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182107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1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某园林工程招标文件.doc(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景观园林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北京市凌云宇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书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1、招标工程概述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北京凌云名苑工程(2)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46号 (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883平方米,景观园林工程面积3710平方米(4) 工程类别: (5)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小区道路、地上车位路灯照明、围墙及相关工程的深化设计与施工。相关单位:(1) 招 标 人:北京市凌云宇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 址: (2) 设 计

2、人: (3) 监理人:北京华建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自筹 落实情况: 资金已到位 3、招标投标原则3.1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4、招标方式4.1本工程采用 网上公告 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5、合格投标人5.1、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是公开招标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或者邀请招标时被招标人邀请的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能力及相应资格条件的,并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投标资格备案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2、投标人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5.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5.4、招标

3、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设置设计资质要求。5.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5.6、投标人自 年 月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北京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5.7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5.8专职人员须具有相关考核证书。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承

4、担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所发生或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7、语言与度量衡单位7.1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涉及其他语言文字的材料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提供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7.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计价货币8.1本工程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9、现场踏勘9.1投标人应对本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准备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

5、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统一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踏勘现场。招标人原则上仅按本须知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一次现场踏勘,不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蒙受损失,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以及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后果及责任。9.3 (1) 踏勘现场时间: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2)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46号 工地现场 (3) 各投标人可派 1-3 位代表参加10、招标文件组成10.1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三章

6、合同协议书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书件格式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文其它件10.2 招标文件除包括上款所述内容外,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1条、12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澄清11.1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并附电子版本)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

7、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等有关要求及联系方式:(1) 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2) 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 马小姐 联系电话: 010-82028115 传真: 010-82020058 电子信箱: lingyundichan 。 11.2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以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对投标人所提疑问进行解答,招标人将在举行投标预备会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关于举行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11.3书面澄清文件将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澄清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

8、何修改,将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文件的方式发出。12、招标文件修改补充12.1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并认为有必要给予投标人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或者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约时,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本须知第20条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12.2只要招标人按照上款规定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在延长后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发出修改或补充文件,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12.3招标人将

9、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修改或补充文件。13、矛盾歧义解释1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1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4、投标文件编制14.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以下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组成。14.1.1第一部分:商务标。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函及其附录;(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时);(3) 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表格;a)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b)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c)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d)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e)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f)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g) 计日工表h)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 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5)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4.1.2第二部分:技术标1,即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并重点描述以下内容:(1)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2) 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3) 安全防

11、护及文明施工措施;(4)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不包括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5)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6) 对工程整体管理的认识以及对本工程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7) 对监理和设计的配合。(8)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9)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等。(10) 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对照设计图纸,可以提出合理化的修改和建议,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和节约成本。(11) 深化设计图纸(12)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表;(13) 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其有效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资质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12、;(14 )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其有效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15) 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表;(1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4.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规定对本招标工程进行计价,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有关投标报价内容。14.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投标人对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的踏勘情况,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4.4如果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5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

13、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4.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内容之前编制可方便检索的总目录或索引。14.7投标人编制的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其副本份数二份。14.8(1)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2) 要求提交时,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包括:(1)商务标投标文件;(2)技术标投标文件。 (3) 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要求: 电子U盘 (4)电子版本投标文件需要提交1份15、对招标文件的响应15.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不得对招标文件

14、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对招标人不利的任何变动,但投标人为了提高其投标竞争性,可选择做出对招标人而言,比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更加优惠或更加有利的承诺。如果该投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则其做出的并被招标人所接受的更加优惠或更加有利的承诺,将成为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承诺并将被纳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16、投标文件装订与签署16.1投标人应将编制的投标文件按照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如果商务标、技术标部分的内容过多,可以分册装订。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左侧书本式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6.2根据16.1款有关要求和规定,投标人为增加其投标竞争

15、性而编制的必要的其它资料,应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原则,按照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予以分类,分别装订在相应部分中。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其他各部分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处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和“ 副本”字样的标识方式不做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4所有标书的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16.5为便于查验和保管,投标保证担保原件(要求提交时)应单独放入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外标明“投标保证担保”字样。16.6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时)应单独

16、放入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外标明“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字样。17、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17.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证担保原件(要求提交时)、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时)密封后提交。如果投标文件体积或重量较大,可以使用多个密封袋(箱)进行密封。17.2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箱)采用密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进行密封。密封条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章。对于联合体投标人,密封条上只需加盖牵头人公章和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章。17.3除按照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外,在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正面或密封箱上应标识本招标工程的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和投标人名称

17、。18、投标报价18.1 计量原则及计价规范按照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18.2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 绿化工程(含二年养护期);景观小品土建工程;铺装工程:工程;电气工程;要求有经验的深化设计人员驻并配合,提供相应深化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雇主实现设计意图,依据设计图纸深化设计人员应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进行全套图纸的深化设计工作并按照雇主要求配合现场图纸的深化和节点的调整,未经深化设计认可的任何现场施工雇主将不予认可。提供竣工图十套及电子版交叉作业降效费、机械及设备进出场费、措施费(含脚手架费、围挡)总包协调配

18、合费2%(按合同金额计取)、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赶工补偿费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结算时金额不作调整。18.3 图纸范围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结算时不再做调整。18.4 除合同另有约定,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采购、运输、保管。其中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装卸、保管、配套设施、检验试验检测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9、投标文件提交19.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 年 8 月 3 日 17 时 00 分(2) 提交地点:北京市凌云宇阳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京民大厦三层 (3)联系人: 马小姐 ;联系电话: 010-82028115 19.2如招标人

19、据本须知第12.1款规定相应延长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则本招标工程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新的时间为准。19.3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本须知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0、投标文件修改补充与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无效。20.2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4

20、条、18条、19条的相关规定对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予以编制、装订与签署、密封与标志,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修改”、 “补充”或“撤回”字样。20.3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120天。21.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将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关于要求和相关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投标

21、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2、投标条件变动22.1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要改变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有关人员、设备等实质性内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改变后的情况不得低于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相关人员、设备等相应的条件标准,并将变化的详细情况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投标资格备案登记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招标人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23、开标时间及地点23.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在本须知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24、开标24.1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招标人代表将检查投标文件

22、,以便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本须知规定。24.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以及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当场拒绝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之外,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由工作人员当众予以拆封并唱标。25、当场拒绝的投标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标,并原封退还投标人。(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7条要求密封的。26、评标26.1本招标工程的评标活动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26.2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

23、阐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推荐合格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7、定标原则27.1招标人将按照“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但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27.2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28、定标方法与时间28.1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28.2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3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

24、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8.4招标人原则上在评标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29、结果通知29.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中标通知书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0、合同签署与备案30.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格式订

25、立书面合同。30.2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对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3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后,合同成立。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0.4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中规定的期限和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视同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的定标方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31、重新招标与终止招标31.1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1)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 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50条、52条、53条、54条、55条、57条中规定情形,导致中标无效,并且应当重新招标的;31.2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32、知识产权32.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工程所需的其他目的。32.2发标人对投标人图纸、技术文件、方案有权在本工程中部分或全部共享及公

27、开使用33、保密33.1开标前,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33.2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招标人应对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保密。33.3招标人应当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3.4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34解释权34.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二章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一、 招标范围:所有场地平整:由本承包商负责现状回填地平标高与设计标高之余亏土外运或相应土质回填,本承包商进场后须对现状地平标高测量,并对现状回填图纸高度及质量检测合格后接受并保证回填土回填质量合格;

28、土石方工程:本承包商需按工程需要及规定适当开挖或回填相应土方以满足休闲空间、大门、围墙等景观园林小品施工之标高要求以达到设计意图; 绿化工程:种植土承包商须对现状回填土质进行检测,并按图纸、技术规范要求于种植土区域进行必要的挖方、换土,以达到种植要求(含外购种植土方及腐殖土等)。所有乔木、灌木、草坪及其他绿植之供应、种植及养护工程;景观小品土建工程:包括不限于基础、垫层、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砌筑、防水、防火及保护、填塞及饰面供应及安装工程;铺装工程:包括地面、道路(非柏油路面区域)、花池、休闲空间、指示牌、景观小品之外装饰及地面装饰,装修之供应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所有室外照明工程包括配电箱、

29、电气管线及灯具的供应、安装及调试;电源由总包提供至配电箱上口;负责与建筑物、室外构筑物等实体工程交接处之收口处理负责与总承包和其他专业承包商之协调工作,负责在施工区域范围内与市政给排水、污水、道路、热力、燃气等工程的协调配合,并考虑在与小市政工期施工过程中避开管线设置相应围挡之费用;负责所有有关北京市建委要求之进京施工各类手续审批及工程施工期间的配合各类检查通过工作,并需将所需时间及费用包含在投标费用内。承包商需配合按照雇主要求对未到场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送、存储等环节的考察并根据雇主要求,在以上环节不符合雇主要求是进行改正及必要更换。成品保护需直至雇主指定的交付时间为止,成品保护方案

30、需经雇主认可后方可实施;本承包商需服从本工程总承包之管理,与总承包商签订相关照管之协议。环境清理、市容维护现场垃圾清运及消纳工作,并遵循总包现场垃圾管理方案之要求。对承包区域有照管责任,对施工区域内其他承包商之土石方及施工垃圾,本承包商应监督相关承包商清理,如承包商对此项责任有疏忽,于此产生清运土石方及垃圾的费用将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负责承包区域内市容清理及维护工作提供按照物业要求内容之保养手册负责乔木、灌木、草坪之种植连2年养护期内之养护,包含养护期水电费用;如部分苗木因故不能在交工前按时提供,绿化养护期应从全部完成种植后开始之日计算;工程交付之前的清洁、养护及修复工作;要求有经验的深化设计人员

31、驻并配合,提供相应深化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雇主实现设计意图依据设计图纸深化设计人员应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进行全套图纸的深化设计工作并按照雇主要求配合现场图纸的深化和节点的调整,未经深化设计认可的任何现场施工雇主将不予认可。提供竣工图十套及电子版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发包方: 北京市凌云宇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北京市凌云名苑项目 2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46号 3工作内容:园林景观工程4. 承包方式: 二 质量工期一、

32、质量标准: 合格 二、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 日历天,自发包方发出书面施工通知单之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三 合同价款方式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四 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合同协议书;5.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

33、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五 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六 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七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

34、编码: 邮政编码:第四章 合同条款1、一般规定1.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1.2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2语言和文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如果合同文件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3合同文件的

35、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5)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4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

36、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5技术标准和要求 5.1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承包人如果更改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书面形式认可。 5.2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出现国外规范或标准,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承包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6图纸 6.1 图纸 6.1.1 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套。 6.1.2 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套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由承包人自费复制。 6.1.3 如果购买或复制标

37、准图纸,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已经或将要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说明所缺图纸的具体细节、对工程进展的影响以及提供图纸的最晚时间。发包人仍然未能向承包人提供所需图纸,应当依据实际延误情况延长合同工期,但不负责费用赔偿。 6.3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的图纸 6.3.1 如果合同文件中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

38、发包人、设计人或相关图纸审批单位批准。 6.3.2 承包人还应当依据竣工资料的相关要求将详细的使用维修手册以及竣工图纸等报监理人。 6.4 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及协调配合图 6.4.1 按照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需要制作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协调配合图等图纸的,承包人应当制作,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监理人审批,在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按图施工。此类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6.4.2 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述图纸后7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6.5 现场图纸准备 承包人应当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7发包人

39、 7.1 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1.2 委托设计人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按照第6.3款约定应当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除外),并负责对设计人的工作及其进度做出妥善的监督和协调。 7.1.3 委托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监理,对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做详细定义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或将委托监理合同的一份副本转交承包人。 7.1.4 委派发包人代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 7.1.5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7.1.6 发包人应当委托监理人提前7天以书

40、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7.1.7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1)完成现场内及其空中任何障碍物的清除。 (2)提供水源及接口; (3)提供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4)提供电源及接口; (5)提供电话和通讯线路及接口;(6)连接现场与市政公共道路的交通通道(但不包括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和设计图纸上标明的所有永久市政道路); (7)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当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上述所移交的设施,以保证该等设施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7.1.8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绿色施工的要求,提供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7.1.9 在开工日期之前

41、应当办妥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并及时办理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应当由发包人办理的本工程相关手续。 7.1.10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亲自或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指令,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7.1.11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未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回复、审批或确认的,应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 7.1.12 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在开工日期前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1.13 应当及时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7.

42、1.14 为避免正常施工时产生的噪音、震动、光线等因素导致周围的居民和公众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协调并在必要时支付补偿金。 7.1.15 在承包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工程达到实际竣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工程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应当接收承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7.1.16 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承包人请求协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当给承包人以协助,但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7.1.17 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应保持发包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监理人的稳定性。 7.1.18 其他义务 无 7.2 发包人代表 7.2.1 发包人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任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总结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