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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梯电气装置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第九篇 电梯电气装置篇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建设委员会实行日期:1982年10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2北京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本篇适用于电力拖动、驱绳轮曳引驱动、额定载重量5吨及以下、额定速度3米秒及以下的各类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不同速度和不同类型电梯(甲、乙、丙;交、直流;客、货、杂)应分别执行本篇各有关条文。 新产品和集选、群控、数控电梯除执行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产品的特殊要求。第1.0.2条
2、 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1.0.3条 电梯电气装置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的运输、保管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第1.0.4条 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第1.0.5条 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电梯额定速度分为三类:1.甲梯:2,2.5,3米/秒(简称高速梯)2.乙梯:1.5,1.75米/秒(简称快速梯)3.丙梯:0.25,0.5,0.75,1米/秒(简称低速梯)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二、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装箱单、产品合格
3、证明书、安装、调整、使用、维护说明书、电路图、安装图等);三、电气设备及附件应按现行的电梯技术条件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明显的残损。第1.0.6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第1.0.7条 与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除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电梯及其井道、机房的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GB143574)的有关规定。第1.0.8条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基本结束机房、井道的土建施工,包括完成粉刷工作;二、电梯机房的门窗应装配齐全;三、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第1.0
4、.9条 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除执行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其它各篇的有关规定。第1.0.10条 电梯的专用电气设备和附件(继电器,选层器、电梯电缆等)更换时,应与原设计型号相同,代用时必须符合原设计参数和技术性能的要求。第1.0.11条 电气装置的附属构架、电线管、电线槽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安装用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第1.0.12条 电梯轿厢可通过电梯电缆的钢芯或芯线进行接地,用电缆芯线接地时,不得少于2根。第1.0.13条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
5、规范规定;四、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安全。第二章 配线第2.0.1条 电梯电气装置中的配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伏的铜芯导线。第2.0.2条 导线(除电缆外)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和轿厢上。机房和井道内的配线,宜使用电线管和电线槽保护,但在井道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管、槽。不易受机械损伤和较短分支处,可使用软管保护。第2.0.3条 电梯的供电电源宜以专用开关单独供给。电源线不得和其它导线敷设于同一电线管或电线槽中。电源进入机房后,应在靠近门的便于操作处,每台电梯分设动力和照明开关。第2.0.4条 动力和控制线路宜分别敷设;微信号及电子线路应按产品要求单独敷设或采取抗干扰措施
6、。第2.0.5条 机房和井道内的电线管、电线槽、电梯电缆架、箱、盒等与可移动的轿厢、钢绳、软电缆等的距离;机房内不应小于50毫米;井道内不应小于20毫米。第2.0.6条 井道内安装的电线管和电线槽应便于检修;垂直总管(槽)宜安装于距离召唤按钮较近的井道壁上。第2.0.7条 电线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二、底脚压板螺栓应稳固,露出线槽盖不宜大于10毫米;三、安装后应横平竖直,其水平和垂直偏差不应大于长度的21000,全长最大偏差不应大于20毫米,并列安装时,应使槽盖便于开启;四、接口应平直,接板应严密,槽盖应齐全,盖好后应平整、无翘角;五、出线口应无毛刺
7、,位置准确。第2.0.8条 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得有机械损伤和松散;二、安装应尽量平直,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4倍;三、固定点均匀,间距不大于1米;不固定的端头,长度不大于0.1米;四、与箱盒、设备连接处,宜使用专用接头;五、安装在轿厢上应防止振动和摆动;与机构配合的活动部分,其长度应满足机械部分的活动极限,两端应可靠固定。第2.0.9条 箱、盒安装应平正、牢固、不变形。埋入墙内的按钮盒、指示灯盒等的盒口不应突出装饰面,进墙不大于3毫米。盒面板与墙面的间隙应均匀,且不大于1.5毫米。如无设计规定时,箱、盒可按下列位置安装(如图2.0.9):图2.0.9 箱盒位置示意图一、总线
8、箱可装于机房,隔音层或上端站地槛向上3.5米的井道壁上;二、中线箱应装于电梯正常提升高度12加高1.7米的井道壁上(井道电缆架上0.2米);装靠厅门一侧时,水平位置宜在轿厢地槛与安全钳之间(电缆直入机房时无此箱);三、轿底接线箱应装在轿底面向厅门侧较近的型钢支架上;轿顶接线箱应装在靠近操纵箱一侧的金属支架上;四、层楼分线箱应装在每层厅门口以上0.20.3米的井道内墙壁上;五、厅外层楼指示灯盒应装在外厅门口以上0.20.3米的厅门中心处(指示灯在按钮盒中的除外);六、呼梯(召唤)和消防按钮盒应装在厅门外距地1.31.5米的右侧墙壁上,盒边距离厅门边0.20.3米群控、集选电梯应装在两台电梯的中间
9、位置。第2.0.10条 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敷设前应清除电线管、电线槽内的积水、污垢;二、敷设于电线槽内的导线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槽的净截面积的60%;三、金属电线槽弯曲部分的导线受力处、应垫绝缘衬垫加以保护;导线的垂直段应可靠固定;四、出入电线管或电线槽的导线无专用护口时,导线应有保护措施;五、应留有足够的备用线,长度相当于箱、盒内最长的导线;六、接线应正确,导线两端应有明确的接线编号。第2.0.11条 电梯电缆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井道电缆架安装时,应使电梯电缆避免与选层器钢带、限速器钢绳、极限、限位、缓速开关、感应器和对重安装在同一垂直交叉位置,设计无规定时如图2
10、.0.111所示:图2.0.11 电梯电缆架布置示意图二、井道电缆架与电线管、电线槽安装不应卡阻运行中摆动的电梯电缆;三、井道电缆架应装在电梯正常提升高度12加1.5米的井道壁上(电缆直入机房和此架安装在井道顶部时除外);四、轿底电缆架的安装方向应与井道电缆架一致;并使电梯电缆位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且保持一定距离。第2.0.12条 电梯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缆架的固定(见图2.0.121、图2.0.122)。图2.0.12-1 井道电缆绑扎示意图a=钢管直径2.5倍,且不大于200毫米;b=3070毫米图 2.0.12-2 轿底电缆绑扎示意图a=钢管直径2.5倍,且不大于20
11、0毫米;b=3070毫米二、绑扎应均匀、牢固、可靠;其绑扎长度为3070毫米;三、电缆的敷设长度为轿厢超出下端站,压缩缓冲器后略有余量;四、电缆安装前应预先自由悬吊,充分退钮,安装后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曲扭现象;多根电缆安装后长短应一致;五、电缆的不运动部分(提升高度12高1.5米以上)应用卡子固定。第三章 电气设备安装第3.0.1条 发电机、电动机和电气设备中的机械部分安装,应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一)、(四)7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3.0.2条 配电、控制柜、屏的安装应考虑布置合理,维修方便,巡视安全,其安装位置如无设计规定,应参照下列要求:一、屏、柜应尽量远离门或窗,与
12、门、窗正面的距离不小于600毫米;二、屏、柜的维护侧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600毫米;群控、集选电梯不小于700毫米;屏、柜的封闭侧可不小于50毫米;三、双面维护的屏、柜成排安装时,其宽度超过5米,两端宜留有出入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600毫米;四、屏、柜与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第3.0.3条 选层器及层站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按机械的速度比与层楼的高度比,检查调整动、静触头的位置,应与电梯运行、停层的位置一致;二、选层器触头组的排列应横平竖直,触头组的水平偏差;选层器速比在401及以下时,不大于1.5毫米;401以上时,不大于1毫米,换速触头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毫米;三、快、
13、慢车(单、多层)换速触头的提前量,应按电梯减速时间,平层距离调节适宜;四、层站指示器触头盘上的接点,应按楼层高度串接合适;五、触头动作、接触应可靠,接触后应略有压缩余量。第3.0.4条 干簧管磁钢感应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感应器和感应板安装时,应固定牢固,且防止松动,不得因电梯的正常运行产生摩擦,严禁磁撞;二、感应器和感应板安装后应垂直,平正,插入时两侧的间隙a2应尽量一致;感应器插口端面与感应板的间隙b为10毫米,其偏差不大于2毫米(见图3.0.41);图3.0.4-1 感应器、感应板安装示意图三、感应板应能上下、左右可调节,调节后螺栓应可靠锁紧;四、平层感应器在电梯平层于每层楼面地槛时
14、,上、下平层感应器离感应板的中间位置应一致,其偏差不大于3毫米;提前开门感应器应装于感应板的中间位置,其偏差不大于2毫米(见图3.0.42);图3.0.4.2 平层感应器安装示意图五、感应器安装后,磁钢盒盖板应可靠盖好;磁钢短路板应取下。第3.0.5条 曳引机闭式制动器安装时,其闸瓦应紧密地合于制动轮的工作表面上,当松闸时,两侧闸瓦应同时离开制动轮表面,其间隙不大于0.7毫米;闸瓦与制动轮的松紧应以轿厢静载试验无溜车,电梯起、制动时轿厢内感觉舒适为宜。电梯运行时,制动器的动作应灵敏可靠,闸瓦与制动轮不应摩擦,线圈的温升不超过60。第四章 安全保护装置第4.0.1条 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必须可靠固定
15、,但不得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时的磁撞和钢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第4.0.2条 与机械配合的各安全保护开关安装后,在下列情况时应可靠动作,并使电梯立即减速或停止运行:一、选层器钢带(钢绳链条)松弛或钢带张紧轮下落大于50毫米;二、限速器配重轮下落大于50毫米;三、限速器动作速度的95%时;四、限速器钢绳夹住,轿厢上安全钳拉杆动作时;五、电梯载重量超过额定载重量的10%;六、任一厅、轿门未关闭或锁紧(按下应急按钮时除外);七、轿厢安全窗开启大于50毫米。第4.0.3条 电气系统中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后,应进行下列检查:一、欠电压、过电流、过载、弱磁、
16、超速、倒相、断相、分速度等保护继电器,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调整;二、开、关门和主方向继电器、方向接触器等的机械、电气联锁、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三、急停、检修、程序转换等按钮和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第4.0.4条 极限、限位、缓速装置应保证电梯运行于上、下端站在事故状态时不超越极限位置,但不应取代电梯正常减速和平层装置的作用。第4.0.5条 极限、限位、缓速开关碰轮和碰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见图4.0.5):图4.0.5 极限、限位、缓速装置安装示意图一、碰铁应无扭曲变形;开关碰轮转动灵活;二、碰铁安装应垂直,偏差不应大于长度的11000,最大偏差不大于3毫米(碰铁的斜面除外);三、开关、碰铁
17、安装应牢固,开关碰轮与碰铁应可靠接触,在任何情况下碰轮边距碰铁边不应小于5毫米;四、碰轮与碰铁接触后,开关接点应可靠动作,碰轮沿碰铁全程移动时不应有卡阻;碰轮且应略有压缩余量。第4.0.6条 极限、限位、缓速开关安装后,导线应留有适当长度的余量,开关位置调整后,余量部分应可靠固定;极限和缓速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为:轿厢地槛超越上、下端站地槛50200毫米内,碰铁应接触碰轮使开关迅速断开; 直流高、快速电梯强迫缓速开关的安装装置,应按电梯的额定速度、减速时间及停制距离选定;但其安装位置不得使电梯停制距离小于电梯允许的最小停制距离(电梯允许最小停制距离中的平均加速度不应大于1.5米秒2);停制距离 表4.0.6如无设计规定时,强迫缓速开关的安装位置可参考表4.0.6中的停制距离选定。第4.0.7条 交流电梯极限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例如图4.0.7):图4.0.7 交流电梯极限开关安装示意图一、钢绳应横平竖直,导向轮不应超过两个,轮槽应对成一直线,且转动灵活;导向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