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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析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说起古代的地方行政机构变化,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三种,分封制、郡县制、行省制。这三种在古代非常有代表性。当然,古代的地方行政机构变化也是有个过程的,我们今天看一下,他们具体是怎样从分封制到后来的行省制的。西周秦朝汉末魏晋唐朝宋朝元朝朝朝明清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封国ISJ-CSI州I郡I县ISHKHXI路州I县I-I行省 HH 府 I-国一 承宣布政使司(行省)TITI-道N wi-m分封制郡县制行省制一、先秦时代:分封制从三皇五帝一直到秦朝之前,主要都是分封制为主。所谓的分封制,就是宗主把这块地方分封给一个人,在这个地方内,这个人有绝对的权威。当然,手下的诸侯
2、也会继续进行的分封。这个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非常像,层层分封。下面的只对自己的宗主负责,对其他人都不负责。不过从春秋时期开始,分封制开始瓦解,县制开始出现。最早设立县制的是楚国,后来各国都在使用这个制度。二、秦朝: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建立郡县。通过郡县制,中央可以直接控制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地方分为郡和县两个行政级别。这个制度,之后一直在用,虽然有所改变,但是变化不大。三、汉朝:州、郡、县制西汉建立之初是沿用分封制和郡县制两种制度,后来发现分封制的弊端太大,所以逐渐废除分封制。不过西汉对郡县制也在
3、进行改造,汉武帝时期在郡之上设十三行部,每部派一刺史,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这个刺史主要起到监察作用,并不是行政机构。不过到了东汉末年,地方多事。朝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一州军民,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之前的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度了。这个制度一直用到南北朝结束。四、隋朝:郡、县制隋朝建立之初还是沿用州郡县制,不过后来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以州直接统县,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就这样地方制度又变成了郡县制。不过这时候的郡县制分得更细了,全国有190个郡,1255个县,比秦朝多了几倍。这可以说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在加强,地方的权力在不断减小。五、唐朝:道、州、府、县制度唐朝开创了
4、道和府的建制,贞观元年,唐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不过这些道没实际权力,唐代城市等级主要是总管府、都督府、节度使等,府以下为州、县。其中都督府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而节度使是在边疆设立的。这个制度一直用到五代十国结束。当然,唐朝中后期,节度使掌握大权,逐渐割据地方,这个制度也是导致唐朝灭亡的重要原因。六、宋朝:路、州、府、县制度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997年,全国定为十五路,包括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广南东、广南西五路。这个和后来的省级统治范
5、围差不多。当然,有时候宋朝也在其他地方设立府,比如开封府之类的,这些都是作为首都的比较多。宋朝开始,地方制度越来越小,尤其是是在财权上,地方所获得的财力绝大部分归中央,只留下极少一部分。七、元朝:省、路、州、县制度元朝开创设立了行省制度,这和元朝的中央制度有关。元朝废除尚书省和门下省,保留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而中书省有时处理地方政务,所以叫行中书省,时间久了之后就设立了行省制度。这个制度,我国一直沿用至今。八、明朝:承宣布政使司、府、县制度1376年,朱元璋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直隶州以下有县,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
6、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说白为了就是承宣布政使司、府、县或者承宣布政使司、直隶州、属州这两种制度。九、清朝:省、府、县制度清朝在1662年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这是三级制度,和现在几乎一样。当然,清朝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建立了其他制度。在东北、外蒙、新疆则设立五个将军辖区,实行因俗而治;又设立驻藏大臣、西宁办事大臣等负责管辖辽阔的藏区。在云贵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总的来说,在地方行政制度上,清朝还是很完善的。其实,不论是最初的郡县制,还是后来的省、府、县制度,都几乎差不多。都是中央对地方直接进行控制,保证了中央集权。不过这里面有一个制度没有改变过,就是县制,这个从春秋时出现,一直到现在仍旧在用。可以说这个制度还是很先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