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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家庭暴力法法 律 知 识 讲 座,前 言,15年前,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红遍大江南北。该剧的热播引发了观众对家暴的热议。,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特别是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则高达47.1%。据资料统计,目前,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据2013
2、年10月全国妇联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结果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1017岁未成年人遭到父亲和母亲家暴的比例分别为43.3%和43.1%,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中,则有14%在调查前一年内遭遇过家暴。更有统计指出,我国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暴而解体。,思考:家庭是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暴力是不是家务事?,经过多年酝酿,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终于迈出实质性步伐。2015年8月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
3、庭暴力法,该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1、什么是家庭暴力?2、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3、实施家庭暴力有什么法律后果?,1、什么是家庭暴力?,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的定义,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现率逐年递增。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4、。因此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当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日常时,就必须要果断向法院申请离婚,同时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名人事件,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本条所称的“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1、是监护关系;2、是扶养关系;3、是寄养关系;4、是同居关系;5、雇佣关系(如保姆,月嫂);,反家庭暴力法,特殊保护,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五项原则。即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原则;共同责任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矫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特殊保护的原则;尊重受害人意愿,保
5、护当事人隐私的原则。特殊保护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尤其是对儿童的保护非常重要。,儿童是国家的未来!,2、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家庭暴力的处置,各相关单位责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
6、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家庭暴力的处置,各相关单位责任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发现家暴不报案,相关单位责任人或将担责(十四条、三十五条)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需积
7、极采取措施(十五条、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可针对轻微家暴对加害者出具告诫书(十六条、十七条),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批评教育或告诫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监督和查访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援助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
8、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案例,家暴难以界定 证据留存很重要“请问是市妇联吗?我想来写一份保证书。”今年春节前,南宁市妇联接到了一名自称打了老婆的男子的电话。在电话中,该男子称由于自己脾气暴躁,把老婆打跑了。为了让老婆回家,他多次电话道歉悔改,但老婆就是不愿意原谅他。为了求得爱人的原谅,该男子专程来到市妇联权益部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诺以后绝对不再打人
9、。事后,市妇联联系上其爱人,得知该男子多次有暴力倾向,以前每次都保证不打人,但事后却又动手打人,导致爱人不再相信他,所以他才来妇联写保证书,以表示悔改决心。点评:家庭或者共同生活成员遭遇家暴后,第一件事要报警,阻止人身伤害继续发生。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搜集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结论,报警证明,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的保证书,带有威胁、诽谤、侮辱内容的手机短信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同时,受暴人要求公安部门向施暴人 出具告诫书,以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反家暴法的出台构筑了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机制。比如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对于实施家暴的加害人,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理,
10、那么就对他 进行批评教育,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个告诫书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的证据。,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审理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教育及辅导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
11、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受理人民法院,案例 丈夫家暴被禁止靠近妻子,小婷(化名)与丈夫在2011年登记结婚,但一年后双方便产生激烈的矛盾甚至肢体冲突。丈夫到小婷家肆意谩骂,期间还抢夺了小婷的手机并打电话威胁小婷的朋友家人说“如果再打电话,就杀人全家”。谩骂期间还打烂了家中的茶壶、茶杯等物品,用水果刀追杀小婷,随后动手打伤她,致使
12、她左眼受伤逢了三针,嘴脸受伤,左手左腿受伤,但当天小婷由于害怕及想尽快到医院治疗没有报警。几个月后,小婷发现丈夫与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丈夫就开始经常谩骂,继续短信威胁称要杀害小婷及其家人,期间不断打砸东西及打小婷,她也曾多次报警。后来小婷也尝试本着和平解决问题想法约丈夫面谈,但丈夫坐下来不到十分钟就动手抢手机和打人,小婷要在他人的帮助下才能离开并报警。丈夫如此恶劣的行为均有多张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调解书、协议书、保证书、手机短信、照片等证实,因此小婷提出要求法院裁定保护其人身安全。法院认为小婷的申请符合法定要求,最终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家人;禁止被申请人利用骚扰、跟踪等手
13、段,妨碍申请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禁止申请人居住区200米范围内活动。,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具管辖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具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急时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
14、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时限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复议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15、等应当协助执行。,案例,丈夫大打出手 申请人身保护裁定新婚不久,张女士就发现丈夫李某性格暴戾、偏激,意见稍有不合,就对她进行侮辱、打骂。她怀孕期间,更是愈演愈烈,动不动就打人、骂人。不堪丈夫暴力的张女士,多次报警,但李某并未悔改,仍多次实施暴力。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不同意离婚的李某多次威胁她,张女士只好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的申请。2014年8月,法院受理了张女士的离婚诉讼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经过核实张女士提供的派出所接警记录等证据,认为张女士提出的人身保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9月24日法院向李某发出了“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书,禁止李某威胁、殴打妻子张某,如果有违法
16、,法院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点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遭遇家暴的当事人,在符合申请条件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衡量,是否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实施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就不受离婚与否的限制。当事人受到家暴时或面临家暴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 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等措施。法院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做出裁定,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作出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期不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和社区、村委等有关组织。公安机关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2023/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