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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县人民医院新医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Z91101016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司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12 月19 日下午5:30前到达我司账户,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三、招标文件
2、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四、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五、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六、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七、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八、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九、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
3、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 录招标公告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6一、总则61定义与概念62适用范围63应遵循的原则64关于定标方式、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75投标人知悉76关于投标费用77合格的货物和服务78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79通知710关于知识产权811禁止事项812保密事项814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9二、关于招标文件91招标文件的组成92招标文件的答疑93招
4、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94其他10三、关于投标人101对投标人的要求102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10四、关于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1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13投标报价说明114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2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7投标文件的递交13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9投标有效期1410投标保证金14五、关于开标151开标时间和地点152开标程序15六、关于评标151概述152评标原则15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164投标文件的澄清165评标委员会16七、关于定标171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72招标结果173中标通知书174其他17八、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
5、标18九、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18十、关于质疑19十一、关于投诉19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20表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6表3-3 开标一览表28表3-4 详细报价表29表3-5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30表3-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31表3-7 售后服务情况表32表3-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3表3-9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5表3-10 拟为本项目实施/维护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36表3-11 2008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37表3-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38表3-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9表3-14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40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供
6、参考)41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531评标委员会532评标须知533评标工作程序544确定中标人575其他57招标公告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梅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梅县人民医院新医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委托编号:ZZ9110101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 采购项目名称:梅县人民医院新医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 采购项目编号:ZZ91101016三、 采购预算:108.2万元(或详见招标文件)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 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部分;公开招标2、 投标人
7、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 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合法经营范围;5、 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维修机构;6、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 月1日2011年12 月12日,每日9:0012:00,14:0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
8、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出示以下证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七、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1、 投标时间:2011年12月20日 14:3015:00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20 日15:00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梅州市江
9、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八、 登录我司网站(),在采购文件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或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九、 我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十、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人: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3-2200228,0753-2270818 电话:2360808传真:0753-2270818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松路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邮编:51402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一部分 投标
10、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一、 总则1 定义与概念1.1 采购人/用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本次招标的单位梅县人民医院。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招标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 1.2 招标代理机构:受梅县人民医院委托主持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1.3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4 投标人: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递交了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1.5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1.
11、6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7 本国货物:是指全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组装的物品,其中生产或者组装所需的原材料或 者零件来源于国外的,该物品在本国的附加值应当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1.8 外国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1.9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1.10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1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
12、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12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1.13 实施周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1.14 日期:指公历日。1.15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 适用范围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2.2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3 应遵循的原则3.1 遵循
13、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3.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3.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4 关于定标方式、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4.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4.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8.2万元;4.3资金来源:事业收入。5 投标人知悉5.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5.2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有其它问题的,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
14、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开标前未提出的则视同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6 关于投标费用6.1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书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7.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
15、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8.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8.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9 通知9.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
16、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若24小时之内没书面回复则认为已有效传达。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0 关于知识产权10.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 禁止事项11.1 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
17、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11.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12 保密事项12.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12.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
18、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以及采购人联系。12.3 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2.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12.5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12.6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
19、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12.7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介绍、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13 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 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
20、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4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所有。二、 关于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的组成1.1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1.1.1 招标公告; 1.1.2 投标须知;1.1.3 招标需求;1.1.4 样表格式;1.1.5 合同一般条款;1.1.6 评标办法。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或
21、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 招标文件的答疑2.1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预期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修改文件,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预期投标人,以上公告或通知方式视为有效送达。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和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
22、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预期投标人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文件内容。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 预期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 预期的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可以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收到的投标人上述要求
23、进行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注明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期的投标人(澄清文件会同时在招标公司网站上公布,请密切留意)。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4 考虑到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的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3.5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如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书面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改
24、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4 其他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三、 关于投标人1 对投标人的要求1.1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2 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本项目若允许联合投标,则适用本条。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25、,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四、 关于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1.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1.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
26、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1.4 投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5 本项目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
27、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2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3 投标报价说明3.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28、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详细报价清单。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4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商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
29、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1) 投标函(格式见表3-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3-2)(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表3-3)(4) 详细报价表(格式见表3-4)(5)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3-5)(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格式见表3-6)(7) 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表3-7)(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 3-8)(9)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表3-9)(10) 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
30、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表3-10)(11) 2008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表3-11)(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格式见表3-12)(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3-13)(14)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技术文件部分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技术方案、产品说明(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主要产品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等)(2) 安装验收方案、质保期服务方案、业主配合内容等(3)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A4规格(除特殊规格的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
31、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签名的地方和在正本封面上签字并加盖骑缝章。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一般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和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壹份(光刻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招标编号),电
32、子标书的文件格式要求用MS WORD/EXCEL简体中文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6.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按照本章“商务文件部分”及“技术文件部分”的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其中要求的内容。6.3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包装封面上标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梅县人民医院新医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101016 收件人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5:00
33、之前不得启封6.4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6.5 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原件)不用封装,当场审核后退还。6.6 如果由于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人。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34、7.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本节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8.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迟交等一切事项
35、不承担任何责任。9 投标有效期9.1 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10 投标保证金10.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10.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0.3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
36、壹万元整。10.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10.5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银行账号将投标保证金存进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帐户,并必须于2011年12月19日下午5:30前到账,以银行提供的已到账单位名单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写上招标编号:ZZ91101016。收款单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县支行帐 号:2007-0201-1902-2129-781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0022810.6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
37、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0.7 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2) 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后,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3) 在投标有效期内因质疑等原因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0.8请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样本,招标代理机构将据此退还投标保证金。10.9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
38、被招标代理机构没收:(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2) 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3)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的。(6)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如招标文件要求)五、 关于开标1 开标时间和地点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
39、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2 开标程序2.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2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弃权。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予以拆封。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相关与会代表、唱
40、标人签名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2.4 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2.5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3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六、 关于评标1 概述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
41、基础上,结合项目的技术和商务需求,制定本评标规则。2 评标原则2.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3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价格合理,质量优先,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同时保留对评标过程保密,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2.4 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3.1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参与招投标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2 采购人和
42、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3.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以上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3.4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情况,参加评标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将评标情况和结果透露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3.6 评标委员
43、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其投标文件。3.7 任何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 投标文件的澄清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及由其投标人代表签字。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 如需要澄清的问题较多,评标委员会可召开会议邀请投标人到会予以澄清。澄清内容须作出书面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和投
44、标人签名确认。5 评标委员会5.1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5.2 从抽取评标专家到开始评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5.3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5.4 评标委员会(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4) 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
45、在行政隶属关系的;(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5.5 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5.6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七、 关于定标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1 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部分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按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原则类推。1.2 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选投标报价低者;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选技术得分高者。2 招标结果2.1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由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