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保险适用的基本原则09F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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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保险适用的 基本原则,第二章 保险适用的 基本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 近因原则第四节 补偿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构成(一)含义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构成,(二)保险利益的构成,1.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2.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 3.必须是经济利益 4.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二)保险利益的构成1.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二、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一)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二)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三)限定保险赔偿的额度。,二、坚持保险

2、利益原则的意义(一)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三、保险利益的存在、转移、消灭,(一)保险利益的存在(二)保险利益的转移(三)保险利益的消灭,三、保险利益的存在、转移、消灭(一)保险利益的存在,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认定与承诺。,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二)最大诚信原则产生的原因,1.保险经营的特性决定的。2.保险合同属于附和合同。,(二)最大诚信原则产生的原因 1.保险经营的特性决定的,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告知(二)保证

3、(三)弃权与禁止反言,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第三节 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保险所讲的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损失事件的最直接起主导作用的原因,但并非指时间上、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保险赔偿以保险风险为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任何灭失的近因是由承保的风险所造成的,保险人应承担责任。,第三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三、应用近因原则来确定保险责任(一)单一原因(二)多种原因同时发生 1.多种原因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保险人对这些原因所致损失均负赔偿责任。反之,若多种原因均属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2.多种原因中有些属于保险责任,有些属于除外责任,有些难以划分,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给予赔偿;对属于除外责任的不予赔付;对无法划分的一般不予赔付,但有时也会采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赔付的方式。,三、应用近因原则来确定保险责任,(三)多种原因连续发生 1.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保险风险,则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一切损失,保险人都负责赔付。2.在连续发生的原因中,若前因是保险风险,后果是不保风险,但后果是前因的直接的延续和结果,则保险人对所有损失均负赔付。,(三)多种原因连续发生,3.在连续发生的原因中,若前因是不保风险,后果是保险风险,后果是前因的必然结果,则保险人对所有损失均不予赔付。4.在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前因与后因均属非保险风险,则保险人对损失不予赔付。,3.在连

5、续发生的原因中,若前因是不保风险,后果是保险风险,,(四)多种原因间断发生 损失是由两个以上不相关联的原因引起的,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中有保险风险,则保险人仅对由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予以赔付,对非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若造成损失的原因中没有保险风险,则保险人对损失不予赔付。,(四)多种原因间断发生,第四节 补偿原则,一、补偿原则的含义与意义(一)补偿原则的含义 补偿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投保人通过与保险人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将特定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并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数额,恰好弥补其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节 补偿原则

6、一、补偿原则的含义与意义,(二)补偿原则的意义1.补偿原则是保险的本质和职能的体现。2.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在保险中赢利,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二)补偿原则的意义,二、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一)以实际损失为限(二)以保险金额为限(三)以被保险人对标的的保险利益为限(四)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的限制 1.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二、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2.比例赔偿方式(1)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2)部分损失赔偿金额=保额损失程度损失程度损失金额保额损失程度(完好市价-残值)完好市价,2.比例赔偿方式,免赔额(率):绝对免赔额(率)相对免赔额(率)保障程度=投保金额(保险金额)/标的实际价值实际

7、赔=应付金额 X 保障程度 付金额=标的损失+费用=施救费+救助费=保险金额 X 损失程度,免赔额(率):绝对免赔额(率),施救费与救助费:目的相同行为主体不同赔付原则不同赔付金额不同救助费属于共同海损的一部分,施救费与救助费:,3.差额赔偿方式 赔付金额=保险金额-实际收益三、补偿的实现方式(一)现金赔付(二)恢复原状(三)更换(四)重置,3.差额赔偿方式,四、代位原则(一)代位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四、代位原则,(二)代位追偿的概念 代位

8、追偿,是指被保险人因财产受损而取得保险人的赔偿后,将其原应享有的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取得该项权益后,即可把自己处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责任方追偿。,(二)代位追偿的概念,委付与代位追偿权的区别:(1)概念不同(2)转让的内容不同(3)结果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第2章保险适用的基本原则09F课件,五、分摊原则(一)分摊原则的含义 分摊原则是补偿原则的另一个派生原则。分摊原则适用于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条件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总额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五、分摊原则,(二)分摊方法1.比例责任制 比例责任制又称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制。即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某保险人赔偿额=损失额 各保险金额总和,(二)分摊方法,2.责任限额制责任限额制又称独立责任制,是以各个保险人的独立责任为依据来分摊损失,即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额以在没有其他保险人的情况下单独应当承担的限额比例来进行分摊。某保险人=损失金额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额 赔偿额 各保险人独立责任额 总额,2.责任限额制,3.顺序责任制 按照订立保险合同的先后顺序分摊赔偿责任,首先签订保险合同者首先赔偿,在第一个保险人依照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后,不足时由第二个保险人赔偿,以此类推,直至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足额补偿为止。,3.顺序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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