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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成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重点科室专门工作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合理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要求,由药剂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ICU)、肿瘤科、内镜室等重点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门工作小组。经研究决定,重点科室成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科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药剂科:组长:成员:麻醉科:组长:成员:ICU一区:组长:成员:ICU二区:组长:成员:肿瘤科一区:组长:成员:肿瘤科二区:组长:成员:肿瘤科三区:组长:成员:纤支镜室:组长:成员: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小组责职:贯彻执行有关麻酵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科室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