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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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院文件茂职院(2017)70号关于印发XX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等两项实施办法的遴口各系(部)、机关各处室: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XX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二级单位(部门)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等两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XX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2.二级单位(部门)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指导意见XX学院2017年7月11日附件1XX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第二条指

2、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院系二级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建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学校科学健康发展。第三条基本原则(一)“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以教职工受聘上岗为基本条件,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目标考核结果为发放依据,突出任务、业绩和贡献。(S)“教学中心地位”原则。收入分配突出教学主体地位,

3、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以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人员倾斜。(四)“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分层分配”原则。合理划分院系(部)两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系(部)自主权,实现管理中心下移,提高工作水平和办学效益。第四条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含固聘和聘用制人员)。第五条绩效来源及总量确定。学校根据当年财务状况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量,但总量不超过市财政每年返拨总学费收入的20%o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第六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含中专)由由奖励性绩效工资(I)、奖励性绩效工资(H)、奖励性绩效工资(III)三部分构成。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I)是

4、指专项工作津贴,包括班主任津贴和辅导员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II)包括: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所有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理论教学(含军事理论课)、实践教学以及技能大赛、大学生体能测试和课余训练等;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行政机关各处室、系(部)管理人员、实验管理员以及教辅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HI)为全校性机动经费,用于新增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绩效工资的调节以及数学建模省赛、国赛和素质拓展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奖励性绩效工资(I),余额中98%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II).2%作为

5、奖励性绩效工资(IH)。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第七条奖励性绩效工资(I)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I)按学校标准基数以及学生人数核定标准总量包干(具体金额在每年年度预算时确定)直接分配到各系(部),按XX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XX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经学生处审核后报人事处发放。第八条奖励性绩效工资(II)的一级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II)按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占54.2%,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45.8%进行切块分配。第九条奖励性绩效工资(II)的二级分配(一)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第一步:提取教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调节基金及水东湾新城校区班级每计划学时增加的其他教

6、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1 .从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3%,作为全校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的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创新强校工程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单位(部门)安全考核结果的奖补;创新强校工程奖补资金的发放办法由教务处另行制定,安全考核结果奖补资金的发放办法由总务处另行制定。2 ,水东湾新城校区上课的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班级每计划学时增加2.5元的标准计算并转入各开课系(部)。第二步:分配结转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性公共课是指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1.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如下:全校性公共课和

7、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二(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班级计划学时总数全校班级总计划学时)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XO.97-水东湾新城校区上课按班级每计划学时增加的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二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班级计划学时总数2,转入各系(部)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转入某系(部)的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本系(部)承担的公共课和公选课班级计划学时义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3 .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直接转入给开课单位,按开课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进行分配。4 .全

8、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转入单位制表,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第三步:分配各系(部)除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以外的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1 .全校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X0.97-水东湾新城校区上课按班级每计划学时增加的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 .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依据规模指标。以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人数计量,所占比重为35%。学费指标。以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实收学费总额计量,包括学费和住宿费,但不包含中途退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所占比重为40虬各系(部)

9、专任教师结构指标。该指标人员是指各系、思政部所开设专业的事业编制、固聘、聘用制的专任教师及正、副主任。专任教师结构指标按正高职称1.7分/人、副高职称1.5分/人、博士1.4分/人、讲师1.2分/人、硕士1.1分/人、助教1.O分/人、见习期0.9分/人所得分数计量。专任教师人员结构指标所占比重为25虬3 .某系(部)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规模指标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费指标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系(部)专任教师结构指标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II)三部分构成。各部分的计算公式如下:某系(部)按规模指标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该系(部)在校生人数全校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人数)X全校其他

10、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X35%某系(部)学费指标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该系(部)实收学费总额全校全日制普通大专实收学费总额)义全校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X40%某系(部)按专任教师结构指标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该系(部)专任教师结构分之和全校专任教师结构总分)X全校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X25%由外单位承担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指语文课、数学课和英语课,按上课学生所在系(部)的标准结转给开课单位,按开课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进行分配。结转专业公共基础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转出单位制表、转入单位复核,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第四步:拨给各系(部)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全校

11、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表1所列管理服务工作相关岗位计分标准及各系(部)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结构,计算应划拨给各系(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过以上四步,各系(部)最终分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各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二根据以上三个指标分得的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转入的水东湾新城校区班级每计划学时增加的其他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的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的专业公共基础课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出的专业公共基础课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的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从全校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3%,作为全校管理服

12、务工作调节基金,用于管理服务工作分配调节以及创新强校工程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单位(部门)安全考核结果的奖补。1 .按照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现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岗位的在职人员数量、岗位等级及“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基数”计算各单位(部门)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部门)进行二次分配。某单位(部门)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该单位(部门)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总和X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基数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基数=全校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X0.97全校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总和2 .“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

13、”按聘任的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岗位层级分类,具体系数标准见表1。表1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标准岗位类别岗位级别系数管理岗位副厅12正处10.5副处(实职)9副处(非领导职务)8正科8副科(行政)7管理岗位副科(学院)5.5科员4办事员3.5专业技术岗位正高7.5副高5.0中级4.5初级4工勤岗位高级工4.3中级工4.0般工3.7普工3.5见习期3.3其中:(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实施了聘用的人员。(2)在管理岗位任职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已按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关待遇的人员,可按管理岗位职级及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就高原则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未按专业技术职务兑

14、现相关待遇的,只能按管理岗位职级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3)管理岗位主持工作的副职,按相应岗位正职系数标准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4)独立建制的科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其实际行政级别系数基础上正职增加0.5分,副职增加0.3分。(5)经学校研究决定的单位(部门)下设机构临时负责人,现岗位级别系数低于学院副科系数的,在其现岗位级别系数基础上增加05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5分。第十条奖励性绩效工资(II)的三级分配在本单位(部门)内部分配时,各系(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贯彻以教学为中心,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要体现教师岗位级别高低和教学质量的高低,落实优绩优酬的原则。二级系(部

15、)合班上课的课程教学规模系数不超过2.0。非教学单位(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与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管理等考核结果挂钩,对缺勤、工作失误、被投诉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部分可用于本单位(部门)的加班补贴或奖励,以真正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第十一条中专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中专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中专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中专班主任和辅导员津贴、中专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二)中专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中专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切块:当在校生人数W1200人时按实收学费总额27%核定总量包干分配到中专部,按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

16、占56.7%,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43.3%进行切块分配;当在校生人数1200人时,再根据测算调整相应比例。中专部根据本方案以及学校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进行发放;班主任津贴分别依据中专班主任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报人事处发放。第十二条有关具体问题(一)学生数、学生学费、专任教师结构等数据的采集时间点,上半年为5月31日,下半年为11月30日。(二)大学生体能测试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第一学年安排在体育课内完成,不另计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学年按6计划学时/班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三学年按3计划学时/班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S)数学建模省赛和国赛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每学

17、年不超过40计划学时,每计划学时按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四)素质拓展课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每年不超过170计划学时,每计划学时按全校性公共课和公选课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五)奖励性绩效工资(II)采用学期初预支,学期末结算的方式发放。人事处在每学期初测算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II)总额通知各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按测算值的80%确定每个人的预支标准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财务处逐月预支,每学期末进行结算,结算差额部分在假期发放。(六)管理及教辅服务人员(享受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应以管理或服务工作为主。若因教学工作需要兼职承担教学工作的,学校

18、党政机关管理人员其课堂教学(不含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含独立设置实习实训)工作量一周不超过4计划学时或每学期不超过72计划学时(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教学和人事主管领导审批,但最多不超过每周6计划学时或每学期不超过108计划学时);系(部)管理人员、实验管理员及教辅人员其课堂教学(不含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含独立设置实习实训)工作量一周不超过6计划学时或每学期不超过108计划学时(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教学和人事主管领导审批,但最多不超过每周8计划学时或每学期不超过144计划学时);辅导员其课堂教学(含就业指导课)工作量一周不超过6计划学时或每学期不超过108计划学时。教学工作量超出上述限额的,超工作量在限额

19、25%以内的部分按课酬单价的50%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规定25%以上的部分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七)外聘教师(不含外教)课酬津贴标准由各系(部)制定发放标准,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本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2倍;特殊情况经分管教学和人事主管领导审批,最多不超过2.5倍。外聘教师课酬津贴从各系(部)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支付。(A)各单位(部门)新增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奖励性绩效工资(In)中支出。(九)经学校批准在职外出访学、进修学习专任教师,脱产半年或一年的,脱产期间按管理及教辅人员相应标准的50%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II),从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调节基金中支付,按XX学院教职工

20、进修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发放。由学校派出到基层挂职、支边、扶贫等工作的人员,属专任教师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II)按管理及教辅人员相应标准发放,从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调节基金中支付;如属管理或教辅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II)按其享受的管理及教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从管理服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支付。组织选派到各级党校学习以及上级部门借调的人员,按其享受的相应分数全额发放。(十)职工请假(病假、事假、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受处分处罚等,奖励性绩效工资(II)的计发按照XX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修订)(茂职院201691号)执行。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第十三条

21、学校成立校内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各系(部)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小组,由系(部)领导、两位以上教师代表组成,系(部)主任担任组长。第十四条学校出台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各系(部)根据本方案以及学校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经本单位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报学校校内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津贴的发放要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且每学期预发、结算时要公布每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明细情况。第十五条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超过3%的标准内提取单位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教学督导补贴、加班补助、职工创新奖励及事业发展等

22、支出,提取的款项必须制定管理及使用办法,每年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款项的使用情况,并报人事处、财务处备案。第十六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系(部)等部门共同参与。(一)财务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与总量控制,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二)奖励性绩效工资(I)分配中,学生处负责普通大专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量审核;中专部负责中专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量审核。(S)奖励性绩效工资(II)分配中,人事处负责“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项分配总量的核定。(四)各系(部)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中,教务处负责“学生规模”指标分配额核算

23、、全校性公选课、公共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算、各系(部)转入、转出专业公共基础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核以及须从奖励性绩效工资(H1.)中支出的相关教学工作津贴分配;财务处负责“实收学费”指标分配额核算;人事处负责“人员结构”指标分配额核算以及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五)奖励性绩效工资(IH)、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调节基金、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调节基金的分配由人事处负责协商相关部门提出调节分配方案。第十七条上述分配数据(方案)经人事处和财务处复核,报学校校内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方案依据省市现行政策、规定以及部分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订,本方

24、案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学校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作出修订时,按修订后的分配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方案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2二级单位(部门)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指导意见为规范二级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XX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试行)、XX学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制订二级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二级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机构。教学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

25、人员;其他单位(部门)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二级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机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二、二级单位(部门)在制订本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时,必须体现XX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必须与XX学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职责和任务挂钩,必须体现工作表现、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及贡献。四、二级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有关争议、申诉、投诉的处理程序及方式。五、二级单位(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

26、则经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初审后,提交本单位教职工大会进行投票表决,获得应到会教职工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同意通过后,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六、二级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实施情况需要进行修订的,修订内容提交本单位教职工大会进行投票表决,获得应到会教职工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同意通过后,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测算值的80%比例预发,余下20%每学期末结算。八、各系(部)可从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超过3%的标准内提取单位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教学督导补贴、加班补助、职工创新奖励及事

27、业发展等支出,但应明确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九、各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应明确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能大赛、课外教学及监考、阅卷等其他教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及发放程序。十、教学工作量(特别是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各单位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不得套用XX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茂职院2012)79号)计算工作量;(原XX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茂职院(2012)79号)自2017年9月1日起自行废止)。十一、非教学单位(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与出勤情况、工作数量及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对缺勤、工作失误、被投诉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II),扣减的绩效工资可用于本单位加班补助和奖励。公开方式:主动公开XX学院办公室2017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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