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2134271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2.9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ppt课件.ppt(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常州市武进中等专业学校 邵勇骏,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民法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人们的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民法保护,买卖、租赁等日常活动都要受到民法的的调整。,民法是调整民事活动的法律,一、领会民法精神,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生活中处处有民法(你的一天),1.早市买菜时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没给钱。2.早上坐车上班司机紧急刹车,头被撞得鲜血直流,司售人员说责任不在他们。3.中午吃饭时,居然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馆的广告栏里,照相馆负责人说应该感谢他们;4.下班后给自己手机存钱,但充错了手机号,钱到了别人的账户里,请求

2、退还钱款,却遭到拒绝;,2、民法就在我们身边,民法是对人体现“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的法律,生活中的肖像权被侵犯人身权与财产权,生活中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人身权与财产权,婚姻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民事活动中的财产权与人身权,情境探讨,案情:小张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许多票证和3万多现金,小张准备交给老师处理。结果电视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15000相谢。小张心想:自己捡到的包可能就是失主的包。当小张准备归还给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15000元。可小张又觉得,如果这样做,就是不是拾金不昧。你赞成民法的拾金有昧,还是赞成道德的拾金不昧呢?谈谈你的想法与理由。,

3、二、民法的涵义及要素,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情境分析:,你的好朋友甲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彩电放在座椅旁。行驶中,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乙带的皮箱倒下,砸坏了甲的彩电。,民事 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某甲(自然人或法人或其它组织),小孩(监护人),民事客体,彩电(物或行为或智力成果或人格),民事内容,小孩(监护人)赔偿某甲彩电的损失(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2、民法的内容(要素),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民事主体,民事主

4、体1法人(始于成立,终于破产),法人的基本条件,1.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享受与失去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只有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民事主体2自然人,1.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情况。终于死亡,始于有完全民事行为。,情境探讨:,一日,华强用摩托车带着临产的妻子海英去医院,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出十几米远

5、,华强和海英当场死亡。而海英腹中的婴儿却奇迹般地诞生并活了下来。然而,这个婴儿只能由其祖父母抚养,生活艰难。婴儿的祖父母痛不欲生 的同时,以自己和婴儿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包括婴儿的抚养费、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30万元人民币。,1个月的孩子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吗?1个月的孩享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了吗?,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的涵义与判断具备的条件,(1)涵义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2)判断条件 自然人智力发育成熟,能够理智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能够审慎地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时候,才算具有民事行为

6、能力,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独立进行超自身的民事活动,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某甲出生于1984年3月,2001年4月被某工厂招为企

7、业工人。同年11月,他不慎将某乙的一台录音机摔坏.乙要求甲赔偿甲说没有钱赔.乙找到甲的父亲某丙,要求丙代甲赔偿,丙说甲已离开家庭独立生活,家中不应当负赔偿责任.丙还认为,甲现在还不满18岁,是个未成年人,他所在的车间应当对他承担监护责任,因而应由甲所在的车间代甲赔偿损失.问,这一问题应如何处理?,情境探讨:,赔偿责任应由甲承担,某乙无权要求甲的父亲代甲赔偿.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公民,以自己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某 甲在损坏他人录音机时,已满16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赔偿他 人财产损失的民事责

8、任.同时,甲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存在监护问题,因此他所在的车间不应对他承担监护 责任并代甲赔偿损失.,情境分析:,案例分析,案情:王某16岁,一天到工艺美术公司以800元购买了一项链和宝石戒指,她父母以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款。而王某提出她是靠边作临时工自食其力的待业青年,她表示不愿意退货。问: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案例分析,案情:王某12周岁,由于没钱上网,他居然将价值1580元的一辆山地自行车以28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小冷(12周岁),并立下字据决不反悔。后小冷父亲同意支持280元买下这辆自

9、行车。后小冷父亲又将车以400元的价格卖给同事小李。后王某父母知情,不同意此买卖行为,要求向小冷父亲赎车,冷父不同意。小李也不同意退车。问:小孩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小冷父亲还款退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案例分析,案情:王某15周岁,中学生,见炒股票能赚钱,很想试一试。于是他将偷偷将家中的存款提出8千元,在某证券交易所居然建立了股东账户。几次交易王某赔光所有的8千元。此事被父母知道后,要求证券公司赔偿其损失8千元。证券公司买卖自愿,炒股有赚有赔正常现象,不能赔偿,王某的父母向法院起诉。问:小孩王某的炒股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吗?证券公司要不要赔偿王某父母

10、的损失呢?为什么?,案例分析,案情:王某9周岁,小学生,将家值连城的唐伯虎的真迹画以五元的价格卖给本村的文物贩子李某。后王某的父母知情后,立马找李某,要求以五元的价格赎回文物,李某坚决不同意。问:小孩王某的卖文物书画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李某要不要退还小孩王某的父母字画呢?为什么?,民法的原则,第一、平等原则;第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第三、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第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三、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首要原则、核心原则。,其主要内容是:(1)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主体地位平等(2)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3)承担的民事义务平等(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情境探讨:,某国税局到各学校发布招聘通知:法学毕业生,本科,只要男生,不要女生;在校成绩优秀,英语过六级。本科毕业生女生小刘前去报考,却告知女生不能参加招考。小刘要求国税局改正自己的错误。请问:此国税局的招聘侵犯刘某的什么样的权利?违背了民法的什么样的原则?,二、民法的基本原则,2.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2.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2.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