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150756 上传时间:2023-01-1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及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函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确保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人社中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指导、落实。二、缴费标

2、准和征缴时限(一)缴费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不低于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二)缴费时限。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继续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L集中征缴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个人缴费350元)。2.零星征缴期(1)普通群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个人缴费960元)。(2)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标准350元每人。(3)新生儿:集中征缴期之后

3、出生的新生儿,可在出生后90天之内缴费,标准为350元每人。三、参保缴费渠道(一)线下缴纳1 .前往银行营业网点或金融便民服务点缴纳。2 .县政务大厅80号窗口现金缴费,政务大厅税务自助缴费机刷卡缴费。(二)线上缴纳L通过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城市服务”、“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自助缴纳。3 .通过*银行Web网上银行自助缴纳。4 .前往*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居民医保费代扣协议签订业务进行银行代扣。5 .通过*银行营业网点的自助终端、智慧柜员机,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纳。四、分类资助参保(一)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L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

4、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承担。2,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3,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剩余50%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4 .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剩余50%由县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资助。5 .持有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个人缴费部分由残联负责资助。(二)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L稳定脱贫人口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2.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

5、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个人缴费标准的30%予以资助,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S)资助享受条件资助对象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均可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只享受动态参保,不享受参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除外)。资助对象家庭中的新生儿,按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缴费参保的,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五、推动参保扩面(一)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县下发的目标任务,明确各村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目标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1)。各村需在2022年1

6、2月底前完成镇下达目标任务的85%,次年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5%,3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任务。(二)做好学生参保幼儿园、中寨小学、中心小学、中学按照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工作安排,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保费征缴,同时镇社会事务办、人社中心及各村要积极配合本辖区内各类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参保宣传动员,人社中心配合学校简化参保学生信息登记流程,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学生的参保工作。原则上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在本镇参保,对于在镇外其他地区有特殊人员属性的,可以在镇外参保。六、职责分工(一)镇人社中心。镇人社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宣传、管理全镇的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负责镇村经

7、办人员的政策培训,每周将未参保和已参保名单更新下发到各村,对各村参保情况每周一次调度,从2022年11月14日起每周一向镇人民政府上报上周收缴进度,并按县医保局要求报送各类资料。(二)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事务办要落实好特殊群体(低保、重残、特困人员、孤儿等)财政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人员的名单,同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参保工作,做到不重不漏,并做好参保资助跟踪。(S)各村。各村切实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对镇下发的2022年参保缴费人员要确保全部通知到位并有印证资料,要充分利用宣传册、横幅、广播等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消除群众的各种顾虑、激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确保完成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医保筹资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群众个人缴费从去年的320元提高到350元,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三)明确任务,按时完成。在征缴工作中,各村必须根据下达的工作目标,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