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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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秩序,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明确各级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畅及合理有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生管理工作制度。第二条例会制度1、队长例会通常情况下每周一次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召开全体队长例会,主要是总结上周工作和布置当周主要事务。必要时可以召集会议内容涉及的相关人员。根据我系现有队长一名的情况,此工作酌情以其他形式开展。2、学生干部例会每周一次系学生干部例会,由团委书记主持召开。酌情可以召集各班级相关人员参加。主要是总结上周工作、贯彻和落实队长例会精神及布置相关工作。第三条汇报制度1、工作汇报要保持主动、及时、真实,一般情况下按管理

2、工作程序要求进行汇报。重要和特殊的事务可以直接汇报给系主管领导、系主任。2、系、班级学生干部原则上实行纵向、逐级汇报制度。工作分配、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等贯彻逐级对应负责制度。3、系学生干部要加强与各班级干部的联系,保持经常深入班级,指导、监督和检查学生干部的工作。并将教学、管理等各种信息及时汇报给系分团委或系主管领导。4、分团委书记直接分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对系级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承担第一责任。分团委书记负责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综合表现。5、队长全面负责所属专业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综合管理工作情况。第四条学习制度1、党总支副书记每

3、季度组织队长和主要学生干部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和工作培训。学生党支部或分团委每月组织系级学生干部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学习或工作培训。做好学习和培训记录、总结和备案。2、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每学期至少要集中组织一次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经验交流和培训,并负责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汇报到院团委。3、学生工作主管领导、队长每学期要针对自己的具体工作,至少应撰写一篇以上管理工作论文、经验交流或者调查报告。第五条值班制度1、值班队长负责当班整个系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同时负责将值班时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及时与分管领导沟通。主要和特殊情况要即发即报。2、系学生干部要执行部门轮流值班制。由系学生会办

4、公室负责安排和管理,值班干部要及时与值班队长取得联系,认真记录,及时汇报,重要和特殊情况要即发即报。第六条档案管理制度1、队长每学期末都要对工作进行分类、综合整理并归档,详实记载学院学生档案。2、队长要创建所管理学生的诚信记录档案,亲自组织本专业学生干部监督和考核每位学生的诚信度,并且做好记录审核工作。3、做好学校、系、职能部门办公室的文件接收和保存工作,对重要文件、通报、档案以及管理材料,要及时报送主管领导审阅后归档。4、所有关于学生管理的上报、发放等材料,以及重要文献资料,一律要保留复印件并分类存档,任何需要销毁的管理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七条责任追究制度1、系党总支副书记

5、是学生综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团委书记是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是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队长是所属专业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学生会、分团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学生中发生的重要事务、应急事件(重大思想倾向、严重违纪事件、重要活动等),第一责任人要在最短时间内直接汇报给系主管领导。并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调查、处理和备案工作,否则将追究所属责任。3、所属责任区域的事务,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杜绝随意的帮、传、替等不负责任的现象,更不允许遇事推诿和敷衍塞责。注重和加强工作中的配合和协作,分工不分心。4、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职责任时,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按要求办理。经主管领导批准代替行使的职责或事务性工作,代行使人有责任在第一允许时间内,将职责或工作及时交接或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或交接的汇报给院主管领导。第八条本制度之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制度由系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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