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与制度管理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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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律与制度管理培训,企业法律与制度管理培训讲师:*,1,2,企业法律制度,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3,第一节 企业法律概述,1.企业的概念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和经营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企业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所谓“独立核算”,是指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4,2.企业的特征,企业必须依法设立。企业是一个组织体。企业是连续的、有计划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组织。企业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2、5,3.企业的种类,1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标准,企业可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等。2、以企业的财产所有制为标准,企业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等。3、以企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企业可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4、以企业所属行业为标准,企业可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5、以企业的规模大小为标准,企业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等。,6,二、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法是调整关于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任务是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企业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企业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设立、财产的来源与构成、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组

3、织形式与组织机构、权利与义务、企业的变更、解散、清算和法律责任等,从而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了行为准则。,7,三、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颁布施行了几十部企业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等。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立法机关对企业法的内容进行了及时地修改。修改后的这些法律规范将更好地规范、完善我国企业的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8,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概述全民所有制企业,又

4、称国有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以营业为目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9,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归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全民所有制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国家机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非法干涉。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家对企业的债务不负连带责任。,10,二、全民所有制企业

5、设立、变更和终止,(一)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条件:产品为社会所需要;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审批登记,1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变更,企业的变更是指企业的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事项的变更。包括:1、企业合并 2、企业分立 3、其他事项的变更,12,3、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终止,含义:企业终止是企业资格的撤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终止是指该企业法人资格的撤销。企业终止后,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发事行为能力。企业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13,全民所有制企业终止的原

6、因有以下几个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其他原因。,14,全民所有制企业终止的程序如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终止时,必须依法作出正式的决定或裁定;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告。,15,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16,企业的义务是指企业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和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1、企业对国家的义务2、企业对

7、社会的义务3、企业对职工的义务4、企业自负盈亏,17,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的地位和职权(1)厂长(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的中心。(2)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18,厂长(经理)的义务和责任:,厂长必须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厂长必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19,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保措施、奖惩办法、其他重

8、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0,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到重大事项,经厂长、工会委员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2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是指企业外部的监督机构。目前这类监督

9、机构主要有三种:一是稽察特派员,二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三是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22,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一)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法1、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2、种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外资企业。,23,(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保护,1、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2、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有关外商投

10、资企业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等,24,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1、定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25,2、特征:(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营者,另一方为中国合营者。(2)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4)合营企业是中国

11、法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受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保护。中方是组织,外方可是组织、个人,26,(二)合营企业的设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申请设立合营企业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要求:a.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方法,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约能源和原材料;b.有利于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c.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d.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此外,对有损中国主权、违反中国法律等情况的合营企业的设立不予批准。,27,(4)谈判并订立合营协议、合同、章程。由中国合营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申请文件: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

12、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人选名单,以及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名单;中国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5)审核批准审批机构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6)登记成立申请者在得到批准后1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8,(三)合营企业的资本,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应为合营企业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2、投资比例: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13、比例一般不低于25。,29,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程序,(1)中外双方相互选择和考察。主要考察资信情况,投资能力,投资真伪,科技是否先进等。考察不认真,可能会出现资金不到位,商业欺诈等现象。(2)双方签定和资经营企业意想书。(3)由中国合营者向企业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即申请立项),30,(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A、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B、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 1000万美元(含 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l2,其中

14、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1,C、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 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l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32,案 例,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15、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0万美元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33,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1)定义: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和。(2)构成:由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两部分构成,34,4、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价值应经评估确定。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

16、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35,5、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36,(三)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1、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最高

17、权力机构,一方任正,另一方任副 2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 会领导 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 会为最高权利机构。,37,(五)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1、合营企业的期限限制性行业必须定期限;其它可定可不定,期满前180天申请延长 2、合营企业的解散 3、合营企业的清算,38,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概念1、定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契约式企业。,39,2、特征(1)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的依据。(2)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

18、业。(3)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方式包括加速折旧和扩大分成比例。(4)分配不按出资比例,而根据合同约定。,40,3、与合营企业的区别:(1)组织形式不同。(2)出资方式不同(3)利润分配与亏损风险承担不(4)回收投资的期限不同。(5)经营期满后财产归属不同。(6)组织机构不同。,41,(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5条的规定: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或者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程序,42,(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2、出资

19、方式与出资期限(1)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2)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43,(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1、董事会制。2、联合管理制3、委托管理制,44,(五)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1、投资回收 2、收益分配。,45,案 例,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B.合作企业均应设联合管理委员会C.合作企业的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任命D.合作企业的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46,四、外资企业法,(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

20、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47,(二)外资企业的设立,1、外资企业设立的条件。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a.采有先进技术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可以替代进口;b.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的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或者有余的。2、外资企业设立的程序,48,(三)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1、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2、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21、,49,(四)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1)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 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50,(2)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二是中国不能生产,或者虽能生产,但在技术性能或者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的。(3)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外国投资者自己所有的;B、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者出口适销产品的。该工业产权、

22、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51,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期限,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第一期出资 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缴付其他各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52,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Partnership enterprise),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3、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1997年2月23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53,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4,(二)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

24、由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既没有钱又没有物、技术的。能否成为合伙人?)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5、其他.,避免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返回,55,(三)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1、从财产来源上说,合伙企业财产分为合伙人出资的财产和经营取得的财产。2、从财产形式上说,除有形财产外,还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申请的专利、商标、合伙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服务标记、企业字号等无形财产。合伙人提供的劳务,不能直接计算成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劳动成果可以计入。3、合伙企业财产包括合伙的出资和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56,向第三人转让份额转让方式,内部转让,对外转让,通知其他人,全体合伙人同意,入伙和退伙,57,(四)合伙事

25、务的执行,1、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托少数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人的权力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他们本身是合伙人,有企业管理权;二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授权。3、合伙事务执行人有诚信、谨慎管理的义务,因不轨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害要赔偿4、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执行人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返回,58,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30万元设立了合伙企业,约定三人各出资三分之一,并约定由甲担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可以单独处理决定15万元以下的事项。在合伙过程中,甲单独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份24万元金额的购买生产材料的买卖合同,尚欠对方货款24万元,而合伙组织共计仅剩有财产l2万元

26、,无力偿还。为此,对方起诉到法院。请问:(1)乙和丙是否可以以甲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拒绝承担甲与第三人签订的24万元的买卖合同的后果?为什么?(2)如果甲、乙、丙三人需要承担24万元货款的责任,其三人各自应承担多少数额?。(3)对于该笔债务,应如何清偿?,59,(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内部承担比例的约定对债权人人无效,合伙企业,约定平均承担责任,欠债50万,选择其一索要50万,无效,债权人,60,3、个人债务与企业债务不得抵消。,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合伙人乙,合伙人丙,丁,合同关系

27、丁欠企业10万,合同关系 甲欠丁10万,不能抵消,返回,61,(六)入伙1、概念: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2、程序: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伙人的告知义务。3、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62,(七)退伙1、概念: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使其本人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2、退伙分类,自愿退伙,法定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63,3、退伙的法律后果(1)合伙人死亡的法律后果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2)合伙人非因死亡而退伙的法律后果

28、结算,否则对合伙企业以后的债务仍承担责任。,合法继承人继承,退还其应得之财产份额,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同意或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返回,64,案例分析,某市财政局干部李四与其在郊县务农的哥哥李三,以及朋友、现为警察的王五经协商决定共同举办一家合伙企业,取名为七彩天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品买卖。三方口头约定了有关合伙事项。王五在合伙前曾欠李三5万元未还,而李三又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于是李三提出以其对王五的债权抵销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请问:题目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合伙企业法?,65,(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概念: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表现:律师

29、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诊所等,66,债务承担,过错造成的债务:责任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人承担有限责任;非过错责任: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7,三、有限合伙企业,(一)概念和特征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8,(二)特殊法律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69,5、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否则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

30、任.6、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7、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0,8、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9、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71,10、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72,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发生约定或法定的事由可以解散,合伙企业解散

31、的应当清算。2、程序:(1)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组织清算财产与债务,(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清偿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及社保、税收、还债、分配利润。(4)注销登记。3、普通合伙人对企业注销后未清偿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73,一、概念: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的企业特征:1、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2、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灵活4、非法人企业.,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individual enterprise),74,二、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设立条件,人,钱,名称,生产经营条件,从业人员,75,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自己经营,委托他人

32、经营,授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越权或违法承担赔偿责任,76,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国家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国家、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境外的自然人均不是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返回,77,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应说明。最后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返回,78,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以体现名称与其责任形式的一致性,返回,79,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0,五、个人独

33、资企业的清算,1、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可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程序: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3、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81,4、效力:(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2)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

34、清偿。,82,小结,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2.投资人的规定:自然人3.事务管理:内部权限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债务清偿:无限连带责任,83,【思考】小王是即将毕业的高职生,准备自己设立一家饲料加工厂,但不知应具备哪些条件,试分析下列哪些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必备条件()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D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84,2001年3月18日,甲出资8万元设立了A个人独资企业,同时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由于经管不善,A企业一直亏损。2005年8月12日,因不能清偿到期的丙的债务,甲,丙请示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8月30日,人民法院指定丁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个人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8 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3000元,欠丙9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2万元,实物折价6万元;(3)甲个人其他财产价值3万元。要求分析甲如何进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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