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础知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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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基础知识,“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一件事是死亡,另一件事就是纳税”。富兰克林“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格尔柏,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010财政收入83080亿元、税收77390万亿元。1.增值税21092亿元;2.企业所得税12843亿元;3.营业税11158亿元;4.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487亿元;5.消费税6072亿元。,四、纳税人从事各类经营适用税种一览表,税收的基本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税收的起源与发展,一、税收的产生二、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一、税收

2、的产生,苛政猛于虎,(一)剩余产品的出现是税收产生的物质条件(二)私有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三)公共需求的产生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四)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是税收产生的政治条件,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一)我国古代税收的起源和发展(二)我国封建社会的税收(三)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税收(四)社会主义社会的税收,(一)我国古代税收的起源和发展,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雏形阶段“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孟子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成熟阶段。,(二)我国封建社会的税收,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税收制度大致沿着以人头税、力役之征为主体人头税和土地税并重

3、土地税为主体的轨迹发展,其分水岭为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杨炎推行的“两税法”和明嘉靖年间实行“一条鞭法”及清康熙时期实行的“摊丁入地、地丁合一”制度。,唐德宗 李适,唐德宗 李适,(三)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税收,主要特点之一是田赋、工商杂税等旧税与受帝国主义列强控制的关税、为解决财政困难而设的厘金、对鸦片征收的土药税等新税并存,形成一套苛重扰民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税收制度。,清政府的厘金制度,厘金是一种商业税。它创立于1853年9月苏北前线。当时,围攻天京的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急需军饷,户部拨发的饷银以及各省协饷却不能及时接济。为解决军饷困难,任江北大营帮办军务大臣雷以诚首先在扬州附近

4、的仙女庙等处设置机构,征收厘捐。此后,逐步推广到全国。厘金征收有两种:一是板厘,即坐商的交易税,二是活厘,即行商的过路税。厘金的税率最初是百分之一(即一厘),故称厘金。厘金本是一种临时性筹款,不算正税,但太平天国失败后,清政府并未取消。该制度一直存在至1931年。厘金制度的实行使清军饷项得以充裕,政府财政收入得以猛增;它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清政府的土药税,清代对国产鸦片所征的税,始征于1885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开放烟禁,将本国所产鸦片,以土药名称列入税目征税。征税税率各省不同,每百斤最少抽20两白银,最多抽55两白银。这就使得鸦片的种植面积遍及全国。粮食生产受

5、到严重影响。,(四)我国社会主义税收,1.4.2 税务机构设置,税法要素,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税条例所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等。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据以计算所得额应纳税额的数量基础,为所得税的税基。,税目: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范围,反映具体

6、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并非所有税种都需规定税目,如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1、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比如,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

7、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提高后的相应税率征税。例如,某纳税人某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按上表所列税率,适用第二级次,其应纳税额为6000*20%=1200元,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例1:假定某纳税人某月工资为2400元,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标准按2000元)例2:假定某纳税人某月工资为7600元,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答:例1,(1)应纳税所得额=2400-2000=400元(2)应纳税额=400*5%=20元例

8、2,(1)应纳税所得额=7600-2000=5600元(2)应纳税额=600*20%+3000*15%+1500*10%+500*5%=745 采用速算扣除法:5600*20%-375=745,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大致分为五类: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4、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5、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

9、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2、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3、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征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教育费附加-专用基金),5、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6、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7、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10、,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9、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0、车辆购置税:是以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11、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2、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13、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4、烟叶税:以在

11、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纳税人。15、企税。16、个税。17、关税。18、船舶吨税。1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暂停征收)。,国税征收项目: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央企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地税征收项目: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12、缴纳的所得税、个税;烟叶税。共享收入: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印花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互补的,两者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消费税是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所以消费税与增值税也不搭界。城建税是只要你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就要缴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各税种之间的关系,各税种之间的关系,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有前仆后继的关系。,思考题:个人出租自有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答:根据财税2008024号规定,营业税按3%的税率减半征收,4%税率的房产税,1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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