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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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政策法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100分考核机构:政策法规处考核内容:一、法制基础工作(30分)(一)局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能够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局本年度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本局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计划有目标,考核有标准,落实有措施 (5分)。未进行研究部署的扣2分; 未制定计划的扣1分;考核标准不明确的扣1分;措施不具体的扣1分,未下发文件的扣1分。(二)局领导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有关要求参加省局或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考试(5分)。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和未做笔记或他人代做笔记的每人次

2、扣1分。(三)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职责明确,责权一致(5分)。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扣5分;职责不清的扣1分;责权不一致的扣1分。(四)完成本局制定的全年法制工作计划和目标,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工作和任务(8分)。未完成全年工作的每项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质量不高的每项扣2分。(五)建立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件管理制度,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按规定对执法证件及执法人员进行管理(5分)。未培训考试的扣2分;未制定培训计划的扣1分;无证从事执法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对违规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的每人次扣1分。(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应

3、由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把关,或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2分)。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未经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或未进行合法性论证的每件扣1分。二、法制监督工作(核心内容30分)(一)按照要求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纠正处理和通报,做到检查覆盖率100%,并及时上报省局(5分)。检查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扣5分;未及时纠正处理、通报的每件扣2分;发现行政执法过错未纠正和追究的每件扣2分;未及时上报的每件扣2分。(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对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3分)。未执行该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核即发布、弄虚作假的、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备案的每

4、件扣1分;备案后经审查撤消规范性文件的每件扣1分;内容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的每件扣1分。(三)实施案件核审制度,对有关案件履行核审程序,使办案、审核与决定相分离(3分)。未实施案件核审制度的扣3分;未按规定经法制机构核审案件的每件扣1分。(四)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全程监督制度,落实责任及工作程序,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分)。未建立重大案件上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每件扣2分;因未及时上报造成影响的每件扣3分。(五)认真贯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考评、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对本地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评和执法监督,对违规的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5、(5分)。未建立行政执法考评、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扣2分;未开展考评工作的扣2分;发现行政执法过错未予追究的每件扣2分。(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制度(3分)。未认真执行的每件扣1分;因未执行造成重复执法等不良影响的每件扣2分。(七)建立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案卷评查计划和评查标准,组织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比例不得低于50%(3分)。未开展评查工作的扣3分;评查比例低于50%扣2分;评查记录不认真的扣2分。(八)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制度,依法受理与办理申诉、举报及投诉案件,及时调查处理;依法告知和受理听证、复议、赔偿申请,依法公正办理,处理及时准确,程序

6、合法,资料完整,记录真实,案卷规范做出行政处理(3分)。未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或未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未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扣1分;不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应诉或不依法赔偿的每件扣1分;对申诉检举未调查处理或处理不当的扣1分;无记录或案卷资料不全,或未按规定办理的,每件扣1分。三、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10分)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及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及分类等级评定工作,基础档案信息资料健全,动态信息资料传递及时准确(10分)。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3分;未建立健全基础档案信息的扣3分;动态信息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的每件扣1分;未开展等级评定试行工作的扣2

7、分。四、行政许可工作(10分)行政许可工作评议内容:(1)行政审批主体合法,收费符合规定;(2)行政审批项目、依据、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公示;(3)实施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及办理时限符合法定要求;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请人;(4)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归档及时;(5)收费按法定的依据和核定标准;(6)日常监督工作中的初审、登记、核准符合法定要求;(7)建立完整的数据库或台帐(10分)。未公开公示内容的扣1分;行政审批主体不合法的扣5分;违反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违规收费或不作为的每件扣5分;随意审批或擅自(或变相)设置(或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或程序的每件扣5分;缺少原始资料及数据

8、库或台帐、审批资料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的每件扣2分。五、行政处罚工作(20分)(一)行政处罚评议与考核内容:(1)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2)定性准确、自由裁量合理、处罚适当;(3)适用法律依据准确;(4)程序合法;(5)罚缴分离(6)执法文书制作规范;(7)案卷管理规范;(8)应当依法移送的案件及时按规定移送(15分)。主体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罚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每件扣3分;以检代罚、以罚代刑、罚缴未分离、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定规定,每件扣3分;文书制作不规范,每件扣1分;文书内容不齐或错误,每件扣1分;案卷资料不齐全或管理不规范扣1分;行政处罚未经审

9、核或应当经局领导集体讨论而未经局领导集体研究的每件扣1分。(二)行政强制措施评定及考核内容:(1)符合法定依据;(2)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定规定,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分)。实施强制措施或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的每件扣2分。(三)建立健全案源管理、案件移送、协查管理制度,有专人对案源实施登记、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扣押没收物品出入库管理、销毁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违法案件及时进行移送或协查(2分)。未建立健全相应制度的扣1分;未指定专人管理的扣1分;对违法案件未及时进行移送或协查的每件扣2分。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75分考核机构:食品安

10、全协调处考核内容: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16分)(一)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不少于两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不少于四次(6分)。未按规定落实的每少一次(以音像资料、会议纪要和相关领导讲话为准)扣1分。(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要与下级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4分)。未签订责任书的每缺一个层面扣2分。(三)积极协调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全年市州本级经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并通过审计保证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3分)。每少1万元扣0.1分;未完全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扣1分。(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用车(喷字

11、的1台)要确实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分)。未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扣1.5分;喷字被涂掉的扣1.5分。二、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核心内容13分)(一)各地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确定市级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开展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示范店创建活动。一个示范县要有一至二个示范乡(镇),一个示范乡(镇)至少要有两个示范村,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8分)。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的扣3分;没有示范乡(镇、街道)的扣2分、没有示范村的扣1分;没有配套经费投入的扣2分。(二)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省下达的指标专职、专人、专

12、用(5)。全年以地区为单位集中组织培训不少于一次,未组织培训的扣3分;出现招而不用和招而他用的扣2分。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12分)(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思路、内容和方法(10分)。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三项以上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不少于两种(5分)。每缺一种宣传形式扣1分;每缺一种宣传资料扣1分。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深入社区

13、、农村、学校、机关、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音像资料为准)(5分)。每缺一项扣1分。(二)加强对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座等有效形式,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的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综合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管能力,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一次(2分)。未组织培训的扣2分。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调查评价与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分析工作(10分) (一)继续开展全省调查与评价工作(5分)。待国家局定下具体调查品种后再进一步细化。(二)继续开展全省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工作(5分)。待国家局定下具体调查品种后再进一步细化。五、全面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0

14、分)(一)继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5分)1各地都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协会,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相关标准及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活动(2分)。未建立信用协会的扣1分;未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活动的扣1分。2指导所辖县市继续开展行业试点,行业试点率要达到30%以上,试点行业中的试点企业要达到80%以上(3分)。行业试点率未达到30%的扣1分;未达到20%的扣2分;未达到10%的扣3分;试点企业未达到80%的扣1分;未达到50%的扣2分。(二)全面开展“三档”建设工作,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5分)1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试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考核时抽取

15、2个试点企业的信用档案,各0.5分(1分)。档案中每缺一项扣0.1分。2各县市食品生产经营试点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考核时抽取5个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各0.4分(2分)。档案中每缺一项扣0.1分。3政府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监管工作需要,建立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档案。考核时抽取工商、质监、卫生、农委、商务5个部门监管档案,各0.4分(2分)。档案中每缺一项扣0.1分。六、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14分)(一)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传递、报送工作责任制和定期通报制度,继续办好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月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的时效性(8分)。全年各地区在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月报采用数不少

16、于20篇,每少一篇扣0.1分;在省局食品安全网站上刊载信息不少于20篇, 每少一篇扣0.1分;在国家食品安全网采用数量不少于8篇,每少一篇扣0.1分;在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中国食品报刊载工作信息不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0.1分。(二)要建立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刊物(2分)。未建立的扣2分。(三)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站,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息整合和共享(4分)。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的扣2分;省局下发的用于网络平台建设的微机及设备必须用于食品安全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专人负责,专机专用,未按要求落实的扣2分。食品安全监察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75分 考核机构:食品安全监察处考核

17、内容: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0分)(一)制发整治方案并报省局(5分)。未制定方案的扣5分;方案不具体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二)牵头对所辖县(市)进行督查不少于4次(16分)。制发文件部署5分,少1次扣1分;实施监督检查6分,少1次扣1.5分;监查工作书面总结5分,少1次扣1分。监查工作不应缺少以下内容安排:1组织完成重点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组织完成重点对农村乡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三)本地区大要案查办工作(5分)。未查办的扣5分;无工作总结的扣3分。(四)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4分)。漏报1次扣1分;总结不全面、不具体的扣0.5分。二、食品安全事故

18、处理情况(25分)(一)本年度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核心内容5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扣5分。(二)报告及时规范(2.5分)。未按时报告的每次扣1分;报告不规范的扣0.5分。(三)无漏报情况(2.5分)。每漏报1次的扣1分。(四)处理规范(5分)。未组织参加处置工作的扣5分。(五)加强应急预案修订与管理工作(5分)。年度内未对地区本级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扣2.5分;地区本级未对县(市)区和各监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存档管理的扣2分;每缺少一份扣0.1分。(六)开展县(市、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3分)。未开展的扣3分。(七)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月报制度,按时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和食品安

19、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季度报表(包括电子版和纸版),并实行“0”报告制度(2分)。每迟报1次扣0.1分;每漏报1次扣0.2分。三、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20分)(一)下发文件制定评价方案,对工作进行部署(5分)。未下发文件的扣2.5分;未制定方案的扣2.5分。(二)对所辖县(市)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价标准培训(5分)。未办班培训的扣5分。(三)组织开展对所辖县(市)进行综合评价(10分)。未开展评价工作的扣5分;未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的扣3分;管理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有一项未开展的扣2分。药品注册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50分考核机构:药品注册处考核内容:一、按时完成省局安排的药品注册现场考核工作

20、,并经省局检查或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核心内容20分)。按时完成现场核查工作的得15分,未按时完成现场核查工作的每次扣5分;药品研制情况核查报表与研制情况及条件严重不符的每例扣10分,不符的每例扣5分;高于全省现场核查平均数量的,按一定比例系数加1-5分。二、配合省局按时完成保健食品、药包材现场考核工作(10分)。未能按时出现场参加考核工作的每次扣5分;未严格执行有关现场核查规定的每次扣10分。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省局交办的临时性应急工作(20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5分;完成质量不好的每项扣5分。医疗器械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75分考核机构:医疗器械处考核内容:一、领导重视

2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10分)。要求年初有部署、半年有调度、年终有总结。未制定工作方案扣0.5分;未进行工作部署扣0.5分;未下发本地区工作要点扣0.5分;未按省局要求按时上报材料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1分。 二、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核心内容15分)。对生产企业要坚持质量体系考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查处的每个品种扣2分;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品种的监控,未按要求实施检查的每漏一个品种扣0.5分;检查中未有检查记录的扣0.5分;检查情况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三、建立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10分)。未建立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的每户扣2分;随机抽取生

22、产和经营企业档案各3份,未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规定记录的每项扣0.5分。四、一类产品注册和经营企业开办审核工作(10分)。产品类别划分错误的每件扣1分;注册材料不完整、档案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企业无证生产(包括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每户扣1分;经营企业未按标准进行开办审核的每户扣0.5分;按规定应该注销未及时上报注销每户扣0.5分;未发现无证生产、未及时查处的每户扣2分。五、完成国家、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抽检样品(15分)。未按时报送抽检样品和抽验工作总结的每件扣1分。六、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案率达100%(10分)。未结案的每件扣2分;未及时

23、上报案件查处情况的扣1分。七、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5分)。对应由本级监测而未及时发现和上报的每件扣1分。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100分 考核机构:药品安全监管处 考核内容: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40分)(一)对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疏于日常监督管理,辖区内出现致人死亡的严重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的扣5分;药品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一定危害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核心内容5分)(二)制定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未制定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的,扣1分;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的,每少

24、一户(次)的扣(15/本辖区企业数)分;检查内容记录不完整的每出现一户(次)扣(15/本辖区企业数)分。(5分)(三)未按省局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扣1分;检查内容不全的或检查内容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内容扣0.1分,检查每少一户企业扣(2/专项检查企业数)分;未按时上报专项检查总结的,每出现一次扣0.1分。(2分)(四)对省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核查事项,未按时上报核查结果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在监督检查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因责任心不强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对发现的问题应记录而未记录的、应调查处理而未调查处理、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2分)(五)本辖

25、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经省局监督检查被收回药品GMP证书的,每出现一户(次)扣(15/本辖区企业户数)分。(5分)(六)因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工艺核查需抽调检查员的,检查员及所在单位不得无故推辞,无故推辞现场检查任务的,每出现一次扣0.1分。(2分)(七)未按要求向辖区内企业派驻监督员的,每出现一户扣1分;派驻监督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所在企业出现生产假劣药品等违法案件的或被国家局、省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5分)(八)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2分)1未按规定建立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的,扣2分。2未按时上报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每出现一次扣

26、0.5分。3已建立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但监管档案内容不全,缺少相关资料的,每出现一份扣(12/本辖区企业数)分。(九)未按规定开展细贵中药材监督投料的,每少一次扣(2/本辖区需监投企业户数)分。(2分)(十)未按省局要求开展本地区药品生产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每少一户企业扣(5/本辖区需非现场监管企业户数)分。(5分)(十一)未按省局要求开展本地区注射剂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每少一户企业扣(5/本辖区需核查企业户数)分。(5分)注:扣分原则:目标分值/本地区企业数次数二、特殊药品、兴奋剂监管(25分)(一)建立本地区特殊药品、兴奋剂日常监管责任制(5分)。未建立本地区特殊药品、兴奋剂日常监

27、管责任制、未明确监管责任,责任未落实到人的扣5分。(二)特殊药品、兴奋剂日常监管(15分)1因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出现重大特殊药品流失、被盗案件,药源性兴奋剂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扣5分(重大特殊药品流失、被盗案件是指:注射用麻醉药品流失被盗数量在500支以上;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固体制剂流失被盗数量在1000片(粒)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流失被盗数量在100片以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流失被盗在5公斤以上)。2未按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及吉林省特殊药品、兴奋剂日常监管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开

28、展监督检查的,每少一户(次)扣0.1分。3未对重点监管品种(杜冷丁、二氢埃托啡、吗啡 、氯胺酮等)的销售流向进行核查或未按时(每月10日前)将核查记录报省局备案的每次扣0.5分。4未按时(每季度10日前)上报本地区特殊药品监督检查情况(附现场检查记录)的每次扣1分。5对首次购买使用特殊药品的单位,未进行现场检查的,每出现一户扣0.5分。6对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经营、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每出现一户扣1分。7对省局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未按规定开展相应检查工作的、未按时上报专项检查总结的每次扣1分。8对省局交办的现场检查事项,未按时上报检查情况的扣1分;在核查(检查)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弄虚

29、作假,瞒报、迟报、不报或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对发现的问题应记录而未记录、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扣3分。9对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三)反兴奋剂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培训(5分)。各市州局应制定相应方案;对系统内相关人员及管理相对人开展宣传培训;在本地区开展相应宣传;在5月1日前上报本地区宣传培训总结,并附相应宣传培训资料。未制定培训方案、未开展宣传培训的扣3分;未按时上报宣传培训总结的扣2分。三、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15分)(一)医疗机构配制日常监管(10分)。辖区内出现重大制剂配制违法案件的每次扣5分;未按药品管理法、医疗

30、机构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的,每少一户(次)扣1分;对省局布署的专项检查工作,未按规定开展相应检查工作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上报专项检查总结的每次扣2分;对制剂委托加工现场检查工作,不如实填报现场检查情况的每户扣2分;对省局交办的核查事项,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责任心不强,对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不及时上报省局的扣5分。(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上报(5分)。应建立本地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档案,档案应包括:(1)被各级质量公告中抽验不合格的;(2)被药监部门查处和处罚的;(3)消费者对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有投诉的;(4)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各市州局及时

31、上报省局。对不及时上报的扣1分;对虚报、瞒报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5分)(一)无专(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扣2分。(2分)(二)未按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每迟报一次扣0.5分;每漏报一次的扣1分。(2分)(三)对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瞒报、迟报、不报的扣2分。(2分)(四)未按季度上报ADR完成情况的扣0.5分。(2分)(五)未按要求配合省局和省食品药品评价中心开展对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核实工作的扣2分。(2分)(六)未完成年度ADR上报任务的扣5分。(5分)五、行政许可初审与考核(5分)(一)受省局委托进行现场考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现场检查情

32、况的每次扣0.5分;对经市州局审核后上报的药品生产类行政许可项目资料,经省局现场检查或资料审查不符合行政许可有关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2分)(二)对经市州局审核后上报的特殊药品类行政许可项目资料,每出现一份不合格申报资料的扣0.2分(不合格材料是指:经办人变更没有及时备案、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非本人签字、没有及时、如实将信息上传至特药系统、市州局没有签署意见或签字、缺少政务大厅公布的其他资料);对因申报资料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骗购套购特殊药品的扣2分。(2分)(三)对新建制剂室上报资料审核不严的,每出现一户扣0.5分;未对医疗机构变更申报资料严格审核的,每出现一户扣0.5分。(1分)药品市

33、场监督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125分考核机构:药品市场监督处考核内容:一、案件查办和稽查工作有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能够准确及时地指挥、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本地区的案件查办、监督抽验及其他各项稽查工作情况(10分)。未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的扣10分,未准确及时地开展各项工作的分别扣10分,8分,6分,4分,2分。二、药品质量公告案件查处率100%,按时汇总上报查处结果(5分)。未达到100%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的扣3分。三、药品监督抽验资金有效使用率排序(核心内容10分)。1-3名得10分;4-7名得5分;8-10名得1分。四、快检车抽验经费有效使用率排序(5分)。1-3名得5分;4-

34、7名得3分;8-10名得1分。五、药品核查、协查案件有登记、有回复,按季度上报核查、协查(只报实质假劣药品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重大药品违法案件及时上报省局市场处(5分)。未建立登记的扣5分;未回复的每件扣1分;未按季度上报的每次扣1分;重大案件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六、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季度末上报查处情况(5分)。不报不得分,未按时上报每次扣2分。七、认真开展省局部署的各种专项整治,及时上报工作方案,10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5分)。未上报的扣5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序,1-3名得5分;4-7名得3分;8-10名得1分。八、建立辖区内销售人员诚信档案,按照

35、省局要求及时输录电子信息或报送电子报盘(5分)。未建立档案和输报电子信息的扣5分;档案不全的每人扣0.5分;未及时输送信息的每次扣2分。九、组织抽查各地区药品零售企业落实GSP情况(5分)。每个市(州、长白山)抽查5户县以上零售药店,发现一户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十、各地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10分)。不按照规定程序、时限报送材料和材料不规范,发现一次扣2分。十一、每月5日前上报基础信息统计表(省局另行下发)(10分)。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十二、制定两网培训计划,11月末前上报总结(5分)。不报不得分,未按时上报的扣2分;总结不认真的扣3分。十三、加强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

36、查,每季度末前上报情况(5分)。不报不得分,未按时上报的扣2分;上报情况不认真的扣3分。十四、每季度末前上报批发和连锁企业处罚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5分)。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十五、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移送和信息上报(15分)。未开展监测工作的扣5分;上报信息违法广告次数未达到地区平均数以上(除长白地区)的扣3分;上报信息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违法广告未按要求移送工商部门的每次扣2分;移送格式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未确定专人负责广告监测、移送和上报的扣1分。十六、开展广告法及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2分)。未按要求开展宣传工作的扣2分。十七、建立广告发布企业诚信体系(3分)。未按

37、要求上报诚信信息的每次扣1分。十八、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5分)。未开展整治工作的扣5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广告药品抽验及处罚案件总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扣2分。十九、对省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包括突发事件),要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对突发事件日报表、进展情况报告、案件查处等工作落实到位(5分)。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二十、监管工作有创新、有经验(应为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受到省以上有关部门表彰)(5分)。有创新、有经验的得5分;没有创新和经验的不得分。行政审批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50分考核机构:行政审批办公室考核内容:一、医疗机构制剂工作(30分)(一)形式审查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5

38、分)。扣分标准=超时品种数/上报品种数1分。(二)形式审查工作、现场考核及抽样具体操作应规范,符合程序及流程(5分)。扣分标准=违反操作程序次数/上报品种数1分。(三)形式审查工作应认真负责,各类表单填写应准确、规范(15分)。扣分标准=出现错误次数/上报品种总数1分。(四)对申请人申报资料的审核应认真负责,保证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5分)。扣分标准=出现错误总数/上报品种数1分。注:上报品种总数指市州局各自上报总数。基础分为29分,如全年上报品种数为0,则得基础分。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委托审批工作(20分)(一)经初审上报的资料应正确(10分)1对经市州局审核后上报的资料,经省局

39、审批办审查不符合行政审批有关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2未按照规定程序、时限报送材料和材料不规范,每出现一次扣0.5分。(二)审批资料管理规范(10分)1资料齐全(6分)。缺少原始申报资料和现场检查资料的每缺一项扣1分。2. 管理规范,归档及时(4分)。审批资料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组织人事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目标分值:100分考核机构:人事教育处考核内容一、班子建设(30分)(一)严格遵守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6分)。凡属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范围而未按规则研究的每件扣6分;党组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未有预案的扣1分;未形成会议纪要的扣1分;党组未对年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

40、扣1分;自查结果未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的扣1分;没有自查报告的扣1分;未组织干部群众对党组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扣1分;未根据群众评议结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的扣1分。(二)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原则(6分)。没有单独党组会议记录的扣2分;党组会议记录缺少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情况、会议中心议题的每项扣0.5分;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人未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的每人次扣1分;到会成员未对拟任干部人选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和进行表决的每人次扣1分;没有结论性意见的每人次扣6分;以局务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每次扣6分。(三

41、)对县级局班子建设要有具体措施(3分)。对县级局班子无考核方案的扣1分;考核未形成综合材料的扣1分;未做出考核评价的扣1分;未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扣1分;对班子成员考核无个体材料的每人次扣1分;考核材料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缺少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每人次扣1分。(四)年度领导班子综合测评中“好”和“较好”得票率在95%以上(5分)。综合得票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五)年度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平均得票率在95%以上(5分)。平均得票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六)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综合考评中“好”和“较好”平均得票率在95%以上(5分)。平均得票率

42、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二、队伍建设(25分)(一)按规范程序任免干部(核心内容15分)。对推荐环节未同时采用会议投票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进行推荐的每次扣15分;会议投票推荐未采取“双无”推荐的每次扣15分;以测评代替推荐的每人次扣5分;测评票不规范的每人次扣5分;未进行考察预告的每人次扣1分;考察材料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对干部提职或交流未建立文书档案的每人次扣2分;对干部任用(含非领导职务)未按规定请示或备案的每人次扣15分;对拟任县(市、区)局正、副职未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的每人次扣1分;干部提职未进行公示的每人次扣2分;公示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无公示结果的每人次扣1分;对公

43、示期间反映有问题,未认真核实的每人次扣15分;任职(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实职)未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的每人次扣15分;非领导职务未批先任的每人次扣5分;对未经上级批准破格提拔任用干部的每人次扣15分;对超职数配备或任意提高待遇的每人次扣15分;未按规定填报干部任用记实表的每人次扣5分。(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5分)。没有选拔方案的扣2分;未按规定及时备案的每人次扣2分;后备干部档案不完整的每人次扣2分;无组织考察意见和使用意见的每人次扣5分;无考察材料的每人次扣1分。(三)干部培训工作(5分)。未建立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的扣1分;未制定培训计划的扣1分;未按培训计划落实的每次扣1分;干部全年累计参加脱产教

44、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2天,每少1天扣2分;未进行考勤登记的每次扣1分;未进行考核检查的扣2分;对干部年度培训工作无总结的扣1分;未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的每人次扣1分;对省局分配的培训指标未完成的每人次扣5分。三、事业单位改革工作(8分)未按时完成改革工作任务(包括下属所有事业单位)的扣8分;未按规范程序组织聘任工作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核定岗位职数进行聘任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时上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每份扣1分。四、日常管理工作(22分)(一)编制管理工作(2分)。擅自设立机构的扣2分;辞退、退休和死亡人员未及时到省局办理减编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出现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出现混岗混编的每

45、人次扣1分。(二)职称管理工作(2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不齐全的每件扣0.5分;未按时上报的每人次扣0.5分;申报材料不真实的每件扣1分。(三)年度考核和人事统计工作(8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用表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缺少考核登记表的每人次扣2分;考核等次不准确的每人次扣1分;个人考核登记表与考核结果备案名册不符的每人次扣5分;所属事业单位未预先核定优秀数额的每个单位扣1分;未备案的每个单位扣1分;未按时上报统计数据的每次扣1分;上报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其它上报材料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四)工资管理工作(2分)。工资政策掌握不准确,核定有错误的每人次扣1分

46、;工资审批不及时或出现遗漏的每人次扣1分;工资表不按要求填写,用纸不规范的每人次扣0.5分;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未批先发的每人次扣2分。(五)干部档案管理工作(8分)。干部档案无专人管理的扣2分;违反管理规定的每项扣2分;干部档案传递手续不规范的扣2分;缺少干部履历表的每份扣1分;缺少入党志愿书的每份扣1分;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的每份扣2分;干部任免审批表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有误、未注明批准机关和时间、缺少印章的每份材料扣1分;学历、学位材料不全的每缺一份扣0.5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缺少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的每份扣0.5分;无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每人次扣0.5分;更改出生日期无上级批复的每

47、份扣0.5分;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无上级批复或确认材料的扣0.5分;1997年以来提拔任职的干部无干部考察材料的每缺一份扣0.5分;无工资变动情况记载的每缺一份扣1分;无干部档案底帐记载的每缺一份扣1分;材料分类不准确的每份扣0.5分;目录与材料名称不相符的每份扣0.5分。五、机关党建工作(15分)(一)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4分)。未制定学习制度的扣1分;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的扣1分;未按学习计划落实的每次扣0.5分;没有学习记录的每次扣0.5分;学习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5分;每个专题集中学习讨论时,未进行中心发言的扣1分;没有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的扣1分;理论中心组成员未结合工作实际写出1-2篇有质量的调研文章的扣1分;未深入到自己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做一次学习辅导报告的扣2分;无学习笔记的每人次扣0.5分;学习笔记记录不全的每人次扣0.5分。(二)按规定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4分)。未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的每次扣0.5分;未组织会前集中学习的扣0.5分;未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扣1分;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2分;未撰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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