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安全知识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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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七 章 婴幼儿安全知识,幼儿安全现状,婴幼儿安全知识,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儿童约有16万名每年因意外伤害而致残的儿童约有64万名每年发生各类伤害的儿童约有4000万名,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儿童有20000名每天因意外事故失去生命的儿童约有50名每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0亿人民币,数据显示儿童因自我防御能力弱,更易遭受意外的袭击!,全世界每年有100多万14岁以下儿童死于意外伤害;,中国每年死亡儿童中有26.1是因为意外伤害事故;,中国80的儿童在0-6周岁期间曾经因意外或疾病住院;,少儿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第一节 婴幼儿安全常识第二节 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与处理,第七章 婴幼儿安全知识,第一节婴

2、幼儿安全常识,03岁的小儿-婴幼儿特点:1)活泼好动、好模仿。2)思维和行为具有明显的随意性。3)控制和调节自己心理活动及行为的能力差。4)好奇心强、缺乏生活经验、识别危险的能力差,最易发生意外事故。5)是智能、语言发育的关键时期。故此这个阶段尤其需要成人的精心照顾和保护。,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

3、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幼儿园事故概念界定,第一节婴幼儿安全常识,第一节婴幼儿安全常识,一、婴幼儿常见事故类型,1.逃园2.婴幼儿被怀有不良动机的人接走,男孩高于女孩,二、学前教育机构意外伤害的特点,性别特征,类型特征,季节特征,时间特征,场所特征,多为骨折,春季多见,10:00 14:30,大型玩具场所,(五)教学管理问题,(一)婴幼儿自身问题,(四)婴幼儿缺乏安全的环境,(二)学前教育机构教养性质问题,(三)制度问题,婴幼儿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三、婴幼儿常见事故的原因,三、婴幼儿常见事故的原因,1.生长发育的特点生理上:1)NS发育不完善,协调能力差、

4、判断能力差、应变能力差。2)肌肉组织发育不完善,手脚力量小。3)小脑平衡功能差易摔跤。心理上:1)好动、好模仿、好表现自己。2)对危险的识别能力差。3)独立性逐渐增强。,(一)婴幼儿自身问题,三、婴幼儿常见事故的原因,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救助技能欠缺。3.婴幼儿体质特殊或疾病突发 如先天性心脏病、知识竞赛时-晕厥,(一)婴幼儿自身问题,三、婴幼儿常见事故的原因,1.集体教养 教师少孩子多 2.保育与教育相结合 一日的生活既包含保育又包含教育,内容丰富增加了意外伤害的因素。,(二)学前教育机构教养性质问题,1.制定的制度不完善 部分学前教育机构没有制定安全制度或制度不全-无章可循

5、。2.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虽有制度但没有认真履行而流于形式。3.没有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安全工作责任制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核心。,三、婴幼儿常见事故的原因,(三)制度问题,学前机构为婴幼儿提供安全的、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三、婴幼儿常见事故的原因,(四)婴幼儿缺乏安全的环境,(五)教学管理问题,1.教职工责任心不强、侥幸心理过重。2.安全教育不到位。3.教育教学中违法国家法规,班级是学前教育机构完成保教任务的基本单位。是学前教育机构中最具体的环境,班级环境及活动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幼儿的健康成长。(一)活动室环境安全(二)玩具的安全(三)班级活动的安全:使用工具、室内活动、室外活动

6、的安全。(四)着装安全(五)防火安全(六)晨检、午检的安全: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七)积极预防外来侵犯,四、班级中的安全常识,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一、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学前教育机构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健全。,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是教育机构管理的基本依据,认真落实层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有章可循 有制可依,(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2.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监督检查兑现奖惩认真落实,六不,规则使其不能教育使其不违监督使其不易严惩使其不

7、敢明赏使其不敢信息使其不误,(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加强体能锻炼,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婴幼儿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一、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增强婴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婴幼儿应变能力,适应周围环境变化的能力,适应突如其来事件处理的能力,(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1.定期检查活动场所、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2.配备称职的工作人员并加强管理。3.安全组织园内外活动。4.根据婴幼儿体质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及教育教学活动。5.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一、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

8、,(二)履行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护义务,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二、婴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无过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赔偿理论的核心是处理赔偿纠纷的基本原则,所谓归责原则,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归责就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件发生以后,运用法律判断价值的功能,使行为人承担适当的法律后果。,二、婴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它是我国民法确定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9、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于各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二、婴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无过错原则,该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的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所以它也被称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也称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二、婴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是在根据法律不能适用“无过错任”,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10、”又会使受害人遭受的重大损害得不到赔偿,在显然有失公平的情况下,法院即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按“公平合现负担”的原则判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的一种责任。,“无过错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保护责任,教育机构对婴幼儿负有三项责任,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违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违法行为的性质,幼儿园(包括教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有三种:,其中民事法律责任主要的是一种法律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一)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民事违

11、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幼儿人身伤害事故中一般是由于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导致幼儿的人身受到伤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类法律责任各国民法原则上都以故意或过失用为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在此类事故的处理上实行严格的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规定需承担民事责任者,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2)损害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所谓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以外的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的不良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

12、生的心理。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不会发生的心理。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个要件相互联系,只有同时具备时,才构成损害赔偿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由于幼儿伤害事故处理的焦点主要是赔偿,而赔偿问题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谁来赔偿和赔偿数额。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幼儿园有过错的,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1)幼儿园承担全部承责任。即幼儿人身伤害完全是由于幼儿园的过错导致的,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2)幼儿园承担部分责任。即幼儿园和幼儿本人在事故中均有过错,幼儿园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

13、的则应由幼儿的监护人承担。(3)幼儿园没有任何责任。即幼儿园无任何过错,而责任完全在幼儿,则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幼儿园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人身损害偿。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幼儿一般伤害。即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不致造成残疾者。对此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赔偿必要的医疗费,其中包括医药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误工收入等。二是幼儿人身残疾。即指受害人身体遭受重伤,致使肢体内部器官部分或全部丧失功能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

14、。对此,除赔偿必要的医疗费用外,还应根据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和收入减少的情况,赔偿因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和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三是幼儿死亡。对于因违法行为致人死亡,除应赔偿死者在死亡前因医疗或抢救其生命所花的医疗费用之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四是幼儿精神损害。随着我国立法的逐步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与日俱增。我国立法对精神损害的赔偿,贯彻以非财产责任为主、赔偿为辅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应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和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及场合和造成后果等情况来

15、确定。凡造成实际财产损失的,赔偿全部的损失;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的,则应由加害人给付抚慰赔偿金,其数额以能够抚慰受害人精神损伤并能教育违法行为人为限。,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违法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1.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给予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个人、组织的一种制裁。此外,有

16、些伤害事故的违法主体可能是幼儿,但由于幼儿这种特定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我国现行教育法律尚未对他们规定相应的教育法律责任,而只规定由其监护人对他们的侵权行为承担监护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二)行政法律责任,(二)行政法律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三)刑事法律责任,幼儿伤害事故中行为人的行为若触犯刑律,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犯罪,因而应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是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值得注意的是,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承担法律责任时,因其违法性质和后果的不同,可能只承担上述三种法律责任中的一种

17、,也可能同时承担全部三种法律责任。,三、学前教育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三)刑事法律责任,四、婴幼儿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赔偿的主体,幼儿园、二是监护人、三是保险公司,(一)学前教育机构赔偿责任,四、婴幼儿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二)监护人赔偿责任,所谓监护,法律上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施保护人是监护人。,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签合同的险种、险种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婴幼儿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第二节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三)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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