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公路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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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2011091944 招标编号:SCKDX-20110912宝兴县五东路等3个使用亚行贷款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公路项目监理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负责人: 李兵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 李鑫怡 招标人:宝兴县公路养护段(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F2510035922011 年9月 23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9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145开标146评标15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

2、8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9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0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1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2附表六:确认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第四章 监理合同条款27第三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37第四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55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3一、投标函6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9二、授权委托书70三、投标保证金71四、 监理大纲72五、项目管理机构73六、资格审查资料76七、其他材料80第一章 招标公告宝兴县五东路等3个使用亚行贷款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公路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宝兴县五东路等3个使用亚行贷款进行灾后恢复重建

3、农村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1】1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兴县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来自亚行贷款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兴县公路养护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雅发改审批【2011】1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9194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宝兴县五东路等3个

4、使用亚行贷款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公路项目2.2建设地点:宝兴县境内2.3规 模:改建三条等级为四级公路26.923公里(其中五东路4.813公里,弥炭路11.69公里,蜂大路10.42公里)2.4计划工期:6个月2.5招标范围:监理1个标段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不含临时)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以来)完成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中级以上 职称。3.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11 年 10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雅安市开标

6、、评标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 宝兴县公路养护段地 址: 宝兴县穆坪南街14号 邮 编: 625700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0835-6823735 传 真: 0835-682222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书院西街1号亚太大夏14栋C座15楼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6787628 传 真: 028-66167916 2011年9月 23日第二章

7、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宝兴县公路养护段地 址:宝兴县穆坪南街14号联系人:胡先生电 话:0835-6823735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028-86787628 传 真:028-66167916 邮 编:610017 1.1.4项目名称宝兴县五东路等3个使用亚行贷款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公路项目1.1.5建设地点宝兴县境内1.2.1资金来源亚行贷款和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范围的监理工作1.3.

8、2监理服务期限 180日历天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不含临时)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且与本项目规模相类似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信誉要求:未处在市场禁入期;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证书,须是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总监必须具有2个或以上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总监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和单位近半年以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凭证。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

9、的11中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2)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3)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仅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5)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16)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7)投标

10、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

11、止时间16天前,即 2011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分前,所有投标人凭身份认证密钥登录四川建设网(在线提问),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8 日9 :30 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其企业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

12、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1 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 万元。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账号: 51001446439059000333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 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

13、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保证金也不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2009年、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书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是委托代理人投标的,

1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内容应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配套电子文档1套.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表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15、。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否则不予以受理。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_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雅安市开标、评标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雅安市开标、评标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3楼)5.2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和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

16、00313号文、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投标报价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附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报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

17、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动幅度(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4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如有时)及相关资料,结合企业自身成本及应支付的各项费用等进行报价。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总监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

18、能退还。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

19、人自己承担。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

20、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

21、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

22、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23、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

24、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

25、法;(4)监理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给所有

26、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

27、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大纲:包括监理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工期控制措施、造价控制措施、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协调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监理程序控制、检测设备配备等;(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

28、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29、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30、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1、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否则不予以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

32、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

34、,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5、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

36、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37、出之日起7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

38、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9、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备注

40、签名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 标 人: 年 月 日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2)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在开标现场必须向监督人员出示其注册于该代理机构的从业证书。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

41、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注:投标人应按本“问题的澄清”格式澄清回复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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