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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Y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 1 6年4月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编制阶段:送审成果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送审时间:2016.04院长:杨德民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院总工程师:尹卫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 管 院 长:陈永信 教授级高级工
2、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 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 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 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 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赵 耀 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赵 耀 薛 磊 肖梦莹 刘亚洲 陈宁宁 张凤菊 安 阳 市 地 方 规 章 AY编号:AY01-2016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6423发布 2016423 试行安 阳 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安 阳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安 阳 市 规 划 局前 言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
3、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降雨)时外排峰值流量的量化控制要求,因而只需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使超标雨水径流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排出场地即可,不需要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对于雨水管渠系统,海绵
4、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保障城市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雨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已有规范迸行指导,也不需要另外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目前尚缺乏技术导则以指引相关规划设计落实量化管控要求,为此,编制组根据本地降雨、土壤、地形地势、地下水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具体情况,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本导则共分7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
5、符号;3基本规定;4规划设计标准;5规划设计指引;6计算指引;7附则。本导则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解释。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 录1 总 则12 术语、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53 基本规定74 规划设计标准105 规划设计指引125.1 规划设计内容125.2 规划设计流程125.3 规划设计要点155.4 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要求235.5 低影响开发设施选择326 计算指引366.1 设计参数366.2 水量计算396.3 设施规模计算396.4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核算416.5 排空时间计算427
6、附则43附录A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范围示意图44附录B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土壤渗透性分区图45附录C常用低影响开发设施46附录D 低影响开发设施本地植物应用名录87引用标准名录891 总 则1.0.1 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范和统一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标准,使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依据相关法律和规范,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范围(详见附录A)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与小区、广场、公园、绿地、停车场、城市道路和市政场站),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1.0.3 建设项目应通过室外总平面、竖向、
7、园林、给排水、道路、建筑、结构、经济等相关专业的紧密配合、相互协调,按照“减轻影响、管理影响”的低影响开发理念优化空间利用方式、加强规划设计的整体统筹,因地制宜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维持或恢复场地的“海绵”功能。1.0.4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应遵循“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保障安全、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原则,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1.0.5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应以维持场地开发前后的径流总量基本不变为核心,在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兼顾径流污染控制和城市防灾需求。1.0.6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在不断总结科研、生产和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用适宜
8、的技术、方法、材料和设备进行构建。1.0.7 本规划设计导则的内容为试行,将随着安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所积累的经验而适时修改完善。1.0.8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 .1.1 海绵城市sponge city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 .1.2 低影响开发(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
9、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1.3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LID stormwater management system 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在场地源头分散建设的用以削减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及降低径流污染的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2.1.4 低影响开发设施LID facilities为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目标而建设的人工设施总称,按照主要功能可分为产汇流减缓综合控制设施、外排水量调蓄控制设施、径流污染调蓄控制设施和峰值流量调蓄控制设施四类。2 .1.5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retention
10、and detention/storage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2 .1.6 雨水储存 stormwater retention or storage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2 .1.7 雨水调节 stormwater detention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并慢慢排放,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也称调控排放。2 .1.8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
11、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2 .1.9 设计降雨量design rainfall depth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 mm)表示。2.1.10 流量径流系数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2.1.11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2.1
12、.12 土壤渗透系数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渗透速度。2.1.13 初期雨水径流first flush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2.1.14径流污染runoff pollution通过降雨或融雪的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2.1.15 下垫面 underlying 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1.16 不透水硬化地面 impervious paving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2.1.17可渗透硬化地面(透水铺装) p
13、ervious paving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2.1.18 绿化屋面vegetated roof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设置有绿化体系的下垫面,又称种植屋面、绿色屋顶、屋顶花园等。2.1.19 植草沟grass swale是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以转输雨水,并利用沟内的植物和土壤截留、净化雨水径流。2.1.20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ies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净化雨水径流设施的总称,包括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2.1.21 渗透弃流井 inf
14、iltration-removal well具有一定储存容积和过滤截污功能,将初期雨水径流暂存并渗透至地下的设施。2.1.22 渗透塘 infiltration basin一种用于滞留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的绿化洼地。2.1.23 渗透检查井 infiltration manhole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护设施。2.1.24 渗管渠 infiltration pipe/channel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渠。2.1.25 蓄水模块 stormwater storage module能承受一定外力,可以便捷组装蓄水的镂空体。2.1.26 下沉式绿地 depressed green s
15、pace标高略低于周边地面(最低点与溢流排放设计水位的高差一般不超过250mm),可滞留、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2.1.27 雨水湿地constructed wetland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以雨水沉淀、过滤、净化和调蓄以及生态景观功能为主,人为建造的由饱和基质、挺水和沉水植被、动物和水体组成的复合体。2.1.28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first flush removal equipment利用降雨厚度、雨水径流厚度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施,有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装置、弃流井等。2.1.29 渗排一体化设施 infiltration-drainage pipe system采用渗
16、透检查井、渗管将雨水有组织地渗入地下,超过蓄渗能力的雨水由管渠排放的系统。2.1.30 调节塘 (vegetated) detention basin拦截、临时储存径流雨水,并通过限制最大流量的排水口慢慢将其引入雨水排放系统或受纳水体中的低洼(绿)地,又称干塘。2.1.31 滞水(蓄水)屋面 detention (retention) roof滞水(蓄水)屋面(又可称为蓝色屋面)是指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设置有雨水调节(储存)系统的下垫面,按是否有雨水存储功能可细分为蓄水屋面和滞水屋面。2.2 符号2.2.1 流量、水量 Q设计暴雨强度; Wp降雨历时内的
17、设施渗透量; V设计径流总量; Vs渗透设施所需的有效调蓄容积; Vsj渗透设施的设计有效调蓄容积; Vt调节设施所需的有效调节容积; Q设计流量; Qin 调节设施的入流量; Qout 调节设施的出流量;2.2.2 水头损失、几何特征 F 汇水面积; Fi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 H设计降雨量(厚度); hs 调蓄设施的控制雨量(厚度); A 植草沟过水断面面积; As有效渗透面面积;2.2.3 计算系数及其他 P设计重现期;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综合流量径流系数; i各类下垫面的流量径流系数; K土壤渗透系数; J水力坡降; 综合安全系数; v雨水在植草沟内的平均流速; R横断面的水力半径
18、; i植草沟的纵向坡度; n曼宁系数; x湿周;2.2.4 时间 t降雨历时; t1汇水面汇水时间;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 ts渗透时间; t排空时间; tD计算步长; T计算降雨历时。3 基本规定3.0.1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包括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内容。3.0.2 除城市道路外,总用地面积在5hm2及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先编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再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用地面积小于5 hm2的建设工程,可直接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3.0.3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0.
19、4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应根据水文地质、施工条件以及养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注重节能环保和工程效益。3.0.5 建设项目应优先采取减少对自然地表扰动、保持地表自然排水系统、降低不透水区域的面积比例、将拟建的不透水建(构)筑物分散布置于透水性较差的区域等非工程性措施,尽量减轻建设工程对场地自然水文特征的影响、减少工程设施的建设需求。3.0.6 建设项目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取加强直接入渗、延长汇流时间、充分发挥地表调蓄与净化能力等工程措施来管理建设工程对自然水文特征的影响,最大限度地维持或恢复场地对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并满足以下规定:1 地下空间的开发比例不应
20、起过项目建设用地的70%,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地下空间的开发比例=(建筑物基底面积+其他地下建筑水平投影总面积)项目用地总面积2 屋面中平屋面的比例不应小于50%,为设置铺石子的平屋面、滞水(蓄水)屋面、绿化屋面创造条件,以充分利用屋面减缓产汇流。平屋面的比例=坡度不超过5%的屋面水平投影总面积项目屋面水平投影总面积3 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绿地中下沉式绿地的比例不宜小于30%。下沉式绿地面积计算方法:下沉式绿地面积=植草沟水平投影面积+雨水溢流排放设计水位之下的绿地水平投影面积。 4 除城市道路以外的建设项目,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的比例不宜小于50%。可渗透硬化地面:
21、是指结构中孔隙的蓄水能力能够容纳厚度不小于45mm的降雨、且入渗能力能够使上述所蓄雨水入渗时间不超过24h的硬化地面。位于地下建筑顶面的透水铺装,当覆土层厚度不小于800mm且设有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可计为可渗透硬化地面。3.0.7 建设项目应合理进行用地竖向设计,既要满足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要求,又要兼顾项目用地范围内超出雨水管网排水能力的雨水径流的应对要求。新建、改建小区应合理控制场地标高,防止小区外雨水流入,并引导小区内雨水按规划要求排出。3.0.8 新建项目的附属设施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相结合,其中景观水体和低洼场地应具有雨水调蓄功能,水体景观区域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
22、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区。3.0.9 城市道路、建筑小区、广场及建筑物周边应合理布置绿地并适当设计下沉区,且应采取适当措施将雨水引入上述绿地下沉区。3.0.10建筑屋面宜采用平屋顶,并在保证蓄水安全的前提下设置屋面雨水限流排放等设施以延长汇流时间(滞水屋面),有条件时可采用绿化屋面(种植屋面)。3.0.11 建筑屋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不得采用沥青或沥青油毡。3.0.12 停车场、休闲广场、人行道、步行街和室外庭院的硬化地面应采用可渗透地面。3.0.13 为实现建设项目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而调蓄的雨水宜在场地内进行入渗利用、收集回用,不应外排,并满足以下要求:1 调蓄的雨水
23、宜优先入渗利用,维持或恢复场地开发前的地下水补给量;2 进行雨水收集回用的建设项目,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与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相协调,且收集回用系统中能够在120h内排空的储存设施有效容积可计入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调蓄容积。3.0.14 建设项目应采取适宜的生态措施,对屋面及硬化地面的初期雨水径流进行净化处理。3.0.15 有特殊污染源的建筑与小区(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汽车维修厂等),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应专题论证。3.0.16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相关设施应采取确保人身安全、使用及维修安全的措施,并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4 规划设计标
24、准4.0.1 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外排水量控制的规划设计标准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中尚未给出该指标时,可参照下表确定。表4.0.1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地代码用地类型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R居住用地80%70%C公共设施用地U市政设施用地D特殊用地M工业用地70%60%W仓储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G绿地80%80%4.0.2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的规划设计标准为:场地内所控制的外排水量中,以生物滞留设施等进行自然净化的一般屋面、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初期径流厚度标准应分别不小于:一般屋面2mm,小区路面3.5mm,支路路面8mm,次干路路面l0mm,主干路
25、路面12mm。4.0.3 建设项目雨水管渠系统峰值流量控制的规划设计标准为:1 雨水管渠系统的设计重现期和综合径流系数取值不应超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相关规定;2 建设项目排水标准要求高的区域,应合理设置雨水调节系统,控制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不超过建设项目雨水管渠系统的排水能力。4.0.4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调蓄设施有效容积的排空时间规划设计标准为:1 外排水量、径流污染地面控制设施有效容积的渗透排空时间不宜超过24h,困难时不应超过48h;2 外排水量、径流污染地下控制设施有效容积的渗透排空时间不宜超过 72h,困难时不应超过120h;3 峰值流量控制设施有效容积的排空时间应为61
26、2h。4.0.5 落实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标准的技术路线可分为确定控制目标、选择达标措施、进行结构设计与投资概算三个层次,技术路线框架如图4.0.5所示。图4.0.5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实现技术路线图5 规划设计指引5.1 规划设计内容5.1.1 建设项目除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外,还应设雨水外排系统,并应相互结合。5.1.2 建设项目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与雨水外排系统共同规划和设计,并应在统筹协调项目总体布局、充分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的基础上,按照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进行各个雨水系统的规划与设计。5.1.3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根据降雨量、市政条件、水文地质资料等经分析
27、计算后确定,并应包括以下内容的部分或全部:1 现状分析;2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目标;3 雨水利用总体方案;4 外排水量控制与场地海绵功能设计;5 径流污染控制与场地净化功能设计;6 峰值流量控制与雨水调节系统设计;7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目标达标性核算;8 结构与细部设计;9 工程量与投资概算;10 施工与维护说明。5.2规划设计流程5.2.1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包括以下步骤的部分或全部:1 建设项目分析;2 低影响开发理念落实;3 汇水分区划分及水量控制目标计算;4 设施布局、类型及规模拟定;5 建设项目净化、储存、调节水量目标核算;6 设施尺寸拟定;7 有效容积排空时间目标核算;8
28、 结构设计与投资概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流程如图5.2.1所示。图5.2.1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流程图5.2.2 建设项目应通过对以下内容的分析,划定适宜保留和保护的水生态敏感区,并协调确定雨水利用总体方案,包括适宜的雨水利用途径、利用量、可替代自来水的使用量等。1 项目概况,包括位置、占地、用地性质、建设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2 现状概况,包括下垫面分析、现状排水情况、工程地质概况、土壤渗透性、地下水位等;3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包括地下空间可开发利用比例、外排水量控制目标、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峰值流量控制目标、有效调蓄容积渗逶排空时间、雨水管渠接口方向、超标径流排放方向、
29、可渗透硬化地面比例、下沉式绿地率等。5.2.3低影响开发理念需要各专业相互配合、统筹协调来落实,并通过以下措施维持或恢复场地的“海绵”功能:1 减轻影响自然水文特征的非工程措施,如保留和保护水生态敏感区、降低建筑密度、提高绿地率、减少硬化地面、分散布局不透水下垫面等;2 延缓产汇流的工程措施,如提高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的比例、增加地下建筑项面覆土层厚度、采用植草沟转输地表径流、对高差较大的场地排水采取跌落处理、建设绿化屋面等;3 提高雨水滞留能力的措施,如适当进行下沉式绿地建设、利用景观水体及屋面空间调蓄雨水等。4 发挥场地自然净化功能的措施,如利用雨水花园等生物滞留设施的过滤、降解功能,
30、净化屋面及硬化地面的初期雨水径流。5.2.4建设项目应根据具体的规划控制目标,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水分区的划分及水量控制目标的计算:1 外排水量控制设施的汇水分区,应以雨水口及其他地表排水出口为单元进行初步划分,并根据各分区不同下垫面的面积、外排水量控制标准和初期雨水等,计算所需储存的水量;2 径流污染控制设施的汇水分区,应以屋面、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排水口为单元进行初步划分,并根据各分区不同下垫面的面积、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标准等,计算所需自然净化的初期雨水径流量;3 峰值流量控制设施的汇水分区,应以雨水排出场地的出口为单元进行初步划分,并根据各分区不同下垫面的面积、设计
31、降雨过程和出流控制要求等,计算所需调节的设计水量。5.2.5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布局、类型及规模,应根据规划控制目标要求,通过与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相互协调,按以下步骤初步确定:1 外排水量控制设施宜结合雨水口及其他地表排水出口进行分散布置,设施类型宜优先选择建设于地面的下沉式绿地、蓄渗洼地等,设施规模宜根据所需储存的水量初步拟定,以充分利用地表空间对径流雨水从源头进行分散管理。2 径流污染控制设施宜与外排水量控制设施组合布置,相对位置关系可根据所需净化的屋面及硬化地面初期雨水来水方向确定,设施类型宜优先选择雨水花园等具有生物降解功能的生物滞留设施,设施规模宜根据所需净化的水量初步
32、拟定; 3 峰值流量控制设施宣布置于汇水区的下游,可结合场地的雨水外排通道进行布局,设施类型宜优先选择建设于地面的调节塘等,设施规模宜根据所需调节的水量初步拟定,并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5.2.6建设项目净化、储存、调节水量目标核算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根据初步确定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布局,重新划分各个设施的汇水分区; 2 根据各分区不同下垫面的面积、设施的规模等,计算各设施所能净化、储存、调节的水量; 3 核算整个建设项目雨水净化、储存、调节目标的达标情况; 4 如果出现建设项目雨水净化、储存、调节目标不达标的情况,应按5.2.5条中的规定调整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场地内达标困难且双方协商一
33、致时,也可利用其它场地建设所需设施),重复本条1-3款的步骤,直至整个建设项目的雨水净化、储存、调节目标均达标。5.2.7根据对设施规模、渗透能力、转输能力的要求及场地空间的可利用情况等,初步拟定各设施的具体尺寸。5.2.8建设项目调蓄设施有效容积排空时间的目标核算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 外排水量、径流污染控制设施的有效容积渗透排空时间,应根据储存的水量、土壤渗透系数、有效渗透面积等计算确定;峰值流量控制设施的有效容积排空时间,应根据调节的水量、出水管管径等计算确定;2 如果出现设施有效容积的排空时间超过规定值的情况,应按5.2.7条中的规定调整相关设施的具体尺寸(在可利用的渗透面积有限、土壤渗
34、透系数较小等情形下,甚至需要按5.2.5-5.2.6条的规定重新调整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重复本条第1款的步骤,直至各个调蓄设施有效容积的排空时间不超过规定值。5.2.9根据确定的各低影响开发设施具体尺寸进行结构设计,并统计工程量、编制投资概算、说明施工与维护要求等。5.3 规划设计要点5.3.1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以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充分发挥非工程性技术措施的作用为前提,尽量减少工程设施的规模。5.3.2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设置应遵循系统、分散和以功能需求为导向原则,与合理的空间利用、排水组织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实现建设项目外排水量、径流污染甚至是峰值流量等整体控制目标。5
35、.3.3 建设项目屋面和硬化地面的雨水应有组织地排向绿地,并充分利用地表空间设置适宜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以降低建设与运行维护费用、提升综合效益。5.3.4 建设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直接入渗、储存入渗、收集回用等措施或其组合控制外排水量,并满足以下规定:1 绿地、可渗透硬化地面上的雨水应充分发挥就地入渗消纳能力,需控制的径流雨水可直接就地储存入渗或收集回用;2 一般屋面、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初期雨水径流宜利用生态设施净化后渗入地下,剩余控制水量宜优先排入绿地储存入渗或收集回用,但机动车道、厕所、垃圾堆以及有特殊污染源的建筑与小区的雨水不应收集回用;3 具有大型屋面(5000m2以上)的建筑宜设雨水收集回
36、用系统,收集屋面雨水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等。5.3.5入渗雨水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得引发地质灾害或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得进行雨水入渗利用:1 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2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5.3.6 雨水入渗利用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采用土壤入渗时,土壤渗透系数宜大于l0-6ms,且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距渗透面高差大于1.5m;2 当入渗设施空隙容积计为调蓄设施有效容积时,其入渗时间应不大于12h;3 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厚度小于800mm且面层为可渗透硬化地面或绿地时,应设置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4 除地面入渗外,雨水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
37、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3.0m;5 当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需在其底部和侧壁包覆透水土工布,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宜为200g/m2300 g/m2,其透水性能应大于所包覆渗透设施的最大渗水要求,并应满足保土性、透水性和防堵性的要求。5.3.7 雨水收集回用系统设计应满足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的相关要求。5.3.8 建设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减污、截污、沉淀、过滤、生物降解、植物修复、初期雨水弃流等措施或其组合控制径流污染,并满足以下规定:1 建设项目应在场地内对其一般屋面、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初期雨水径流污染进行控制;确有困难且获得许可时,可利用其他场地实现径流污染
38、控制目标,或将初期雨水径流弃流至污水管道;2 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应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确定,水质差异较大的初期雨水径流,宜分别进行径流汇集组织与污染控制。5.3.9有需要时,建设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储存、滞流等措施或其组合控制峰值径流,并满足以下规定:1 建设项目应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平屋顶构建雨水调蓄空间,对其峰值径流进行控制;2 建设项目雨水管渠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路径附近有洼地、池塘、景观水体时,可作为峰值径流控制设施;3 地表条件受限制时,可建设室外调节池。5.3.10依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特点,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建筑与小区类、城市道路与停车场类、城市绿地与广场类,各类建设项目
39、所对应的用地代码和用地类别详见表5.3.10-1,各类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分项设计要点详见表5.3.10-25.3.10-4。表5.3. 10-1建设项目类别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对应关系表用地代码用地类型R居住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W仓储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设施用地G绿地D特殊用地表5.3. 10-2 建筑与小区类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分项设计要点表分项设计要点低影响开发理念落实1应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尽量避免建设工程对水生态敏感区的影响;2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采取降低不透水区域的面积比例、将拟建的
40、不透水建(构)筑物布置于透水性较差的区域,分散布局不透水下垫面,在建筑、广场、道路周边布置下沉式绿地以消纳径流雨水等措施,尽量减轻建设工程对自然水文特征的影响;3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取减缓产汇流的综合控制措施、充分发挥地表调蓄与净化等措施来管理建设工程对自然水文特征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场地对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减少对调蓄控制设施的建设需求。建筑1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2一般屋面的初期雨水径流宜利用生态设施净化后渗入地下,剩余径流控制量宜优先排入绿地蓄存入渗或收集回用;3屋面宜采用一定比例的平屋顶,并在保证蓄水安全的前提下设置屋面雨
41、水限流排放等设施以延长汇流时间;4有条件时可采用绿化屋面(种植屋面);5大型屋面(5000m2以上)宜设雨水收集回月系统,收集屋面雨水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及渗入地下等;6屋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不得采用沥青或沥青油毡;7地下建筑顶面为可渗透硬化地面或绿地时,覆土层厚度不应小于800mm,并应设置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绿地1绿地雨水径流控制量应以适宜设置的下沉式绿地就地消纳,下沉规模及下沉深度应根据汇水面的径流雨水控制需求确定,下沉绿地内表层土壤入渗能力不足时,可增设人工渗透设施;2合理进行下沉式绿地建设,充分利用绿地接纳周边所需控制的雨水径流,并宜使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30%;
42、3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绿地应合理设计下沉区,并应采取适当措施将雨水引入上述绿地下沉区;4结合屋面、不透水硬化地面的排水组织,与其周边下沉式绿地等用地空间相协调,建设适宜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净化初期雨水径流;5下沉绿地植物应选择耐旱耐淹的乡土品种。分项设计要点硬化地面1停车场、广场、人行道、步行街和室外庭院的硬化地面应采用可渗透地面;2可渗透硬化地面宜坡向周边的下沉式绿地,或建设适当的引水设施,以便雨水能够重力流排入下沉式绿地进行蓄存入渗;3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初期雨水径流宜排入周边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净化后渗入地下,剩余径流控制量宜优先排入绿地蓄存入渗或收集回用,但机动车道、厕所、垃圾堆以及有特殊
43、污染源的建筑与小区的雨水不应收集回用。景观水体1降落在景观水体上的雨水应就地储存;2景观水体宜兼有雨水调蓄功能,屋面及硬化地面径流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应采用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以降低径流污染负荷;3景观水体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4水体景观区域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区:5景观水体应设溢流口,超过控制标准的雨水可通过雨水管渠系统外排。排水系统衔接1加强系统设计,降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需求,如绿地、硬化地面可采用差异化的外排水量控制指标,以减少调蓄设施总容积等;2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相衔接;3宜以雨水口(单箅、双箅或多箅)
44、的排水能力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雨水管渠系统合理衔接的约束条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调蓄设施的汇水分区不得超过雨水口所能担负的汇水面积,以保证超出低影响开发设施调蓄能力、但在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内的降雨径流能及时排除;4合理衔接低影响开发调蓄设施及雨水口与超标雨水径流排放路径的平面、竖向关系,以保证超过雨水口排水能力的峰值径流能够按规划要求安全排到场地之外:5低影响开发设施内的雨水口箅面标高应根据雨水调蓄设计要求确定;6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的有效过流能力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 5倍3倍;7雨水口应设置污物拦截设施,排水检查井宜设置防坠落装置。适宜采用的低影响开发设 施1产汇流减缓综合控制设施:透水铺装、植草沟、旱溪、植被缓冲带、绿化屋面;2外排水量调蓄控制设施:下沉式绿地、蓄渗洼地、渗透塘、渗管渠、渗井、渗排一体化设施、雨水罐、蓄水池;3径流污染调蓄控制设施: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人工土壤渗滤设施;4峰值流量调蓄控制设施(有要求时):湿塘、调节塘、调节池、滞水(蓄水)屋面。表5.3. 10-3城市道路与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