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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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我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仍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县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主体自报告折实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初核、汇总上报、公示(由乡镇到村公示)、确定;乡镇政府审核、公示、确定、上报;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县财政局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一)自报告为确保种粮(小麦)主体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乡镇和村委会要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

2、责任。乡镇和村委会应结合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各乡镇要统一印制农民自报告单,由乡镇或村委会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折实面积统一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7日。(-)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和实际种植面积等。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要

3、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乡镇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和乡镇相关领导的责任。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务必于2022年2月14日前完成。(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

4、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四)镇村两级公示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信息、小麦种植面积、监督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为便于督导检查,全县统一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2日,公示地点为村委会公告栏。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乡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等信息后,于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4日在乡镇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复核。对于核定面积大于或小于2021年度的要逐村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查备案。公示期内,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开展村级公示核查,重点督查信访事件较多的镇村。请广大种植小麦的农户据实自报小麦种植面积,要应报尽报,确保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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