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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工程项目财务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资金预算、核算、决算管理。第二条工程项目涵盖学院基础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含装饰工程)及改建、扩建工程等。第三条工程项目由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第二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财务处根据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提供的工程项目概算及相关部门批复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建议书,结合学院财力,组织筹集资金,合理安排工程项目资金。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学院自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资金等。第六条工程项目
2、建设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七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开工项目文件、施工合同和有关协议,按进度逐月向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报批用款计划,经批准的用款计划于每月25日前送财务处复核,财务处根据核定的用款计划安排资金。第三章工程项目核算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所有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支出均应计入工程成本。第九条工程项目按单项工程项目进行核算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在建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负责填制签核付款、签核证明报账
3、单,根据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规定(试行)报批,送财务处审核支付。第十二条预付备料款及预付工程款一般不超过该工程项目量的20%,并根据周转情况陆续抵冲工程款。根据财务管理和资金支付的要求,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在办理支付预付工程款时,需向财务处提供以下资料:(一)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或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二)经过会审后的设计文件及概(预)算;(S)经过招标后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四)收据或发票。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进度款的支付(一)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议书、施工合同和有关协议,会签顺序如下:1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及预算,附工程进度表及发票,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
4、负责填制签核付款、签核证明报账单,根据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规定(试行)报批,送财务处审核支付。2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款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负责填制签核实际采购(附验收单)、签核证明报账单,根据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规定(试行)报批,送财务处审核支付。(二)工程项目进度款累计支付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80%o(三)无预算、超预算的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不予支付。特殊情况由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十四条未经审计的在建工程项目不能办理财务结算,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在审计结算前留足工程合同总额20%的尾款,待项目竣工决算后,按照审定金额及审计意见办理工程项目费用的结算。若审定金额超过合同总额
5、的10%时,项目管理部门应按有关程序签订补充协议,经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财务处方可按补充协议付款。3 十五条工程项目保修金按审定金额的5%提留。在保修期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凭验收合格报告,并经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保修金。第十六条招标方案和招标设计方案设计费的议定、设计方案评审专家的酬金等由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支付,总额控制数应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概算中土建及安装费用的1%确定。业务招待费按实列支,总额不得超过管理费总额的10%o后勤与资
6、产管理处相关人员负责填制签核付款、签核证明报账单,根据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规定(试行)报批,送财务处审核支付。第十八条对于委托社会审计的工程项目,审计费的支付原则如下:(一)工程项目最终审定金额核减时,核减率在7%以内(含7%),审计费由学院支付;在7%以上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二)工程项目最终审定金额核增时,审计费直接由施工单位支付。上述审计费的支付原则,应在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第四章工程项目决算管理第十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认真做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工作、甲供材料及已付款项的清理工作。根据工程审计要求,交付审计,待审计通过后,提供以下材料,方可按审核会签顺序送财务处进行决
7、算。(一)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决算审核核定书;(二)工程决算书;(S)验收报告;(四)发票。第二十条财务处应认真清理和核对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收款项等,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转入交付使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的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为了及时反映工程项目财务状况,财务处按月向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报送“工程项目投资表”,报告资金收、付、余情况。第二十三条按照财务部门年度工程项目建设决算报表编制的要求,工程项目均应纳入年度决算范畴,决算报表准确反映学院的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拨款(银行贷款)及结余情况、在建工程情况等,同时写出相应的决算分析说明。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