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 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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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本章内容与重点: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2.内容3.客体三、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直接排除不受民法调整的:(1)好意施惠: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搭便车;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顺路代为投递信件;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看电影等;为人指路;转述好消息等。(2)恋爱关系、婚约(婚约本身不受调整,但因解除导致的财产返还可受调整);(3)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貌似合同,但是按其性质不适宜采用合同法调整或者以合同法调整将产生不公正的结果的。例:买彩票协议。,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

2、雪崩死亡;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实例分析法律关系三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1.自然人2.法人3.非法人组织(1)合伙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村承包经营户(4)个人独资企业(5)其他非法人组织。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

3、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开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益团体等。4.国家,(一)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自然人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1.时间:露出说;独立呼吸说我国司法认定:户籍证明 医院出生证明 其他 2.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止于死亡,张家为孙子张明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明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生,医院的接生记录薄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张明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A8月28日 B8月29 C8月30日 D9月1日,熊某与

4、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三66)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某甲及妻乙同儿子丙、儿媳丁、孙子戊外出不幸遇交通事故均遇难身亡。某甲夫妇留有遗产X;丙夫妇有房产、股票等Y;孙子戊没有遗产。在处理遗产时,不能确定他们的死亡先后时间。现有某甲的父、母、女儿;儿媳丁的哥哥要求继承。问:此案应如何

5、处理?,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重新办理结婚手续。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

6、则应给予适当补偿。但原物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由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人适当补偿。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制度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都是1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都是3个月D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宣告失踪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

7、资格并不丧失,仅发生设置其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后果,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三6)A.丙

8、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三2)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关

9、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9三51)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区别(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8周岁以上;16-18周岁,符合条件效力:自己进行,自己担责;有效(具备其他有效要件的情形下)(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10、人,效力: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求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以后进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又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种情形下实施的行为,有效,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

11、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知甲还未满16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B.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C.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其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 D.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3)无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效力:不可自己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如不

12、然,行为无效。除外情形:3种情形下,有效董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亲弟董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入,有权处理其财产B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C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D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决定将其

13、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如何承担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是监护人的除外。(注意:以上规定并不限于未成年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并不意味着其承担责任。)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却又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14、应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补充责任),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董宏与王婷均为11岁儿童。一日课间休息时,王婷扔石头打中董宏领右眼,致其失明,共花医疗费8万多元。王婷系寄住在姑妈家中,父母在外地工作。据查王婷

15、的父母与王婷的姑妈间订有委托合同,约定王婷的一切行为由其姑妈负责。以下判断不成立的是()A王婷父母的监护责任不能因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免除,应对王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B因委托合同的存在,王婷的姑妈不应独自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也应分担部分赔偿额D对此赔偿,应由王婷父母和其姑妈各分担一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16、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行为法38、39、40条),张明的儿子小磊(10岁),为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上自习课时与同学小强争执,并将小强眼睛打伤,小强治病花去医药费7000多元,这一损失应由()A.张明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B.学校承担,如果张明有过错,张明应负连带责任C.张明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赔偿D.学校承担,如果张明有过错,张明应当给予适当赔偿,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

17、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18、,*刑事责任能力:一、刑事责任年龄: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精神病人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

19、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四、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考虑生理上的缺陷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法人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清算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并未消灭,而是受到严格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仅限于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活动动。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1.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

20、、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2.法定代表人(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上,下列表述中

21、正确的是()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人的授权E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

22、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A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B公司。在此情况下,银行的这笔贷款债权()A应当由A公司承担清偿责任B应当由B公司承担清偿责任C应当由A公司、B公司共同承担清偿责任D应当由A公司、B公司按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三)个人合伙企业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甲和丙 B甲、乙和丙 C乙和丙 D宏亮彩扩部和丙,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下列关于李某入伙条件的表述正

23、确的是()A应由杜某决定是否允许李某入伙B李某因其与钟某的关系而不能成为合伙人C应由杜某和钟某一致同意才能允许李某入伙D由杜某或钟某一人同意李某即可入伙,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C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五)个体工商户1.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2.投资和收益都归个人的,由个人承担;两者任一或全归家庭的,家庭承担

24、。2002年甲辞职想开办一家小卖部,但一直遭到丈夫乙的反对,故双方签订协议:甲开店的责任自负,双方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支配。甲的经营效益时好时坏,但乙从未过问。甲开店后并没有与乙分伙,她也经常以营业收入为家中购置共同的生活用品,但两人的收入的确各自保管。2003年,甲由于几次进货失误,造成商品严重积压,欠下3万元的债务。2004年初,债主纷纷前来讨债,甲将全部货物及自己的存款还债,结果仍欠丙1万多元。丙因向甲要不到全部欠款,便向法院起诉,请求以乙的存款偿还。问:丙是否有权请求乙偿还甲所欠的债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合伙组织中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按份责任B.法定代表人不属于法人的机关C.不

25、同的法人有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法人的责任与出资人的责任不同,是一种无限责任,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财产权、人身权2.绝对权、相对权3.主权、从权4.形成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有()A.人格权B.著作权C.债权人追认权D.债权人撤销权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

26、?()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27、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三、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事件,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表意行为(法律行为):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和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表意行为可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非表意行为一般包括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无主物、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当得利行为、

28、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创作作品行为等。,下列事实中那些可以成为民事法律事实?A自然人王某死亡B甲乙两企业合并成丙企业C因暴雨A家池塘的鱼进入B家的池塘D甲请朋友吃饭,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的手表丢向路边,被乙拾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丧失手表所有权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权C.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2015年1月30日19时左右,青河县的一位牧民吃过晚饭后,像往常一样在青河县境内一处矿区转悠,突然看到地面上裸露着一块黄灿灿的东西,上前查看后发现是一块天然金块,俗称狗头金。随后,他将这块狗头金带回了家。这块狗头金长约23厘米,最

29、宽处约18厘米,最厚处约8厘米,重7.85公斤,造型独特,酷似中国地图。据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2012年春节,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农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中,发现了乌木,没想到半路杀出当地政府,夺走了乌木,称这属于国有。就在四川彭州乌木事件尚未淡出公众视线时,江西修水县也发生了同样的事,2013年9月3号,江西修水县农民梁财在东山村的河道里挖掘出一根长达24米、直径1.5米、重80吨的疑似乌木,消息传出后,有人预测这根“乌木”价值数亿元。尽管现在这根树木的性质和价值还没有完全确定,但是这根树木的所有权的争论却已经拉开了序幕。,1.埋藏物2.天然孳息3.文物4.矿藏资源等自然资源5.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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