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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测量质保体系及职责划分1第三章 测量复核制度3第四章 项目测量工作内容4第五章 测量仪器管理8第六章 测量资料管理9第七章 测量奖惩制度10第八章 附则1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测量管理,促进测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交路桥技术质量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交股份和中交路桥相关规定,并结合中交路桥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测量管理办法,并督促各项目贯彻执行。第三条 释义测量仪器:指测量仪器、设备和工具。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所属工程施工项目的测量工作。第二章 测量质保体系及职责划分第五条 测量质量保证体系见下
2、图第六条 项目测量组职责(一)在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部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测量技术方案和测量工作计划;(二)熟悉本项目各主要控制桩的位置,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固和保护的办法;(三)施工控制测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必须实行由两人两次复核(即一人观测、另一人复核;一人计算、另一人复核)的观测与计算程序,作好记录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四)负责各级测量资料的保存和传递,测量资料的传递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许用口头形式传递;(五)项目测量组应对测量标志经常进行检查复核;(六)正确使用、认真管理测量仪器设备,建立仪器专人保管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仪器。作好仪器
3、的防腐蚀、防晒和防尘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使用缺损器具进行测量工作;(七)项目测量组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技术质量部和总工程师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八)负责本组使用的文件和资料(含记录)的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归档和保管。(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工作;第三章 测量复核制度第七条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度,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在测量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复核制度:(一)对各个工序的测量工作,必须自检复核。(二)在测量工作的每个环节均要实行双检制。 1、复核计算相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的数据资料,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测量人员独立进行计
4、算,对核对的结果要进行记录和签认。 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和复核测量,测量中严格执行一人测量、另外一人复核的办法。数据的计算,也要遵循一人计算一人复核的原则进行。利用控制点时,在测量放样之前,必须先对控制点的高程、平面位置利用第三点进行复核,保证控制点位的准确无误。 3、测量完成后,对测量成果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进行校核,保证测量数据的计算无误。第四章 项目测量工作内容第八条 施工准备阶段(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二级公司统一调配测量人员,仪器数量,项目应服从公司统一安排。测量人员全面熟悉设计
5、图纸及文件,对图纸中的平面坐标及控制高程进行复核,熟悉测量设备及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设备的标定、常规检验和校正。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公布工作纪律等其它注意事项。(二)在开工前办理交接桩手续,测量组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的交接桩工作,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逐一接收,并作好桩位记录,按监理的要求,签署交接桩记录,办理相应的手续。(三)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控制点复测,内容主要为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的复测。复测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测完成后形成复测成果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复测成果报告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四)控制点的加密 1、平面控制
6、点的加密(1)当交桩所给两平面控制点间距太大、部分平面控制点超差或通视条件不良,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2)加密时平面控制点的选点及两点之间间距选择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要求,平面控制点分布要均匀,且互相通视,并与业主提供的平面控制点闭合,精度满足要求。(3)平面控制点布设在地基稳固便于架设仪器的地方,并加固牢固,设置栓桩,做好记录。同时将加密点纳入施工平面控制网。(4)在大型项目特别是大型桥梁项目,加密点应做成强制归心混凝土墩,以提高工作效率及精度。 2、水准(高程控制)点的加密(1)由于水准点远离施工路线或点位间距太大不便于施测,则应进行加密,其密度应以架设一次仪器即可完成测量工作为限
7、。(2)加密点应与原水准点闭合,其位置选择应有利于施工、便于保存,并需用砼加固。(3)应对加密点的位置和高程作好记录。控制点加密成果书、加密报告、监理批复等相关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信息化系统质量模块-测量记录中上传。第九条 施工阶段(一)在熟悉设计文件中的路线和结构工程的平面、纵横断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施工的需要,确定利用原设计控制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进行施工控制测量。(二)控制网应经常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核频率,对雨季较长、地基较软地区应加大复测频率。如有丢失、移动,应及时监测、补设。控制网应进行定期复核至少1次/每年。(三)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临
8、时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四)测量控制点应根据工程进度、业主要求需要制定周期复核计划。(五)施工放样前应依据批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计算和绘图。在施工放样时应作好记录并护桩,放样计算和施工放样均必须经过复核、签认。对大型桥梁的墩、台基础或重要工程、复杂工程的放样,必须由专人对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复核,作好现场记录并签署复核意见,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六)放样完成并经复核无误后测量人员应向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交接,并留有书面的测量放样交接单。第十条 分项工程完工阶段分项工程完工后下道分项工程开工前,测量组应对已完工程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实测,并作好书面记录,实测后将实测结果报质检部,对不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的
9、分项工程应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对未施工工程进行有效预防。第十一条 测量复核签认(一)测量人员应对有关设计文件和控制网点测量资料进行核对,一般由两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作好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经测量组长复核,总工审核后方可使用。(二)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水准点、中线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三)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校核,并对各自的成果进行复核签认。(四)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签认,分工
10、衔接上的测量工作,测量组要进行互检复核签认。(五)测量组对控制网点及重大工程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技术、质量部长现场检查核对,总工审核签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六)施工期间,应做好相邻合同段的水准点、中线控制点的贯通测量工作。相邻标段应进行搭接,平面控制点应不少于一对GPS点作为共用边,高程控制点应不少于2个,双方必须签署共用桩协议,避免搭接错误。(七)项目总工和技术、质检部长要经常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度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第十二条 测量工作控制流程图第五章 测量仪器管理第十三条 对于工程施工中的测量仪器,项目测量组具有购置、使用和保管与维护的责任。具体规定参见中交路桥二级
11、公司检测设备管理办法。第六章 测量资料管理第十四条 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管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一)资料内容包括: 1、项目交桩资料 2 项目各工序的测量原始记录、放样数据、报验资料 3、测量内业计算书 4、测量方案 5、测量仪器台帐及检定文件(二)控制测量记录、单位工程的施工测量记录必须使用单独的测量记录本。原始记录和原始观测值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三)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的记录需要重新测量、记录。记录手簿必须填写页次,注明观测者、复核者、观测日期、观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气象条件、使用设备的编号和型号、使用的控制点点号,并记录观测
12、时的特殊情况。(四)对于作废的观测记录要杠掉,并注明作废原因。禁止将作废的观测记录损毁。(五)内业计算前应该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保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六)测量组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资料台帐,及时收集,及时整理。第七章 测量奖惩制度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该对依照本办法进行测量管理、成绩显著的个人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给工程施工造成延误、返工、质量事故,或记录资料不填写、不真实,或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项目部应视其损失大小、情节严重程度依照规定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或处罚。第八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交路桥南方公司道安TJ16标项目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