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072370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水、电、暖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水、电、暖的管理,维护国家、学校利益和使用单位及个人的权益,根据XX电网销售电价表、XX市政府自来水价格调整通知等相关调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水电暖收费范围包括自来水、开水、电、暖气。第三条自来水收费标准如下:1.生活用水:2.45元/吨;2 .行政事业(含学生食堂)用水:3.25元/吨;3 .经营创收用水(含独立核算单位和基建用水):4.OO元/吨;4 .特殊行业用水:15.00元/吨;(特殊行业指:车辆冲洗、婚纱摄影、美容美发业;浴足等洗浴业;酒吧、茶秀、咖啡、卡拉OK等休闲娱乐业。)5 .无计量装置用户用水:

2、单身宿舍:7.35元/月/人;办公场所、创收单位按设施核定用水量。6 .拖延计量装置安装或更换的用户用水:一般住户:49元/月/户;办公场所、创收单位按设施核定用水量的3倍缴纳。第四条开水收费:0.12元/5磅。第五条电力使用收费标准如下:1 .生活用电(本校师生):0.49元/度;2 .行政事业(含学生食堂)用电:0.80元/度;3 .经营创收用电(含独立核算单位和基建用电):1.00元/度;4 .无计量装置用户用电:5 单身宿舍:15度/月/人;经营创收、驻校单位按使用功率X使用时间核定。6 .拖延电表安装或更换的用户用电:一般住户(第二个月起加倍):80度/当月/户;办公场所、创收单位按使用功率X使用时间X3核定。第六条暖气收费:教职工按学校当年测算标准执行;经营创收、驻校单位按学校当年测算标准+损耗核定。第七条收费办法:1.水电费核收工作由后勤处委托后勤集团按标准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收取或批准减免;2 .水、电、暖收费须开具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制发的有效票据;3 .教职工水电暖使用费在本人工资中扣除,教职工在工资发放一周内可到后勤集团核对;4 .对无故拖欠水、电、暖使用费的用户,后勤集团有权停止供应,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用户自负。第八条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老校区使用学校水、电、暖资源的所有用户。第十条本规定自XXXX年1月1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