委会批准的基建未完项目清单11.2未完项目完成后的验收交接文件12生产准备与试生产期间的文件12.1建立本企业技术规范12.2系统图等必备图纸12.3操作票、工作票、运行日志等运行台帐12.4培训教材12.5考核期的生产记录12.6考核期的事故分

36、析、处理记录及结论附表2:公司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一览表(水电机组)序号档 案 内 容1决策立项文件1.1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文件1.2可行性研究报告1.3项目评估报告1.4环境预测、调查报告1.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1.6国家计委批准的开工文件2工程管理性文件2.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2.2勘察招投标及合同文件2.3设计招投标及合同文件2.4施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2.5监理招投标及合同文件2.6机电设备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文件2.7施工用材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文件2.8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审查意见和水、暖、电等供应协议书3勘测设计文件3.1设计基础材料3.1.1工程地质、水文

37、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3.1.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3.1.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分析的相关报告3.2设计文件3.2.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文件3.2.2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文件3.2.3招标设计文件3.2.4施工详图阶段设计文件3.2.5关健技术试验3.2.6设计评价、鉴定及批准3.2.7设计变更通知单4施工文件4.1土建施工文件4.1.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4.1.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4.1.3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

38、定4.1.4建筑材料试验报告4.1.5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代用核定审批4.1.6施工定位测量、地质勘察4.1.7土、岩试验报告、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图4.1.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1.9工程记录及测试、沉陷、位移、变形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4.1.10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4.1.11交工验收记录证明4.1.12施工报告、技术总结4.1.13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4.2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施工文件4.2.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4.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措施4.2.3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单4.2

39、.4焊接试验记录、报告、施工检验、探伤记录4.2.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2.6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4.2.7设备调试记录4.2.8施工安装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4.2.9系统调试、试验记录4.2.10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4.2.11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4.2.12调试、鉴定记录4.2.13性能测试和校核4.2.14操作联动试验4.2.15电气装置交接记录5监理文件5.1监理工作总报告及分项、分部工程监理报告5.2监理工作日记及监理值班(旁站及跟踪监理)记录5.3监理文件及监理通知单5.4各种监理协调会议纪要5.5专业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月报、监理成果分析报告(含试验监理、测量

40、监理、地质监理、观测监理、电气及金属结构监理等)5.6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及质量等级评定表5.7工程量复查资料5.8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处理意见报告6工程质量监督文件6.1质量监督的质监计划、评价报告、纪要、监检记录、呈报、总结等质监活动文件6.2对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关闭情况验证文件7竣工文件7.1工程安全鉴定报告7.2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验收报告7.3竣工图7.4项目质量评审材料7.5竣工验收会议有关文件7.6工程现场声像材料8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8.1技术准备计划8.2试生产管理、技术责任制8.3开停车方案8.4设备试车、验收、运转、维护记录8.5试生产产品质量鉴定报告8.6安全

41、操作规程、事故分析报告8.7运行记录8.8技术培训材料8.9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图纸8.10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材料9工艺、设备9.1工艺说明、规程、路线、试验、技术总结9.2产品检验、包装、工装图、检测记录9.3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9.4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9.5设备、图纸、说明书9.6设备测绘、验收记录9.7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10国内外采购有关文件10.1询价、报价、招投标文件10.2合同、合同附件10.3谈判协议、议定书10.4谈判记录10.5谈判过程外商提交的材料10.6考察及收集来的有关材料10.7各设计阶段文件10.8各设计阶段审查议定书10.

42、9技术问题来往函电10.10设备材料检验及设计联络10.11设备储备、运输10.12开箱检验记录、商检及索赔10.13设备、材料的防腐、保护措施10.14技术人员的现场提供文件材料10.15有关国外技术标准10.16有关专利说明11财务、器材管理11.1财务计划、年度计划11.2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及审计11.3主要材料消耗、器材管理11.4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12科研项目12.1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12.2协议书、委托书合同12.3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12.4试验记录、图表、照片12.5实验分析、计算、整理数据12.6实验装置及特殊设备图纸、工艺技术规范说明书12.7实验装置操作规

43、程、安全措施、事故分析12.8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12.9成果申报、鉴定、审批及成果推广应用材料12.10考察报告、重要课题研究会议、专业会议文件12.11专家咨询文件13档案移交目录附件3: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 使用说明本表由目录号(代号)和分类号两段阿拉伯数字组成、使用时需加案卷号、卷内文件顺序号一并组成档号,各号之间用“”号分隔。1目录号(代号)一律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并依下列规则编制:1.1 “6电力生产”、“7科学技术研究”类采用年度标识,跨年度的科研项目,标识项目完成年度。1.2 “8基本建设”和“9设备”类共用系统的目录(代号),前两位数用“工期”,后两位

44、数用“00”标识;档案资料归属机组明确的,前两位用“工期”,后两位数用“机组”,各期工程机组号连续编制。同一期工程2台以上机组(不包括全部机组)共用一套系统的,前两位数用“工期”,后两位数采用首台机组序号,同时在该工程档案编制说明中注明。1.3 “888生产辅助建筑”类共用系统的目录号(代号),前两位数用“工期”,后两位数用“00”标识;档案材料归属机组明确的,前两位数用“工期”,后两位数用“机组”;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且工期、机组不明确的,目录号可用其四级类目后两位数加该建筑的顺序号(两位数)标识。1.4“99其它设备”类的目录号(代号)用“9001”标识。2分类号由二四位阿拉伯数字构成二四级类目,各级类目均采用0-9标识,与其它号之间用“”分隔。举例:0 1 0 18 0 3 00 1 6 案卷号(用001-999标识) 四级类目号(征租地文件) 三级类目号(工程管理性文件) 二级类目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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