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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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有关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蒜农风险,切实做好我县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根据省、市发改委的要求,结合县实际,就县开展大蒜目标价格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着力将价格调控和市场保险有机结合,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保基本、抓重点、稳供给”为工作思路,以开展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为切入点,建立符合实际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增强蒜

2、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大蒜价格稳定,促进我县大蒜产业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户参加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促进特色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二)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优势,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切实做好我县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三)自主自愿。农户自愿参加保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四)协同推进。各镇区办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力推进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并对保险经办机构给予积极支持。三、工作任务及具体事项(-)承保范围。我县大蒜目标价格保险范围为2021年种植2022年收获的生长和管理正

3、常的大蒜,以村为单位进行投保。(二)承保亩数。按照省、市发改委的批复,县承保亩数控制在10万亩。(三)目标价格。1.93元/斤。(四)基本保障水平。大蒜目标价格保险金额为1800元/亩,保费为保险金额的7虬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合同约定。(五)保费分担比例。根据省、市发改委规定,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40%,其余的60%分别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承担。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126元/亩,按照分担比例,政府财政承担75.6元/亩,农户承担50.4元/亩。(六)开展范围。所有种植大蒜的镇区办。(七)保险经办机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并自愿承办相关保险业务,在我县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经

4、办机构,承担保险业务,按照省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开展保险工作。(八)保险理赔。保险期间大蒜实际价格(价格部门监测到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赔付。参保大蒜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具体理赔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二每亩保险金额X保险面积(目标价格一实际价格)/目标价格X赔偿系数。其中,赔偿系数=(全成本价格一实际价格)/全成本价格,全成本价格=每亩完成成本/平均亩产量。四、方法步骤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自2021年12月份开始,2022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保险投保阶段(2021年12月14日一2022年

5、1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各级动员会议,承保公司与参保农户签订保险合同。(责任单位:相关镇区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二)大蒜价格监测阶段(2022年6月1日一2022年8月31日)健全完善全县大蒜价格监测网络体系,2022年6月1日一8月31日期间,发改部门做好每天大蒜价格的监测工作,为保险理赔提供可靠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区办)(三)保险理赔和经验总结阶段(2022年9月1日一2022年11月30日)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价格作为起赔标准,当保险期间内大蒜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

6、付责任。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赔付。发改部门要对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相关镇区办、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发改局)五、保障措施(-)加强领导,密切协同配合。为确保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相关镇区办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大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开展。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我县大蒜目标价格

7、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开展大蒜生产销售价格的监测,提供可靠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大蒜种植、提供大蒜相关产量数据等工作。县金融办负责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协调服务,对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新闻宣传,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承保责任。(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确保每位投

8、保农户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签定保险合同,规范档案管理。以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受村民代表大会委托,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承保公司要以村为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承保公司要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确保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四)制定科学的监测办法,搞好价格监测。县发改局要制定科学的大蒜价格监测办法,严格按照规程合理布置监测点,科学采集

9、价格信息,切实搞好大蒜成本和大蒜上市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数据。(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管。在具体操作中,要把维护好农民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农民自愿投保,不得强制收取保费,要把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作为战略性投入,真正把价格保险办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富民工程。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适时抽查各镇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落实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县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这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各镇的工作进度,工作开展不力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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