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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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施工条件 1.1 工程概况华润置地长青一期一标段工程位于朗明街、长青街与南堤中路交汇处。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四层,总建筑面积约7万m2。 1.2 施工机械高峰期用电量统计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功率(KW)总功率(KW)1QTG63塔吊台232.765.72QTG40塔吊台124243施工电梯台4662644混凝土地泵台21102645砂浆搅拌机台45.5226钢筋弯曲机台43127钢筋切断机台2368钢筋调直机台229589插入式振动棒台62.213.210圆盘锯台24811无齿锯台431212电弧焊机台53015013水泵台23614手电钻台100.8815场地照明4016室内照明60

2、2、电源确定和线路布置2.1施工电源甲方提供电源位于场地的北侧(四台315kVA临电变压器),临电设计仅负责配电室以下的一、二、三级分配电箱及开关箱的电缆线、电气开关的使用与配置。2.2线路布置从变压器沿场地的北侧分两路供电,地下室顶部位采用埋设布置,其他均使用电缆线架空引入施工现场分配电,设立1#、2# 二个一级箱,并设立北1、北2、西1三个二级分配电箱,下设三级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具体布置情况见平面图。 2.3 现场照明采用镝灯、碘钨灯和普通灯、照明线路采用分闸供电(具体分配控制见三级电箱)。 3、负荷计算 2、施工高峰期用电负荷计算总电量计算公式:P=1.05(k1p1/cos+k2p2k

3、3p3k4p4)P-供电设备总需容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 p2-电焊机额定功率 p3-室内照明容量 p4-室外照明容量cos-平均功率系数0.70p1=65.7+24+264+264+22+12+6+58+13.2+8+12+6+8=762。9KWp2=150 KW p340 KWP4=20 KWk1=0.5(电动机数量在30台以上)k2=0.6(电焊机数量在310台)k3=0.8 k4=1.0P=1.05(K1P1/COS+K2P2+K3P3k4p4)=1.05(0.5762.9/0.70+0.6150+400.8+201.0)=721.275KVA需提供三台315变压器。4、导

4、线截面及箱内电器选择4.1一级电箱1#、2#一级箱进线YJV-3120+27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Y-630T/3310型进线开关,DZ20C-250型出线开关。 4.2 二级电箱 4.2.1 北1、北2二级电箱进线为YJV-3120+27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Y-630T/3310型进线开关,DZ20C-250型出线开关。 4.2.2西侧二级电箱进线为YJV-3120+27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Y-630T/3310型进线开关,DZ20C-250型出线开关。 4.3 三级电箱 4.3.1 塔吊、电梯、消防水泵等专用电箱进线为VLV-350+225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OL

5、-250/4300型进线开关,KDM1-100T型出线开关。 4.3.2 楼层施工用三级电箱进线为YJV-325+216橡皮绝缘铜芯导线,DZ20L-250/4300型进线开关,KDM1-40型出线开关。 4.4开关箱进线 4.4.1 塔吊和外用电梯进线采用VLV-325+216橡皮绝缘铜芯导线。 4.4.2 其余开关箱(手提电箱)的进线使用VLV-325+216橡皮绝缘铜芯导线。 其它未明确的配线、电器型号参见配电系统图。 5、安全技术措施及电气设备设置 5.1 施工用电管理 5.1.1 现场临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正常 使用期间现场设3名电工,班长:负责全场线路的维护及巡

6、查,各施工队设12名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全作业。电工人员组成及特殊工种操作证情况详见附表。 5.1.2 在总配电房设置值班室,实行电工值班制度。临时用电工程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并按JGJ46-2005规范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1.3 场地北侧高压线搭设安全防护棚,详见具体方案。施工脚手架、材料堆放及作业棚等设施距外电架空线不得小于6m,塔吊起重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2 接地、防雷及安全电压 5.2.1 专用保护线(PE线)由甲方配电屏引出,用五芯线连接到现场配电箱。在总配电箱旁做第一级接地体连接在电箱框架上,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

7、的外露导电部分做保护接零,同时要求分配电箱旁作重复接地与配电箱体连接。 5.2.2 保护零线的截面大小根据不同用途的电箱分别确定,详见平面布置图;要求采用多股铜线,不准使用独股铝线。电箱保护零线接不小于10mm2。 5.2.3 保护零线采用五芯线从变压器中性点开始至总箱-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保护零不准设开关。 5.2.4 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不准与工作零混用,保证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 5.2.5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用电梯、塔吊的接地体,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用3 根48钢管用-440扁钢 焊接相连,埋深2.5m。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5

8、.2.6配电箱做保护零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5.2.7在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内使用行灯,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5.3 电气设备设置 5.3.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5.3.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5.3.1.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

9、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5.3.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5.3.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5.3.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做做特殊防护处理。5.3.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

10、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5.3.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5.3.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5.3.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

11、电气连接。5.3.1.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5.3.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5.3.1.1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5.3.1.13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

12、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5.3.1.14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5.3.1.14确定。表5.3.1.14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间距名称最小净距(mm)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30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15A,302030A,5060A及以上,80上、下排电器进出线(塑胶管)孔间25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40电器至板边405.3.1.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

13、下底面。5.3.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5.3.1.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5.3.2 电器装置的选择5.3.2.1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3.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

14、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5.3.2.3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5.3.2.4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5.3.2.5 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5.3.2.6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

15、相适应。5.3.3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5.3.4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5.3.2条要求。5.3.5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

16、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置隔离开关。5.3.6 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5.3.7 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通用电动机开关箱中电器的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C略)选配。5.3.8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5.3.9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17、5.3.10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5.3.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5.3.12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5.3.13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

18、(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5.3.14 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接线方法应按(图8.2.14略)选用。 5.3.15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5.4 使用与维护5.4.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5.4.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5.4.3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

19、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5.4.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4.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述顺序操作。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5.4.6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5.4.7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2.2条规定。5.4.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5.4.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

20、挂接其它用电设备。5.4.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5.4.11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5.5 架空线路 5.5.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5.5.2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5.5.3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3、三相四线制

21、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4、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16mm2。5、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 mm25.5.4 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5.5.5 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

22、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5.5.6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5.5.7 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5.5.8 架空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7.1.81所列数值;横担宜采用角钢或方木,低压铁横担角钢应按表7.1.8-2选用,方木横担截面应按80mm80mm选用;横担长度应按表7.1.8-3选用。表5.5.8-1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高压与低压1.21.0低压与低压0.60.3表5.5.8-2 低压铁横

23、担角钢选用导线截面(mm2)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16253550L5052L5052L6357095120L6352L6352L706表5.5.8-3 横担长度选用横担长度(m)二线三线、四线五线0.71.51.85.5.9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5.5.9的规定。5.5.10 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不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40mm。表5.5.9 架空线路与临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项目距离类别最小净空距离(m)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架空线电杆外缘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0.

24、130.050.50最小垂直距离(m)架空线同杆架设下方的通讯、广播线路架空线最大弧度与地面架空线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架空线与邻近电力线路交叉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1.04.06.07.52.51.22.5最小水平距离(m)架空线电杆与路基边缘架空线电杆与铁路轨道边缘架空线边缘与建筑物凸出部分1.0杆高(m)+3.01.05.5.11 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5.5.12 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单绝缘子,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至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

25、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5.5.13 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1、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2、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5.5.14 电线杆的拉线宜采用不少于3根D4.0mm的镀锌钢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电杆拉线如从导线之间穿过,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5.5.15 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电杆的夹角宜为30。5.5.16 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5.161规定。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

26、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5.5.162的要求。表5.5.16-1 接户线的最小截面接户线架设方式接户线长度(m)接户线截面(mm2)架空或沿墙敷设10256.010.0104.06.0表5.5.16-2 接户线线间与临近线路间的距离接户线架设方式接户线档距(m)接户线线间距离(mm)架空敷设2515025200沿墙敷设61006150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电话线交叉时的距离(mm)接户线在上部,600接户线在下部,300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时的距离(mm)1005.5.17 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

27、。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5.5.18 架空线路必须有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5.6 电缆线路5.6.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5.6.2 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5,5.5条1、2、3款的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

28、电压偏移确定。5.6.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5.6.4 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5.6.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5.6.6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5.6.7 埋地电

29、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5.6.8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5.6.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应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5.6.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

30、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5.6.11 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5.5.17条和5.5.18条要求。 5.7.1 漏电保护器的接线方法:(TN-S系统) a(l1)380V a(l1)380V a(l2) a(l2) a(l3) a(l3) o(N) o(N) ob(Pe) ob(Pe) D D 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 5.7.2使用于特别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

31、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7.3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要认真检查其特性后方可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送加工厂更换。 5.7.4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5.7电器设备的安装 5.7.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安装在绝缘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箱体内。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5.7.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

32、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7.3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7.4 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连接。 5.7.5 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或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移动箱的进、出线须用橡皮绝缘电缆。 5.7.6 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和过长,导线压头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 5.8 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3、 5.8.1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四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5.8.2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8.3 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5.8.4 总、分配电箱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5.8.5 各种配电箱内不允许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5.8.6 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安装和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

34、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作业。 5.8.7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以下操作顺序: a.送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注:发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8.8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8.9 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

35、,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移动用电设备,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9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5.9.1 电缆线路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5.9.2 电缆在室外、道路侧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9.3 进楼层电缆垂直敷设位置沿电梯井壁,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一点,水平敷设沿墙、壁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度距地2.4m,不得小于1.8m。 5.9.4 室内导线敷设及照明装置采用4mm2绝缘铜线,低压采用6mm2绝缘铜线,用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手把灯用绝缘铜线,手持电动工具必须

36、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9.5 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做好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5.9.6 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见图: L1 L2 L3 N1 Pe 灯具 重复接地 5.9.7室外灯具距离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2.4m。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5.9.8 各种用电设施、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5.9.9 照明灯具优先拉线

37、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15-20mm,拉线出口向下。 5.9.10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头上装设开关。5.9.11使用旧电缆,先应检查电缆有无机械拉伤、破损、绝缘层漏电等,对绝缘下降的电缆不准使用。6、生活区用电6.1生活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JGJ46-2005规定,编制施工安全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6.2建立用电技术交底制度。由项目总工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讲解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技术内容、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6.3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用电进行检测,检

38、测内容包括接地、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并做好检测记录。6.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6.5建立拆除制度。单位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规定拆除时的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6.6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6.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临时维修做到分片、分块、分机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奖惩措施。6.8建立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

39、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7、安全用电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7.1本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末端设专用保护线,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7.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7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7.4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一机一闸,每台设备有自己的开关箱,禁止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7.5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40、7.6配电箱:开关箱应该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设置在易受外来物撞击、强烈震动、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配电箱内开关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配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配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项开关,零线地线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路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功率整定值相适应,电熔丝要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金属外壳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同一移动

41、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7.7变、配电房:将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变、配电房的主体采用砌体结构,门向外开;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投入使用前,为配电盘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并为配电盘上的各配电线路编号,标明用途;配电室设专人值班,停送电由专人负责。安设防雷及消防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7.8变压器:设安全保护屏障(围栏),线路架设高度和照明度必须符合标准,严防行走运行机械损坏电线路、毁机伤人。做好防雷工作,变压器安装时,检测接地电阻,当

42、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变压器不准投入使用。7.9生活照明及用电线路:夜间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根据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照明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安装在同一侧时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距人行地面: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着地拖拉或绑在临时支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大多数情况下,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如因场地限制,低于3m的有线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金属卤化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切断电源。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现象。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危险及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严禁架设在树或临时支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珠,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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