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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JZYCJL20160706031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七月目 录第一卷3第一章 磋商信息发布3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5报价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01.1 项目概况1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 磋商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01.4 报价人资格要求101.5 磋商费用111.6 保密111.7 语言文字111.8 计量单位111.9 踏勘现场121.10磋商预备会121.11 偏离122、竞
2、争性磋商文件1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3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33、报价文件143.1 报价文件的组成143.2 磋商报价153.3 报价有效期163.4 磋商保证金163.5 报价文件的编制174、报价17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74.2 报价文件的递交18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磋商185.1 磋商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96、评审196.1 磋商小组196.2 评审原则206.3 评审内容的保密206.4 评审纪律206.5 评审217、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成交通知227.3 签订合同238、重
3、新磋商和不再磋商238.1 重新磋商238.2 不再磋商239、纪律和监督23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24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 投诉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审办法271、评审方法272、评审标准273、评审程序283.1 初步评审283.2 详细评审293.3 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93.4 评审结果294、废标条件304.1 总则304.2 废标条件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1第三节 合同格式33格式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33第二卷35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35一、报价函35二、唱价一览表36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37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8五、授权委托书39六、监理大纲40(一)主要监理人员表40(二)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41(三)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42(四)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43七、其他材料44第一卷 第一章 磋商信息发布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1.项目条件本项目 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烟台市莱山区支行
5、、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报价。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建筑面积:莱山区支行建筑面积约2959平米;海阳市支行建筑面积约2775平米。总投资额:约933万元。(其中莱山区支行约435万元;海阳市支行约498万元。)磋商范围:工程的施工图的所有土建、给排水、中水、通风空调、电气、消防、室外工程等施工阶段(含施工前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标段划分:一标段:莱山区支行装修工程监理;二标段:海阳市支行装修工程监理。(可兼投兼中;如投报两个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能重复。)3.报价人资格要求3.
6、1本次磋商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文件的获取4.1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30分,到济南市市中区玉函小区北路伟东新都二区21号楼1单元101室领取磋商文件。4.2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4.4如有需要,可以办理邮购。5.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31-66568960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
7、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小区北路伟东新都二区21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翟经理联系电话:0531-8298357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16年7月22日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531-665689601.1.3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小区北路伟东新都二区21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翟经理联系电话:0531-829835751.1.4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
8、目1.1.5项目详细情况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项目规模:约933万元。(其中莱山区支行约435万元;海阳市支行约498万元。)莱山区支行总建筑面积约2959,结构类型框剪。海阳市支行总建筑面积约2775,结构类型框剪。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标段划分及磋商范围一标段:莱山区支行装修工程监理;二标段:海阳市支行装修工程监理。(可兼投兼中;如投报两个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能重复。)范围:工程的施工图的所有土建、给排水、中水、通风空调、电气、消防、室外工程等施工阶段(含施工前期)、保修阶段的监理。1.3.2计划工期1
9、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4.1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并证明在技术力量、机构、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良好;项目部要求: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拟定的监理项目部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并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建字201327号)的要求。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身体健康,具有3
10、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地方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应具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成交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进驻现场,如成交监理单位更换项目班子人员,成交报价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如擅自更换项目班子成员,采购人将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成交报价人。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不允许2.2.1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10时前,形成
11、书面文字并盖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shengjianzhao036,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2.2.3报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24小时内。3.3.1报价有效期90天(日历日)3.4.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等形式均可。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五万元整。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到账。开户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账 号:1174414000000005910财务电话:0531-87087170财务传真:0531-87087177 3.5.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5.4报价文
12、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word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一份。3.5.5装订要求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装订要求:纸质报价文件应规格统一、采用A4规格(或装订成A4规格),封皮采用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密封要求: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及唱价一览表应分别单独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公章。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海阳市支行营运场地装修工程监理项目报价文件所投标段: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4.2.2递交报
13、价文件地点烟台名人酒店五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30号)4.2.3是否退还报价文件否5.1.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烟台名人酒店五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30号)5.2磋商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按报价人签到顺序;(5)报价顺序:按报价人签到顺序。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 5 人。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报价人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报价人须知第10条。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银行类装修监理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
14、告为准。10.2 报价文件电子版10.2.1是否要求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要求,报价文件电子版内容:报价文件电子版份数:一份报价文件电子版形式:word/excel报价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报价文件电子版”字样。10.3 计算机辅助评审10.3.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审否10.4 报价人代表出席磋商会议10.4.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参加磋商会议。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在采购人按开
15、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10.6 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磋商的其他情形10.7.1除报价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
16、重新磋商。10.8 同义词语10.8.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竞争性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报价人”进行理解。10.9 监督10.9.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解释权10.10.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
17、邀请函)、报价人须知、评审办法、报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1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磋商。1.1.2 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磋商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报价
18、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磋商项目依据: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磋商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 磋商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磋商范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4 报价人资格要求1.4.1 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业
19、绩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价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有关证明报价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报价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3)项目监理机构情况;(4)报价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和资
20、产负债表);(5)有关报价人目前和过去3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资料(如果有)。1.5 磋商费用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报价资料不予退还。1.6 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报价
21、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1.10.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磋商预
22、备会后,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报价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 邀请函;(2) 报价人须知;(3) 评审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报价文件格式;(6)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 竞争性磋商文
23、件的澄清2.2.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2.2.3 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竞争性磋
24、商文件的修改2.3.1 在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2.3.2 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报价文件3.1 报价文件的组成3.1.1 报价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3.1.2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3.1.2.1 报价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函;(2)唱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本项目的项目管理
25、机构组成表;(5)监理组织机构情况:A、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应有组织机构框图)B、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配备情况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建字201327号)的要求,且专业配备合理,附监理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C、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D、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和行为守则(7)从事同类工程监理的经验;(8)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2报价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9)监理大纲:报价人应递交完整的监理大纲,提交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至少应包括:A、项目概况;B、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C、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D、监理工作依据;E、监理工作程序;F
2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2)造价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3)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4)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5)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6)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7)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和方法8)保修期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9)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G、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H、监理工作制度。3.1.3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 报价文件的内容必须属实。任何夸张和不实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响应。3.1.5 报价人应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
27、格式扩展。3.1.6 报价人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报价须知、合同条款和规定格式。如果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3.2 磋商报价3.2.1 本工程一标段总造价暂按:435万元;二标段总造价暂按:498万元。报价人综合考虑本单位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费。3.2.2 报价人所填写的监理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造价、市场变化、工期因素等而变化。3.2.3 监理费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的10%; (2)监理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0%;(4)工程
28、竣工结算完成后14日内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的95%;(5)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3.2.4 本工程的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3.2.5 本工程的代理代理费:成交报价人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的70%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报价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3.3 报价有效期3.3.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
29、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3.4.1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的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或支票。并于开标前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账 号:1174414000000005910财务电话:0531-87087170财务传真:0531-870871773.4.2 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未成交的报价人退还磋商保证
30、金;采购人与成交报价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报价人退还磋商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2)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3.5 报价文件的编制3.5.1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5.2 报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31、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商务标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报价文件按标段分别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5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报价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
32、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4.1.2 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1.4 为方便唱标,报价人应按标段分别另准备二份唱价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信封密封骑缝处应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并在封面上注明“唱价一览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报价人名称、地址及“磋商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
33、样。4.2 报价文件的递交4.2.1 报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4.2.2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4.2.4 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
34、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 磋商时间和地点5.1.1 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磋商会议。参加开标的报价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5.1.2 报价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并交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5.1.3 报价人还应携带评分办法中涉及加分项目的证书、证件、获奖证明等的原件参加磋商会
35、议并交验,作为得分依据。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报价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采购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单位;(4)核验各标段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等原件,并宣布核验结果;(5)在监督人监督下,由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人或报价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报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
36、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核验与评审有关的加分证件等原件;(9)对本次磋商存在的异议的报价单位,请现场提出。(10)磋商会议结束。6、评审6.1 磋商小组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报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性
37、磋商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审内容的保密6.3.1 公开磋商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报价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3.2 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报价资格。6.4 评审纪律6.4.1 为了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竞争性磋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38、本规定。6.4.2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6.4.3 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审地点。6.4.4 在评审过程中,只有磋商小组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6.4.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4.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报价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
39、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6.4.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报价人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报价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4.8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6.4.9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6.4.10 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报价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6.4.11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审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
40、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磋商项目的评审,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4.12 采购人监督部门对本工程磋商过程实行监督。6.5 评审6.5.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5.2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报价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磋商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6.5.4 报价文件
41、的初步审查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报价函未加盖报价人的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报价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6)报价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7)有围标、串标情形的。6.5.5 报价文件的详细审
42、查公开唱价后,报价人按照要求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后磋商小组首先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或者实质性偏离的报价文件,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得进入下一轮的商务报价且不进入报价基准值的计算和下一步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评审细则以评审总得分满分100分的方式进行打分。本工程综合考虑磋商报价、监理大纲、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监理人员配备情况、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等因素,以报价合理,监理大纲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监理人员配备情况满足要求、社会信誉度高等为评审定标的标准,以满分100分方式择优确定成交
43、报价人(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根据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报价人。7.2 成交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3 签订合同7.3.1 采购人和成交报价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报价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
44、成交报价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8.1 重新磋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1)报价截止时间止,报价人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的。8.2 不再磋商重新磋商后报价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报价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
45、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