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150881 上传时间:2023-01-1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XXX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试行)XX大校字202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保障采购质量,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8)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以下简称“项目验收”),是指学校对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检验、核实和评估,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标准和

2、要求的活动。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建设工程类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验收依据。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是项目验收的基本依据。第五条验收原则。项目验收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违约必究。第二章相关主体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项目验收工作。资产管理处是学校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该项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

3、神,起草学校项目验收工作的规章制度,拟定工作规范和程序、验收报告模板等;(二)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监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对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备案;(四)协助项目单位处理履约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七条项目单位是履行采购合同、实施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本单位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根据项目特点,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二)负责审核、确认验收小组制定的验收方案、出具的验收意见,并对验收结论负责;()负责处理本单位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供应商及时整改;(四)有根据地向管

4、理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第八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工作需要和本办法规定,参加项目验收工作。(一)保卫处应当参加涉及消防安全的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后勤管理处应当参加涉及水、电、暖的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基建处应当参加涉及各类建筑主体的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四)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应当参加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履约验收。第三章验收程序及要求第九条项目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组长。其中至少包括1名项目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人员、至少2名熟悉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一)验收小组组长由项目单位确定,属于招标采购项目的,组长由单位领导担任O(二)专业技术

5、人员。单项合同金额40万以下(不含)采购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从本单位内选择;40万(含)T00万(不含)采购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非本单位人员;100万以上(含)采购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非本校人员。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根据项目特点、验收需要,项目单位应当邀请项目经费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加项目验收。(四)物业、安保、办公软件服务等采购人与实际使用人或受益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人参与履约验收。(五)基建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和维修工程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6、单位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六)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项目单位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其意见作为验收参考。(七)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金额较大或者项目单位履约验收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可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充实到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或者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评估机构参与验收。但不因委托而转移或者免除项目单位在履约验收中的主体责任。第十条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规定和要求、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

7、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报项目单位审核、确认。第十一条验收小组实施验收。根据项目单位确认的验收工作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封存样品、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出具验收意见。以书面形式做出结论性意见,填写验收清单,签署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成员及供应商签字。验收报告需经项目单位审核确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验收意见。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第十三条项目验收应当是完整具体的实质性验收。(一)项

8、目验收范围应当完整,与采购合同一致,包括合同标的的每一组成部分及其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不得省略、遗漏和缺失,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项目验收内容应当具体,形成详细的验收清单,客观反映货物供给、工程施工和服务承接完结情况。大型或复杂设备应当包括出厂及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检验及相关伴随服务检验等。工程类项目应当包括施工内容、施工用料、施工进程、施工工艺、质量安全等。服务类项目应当包括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新建信息系统建设验收时需提供数据字典和用户文档等文档。()项目验收方式应当符合项目特点。服务类项目以及一次性整体验收不能反映履约情况的项目,应当采

9、取分段验收方式,科学设置分段节点,分别制定验收方案并实施验收。(四)项目验收标准应当符合采购合同约定。合同内容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检验检测报告或者明确的评估意见,作为验收意见附件。(五)分段、分项或分期验收的(以下统称“分段验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和项目特点进行分段验收并出具分段验收意见。第十四条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基础上,资产管理处对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的商务条款、项目单位验收资料、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财务处、审计处、专项经费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核查工作。第十五条通过

10、省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或学校“竞价采购平台”“试剂材料采购平台”实施的采购项目,以及其它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前述验收流程,由项目单位指定本单位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工作人员,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进行验收,提出项目验收意见,项目单位予以确认。第四章验收意见及运用第十六条验收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验收合格是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必备条件。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项目单位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意见及时妥善处理。第十七条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项目单位应当

11、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提出异议的,项目单位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第十八条项目验收的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虽然不完全符合,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和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且合同金额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第十九条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项目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条项目验收完结后,项目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名单、验收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

12、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第五章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第二十一条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专项经费主管部门等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项目单位履约验收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是否制定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履行了项目验收义务,项目验收工作是否规范,验收方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等。第二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履约验收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对履约验收工作的监督。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或相关责任人、验收小组成员存在下列行为,给学校造

13、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学校纳入诚信记录的,追究项目单位及相关个人的责任:(-)不按时组织验收,导致超过付款期、索赔期等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二)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三)未按规定内容和程序组织项目验收的;(四)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的;(五)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的;(六)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七)接受供应商贿赂及其他利益输送,影响验收结论的;(八)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发生把关不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采购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采购单位承担。因供应商问题导致重新组织项目验收的,由供应商负担验收费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的,委托费用、专家费用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验收小组成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