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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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职业学院人事档案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学校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第二条人事档案是学校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由学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第三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规和制

2、度,严格管理,确保人事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二章任务和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岗位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使用全校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第五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是党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业务素质高。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第六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管理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校教职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如下:1 .自

3、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考核考绩、培训、晋升技术职称、聘任、调动、社会兼职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变更审批等方面的材料;2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干部政审工作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及统一布置填写的各种履历表、自我鉴定及登记表;3 .个人违犯党纪国法而形成的党内、外处分,个人检查以及判决书等;取消处分,甄别复查平反决定等方面的材料;4 .民主党派材料,人大、政协任职材料;5 .反映个人学业进修、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材料;6 .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材料;7 .去世人员悼词、生平、报纸报道消息、讣告,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及遗书等材料;8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

4、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9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把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馆归档。第八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须经认真鉴别,归档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第九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文字须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十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干部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入柜排序。第十一条人事档案要随着学校

5、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第十二条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第十三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管理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贝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阅人事档案需详细填写查阅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阅,查阅人必须为党员。因组织发展需要查阅人事档案,由学校组织部门派专人查阅。外单位人员外调阅档,需持县团级以上单

6、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开据的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由学校组织部门专人陪同查阅。查阅人事档案的情况,须有详细记载。不得以打电话的方式要求查档。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人事档案。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本人及他人的人事档案或材料。第十六条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管理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档案;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第十七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第五章档案的转递第十八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渠道传递,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外单位派人提取,须出具提取(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及来人的工作证或介绍信给予办理。如工作需要,一般应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送达指定的单位。第十九条所有调离人员的档案一律由档案馆整理、人事处严密包封后转递或移交。因辞职、自动离职或被除名、开除等,在未收到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由学校人事处保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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