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2057778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02 大小:448.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2页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2页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2页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2页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docx(10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Q/CSG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标准2014-10-31实施2014-10-31发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Q/CSG-YNPG410035-20141前 言为规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电气工作票的填写规范、执行流程和管理,使工作票在现场工作中起到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业务指导书。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易志生统一编号。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王纪渝、朱雁斌、熊 超、沈 龙、王

2、科鹏、孙 斌、赵永泉、陈品文、马 力、周 伟、刘 譞、 吴 勇、孙二双。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王 文、蔡晓斌、刘兴明、段荣华、冯彦钊、周 丹。本指导书由薛武批准。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目 录前 言I目 录II1.业务说明12.适用范围13.引用文件14.术语和定义25.管理要点46.流程步骤及说明57.附录47附录A:变电站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49附录B:线路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53附录C:工作票回顾检查流程58附录D: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61附录E: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63附录F: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65附录G: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66附录H:线路第一种工作票68附录I

3、:线路第二种工作票70附录J: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71附录K: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72附录L: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73附录M: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75附录N: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76附录O: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77附录P: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78附录Q:变电工作间断续表79附录R:线路工作间断续表80附录S:线路重合闸投、退续表81附录T:紧急抢修单82附录U:班(站)工作票检查记录表84附录V: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统计表85附录W:工作票装订封面86附录X:工作票不合格、不规范判据87附录Y:填写示例8948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是根

4、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Q/CSG211006-201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42004)和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00052004)的要求,并在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修订)(QB/YW206-01-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项业务统一规范策略为“省内统一”,各单位按照此业务指导书执行。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云南电网公司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设备和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扩建及线路跨越等工作。2.2. 在云南电网公司从事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设备和35kV及以上

5、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生产管理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业务指导书的规定。2.3. 云南电网公司所属电厂电气设备的工作视为变电站工作,应严格按本业务指导书执行。2.4. 云南电网公司系统人员在用户电气设备上从事非电力营销工作参照本业务指导书并结合用户单位有关规定执行。3. 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公司(Q/CSG211006-201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6、DL40991)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4200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00052004)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Q/CSG 2 10022008)云南电网公司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实施业务指导书4. 术语和定义4.1. 电气工作票: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或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签发、接收、许可、监护、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间断、增加工作内容、终结等手续的书面依据。4.2. 工作票会签人:双签发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也称为工作

7、票会签人。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人应为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或变电管理部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线路工作票会签人应为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会签时应核实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负责人是否经生产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人还应核实工作任务是否在“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范围内。4.3. 专责监护人:指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4.4. 工作班人员:指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包含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吊车驾驶员等外协人员)。4.5. 小组负责人:在线路工作中,工作负责人根据“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制定的小组工作负责人

8、。4.6. 外单位: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单位或基建施工单位;当设备产权与运行维护权相分离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不视为外单位。4.7. 外协人员: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员。4.8. 运行维护单位:指公司系统负责输变电设备、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部门,如变管所(分局)、输电所(分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等;其中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的是指受委托方,如运检站。4.9. 双签发:指外单位人员在线路或变电站进行工作,工作票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工作票签发人会签的程序;或线路工作人员在变电站内

9、工作,需要办理变电站工作票时,经工作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工作票签发人履行会签手续的程序。4.10. 计划工作时间:指不包括设备停、送电操作及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实施时间的工作时间。4.11. 工作终结:变电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经值班员现场验收,临时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的保安措施,不含工作票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的工作结束程序。线路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现场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安全措施,不含线路管辖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与值班调度员联系

10、后,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的工作结束程序。4.12. 工作票终结(特指变电站工作票):指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安全措施已全部解除,并经值班负责人签名的结束程序。4.13.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指电气装置的一个单元中,用隔离开关和其他元件截然分开的部分,以及相应的二次部分。4.14. 一组电气装置:指在同一变电站内部,同时停送电且彼此之间有电气连接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4.15. 操作使用动词4.15.1. 合上:指各种断路器(含空气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分闸位置转为合闸位置的操作。4.15.2. 断开:指各种断路器(含空气开关)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的操

11、作。4.15.3. 拉开:指各种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的操作。4.15.4. 装设地线:指通过接地短路线使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可靠接地的操作。4.15.5. 拆除地线:指将接地短路线从电气设备上取下并脱离接地的操作。4.15.6. 投入或停用、切换、退出:指使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等二次设备达到指令状态的操作。4.15.7. 取下或给上:指将高、低压熔断器(跌落式熔断器除外)退出或嵌入工作回路的操作。4.15.8. 投入或切除:指将二次回路的连接片接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4.15.9. 插入或拔出:指将二次插件嵌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

12、作。4.15.10. 悬挂或取下:将临时标示牌放置到指定位置或从放置位置移开的操作。5. 管理要点5.1.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电气工作票的归口管理,安全监管部负责电气工作票执行的监督管理。5.2. 公司各单位负责本业务指导书的实施管理。5.3.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职责:5.3.1. 工作票签发人:履行安全责任;负责签发工作票,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5.3.2. 工作票会签人:履行安全责任;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5.3.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填写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负责组织、指挥、督促(监护)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5.3.4. 专责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明确

13、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全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5.3.5. 值班负责人:履行安全责任;办理变电站工作票的接收、延期、工作票终结手续;指派合适的工作许可人。5.3.6. 变电工作许可人:履行安全责任;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终结手续。5.3.7. 线路工作许可人:履行安全责任;办理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终结手续。5.3.8. 工作班人员:履行安全责任;在工作负责人的组织、指挥、督促(监护)下完

14、成本项工作任务。5.3.9. 小组负责人: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指定的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代为履行工作负责人的职责。6. 流程步骤及说明6.1. 工作票的执行6.1.1. 一般规定(1) 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的工作分为三类:1) 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2) 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3) 不停电工作,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或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导电部分上

15、进行的工作。(2) 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四种1) 变电站(线路)第一种工作票2) 变电站(线路)第二种工作票3)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4) 电气(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5) 口头或电话命令(3) 一份工作票上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资质的三个人分别担任,不允许在一份工作票上出现失去互相监督的情况。(4) 变电站工作票的使用1) 工作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原则上应使用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当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由委托单位人员开展工作时,可使用本单位的工作票,但应通报受委托单位。2) 在变电站内专用通信设备上进行的工作,应办理变电

16、站工作票。3) 因工作需要,进入变电站进行现场了解、熟悉设备(含二次回路调查)的有关工作人员,无需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陪同。4) 在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除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外,视工作状况(5.1.3条第7款规定)应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以下简称二次措施单)。5) 对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范围内的工作,可办理一份工作票。6) 全站停电可办理一份工作票。7) 在一个或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办理一份第二种工作票。8)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全部停电,而在不同地点的工作(包括相关二次回

17、路两端的工作),在安全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只办理一份工作票。9) 工作本身不需一次设备停电时,无论一次设备停电与否,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理第二种或第三种工作票。10) 在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中进行改、扩建工作,新建设备未与运行设备连接或虽已连接,但有明显的断开点,且安全距离足够、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在进行安装或试验时,可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已与运行设备连接且无明显的断开点,则办理第一种工作票。11) 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同时有检修和高压试验时,可办理一份工作票,试验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若检修和高压试验分别办理工作票时,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前,

18、工作许可人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只在保护室进行的继电保护工作,在做好“解开跳、合闸,电流、电压”等二次安全措施后,确保互不影响安全时,在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后可以不收回继电保护工作的工作票,同时可进行继电保护的相关工作,但须由继电保护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所办理的两联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填写时间并签名;继电保护工作完工后,而高压试验工作还没结束时,须办理间断手续,待高压试验办理间断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拆除二次安全措施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人员配合,应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的“备注”栏内注明。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

19、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短路接地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由高压试验人员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未拆除一次回路接线或未解开二次回路接线的情况下,在进行加压试验前必须停止其他相关工作。(5) 线路工作票的使用1) 工作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应使用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对于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受委托单位在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和紧急缺陷处理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当面或电话通报委托单位的线路设备管理部门。对于线路上通信缆线(含OPGW、ADSS、普通光缆

20、等)的工作,应使用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2) 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可以共用一份第一种线路工作票。3) 在分段运维的一条线路工作,只需向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办理工作票。4) 线路检修(施工),需要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进行配合停电时,若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只需办理一份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在配合停电线路上进行解引流,放落导、地线时,该配合停电线路应单独填写工作票),但须在工作票中“停电线路名称”栏内分别填写。若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属不同调度许可或计划不同时停送电,配合停电的线路应单独

21、办理工作票(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于不同调度许可时,应分别办理工作票;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时,可办理一份第一种工作票;如配合停电线路与工作线路分别填写工作票时,工作线路使用的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同步注明,如:“需kV线路配合停电”)。5) 跨越不停电电力线路施工,应办理工作地段被跨越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6) 在同一电压等级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共用一份线路第二种工作票。7) 在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8) 工作本身不需线路停电时,无论线路停电与否,根据

22、工作需要可办理第二种工作票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方式开展工作。(6) 外单位工作规定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证明经本单位盖章(法人公章或项目部公章)后定期或工作前报生产单位安全监管部备案,并由生产单位安全监管部下发各运行部门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原则上不允许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域工作,对一些房屋维修、绿化、保洁等非电专业工作,由委托单位出具证明,明确工作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对于生活设施、办公设施的维护不需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2) 外单位在运行中的变电站从事基建投

23、产后未满一年的缺陷处理工作,不用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从事其它工作,工作前应填写“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一个工程项目可以只办理一份“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并按工作任务来源由项目责任单位(基建部、客户服务中心等)盖章认可后提交设备运行单位,设备运行单位在审核该单位有效工作来源的证明后,在“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上签字并盖章。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一式两联,一联由外单位保存,一联由外单位交变电站运行人员,作为外单位进入变电站工作的介绍信(情况特殊时可使用传真或复印件)。3) 外单位人员到变电站了解现场情况,应持有“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或与运行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运行单位主管部门以电话、

24、传真或书面等方式通知变电站运行人员,进入现场后由变电站运行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入生产场所。4) 工作票必须由外单位和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双签发(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除外)。5)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变电站进行改扩建、检修等工作时,选用工作票前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填写“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后,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运行中线路进行改建、检修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线路配合停电等工作时,选用工作票前由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填写“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后,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人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单填写工作票。6) 已执行的工作票,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与外单位各保留一联备

25、查。(7)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的使用规定1) 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并向调度办理工作许可、延期、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终结手续,现场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组织专人设置和拆除。2) 小组负责人由工作负责人指定,并使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一式两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明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或电缆头起止地段及安全措施和工作计划时间,一联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联交小组负责人。3) 在该线路工作的各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得到工作负责人通知后,各小组负责人完成该工作地段的安全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得到同意后,各小组在分组派工单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及时间,方可进行工作。

26、4) 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过程中,工作地点(地段)接地线的装设、拆除,小组负责人均须报告工作负责人。5) 工作完成后,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工作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及瓷瓶上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拆除本小组所做的安全措施后,工作人员不准再进行任何工作;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报告本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拆除情况,办理本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6) 工作负责人办理完各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后,方可向调度办理该线路工作终结手续。7)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两联“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均应作为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的附件保存。(8) 无人值班变电站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规定1

27、) 无人值班变电站变电第一种工作票首次开工许可和工作终结必须现场办理。2) 不涉及运行人员电气操作的变电第二种工作票可以进行电话许可和终结,在双方所执工作票的该栏,双方互代填写和签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如:标示牌、遮栏、围栏)由工作负责人完成,工作终结后由工作负责人负责拆除,恢复到工作前状态。涉及运行人员电气操作的变电第二种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必须现场办理。3) 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可以电话办理相关手续,非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的第三种工作票可以电话办理许可和终结手续,双方在所执的工作票相应栏内互代填写和签名。4) 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票许可和终结手

28、续必须现场完成。5) 工作过程中,涉及电气操作配合工作时,运行人员必须现场进行,并立即在双方工作票“备注”栏作好记录。(9) 线路工作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规定1) 在已投产的线路(电缆)上工作,当工作涉及变电站内设备时,应由线路人员办理变电站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并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工作票签发人会签履行“双签发”手续。2) 在已投产的线路(电缆)上工作,当工作不涉及变电站内设备时,凭已办理许可手续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或已签发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经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同意并在“备注”栏注明站内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经双方签名后

29、方可进行工作。3) 在新建线路(电缆)上工作,无论工作是否涉及变电站内设备,应由线路人员办理变电站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并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工作票签发人会签履行“双签发”手续。(10) 工作中需要引接工作电源时,应征得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工作许可人的同意,电源须在指定位置引接。6.1.2. 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的确定(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班组或主管部门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现

30、场了解、熟悉设备情况及工作环境。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3)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应与设备停电检修申请中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同一人,当因特殊情况停复电联系人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停复电联系人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变更,保持停复电联系人与工作负责人为同一人。6.1.3. 工作票的选用(1) 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 在电气场所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3) 二次系统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2) 填用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 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

31、1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中规定的安全距离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上的工作。3) 二次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3) 填用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 改、扩建工作的土建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2) 运输与装卸大型物件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3) 生产性建筑设施修缮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4) 在开关场、高压室的照明回路上工作无需将运行设备停电者。5) 消防、绿化、保洁等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4) 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

32、离”表中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5) 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6) 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除需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外的线路工作,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7) 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表中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8) 填用紧急抢修单的

33、工作为:紧急缺陷处理、紧急抢修工作可使用紧急抢修单(附录T)或工作票(设备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则应补办工作票;8小时的时间从调度同意转紧急检修开始计算)。紧急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工作必须经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同意,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内。(9)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为:1) 线路特巡、测温,测量线路杆塔接地电阻、修剪树枝、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补装塔材、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巡视、消缺工作,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水平面以下,工作中与带电体有足够安全距

34、离的工作。2) 电缆运行人员开展定期巡视、抽水工作、测温、测量回路电流、隧道堵漏、在线监控、照明、通风、消防、防洪、防盗设施检查。3) 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开展下列工作:电压互感器、电容器、站用变等的高压侧熔断器更换工作。设备定期维护和日常维护工作。集控站对所集控的变电站进行遥控试验。(10) 在变电站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时,除填用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外,有下列工作并涉及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接地线的接入与拆除、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接线的解除与接入、直流线、电流线、电压线、联锁跳线、信号线的拆、接以及改线等时需要办理二次措施单:1) 在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

35、断路器失灵保护、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远方跳闸装置、低频低压减载装置、有联跳回路的变压器保护及其他具有连锁回路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上工作。2) 在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及自动装置回路上的工作。3) 在110kV及以上运行中的互感器二次回路、纵联保护通道及相关设备上的工作。4) 在综合自动化二次回路上的工作。5) 需要将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直流、交流、信号电源临时拆开和更换的工作。(11) 下列情况需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1) 外单位来变电站开展设备检修、防腐、调试及改扩建等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时;2) 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线路配合停电等

36、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时。6.1.4. 工作票的填写(1) 工作票签发前(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接收前)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工作票前,必须掌握、核对现场情况。在填票前应认真核对工作来源,对于按照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业务指导书规定应纳入月度生产计划的作业,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应与作业计划相符。(2) 使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工作票时,工作票编号由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手工填写工作票的相关内容时,用蓝、黑颜色的钢笔(碳素笔、圆珠笔)填写。(3) 工作票填写,要求内容正确、字迹清晰,一式两联,不得任意涂改(包括用涂改液、涂黑或用刀片刮)。如有个别非关键词错、漏、多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且一份工作

37、票中非关键词错、漏、多字的修改不得超过3处,总共不得超过3个字,否则应予作废。笔划不清需补笔划的不属修改范围,修改的方式:错别字:错别字的修改应在其上方修改,同时在错别字横划三道。漏字:在漏字处下方划“”符号,在 “”的上方写上所漏的字。多字:在多字处横划三道。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需终止工作时,或关键词出现错、漏、多字情况时,该工作票予以作废,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重新办理工作票:1)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及连接片功能名称,有效保护范围内接地线安装位置及编号;2) 断开、拉开、合上、取下、给上、投入、切除、短接、拆除等操作使用动词;3)

38、有关设备编号的阿拉伯数字,甲、乙,一、二,、,A、B等;4) 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4) 工作票内使用时间按照公历的年、月、日和24小时制北京时间填写,年按4位数填写,“月、日、时、分”均须填写两位数,不足两位数的在前面加0。时间、设备运行编号、操作顺序号、电压等级、杆塔号、计量单位前的数字等均使用0、1、2、3阿拉伯数字符号组成;线路回数、母线的分段编号用甲、乙等或罗马字(、等)书写。(5) 计量单位书写应符合法定计量要求。(6) 工作班人员如有外协人员配合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内注明:外协人员多少人,指定工作班人员(正式人员)负责监督其施工作业中的安全。(7) 变电站工作票中除“

39、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和工作负责人所执的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票终结”栏外,其它栏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数字部分应划“”。(8) 线路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所执联除“延期”、“工作间断”栏外,其它栏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数字部分应划“”;工作票签发人(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所执联除“许可工作的时间” (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开工时间”)、“终结报告的时间” (第二种工作票指“工作完成时间”)应根据工作负责人的通报填写相应时间外,其它内容允许空白。(9)

40、 工作票各栏目填写后,若票面空间不够,在相应栏目内右下角写明接附页;另用A4纸一式两联,写好作为附页,粘附在工作票后。附页各栏目补充内容及标题应分别注明,格式与工作票中相应栏目格式相同,附页上的编号与该工作票同号。(10) 备注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应填写备注时间并签名。(11) 依据云南电网公司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实施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填写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对于布置复杂的电气设备,或在线路交叉跨越处的工作及设备结线方式进行改造的工作,用文字表达未能完全清楚时,应附停电检修(施工)范围简图,并在图中用颜色来区分带电、不带电和接地部分(红色

41、代表带电、蓝色代表不带电、黑色代表接地),以保证实施安全措施时的正确完备。6.1.5. 工作票的签发(1) 工作票必须由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不准电话签发或代签发。签发工作票前,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核对工作来源,对于按照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业务指导书规定应纳入月度生产计划的作业,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应与作业计划相符,若出现作业项目与作业计划不符者,不予办理签发手续。(2)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掌握、核对现场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可以作为工作班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在审核工作票时,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满足要求后方可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有权拒绝签发不

42、按书写要求填写或涂改,字迹不清,措词含糊的工作票。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工作票签发人应做补充完善,并要求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清楚后再签发。(3) 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在变电站(线路)进行工作办理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时,工作票实行双签发;有人值班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手续必须在现场办理。(4)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后,工作票即被认为已签发。6.1.6. 工作票的接收(1) 变电站工作票按规定时间送达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由值班负责人审核并接收;线路工作票无需进行送票及收票过程,但工作票签发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保存一联。(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

43、日送达并告知值班负责人,临时工作和变电站第二、第三种工作票在工作前交给值班负责人因距离较远、无法使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或重新填写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工作票签发人或由其委托工作负责人将已签发的工作票用传真、电子邮件或办公自动化的方式全文传达并告知值班负责人,传达必须清楚,值班负责人应根据传达做好记录并核对。(3) 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及时核对是否按规定填写工作票,确认无疑问后,填写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签名。若在审查中发现疑问,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工作票存在下列情况时,值班负责人应拒绝接收并告知工作负责人,该份工作票应重新填写并签发。工作任务或工作地点(地段)未按规定填写;1

44、) 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或超出计划停电时间;2) 安全措施填写错误;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4) 工作票上的修改不符合规定。6.1.7.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1) 值班员根据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按照工作时设备状态要求实施安全措施。根据工作票的要求投切相关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2) 工作地点(地段)装设接地线、遮栏、围栏、悬挂标示牌,根据云南电网公司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实施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实施。(3) 变电站工作时,工作负责人组织完成二次措施单等现场的安全措施。二次措施单的技术要求说明:1) 满足二次措施单的使用范围,且从事

45、需要填写二次措施单规定的工作时,应填用二次措施单。二次措施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填写由工作班组自己完成的安全措施。2) 二次措施单在实施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措施前填写,对二次措施单的正确性和具体执行,由工作负责人负责。3) 工作负责人应在办理工作终结前将二次措施单中的一联交付工作许可人保存(若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工作许可人须将二次措施单中的一联收回保存),工作许可人应督促工作负责人在两联工作票中填写二次措施单的张数。二次措施单应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保管备查,运行人员不对二次措施单的正确性和具体执行负责。4) 二次措施单需修改时,按照工作票的修改要求执行。(4) 新建设备与运行设备应有明显的

46、或可判断的断开点,施工人员和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均应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严防因新建设备施工导致误碰、误跳运行设备。(5) 已部分带电但尚未移交的新设备,施工人员和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均应同时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如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开关柜门上加装双挂锁等)。(6) 在变电站10kV及以上线路(电缆)出线侧变电设备上工作,线路(及有关支线)各侧应接地;若对侧因用户原因无法接地,则须在工作地点靠线路侧装设一组接地线。线路各侧的安全措施由管辖调度指挥完成。(7) 变电站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状态

47、。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如设备试验、整组试验等)需要变更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由工作许可人进行变更,并在“备注”栏注明变更内容及时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但工作终结时应恢复到工作许可时的状态,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8) 设备检修、试验时,需将保护动作可能引起其他运行设备拒动或误动的连接片退出,如失灵起动连接片、联跳其他分路断路器、母联断路器或内桥断路器连接片、安全自动装置或保护装置中断路器运行检修位置切换开关等。(9) 几套保护、自动装置共用一面屏时,当检验其中一套装置时,可用封条等将该屏内其它运行装置的面板、连接片、切换开关、二次空气开关及二次接线端子封住即可。(10) 线路厂、站、用户各端的安全措施分别由各端值班员根据调度命令实施,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应作为作业步骤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11) 线路带电作业在工作前,工作负责人需与管辖调度或受其委托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工作地段所在供电局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如需要退出线路重合闸,在得到重合闸已退出的明确答复后,应在工作票对应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如不需退出线路重合闸,应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