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2156666 上传时间:2023-01-20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2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课件.ppt(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覃 凯副教授,南京市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2009年11月3日早晨,患儿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织炎,收治入院治疗。晚7时,患儿病情开始恶化,家长去值班室找医生未果,后于当晚1时半,3时分别找该,医生,均不予理睬,后找护理站值班护士,未去叫医生。凌晨5点,宝宝呼吸渐弱,另一科值班医生电话通知急救医生,孩子死亡。值班医生开除,四名值班护士行政记过。,2010年6月10日和11日早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分别被同一人举刀行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行凶者周某是一名45岁的男子,其父13年前因患原发

2、性肝癌曾在该院肿瘤中心就诊,被害医师曾为其父治疗,放射治疗见效,但嫌疑人周某父亲不久后去世。周某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后周某遭遇下岗,加之长期赍恨在心,对为其父治疗的医师和参与手术治疗的护士,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2008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17号令发布2008年5月12日实施,护士条例,概述,护士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

3、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总 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附 则,立法目的(思路),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保障合法权益规范执业行为强化部门责任,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条件(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

4、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组织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内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

5、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执业注册,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

6、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执业注册,注册时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执业注册,注册受理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执业注册,注册时效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再次注册

7、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执业注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执业规则,权利: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8、、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执业规则,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业规则,义务: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9、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执业规则,4、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医疗机构职责,按照卫生部要求配备护士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0、应按卫生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达不到配备标准的给予削减诊疗科目。,医疗机构职责,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医疗机构职责,加强护士管理按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

11、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法律责任,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

12、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法律责任,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泄露患者隐私的;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6月15日发布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概念,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

13、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预防与控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预防与控制,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