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告知书(师庄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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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火告知书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产,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11月1日至第二年的5月31日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因烧荒、烧田填草、上坟烧纸或在林区内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深刻,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人,互相监督,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以下“十不要”:1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进田;2 .不要在野外吸烟,随意乱丢烟头;3 .不要在野外野炊、烧烤食物;4

2、 .不要在野外、荒山荒坡上坟烧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5 .不要在野外烧荒、烧田填草、烧稻草、烧草木灰;6 .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野外玩火;7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8 .不要未经批准炸山造林;9 .不要在林内用高压电狩猎、烧蜂烧蚊、烧山驱兽;10 .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请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保护一方平安,为把霍州打造成为山青景秀,绿水青山的绿色家园作出应有的贝献。举报电话:0357-5654008签字回执农户姓名监督人表态承诺农户签字师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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