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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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方案二OO八年一月目 录1、总则11.1工作目标和内容11.2工作基础21.3研究的基本原则31.4研究的主要依据32、技术路线与方法52.1技术路线52.2技术方法体系93、工作程序与内容123.1农用地分等数据整理和设计资料收集方案123.2编制资料调查方案143.3开发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处理系统163.4建立基础数据库173.5分层次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模型183.6县域产能核算工作193.7省域产能核算工作234、成果编绘与整理254.1县级成果254.2省级成果275、附录30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

2、00679号)、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国土资发2006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4号)和关于部署开展2007年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4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江苏省农用地产能状况,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开展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要求,为确定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技术路线和方法,明确产能核算工作技术程序和工作内容,特制定本技术方案。341、总则1.1工作目标和内容1.1.1工作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工作的开展,应当

3、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在农用地分等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摸清我省从乡镇到全省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的数量和空间分布特征。二是通过区域间农用地产能对比分析,全面掌握全省区域性产能的分异状况,为区域性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与调整提供依据。三是通过同一区域内不同类型产能比较分析,正确评价各行政区内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为合理制定农业科技、开发利用、增产增效目标及针对性措施提供技术支撑。1.1.2工作对象及内容工作对象:农用地产能核算的工作对象是全省范围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 对农用

4、地分等成果进行整理。 (2) 组织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及相关农用地利用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收集与调查。(3) 建立产能核算分等单元数据库。(4) 构建各二级指标区产能核算数学模型。(5) 指导各县(市、区)的产能核算和技术报告编制工作。(6) 编制省级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成果图,形成完整的项目成果。1.2工作基础2002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用地分等规程,根据江苏农用地利用特点,在全省划分了太湖平原区、里下河平原区、沿海平原区、沿江平原区、宁镇扬丘陵区和徐淮平原区等六个二级指标区,共划分了12025个农用地分等单元;根据农用地资源调查和研

5、究成果,划分了7个农用地自然等别、8个农用地利用等别和7个农用地经济等别,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农用地等别体系。本次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就是以江苏省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采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并利用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完成对全省的农用地产能核算、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等工作。由于我省的农用地分等成果于2002年就已经完成,成果的现势性要求决定了应用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地区主要是乡(镇)域行政区划调整,使部分行政区域的土地面积和分等单元数量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特别是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全面展开,部分地区农用地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变化。考虑到这些因素,

6、在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进行产能核算时,应在局部地区对原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适度调整。1.3研究的基本原则1、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的原则农用地分等工作评价并确定了农用地土地质量的相对差异,构建了全省农用地系统内部相对差异的梯级体系,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则要进一步把每个梯级的绝对值水平精确地核算出来,因此,农用地产能核算要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以保证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现实性和可比性。2、综合分析原则农用地产能是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用地产能核算要综合分析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对产能的影响与作用。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农用地产能核算应以定量分析为主,对现阶段

7、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定性分析的结果可用于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以提高成果的精度。4、客观反映农用地产能区域差异性原则农用地产能是土地质量和利用水平的客观体现,质量越好的土地,产能越高,反之亦然。农用地分等工作分别对农用地的自然质量、利用水平进行了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农用地质量的区域差异,因此产能核算要充分体现出农用地产能的自然差异、利用差异及其区域差异。1.4研究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国土资源大调查专用稿),2007年12月3、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1,2003-04-08发布,2003

8、-08-01实施)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007年8月10日发布)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6、江苏省农用地分等研究成果7、江苏省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技术路线与方法2.1技术路线全省统一采用基于农用地分等的方法,即在县级农用地分等成果基础上,首先对农用地分等资料进行整理,并补充调查所需资料后,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采用一定的数理分析方法,分别核算农用地不同层次(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和不同区域(乡镇、县域、省域)的产能。为保持成果精度和现势性,我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基期年统一为2007年。我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流程图如下:成果形成汇总与验收通过农用地产

9、能核算工作流程图,可以把全省的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总结为三级协同、三个阶段。即:以县级行政单位为基础,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三级协同,通过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的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完成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 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分别为:省级准备工作和县级资料调查、建立数学分析模型并进行产能核算、产能核算成果汇总与验收。2.1.1省级准备工作和县级资料调查(1) 整理农用地分等成果首先进行农用地分等资料整理,更新分等单元面积,确定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编绘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底图,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调查表格,制定补充调查详细工作方案。(2) 收集资料与外业补充调查根据技术规范要求

10、,以县为单位,由各县农用地产能核算项目实施组对选定的样点实地调查,必要情况下宜采用专家咨询法调查。分别调查农用地理论单产、可实现单产、实际单产和实际总产。(3) 整理与检验调查资料,建立基础数据库省级部门对各县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统一整理和检验,对不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数据进行处理,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建立补充调查资料数据库,并对所有外业调查的表格及文字整理成册,汇编存档。2.1.2建立数学分析模型、进行产能核算(1) 建立数学模型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通过对上述全部样点单元数据与相应等指数的回归分析,分别建立农用地标准粮理论单产和相应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建立抽样单元的可实现单产和相应的农

11、用地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该函数关系经初步确定以后,应该进一步通过在不同等别内选取部分单元进行验证,以最终确定农用地自然等指数转换因子和利用等转换因子,为全省通过分等单元指数分别核算理论产能和可实现产能建立可靠的数学模型。(2) 利用数学模型分区域汇总产能相应的数学模型建立并通过审查以后,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将模型分别下发给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将本区域所有农用地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代入公式,即可获得各单元的年均标准粮理论单产和可实现单产;结合农业统计数据进行实际单产的换算。在此基础上,可以分别核算出乡(镇)域、县域及省域的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形成了不同区域三个层次的产

12、能核算结果,然后可以进行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2.1.3产能核算成果汇总与验收在核算出三个层次产能结果以后,应分别形成县级成果和省级成果,成果内容包括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并进行基础资料的汇编。在全面完成产能核算任务并经逐级检验合格以后,应对县级提交的成果和省级提交的成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分别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以部定规范中各项规定为准,包括产能核算工作程序、方法、成果、档案等方面。重点检查农用地产能核算结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数据表、成果图件和基础资料汇编及相应的电子成果。验收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2技术方法体系 农用地产能核

13、算工作是一项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性工作,覆盖全省、现势性强,资料要求精度较高。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的技术方法有几下几种: 1、特尔斐法:特尔斐法是一种常用的测定方法,它是一种客观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管判断的技巧,故又称专家打分法,可用于各种领域的决策和判断过程。该法之所以在系统分析中占有重要地位,关键在于它能对大量非技术性的无法定量分析的要素作出概率估算,使分散的评估意见逐次收敛,最后集中在协调一致的结果上。因此,其结果的可信度较高,是系统工程中一种很重要的测定方法。特尔斐法有专家单独表示意见、多次反馈和统计汇总等特点。在进行农用地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调查过程中,对于无法直接获取试验

14、田产量数据或者试验田样本数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可以采用专家咨询调查的方法补充调查结果。 2、抽样调查法:抽样调查法又称选样调查法,范例调查法,样本调查法,是指从研究对象的全部单位中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考察和分析,并用这部分单位的数量特征去推断总体的数量特征的一种调查方法。其中,被研究对象的全部单位称为“总体”;从总体中抽取出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的那部分对象所构成的群体称为“样本”。其特点是比普遍调查节约人力、财力和时间,也较易做到比普遍调查更细致和深入。与传统的调查方式相比,由于它是以数据统计原理和概率论作为基础,具有较高的准确性、科学性,比典型调查更能保证其全体代表性,因为按随机的原则抽选调查样

15、本,不存在人的主观意图的影响。抽样调查的关键是选好调查对象和样本数的确定,所选对象必须带有代表性,否则,调查所得结论就会同实际情况发生偏差,甚至是错误的。在农用地理论产能与可实现产能核算工作中,由于要求取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产能数据,涉及到江苏省内12025个农用地分等单元,不可能实地调查每一个分等单元的产能,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调查样点,建立相关模型的方法是适用的。3、计量经济模型方法:本研究将利用数据库技术和SPSS计量经济分析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农用地等指数和农用地单产的函数关系,将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代入函数方程后,即可求取相应区域的农用地理论产能和可实现产能。4、实地调查法

16、:实地调查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指按照调查内容和具体要求深入实地,直接收集相关的第一手数据,其结果相对真实可靠。在本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中,由于无法直接应用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所以实际产能核算的数据基础是各行政单位的实际农用统计数据。5、归纳法与演绎法:这是两种不同的推理和认识现实的逻辑方法,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之一。归纳是从特殊的或个别的事实出发,概括出一般性的知识或者规律;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原理出发,根据某些逻辑规则,推导出特殊性或个别性的知识和数据。归纳和演绎是相互联系和相互补充的。在本项工作中,主要技术思路正是先通过调查样本单元农用地单产数据,建立起农用地单产和农用

17、地等指数的系列数学模型,然后依此模型,将区域内全部分等单元的等指数分别代入已经建立的相应模型,计算得出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单产。3、工作程序与内容依据前述农用地产能核算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实施中分为以下几个工作程序与内容:3.1农用地分等数据整理和设计资料收集方案3.1.1农用地分等成果整理(1) 根据已有农用地分等工作成果,依据基期年上报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对分等单元面积进行平差,并以此作为产能核算的分等单元耕地面积。(2) 整理出全部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数据。(3) 更新部分地区农用地等别我省农用地分等成果以2002年为基期年,在全省共划分了12025个农用地

18、分等单元,平均每个分等单元的面积约为6000亩。自2003年至2007年间,随着各地不同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部分地区土地利用状态发生了改变,相应的土地等别需要更新。由于部分规模较小(几十亩至几百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某一分等单元等别的影响微乎其微,在整理农用地分等资料时,只考虑已竣工验收的大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分等单元的影响。通过分析2003年以来已经通过验收的项目库项目和省以上投资项目,初步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模丘陵地区大于1000亩,平原地区大于3000亩时,应重新评定该项目所在分等单元的等别。对于开发项目中新增加的农用地,评定其等别时采取相邻就低原则,对于农用地整理项目

19、中涉及的农用地重新评定等别时采取相邻就高原则。对于实施大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明显改善农用地质量的,可以参照上述办法对涉及的农用地分等单元进行等别调整。(4) 编绘产能核算工作底图以江苏省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为基础,收集2007年江苏省1:50万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各县(市)1:5万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进行叠加和对比,对原分等成果图进行更新,更新村级以上行政区划界线,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保持原指标区、等别和分等单元界线不变,编制本次产能核算工作底图。但因大型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对分等单元土地性状有明显影响的,可以对分等单元进行适当调整。3.1.2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确定根据农业

20、统计,江苏省农用地资源分等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确定结果如下表:江苏省农用地资源分等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确定结果分等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指定作物复种类型作物组成太湖平原区一年两熟小麦水稻水稻小麦、水稻、玉米里下河平原区一年两熟小麦水稻水稻小麦、水稻、玉米沿海平原区一年两熟小麦水稻水稻小麦、水稻、玉米沿江平原区一年两熟小麦水稻水稻小麦、水稻、玉米宁镇扬丘陵区一年两熟小麦水稻水稻小麦、水稻、玉米徐淮平原区一年两熟小麦水稻水稻小麦、水稻、玉米选取水稻、小麦、玉米作为指定作物,其主要依据有:三种作物皆为江苏的传统作物,经过当地长期选择,特性与当地土地自然特性有较好的匹配性,

21、能够较为恰当准确地反映出当地农用地的属性。水稻、小麦和玉米是江苏的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较为稳定。3.2编制资料调查方案3.2.1样点单元要求 (1) 调查样点的数量要求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调查:以农用地分等二级指标区为单位,每种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调查的数量不少于50个,样点空间和等间分布要相对均匀。指定作物可实现单产样本调查:样点数量符合统计学的要求。以每个二级指标区为单位,根据分等单元的数量和分布抽样,具体到每个县(市、区)各利用等别内所需调查的样点数量均应不少于10个,同时应兼顾农用地地类,优先将指标区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样地作为调查点。具体样本调查的数量,在试点工作结束以后,按照统计学

22、要求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2) 调查样点的空间设置要求a.样点所在分等单元面积适中,具有代表性,面积较小的分等单元不宜布设样点;b.样点设置应兼顾等指数区间;c.样点在等别间分布要相对均匀;d.对于已经有通过验收的、大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丘陵地区面积在1千亩以上、平原地区面积在3000亩以上)所在的分等单元,不宜设置调查样点。3.2.2调查内容选定样点单元以后,分别进行农用地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的调查、可实现单产样本值的调查。同时进行县、乡指定作物实际单产和实际总产的调查。同时应当收集其它相关资料如下:县(市、区)各乡镇2007年耕地面积、县(市、区)20032007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

23、粮食总产量、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产量、农业种植结构和粮经比变化情况、自然灾害发生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情况、自2003年至2007年已经通过验收的大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模及分布情况。根据调查内容分别设计相应的调查表格。3.2.3调查方法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调查方法:由农业主管部门提供全省试验田区数据,将指定作物审定品种的区域试验单产视作农用地理论单产的样本值,如果样本数量不足,以县为单位采用专家咨询法进行补充调查。指定作物可实现单产样本调查方法:调查农用地分等抽样单元指定作物近35年正常年景下的最高单产,将其看作农用地可实现单产的样本值。指定作物实际单产调查方法:由各县统计局提供县级统计年鉴

24、(或调查年鉴),将各乡镇指定作物的统计单产作为指定作物的实际单产。其它资料根据调查内容,按照设计表格,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填报。3.3开发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处理系统根据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的要求,利用数据库、GIS技术,在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基础数据库基础上,通过数学模型的建立和计算、分析过程,开发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处理系统。3.3.1系统开发目标(1) 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基础数据库根据国家技术规程、规范等的要求,进行原分等成果整理、工作底图编制、补充调查资料的录入建库等,完成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相关调查成果的计算机录入、管理、更新、查询检索、打印输出等。(2) 建

25、立数学模型、进行产能核算应用回归分析方法,建立农用地理论产能和可实现产能核算的数学模型,计算各分等单元的单产和总产。(3) 分区域汇总产能、进行区域土地利用强度与潜力评价通过数据处理系统,可以逐级汇总自动进行乡镇域、县域和省域产能核算,并分别进行区域土地利用强度与潜力评价,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3.3.2系统开发主要思路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处理系统以国土资源部农用地分等规程和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为主要技术依据,充分利用原有农用地分等成果,通过对农用地分等成果的整理,结合补充调查资料,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基础数据库,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工具进行空间

26、数据分析处理,分别建立数学模型,分层次、分区域进行产能核算和其它相关分析,以此为主要思路设计开发本系统。3.3.3系统功能模块(1) 原分等数据库整理(2) 工作底图编制(3) 调查资料录入(4) 数据检验与建模(5) 产能核算(6) 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7) 成果辅助编制3.4建立基础数据库3.4.1建立县级基础数据库(1) 将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与样本地块自然质量等指数录入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2) 将调查的分等抽样单元指定作物标准粮可实现单产样本值与相应单元利用等指数录入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3) 依据农业统计数据,将核算区域内各乡镇的指定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视作各乡镇指定作物的

27、实际单产,录入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4) 利用基础数据库,自动获取各分等单元的等别和耕地面积,核算县(市、区)域各自然等别和利用等别的耕地总面积。3.4.2建立省级基础数据库汇总各县(市、区)基础数据库成果,形成省级基础数据库。3.5分层次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模型上述工作完成以后,即可分别建立指定作物样本单元理论单产与相应自然等指数函数关系的理论产能核算模型和样本单元可实现单产与相应利用等指数函数关系的可实现产能核算模型。3.5.1理论产能核算模型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根据样点单元的自然等指数和作物理论样本产量调查数据,建立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与样本地块相应的自然质量等指数的函数关系模型(以线

28、性模型为例): 公式(1)式中: -第i个单元标准粮理论单产样本值; -第i个分等单元自然质量等指数;、-回归系数值。在每个二级指标区内建立模型后,通过对模型拟合度和显著性的评价与检验,选择确定相应的数学模型作为该指标区理论产能模型。3.5.2可实现产能核算模型(1) 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根据样点单元利用等指数和作物可实现单产调查数据,建立分等抽样单元指定作物标准粮可实现单产样本值与相应单元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以线性模型为例): 公式(2)式中:-第i个单元标准粮可实现单产样本值; -第i个单元利用等指数; 、 -回归系数值。(2) 分耕地二级利用类型建立函数关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29、T 21010-2007),耕地分为水田(含灌溉水田与望天田)、水浇地(含菜地)、旱地三个二级类型,如果每个二级指标区内某个二级类型的面积占本区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30%,在建模过程中,则需要分别建立抽样单元农用地可实现单产与相应的农用地分等单元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分别核算产能。在每个二级指标区内建立模型后,通过对模型拟合度和显著性的评价与检验,选择确定相应的数学模型作为该指标区可实现产能模型。3.6县域产能核算工作利用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处理系统,通过相应数学模型和全部分等单元的自然等指数、利用等指数及实际单产数据,可以直接生成全部分等单元不同层次的产能结果,再逐级汇总形成各县域产能结果。3

30、.6.1产能核算(1) 农用地理论产能核算根据农用地标准粮理论单产和相应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将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代入函数方程,可以获取分等单元理论单产。将分等单元理论单产乘以分等单元耕地面积可以获得农用地分等单元理论产能。 公式(3)式中:-第i个分等单元理论产能;-第i个分等单元理论单产; -第i个分等单元耕地面积。在核算分等单元理论产能后,可分别进行乡(镇)域和县域理论产能核算。(2) 农用地可实现产能核算根据抽样单元的可实现单产和相应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将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代入函数方程,可以获取分等单元可实现单产。分等单元可实现单产乘以

31、分等单元耕地面积可以获得农用地分等单元可实现产能。 公式(4)式中:-第i个分等单元可实现产能;-第i个分等单元可实现单产;-第i个分等单元耕地面积。在核算分等单元可实现产能后,可分别进行乡(镇)域和县域可实现产能核算。(3) 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以国家确定的基准作物统计单产为基准,根据标准粮换算系数,把指定作物统计单产换算为标准粮实际单产;根据标准耕作制度核算乡(镇)域实际单产();实际单产乘以基期年乡(镇)耕地面积得到乡(镇)域实际产能()。各乡(镇)域实际产能相加得到县域实际产能。3.6.2产能核算结果评价与检验(1) 评价与检验内容a.评价各个地区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全

32、省产能空间分布的合理性。b.评价各个地区实际产能统计数据的可靠性。c.抽样检验各分等单元可实现产能测算结果的合理性。d.检验各乡(镇)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三者的合理性,即一般情况下三者数值是由高到低的。(2) 评价校验方法a.专家论证评价产能核算初步成果完成后,项目组将组织当地的专家进行论证,并由各专家单位写出书面论证意见。项目组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于全省的产能总体分布情况,则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b.抽样检验对于可实现产能,在所有分等单元中随机抽取不超过总数5的单元进行实地调查验证,将调查结果与核算结果进行比较。如果差异小于5,则认为初步成果总体上合格,对于发

33、现不合格的初步成果应进行调整;如果大于5,则应对初步成果进行全面调整。c.多途径验证对于实际产能统计数据,可通过对不同途径收集的资料进行比较,对于差异较大的再进行实地调查验证。3.6.3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1) 最小评价单元县级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的最小单元为乡镇域。(2) 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评价a.理论产能利用强度理论产能利用强度评价按下式计算: 公式(5)式中:-i区域的农用地理论产能利用强度;-i区域的可实现单产;-i区域的理论单产。b.可实现产能利用强度可实现产能利用强度评价按下式计算: 公式(6)式中: -i区域的农用地可实现产能利用强度;-i区域的实际单产;-i区域

34、的可实现单产。(3) 区域农用地利用潜力评价a.区域农用地理论潜力评价区域农用地理论潜力评价按下式计算: 公式(7)式中:-i区域的农用地理论潜力;、 含义同上。b.区域农用地可实现潜力评价区域农用地可实现潜力评价按下式计算: 公式(8)式中:-i区域的农用地可实现潜力;、含义同上。3.7省域产能核算工作 通过农用地产能核算信息系统,在县域产能核算结果基础上,可以直接汇总形成省域产能结果:通过各县(市)理论产能相加等于省域理论产能,各县(市)可实现产能相加等于省域可实现产能,各县(市)实际产能相加等于省域实际产能。通过县级各自然质量等别内各分等单元理论产能相加,即可得到省域等别理论产能,县级各

35、利用等别内各分等单元可实现产能相加等于省域等别可实现产能。省级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参照县级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方法进行,但最小单元为县(市)域。在产能核算和农用地利用强度、潜力评价的基础上,形成省级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图件及相关数据库成果。4、成果编绘与整理4.1县级成果4.1.1图件成果图件成果为农用地产能分布图。(1) 图件比例尺比例尺与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一致,为1:5万。(2) 图层要求:a.基本要素层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比例尺、坐标系统、方位坐标、村级乡级行政界线、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编图单位、编图时间、邻区名称和界线等要素。b.分等单元产能核算信息层标注

36、各分等单元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单产和总产,反映单元产能空间分布。c.产能信息层在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附近自上而下分别标注“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产能表现格式:理论总产/理论单产可实现总产/可实现单产实际总产/实际单产4.1.2文字成果文字成果主要指技术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县域自然、社会经济概况、土地利用状况;(2) 农用地分等结果简述;(3) 产能核算的技术原理和方法;(4) 产能核算结果及分析;(5) 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分析;(6) 成果应用分析;(7)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4.1.3数据表格成果(1) 县分等单元理论、可实现产能核算结果表;(2) 县分乡

37、镇产能核算结果表;(3) 县产能核算综合数据表;(4) 其他相关数据。4.1.4数据库成果数据库成果包括图形数据库、表格数据库和对应的数据库软件格式。对于图形数据库的内容应包含提交的所有成果图件的数据,对于表格数据库或属性数据库应与图形数据相关联,对于不需要图形对应的表格可以仅提交电子表格。4.1.5基础资料汇编包括以下内容:(1) 原始调查数据与资料;(2) 中间成果资料;(3) 相关的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4.2省级成果4.2.1图件成果省级成果图件包括省级农用地产能分布图及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调查样点分布图。(1) 图件比例尺图件底图为省级农用地分等单元图,比例尺为150万。(2) 农用地

38、产能分布图编绘要求a.基本要素信息图层: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比例尺、坐标系统、方位坐标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编图单位、编图时间、邻省名称和省界、市界、县界、农用地分等二级指标区界线等要素。b.产能信息层:农用地产能分布图应直观反映农用地产能的空间分布状况。以农用地产能分布图为底图,提取省、县(市)界,形成县域面状单元图,标注各县(市)产能信息。在每个县(市)政府所在地附近自上而下分别标注“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产能表现格式:理论总产/理论单产可实现总产/可实现单产实际总产/实际单产(3) 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调查样点分布图编绘要求将全省调查样点编绘到150万省级农用地分等单元

39、图上。4.2.2文字成果文字成果包括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1) 工作报告 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报告反映产能核算的工作过程,应包括省域内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概况、产能核算工作的目的、任务、工作依据、人员组成、工作进度、资料收集与整理、技术运用、经费开支、经验教训、问题与对策、成果应用建议等。(2) 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农用地分等结果概述;b.农用地产能核算的技术原理和方法;c.外业补充调查与数据整理说明;d.产能核算的结果与分析;e.成果应用分析;f.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说明。4.2.3数据表格省分县产能核算结果表;省等别理论、可实现产能核算结果表;全省农用地理论产能核

40、算调查样点汇总表;全省农用地可实现产能核算调查样点汇总表;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典型调查样点图片集;其他相关数据。4.2.4数据库成果数据库成果包括图形数据库、表格数据库和数据库软件系统。对于图形数据库的内容应包含提交的所有成果图件的数据,对于表格数据库或属性数据库应与图形数据相关联,对于不需要图形对应的表格可以仅提交电子表格。4.2.5基础资料汇编包括以下内容:(1) 中间成果资料;(2) 相关的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5、附录附录1:相关术语1 农用地本标准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其他农用地。2 农用地等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在自然质量条件、平

41、均土地利用条件、平均土地经济条件下,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等别。3 基准作物是标准粮换算的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按照不同区域生长季节的不同,进一步区分的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等7种粮食作物。4 指定作物指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见农用地分等规程附录B。5 标准粮产量标准粮产量是农用地分等确定的以国家指定的基准作物产量为基准,其他指定作物的产量用标准粮换算系数换算得到的产量。6 标准粮换算系数以国家指定的基准作物为基础,基准作物单位面积实际产量与当地各种指定作物单位面积实际产量

42、的比值。7 因素指标区对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因素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它指标区的最小单元。因素指标区见农用地分等规程附录B,表B.1全国标准耕作制度分区表。8 标准耕作制度在当前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未来仍有较大发展前景,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采纳的农作方式。由于各地养地方式难以统一,因此这里的标准耕作制度主要指种植制度。标准耕作制度见农用地分等规程附录B,表B.2全国部分省(市)标准耕作制度速查表。9 光温生产潜力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水分、CO

43、2供应充足,其它环境条件适宜情况下,理想作物群体在当地光、热资源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10 气候生产潜力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其它环境因素均处于最适状态时,在当地实际光、热、水等气候资源条件下,农作物群体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即在光温生产潜力基础上进一步考虑降水的限制作用后,农作物的理论产量。11 农用地产能农用地产能是指在一定地域、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下所形成的农用地生产能力,分为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3个层次。农用地产能核算的最终结果为农用地不同等别层次产能的标准粮单产和总产。11.1 农用地理论产能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

44、素均处于最优状态,技术因素所决定的农作物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11.2 农用地可实现产能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基本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素均处于正常状态、技术条件可以满足,由政策、投入等因素决定的正常年景下农作物能够获得的最高产量。11.3 农用地实际产能农用地实际产能是指目前已经实现的产能,即某年农作物已经达到的平均产量。12 区域产能区域产能是指各级行政区(省、市、县、乡)或跨行政区(流域、地区、经济区、自然区等)内农用地产能。13 标准样地在一定的栽培管理技术条件下,区域内农作物产量水平最高的若干农用地分等单元。一般情况下,标准样地的农业生产条件最好,它们在本区域内所处位置的气候、地形、

45、土壤、灌溉与排水等条件的综合特征最优。14 农用地利用强度农用地利用强度包括理论利用强度和可实现利用强度。理论利用强度反映农业科技利用的水平,数值上等于可实现单产与理论单产的比值。可实现利用强度反映目前农用地可实现生产能力的发挥程度,数值上等于实际单产与可实现单产的比值。15 农用地利用潜力农用地利用潜力包括理论利用潜力和可实现利用潜力。理论利用潜力反映农用地远景生产潜力,数值上等于理论单产与可实现单产的差值。可实现利用潜力反映农用地近景生产潜力,数值上等于可实现单产与实际单产的差值。附录2: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领导小组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王译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宋玉波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孙卫东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副处长吕亚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冷立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调研员郜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副处长徐茂江苏省农林厅土肥站站长康长进江苏省统计局农村处处长顾军江苏省农科院行保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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