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182308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2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0-1160SV02E101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09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一、说明9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92.资金来源103.投标费用104.适用法律10二、招标文件105.招标文件构成106.招标文件的澄清107.招标文件的修改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19.投标文件构成1110.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1.投标报价(本项目不适用)1212.投标保证金1213.投标有效期1314.投标

2、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6.投标截止期14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五、开标及评标1418.开标1419.组建评标委员会1520.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521.投标偏离与无效投标1522.比较与评价1623.废标1624.保密原则16六、确定入围单位1725.入围单位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726.确定入围单位1727.入围通知书1728.签订合同1829.履约保证金1830.招标代理服务费18第四章 入围协议19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24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6附件1投标书(格式)27附件2开标一览表28附件3服务方案29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

3、表30附件5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1附件5-1 营业执照副本32附件5-2 税务登记证书及缴纳税收记录33附件5-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4附件5-4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35附件5-5 社保登记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36附件5-6 投标人承诺书37附件5-7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8附件6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39附件6-1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40附件6-2 相关案例和业绩(格式)42附件6-3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43附件6-4 投标保证金信息表(格式)44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采购人)委托,对其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

4、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0730-1160SV02E101项目名称:西城区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如下:包号内容数量备注0730-1160SV02E101/01会计师事务所12-150730-1160SV02E101/02工程造价咨询公司15-18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09月23日至2011年10月0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5、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北京城建大厦A座3层第二会议室。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邮 编:100101电话:010-84892525传真:010-84892589联 系 人:谢宏人民币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人民币帐号:91160155350000020第二章 投标人

6、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条款号与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序号相对应。条款号内 容1.1.1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 1.1.2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业务联系人:谢宏电话:010-84892525传真:010-84892589 *1.2.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第01包: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给予

7、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企业。针对此条投标人须做出有关声明。第02包: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企业。针对此条投标人须做出有关声明。*1.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3.6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8.2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否 *9.11)税收缴纳记录:上一年度或

8、最近6个月中其中1个月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最近6个月中其中1个月*12.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1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4.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22.2评标方法:适用 (2) ,具体详见附件:评标方法和标准25.1入围单位的确定:适用 (2) 29.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30.1招标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单位各4000元人民币整附件:评标方法和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评委评分保留1位小数。所有评委评分的

9、平均值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1位小数。2、评分标准第01包: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7个部分组成:投标人情况(6分)、投标单位业绩(16分)、内部管理制度(6分)、服务方案(40分)、拟投入的人员组合、资格和业绩(24分)、服务承诺(6分)、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2分)评分内容得分1投标人情况(6分)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05分财务状况01分2投标单位业绩(16分)近两年(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政府机构委托,且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相类似的业绩情况。一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16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根据需要专家会抽取合同等所对应

10、的审计报告,正在审计之中的则应提供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或征求意见稿不装入标书内。)016分3内部管理制度 (6分)薪酬管理制度2分02分人员考核制度2分02分质量控制制度2分02分4服务方案 (40分)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01包服务要求中的前4个方面的服务内容,自主选择2个方面的服务,分别完成服务方案。每个方案的评审内容如下:1. 对项目的认识程度5分2. 项目重点、实施策略及与委托方沟通方式设计 9分3. 质量保障措施4分4. 进度控制(含与委托方沟通)和保密措施2分02X20分5拟投入的人员组合、人员经历和业绩情况(24分)人员组合配置(4分)人员组合中共同拥有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的,加

11、4分;只拥有上述一种职业资格的,加2分04分项目组人员的工作经历、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等:1) 工作经历6分2) 业绩情况8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曾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根据需要专家会抽取合同等所对应的审计报告,正在审计之中的则应提供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或征求意见稿不装入标书内)3) 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6分020分6服务承诺 (6分)06分7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2分)02分第02包: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本次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7个部分组成:投标

12、人情况(6分)、投标单位业绩(16分)、内部管理制度(6分)、服务方案(40分)、拟投入的人员组合、资格和业绩(24分)、服务承诺(6分)、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2分)、评分内容得分1投标人情况(6分)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05分财务状况01分2投标单位业绩(16分)近两年(2009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政府机构委托,且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相类似的业绩情况。一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16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016分3内部管理制度 (6分)薪酬管理制度2分02分人员考核制度2分02分质量控制制度2分02分4服务方案 (40分)根据第02包服务要求中的前2项服务需求编制服务方案

13、。每个方案的评审内容如下:1.对项目的认识程度5分2.项目重点、实施策略及与委托方沟通方式设计 9分3.质量保障措施4分4.进度控制(含与委托方沟通)和保密措施2分02X20分5拟投入的人员组合、人员经历和业绩情况(24分)人员组合配置(2分)人员组合中拥有高级工程师的,加2分02分项目组人员的工作经历、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等:1.工作经历 7分2.业绩情况 8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曾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3.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 7分022分6服务承诺 (6分)06分7有利

14、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2分)02分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1.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2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1.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15、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1.2.3从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2.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1.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3.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

16、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6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5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上述投标人的资格将被取消。1.7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取消其入围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

17、给采购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7.1提供虚假的资料。1.7.2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1.7.3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7.4入围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2.资金来源2.1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自筹资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适用法律4.1本次招标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8、、财政部及其他政府部门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审计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除所述各章节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19、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如进行必要答复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收到答复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已收到答复通知,但是投标人的回函不作为其收到答复通知的唯一证据。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可以

20、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修改通知,但是投标人的回函不作为其收到修改通知的唯一证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无论如何,均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8.2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投标人可提交符合招标文件

21、要求备选投标方案及其报价,但要明确标明“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只能有一个,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所有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8.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列全部内容。9.2除上述要求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内第10条相关文件。9.3所有投标人及其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9.4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22、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合同和数据等。11.投标报价(本项目不适用)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

23、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相关规定规定,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被拒绝。11.5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截止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入围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入围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入围单位不按本须知

24、相关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北京地区:支票(2)外埠:汇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支票(与北京地区通兑)12.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2.1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12.7未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2.8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

25、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3.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26、本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5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应

27、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而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15.2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保函正本、电汇底单复印件)”与“投标保证金信息表”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4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

28、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表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5.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6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投标资料(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6.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

29、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予以没收

30、。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招标采购单位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均有权参加。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以及公证人员(如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18.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8.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

31、并负责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0.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0.1.1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1.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

32、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更改,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21.投标偏离与无效投标21.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1.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属于无效投标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

33、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数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资信要求的; (4)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5)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6)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比较与评价22.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

34、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序。(3) 性价比法。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

35、因素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3.废标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4.保密原则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除了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情况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单位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3投标人试

36、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入围单位25.入围单位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5.1评标委员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下列条件者为入围单位:(1)如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2)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排列。(3)如果采用性价比法,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确定入围单位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

37、将评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01包以排序前12-15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第02包以排序前15-18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26.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入围单位。26.3如采购人审查确认入围单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原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的审查意见,按照原评标方法和标准重新评审。26.4入围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与排位在入围单位之后第一位的入围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入围通知书27.1入围单位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入围公告

38、,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可以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告期外提出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27.2在发布入围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入围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27.3入围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入围单位应当自发出入围通知书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28.2招标文件、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入围单位放弃入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入围无效情

39、形时,采购人可与其他未入围单位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招标。29.履约保证金29.1入围单位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9.2如果入围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入围单位放弃入围,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形式包括:支票、汇票和电汇。30.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第四章 入围协议协议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 邮编:100032电话: 66218035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开户银行:账号:户

40、名:交换号:签订协议地点: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入围中介机构服务商。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协议约定:1. 协议文件组成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1.1 本协议条款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1.4 中标通知书1.5 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包括甲乙双方就具体单项服务内容签订的合同。2. 协议术语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的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中及与协议相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按

41、照如下定义进行解释:2.1 “甲方”系指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2.2 “乙方”系指根据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即入围服务商;2.3 “协议”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协议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约定,包括构成协议的所有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4 “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协议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3. 协议服务范围3.1本协议的服务范围是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3.2 乙方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服务范围,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双方另行签订某项服务的协议书。3.3 甲方暂不在本协议中确定服务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数量和规

42、模为准。4. 服务权限4.1 乙方作为甲方选定的入围中介机构服务商,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承担向甲方提供承诺的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4.2 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工作安排,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业务转委托其他机构,乙方应明确工作的总负责人,并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工作期间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调换人员。4.3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需要聘请专家的,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现场、非现场工作由乙方组织进行。4.4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根据甲方的建议和要求加以改进。4.5 乙方应保证与甲方的有效沟通,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5. 服务承诺在本协议履行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承

43、诺进行核查,如发现乙方违反了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签订的某项服务的协议书中商定的服务承诺、未及时向甲方上报调整后的内容,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时,甲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商资格。6. 特别承诺乙方应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反驳第三方的主张、向乙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7. 支付方式7.1 甲方和乙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

44、人民币结算及支付。7.2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服务内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依据为服务项目明细及相关文件等。8. 服务延期8.1 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或单项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服务。8.2在履行协议和单项服务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以酌情延长服务时间。8.3 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拖延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有权采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金、赔偿金或解除本协议等措施。9. 税费9.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应当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9.2 根据国家现

45、行税法规定,应当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9.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 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 违约责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扣减委托费用,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1.1 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真实、不合法或者技术性错误超过三处的。11.2 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超过15日的(非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提交服务成果不在此范围内)。11.3 乙方向项目单位索取额外费用、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2. 知识产权1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12.2 在乙方交付甲方的服务成果中,不得使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 保密条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乙方不得将履行受托业务中知悉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总结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