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钻孔及埋管工程施工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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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 地源钻孔及埋管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 (发包人)乙方: (承包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就 项目地源钻孔及埋管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 项目地源钻孔及埋管工程。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项目地源钻孔及埋管工程,按图纸施工并优化方案。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及内容: 地源钻孔及埋管工程施工及安装,施工期间及工序完工以后及时将产生的泥浆外运;水平沟开挖回填结束后多余土方的外运;施工、安装和装修以及配合本工程设

2、计方的设计工作等;负责系统所有的试验、检验、调试和运行等工作;为甲方和物业公司进行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工作界面为:地源井施工(采用压力灌浆工艺)、地源井至窗井分集水器前端的室外管路施工并负责地源水系统调试。甲方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工程量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和/或批准的图纸、方案及有关技术要求及其他合同文件所述要求承建本项目工程。合同内工作应包括按照合同文件完成供应、承建、安装、协调、管理、检测、调试、竣工及免费保修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工作。【 】4、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述合

3、同暂定金额之 10 %的保证金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做为乙方履约担保,以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承担各项责任。第三条 合同工期1、开竣工日期及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指以甲方代表发出实际竣工证书之日为准;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2、乙方承诺:遵照甲方根据项目进度而设定的分阶段施工工期进行施工,在分段施工时,土建挖土/垫层工序施工完成,并移交出施工界面给乙方做地源井施工后,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及机械,在甲方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区域地源井

4、等相关工序施工并移交给土建做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完工后需自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当任何有可能破坏其成品的其他工序施工时,乙方须安排专人监护,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乙方确认在承诺各段工期时,已考虑下列影响因素:朗诗 项目的其它工程、其他区域或同时施工给本工程施工带来的影响。3、空调系统开启过程中的设备调试、管路水系统冲洗、水流量调节及设备带负荷联动调试等系统调试时间甲方另行通知。第四条 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图纸及现行规范、达到合格要求。2、质量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2)企业和行业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地方对上述标准如有更新

5、的,以新标准为准。3、乙方保证:(1)本合同项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最新及本合同质量验收标准,各标准规范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2)本合同项下工程应按工程验评标准验收一次达到合格标准。4、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须按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处理至合格并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因此影响甲方工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质量及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管理应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则(详见合同附件)中的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如与本合同关于乙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违约责任条款不一致的,优先适用责任较为严厉的规定。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1、合同暂定金额(大写) (人民币)元¥:

6、 元;合同价款构成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作为施工方的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价款内,由乙方向税务及其他部门缴纳。2、本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为下述第 种:(1)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干、风险包干;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也不因乙方在报价时审阅甲方文件、图纸资料、现场考察等不充分或失误而调整;(2)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暂估工作量及总价,结算时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约定单价结算。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物力、机械、管理费、措施费、规费、保险、税金等费用,不会因为人工、物料、机械费用的浮动及各

7、项税金、费率或汇率的变动而调整。有关固定综合单价的约定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固定费率合同,合同金额为预算价,结算时根据约定费率、约定计价程序、约定定额结算;约定费率、约定程序、约定定额详见附件费率计价表;(4)其它: 。3、工程量确认:(1)现场确认工作量的内容: (2)按设计计算工程量的内容: (3)按约定费用包干的工作内容: (4)其它: (5)有关现场工作量的确认及签证办理按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则(详见合同附件)要求执行。4、结算 (1)工程验收合格、乙方报送完整工程资料,并经监理、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审工程结算。结算报审及工作程序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结

8、算管理规则执行;(2)乙方了解并接受:甲方有权利对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并以复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3)双方同意:有关工程的结算事项由甲乙双方进行,任何造价咨询单位所出具的相关造价文件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均不对甲方产生约束力。(4)乙方申报结算时若高估冒算,申报金额超出最终审定造价的5 %时,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审计费。应承担的审计费为:(某独立报审的工程报审价该工程审定造价1.0 5 )5% ;此费用直接在该工程造价汇总表中以税后独立费的形式扣减,如依此计算乙方应承担的审计费用超出实际发生的审计费,超出部分,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1、预付款:(1)本工程预付款为 万元 ,预

9、付款支付方式:于乙方根据甲方指令进场后10日内支付。在乙方施工的工程造价达到150万时,甲方于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时全额扣回预付款;(2)甲方支付前述预付款之前,乙方必须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约担保,以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承担各项责任。2、进度款支付:(1) 工程进度款按经甲方认可的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后,监理方在七日内审核、甲方于七日内审核确定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并签署中期付款证书,作为核实完成工程量的凭据;(2)甲方根据中期付款证书,在十四天内向乙方直接支付到经证明有关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70%(施工用水电

10、费用及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同时冲抵工程款)。3、结算付款:工程全部结束,质量验收合格、竣工和结算资料齐备,并经甲方审计确认后,两周内支付到审计确认总价(施工用水电费用、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对乙方罚款及乙方违约金、赔偿金同时冲抵工程款)的90%。4、质量保证金:最终结算总价的 10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详见合同附件)规定执行。5、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扣款项均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有不足,甲方有权另行追偿。6、乙方申报的工程进度款必须经由监理方、甲方代表、跟踪审计单位、甲方成本主管审核,并签署中期付款证书,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进度

11、款与质量挂钩,若相关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不予支付该部分工程款。7、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等额、正式、合规发票,最终审计后提供含保修阶段保修金款项在内的全额发票。若乙方延迟提交报告或出具发票,则甲方付款期限顺延。8、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得到总承包单位对乙方工期、质量、现场管理的书面确认,甲方在得到总承包单位的确认及其他手续后支付工程款。第七条 设计文件1、甲方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肆套设计文件和图纸。2、如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自负。3、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

12、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乙方完成经甲方确认后使用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第八条 暂停施工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时,应妥善保护已完工程。3、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应立即复工。第九条 工程质量检查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因此影响甲方工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十条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1、在乙方

13、通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于隐蔽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检查不合格或相关资料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整改后重新检查、验收、签证。3、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检查时,应书面委托乙方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合格、签证并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事后应补签相关资料,如甲方有疑问,确需再行检查的隐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当复验结果合格,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否则其费用由乙方负责。4、乙方未按规

14、定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检查的项目,均需重做检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报请甲方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验收、签证。6、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本工程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为:HDPE100管材 (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材料损耗按5.5%计,乙方不得超领。乙方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至少提前1个月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设备和材料的需求计划,甲方协调指定HDPE100管材料堆放场地(或库房)。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1)乙方采购材料设

15、备的约定:甲方供应的材料(如有,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供应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且须经甲方和监理事先认可;乙方在设备、材料进场时提供进口设备、材料授权代理证明文件,进口设备、材料报关单,材料原产地证明,产品鉴定证书、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设备、材料必须到相关质检部门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如更换品牌和型号,必须征得本工程设计方和甲方同意,其中地源管管件品牌须与甲供材一致;(3)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乙方

16、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清点;(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各项违约责任;(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责任、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各项违约责任;(7)乙方需

17、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及设计单位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8)验收时参照实物封样,以甲方对已封样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9)如乙方不遵守第(1)项的约定而定货,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如乙方不能按时签订供货合同并供货,甲方可代为定货,据实结算,当期扣除,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运输过程中材料、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予以修复、补足或调换,否则由此引起的误工及其他一切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 水电费管理与结算1、水费:由乙方承担,并已含在合同价款中。2、电费:由乙方承担,并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十三条 竣

18、工验收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组织进行。2、竣工验收交接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2)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3)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4)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做到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事项:(1)本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在提出验收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收标准进行全面自检;(2)自检合格后,提出符合要求的完整资料及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等)报甲方;(3)本工程正式验收10天前,乙方应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提交的内容及份数必须

19、满足甲方的要求。4、如工程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则自验收结束之日起 天以内,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完毕,乙方按每日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1、乙方应遵循国家和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如系乙方安全管理措施不符合本合

20、同约定,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3、乙方要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无事故。且每发生一次重伤事故(含非乙方人员),乙方向甲方支付 5 万元作为违约金;每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含非乙方人员),乙方向甲方支付 10 万元作为违约金;事故定性由有关安监部门确定,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人民币10万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所有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全额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此甲方对外先行赔付的,由乙方全额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21、律师费等。其它约定:乙方须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方所有雇员之劳保、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机械险等的保险,并在本协议签订后7天内将上述保险的保单复印件提交甲方审核。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1、姓名: 职务: 2、甲方委托的职权:监理规范规定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四控制: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二管理:承包商、指定分包单位管理;一协调:项目现场工程协调),满足监理规范要求;对工地的安全实施全方位控制。(1)审查乙方各项施工准备,协助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2)督促乙方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乙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制度须经工程

22、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方能开工;(3)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4)对乙方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未经工程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乙方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5)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包括晚间施工实施全方位监理,检查、督促乙方严格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及有关规范、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如有违反,工程监理单位有权制止要求改进,直至征得甲方意见后,签发停工命令,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关键工程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对未经工程监理单位验收

23、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工程监理单位应拒绝签认,并要求乙方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6)按国家评定标准及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及时验收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组织隐蔽工程、预埋管线、设备定位、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部位 等的中间验收。以下情况工程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没有验收过的项目,、没有设计单位的正式施工图纸或书面说明的项目,、验收部位已覆盖而乙方又不对其剥露、开孔或开通孔的项目;(7)工程监理单位有权进入工地现场,乙方应为工程监理单位进入工程现场提供一切方便;(8)督促乙方及时上报施工总进度计划、各阶段施工计划(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劳动力计划)及各项工程报验资料。如有疑问,工程监理

24、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补充并重新提交,直至工程监理单位满意。由于上述资料提交不及时而导致工程拖延或其他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9)按月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核定并应对甲方所指定的工程范围进行工程数量核算。未经工程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和所规定的工程量,工程监理单位应拒绝计量;(10)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乙方人员工作不力,工程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有关人员;(11)工程监理单位有权督促乙方对工程现场有关安全及环境(文明施工)提出完整的操作计划并要求乙方严格执行;(12)甲方与工程监理单位所发出的指令有抵触时,甲方的指令效力高于工程监理单位所发的指令效力。3、需要取得甲方

25、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涉及造价、进度、设计方案的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调整的指令。第十六条 甲方派驻的工程师1、姓名: 职务: 2、职权:代表甲方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协同跟踪审计单位、成本部等进行成本管控。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1、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号: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1)技术负责人: 证书号: (2)安全员: 证书号: (3)其他: 3、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应按人民币每人次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

26、工现场,因故外出必须提前1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外出,否则乙方应按人民币每人次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5、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每天巡视现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第十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按现状发包,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若有不全事项乙方自行完善,甲方指定打井泥浆池地点。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水、电、已经接至施工现场,由总包提供接驳点,由乙方从接驳

27、点接入施工区域,自行管理;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行修复,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现场装表计量,装表时双方确认初值,结算时双方确认终值;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现场通讯由乙方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有市政道路通现场地块边。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双方现场勘察确定。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另行约定。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书面形式交予乙方,并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工程竣工

28、时移交甲方。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分项开工前10天内进行。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有发现,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督促乙方做好保护工作,如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失,乙方按规定承担有关赔偿。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9、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有工人劳动报酬和依法缴纳保险。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及保险等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劳务人员;(2)即行解除本合同。10、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

29、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1、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第十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甲方认可的进度计划、设备计划、人员计划组织施工。应总包方要求,在开工前应与总包方签订配合协议。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监理与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以及相关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图及甲方与监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及监理方审批的施工方案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

30、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3、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乙方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围档、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4、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

31、果及责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6、乙方负责对已经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其间发生损坏,经监理核实后由乙方照价赔偿。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甲方核实后照价赔偿。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等施工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文物、古树名木等),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同时乙方提出保护

32、方案,报甲方、监理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对其方案本身的安全性负责。若乙方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在用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所有费用。8、工程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由乙方统一配备、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报价)中,甲方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本合同项下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此甲

33、方对外先行赔付的,由乙方全额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其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组织好现场施工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10、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工程竣工时移交甲方。11、甲方对乙方现场施工作业的要求:(1)对工程保障的要求。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疾病,乙方承诺,由乙方承担这类事件导致的索赔、法律程序、费用及开支等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2)对工程照管的要求:从开工到验收合格并交付

34、期间,乙方应对整个工程的照管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若工程物品以及文件资料等发生了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发生了以上事件,乙方应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12、乙方负责按与甲方商定的方案实施施工场地的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搭拆,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的临时宿舍、办公室、加工场以及场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1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甲方及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等对工程、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管理的各项法规、规定,主动配合甲方、总包方进行验收。14当合同中止履行或解除时,乙方应负责自中止履行或解除之日起 天内自行负担费用保

35、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15、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还应自行办理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且应将此类保险有效期维持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人员和机械设备清场为止。1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预付款(如有)及进度款,乙方必须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按时支付劳务费,确保工程按期竣工交付。17、本合同约定的属于乙方的其他工作。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在乙方没有履约瑕疵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自第31日

36、起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有关工期方面的违约责任: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由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期完工或在到期日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延误在10天以内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开始,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工程,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当累

37、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程进度比约定工期节点累计延误天数已达10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能提供整改方案或提供的整改方案甲方未予以接受,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撤离现场。3、有关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负责返工修复至验收合格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金额的10 %作为质量违约金。一次整改仍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合同暂定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自费返工至约定质量标准;经

38、二次返工工程质量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施工该部分工程,使其质量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第三方修建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工程款不够扣除的,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债务,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使工程逾期完成或第三方重新修建使工程逾期,乙方必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工程质量违约金同时适用。本款所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且前述违约赔偿并不免除乙方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的责任。乙方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及/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在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情况下,提供的整改方案甲方未予以接受,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

39、求乙方撤离现场。4、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约责任:乙方承诺:遵循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第十四条项下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工程移交后,如因质量、文明、安全或环境保护以及其它任何问题而遭受(1)媒体曝光;或(2)规划、环保、建设、城管、其它行政管理部门批评或开具处罚通知单,或对甲方进行处罚,前述任一种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除立即整改、承担相应罚款及费用外,还应按每次20万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无法如期实现本合同目的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未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除按本合同条款

40、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赔偿款(若上述款项不足或没有可扣除款项,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乙方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5日内须将属于乙方所有的机器设备等自有财产运出工程现场。未在规定期限内运出的视为放弃财产,甲方有权处理。6、乙方降低工艺、技术标准及/或建筑材料质量标准,降低材料的规格,使用劣质材料、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每发现(包括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发现的)一次,乙方应承担3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所发生的费用。7、乙方转包本工程或者擅自分包本工程的(包括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发现该种情形的),应该

41、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合同暂定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8、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除按相应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合同暂定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拥有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9、本合同项下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均应另行赔偿。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10、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就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作为本条违约责

42、任内容的补充。第二十一条 总分包配合管理事项1、总包单位: ;总包工程内容: 。 2、工程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打“”者表示双方认可,打“”者表示否定,下同): 【 】总包负责工程总体(包含本合同所涉工程)向政府主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等的备案,承办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本工程的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3、有关工程备案、施工证办理过程中应缴纳的规费分摊原则:【 】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分包单位根据本工程造价占项目备案总投资的比率与总包人分摊。【 】甲方已与总包人协商一致,由总包人包干。4、总包管理费、配合费:【 】分包单位自行与总包人协商解决,本合同价视为已包含此部分费用

43、,不另结算。【 】甲方已向总包人集中支付。5、总包单位承担的管理与配合内容:【 】负责统筹安排本项目作业场地,【 】负责统筹安排本项目仓储场地,【 】临时办公室,【 】临时宿舍,【 】提供电源,【 】提供水源,【 】零星洞口修补,【 】预留洞,【 】脚手架,【 】垂直运输,【 】成品保护,【 】竣工资料扎口整理报备等;【 】对分包单位的进度管理奖惩建议权,【 】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奖惩建议权,【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奖惩建议权。【 】其他约定: 。6、水电费结算原则:【 】总分包挂表结算。【 】总分包现场协商解决。【 】其他方式: 。7、安全生产相关协议:【 】分包人须与总包签订

4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分包人、总包人、甲方须签订三方协议。第二十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如有);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招标文件(如有);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有效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次序在先者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不一致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如遇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第二十三条 其他1、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章后方为有效。2、乙方应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和材

45、料、设备供应商货款,不得在工地发生纠纷,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货款而导致纠纷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0元作为违约金。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提出单方面终止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乙方撤离现场:乙方在与甲方的工作配合上出现严重分歧或冲突,且经甲方与乙方主要领导沟通仍不能达成一致,以致项目不能正常进展时。3、本工程必须由乙方及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实施,不得转包或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合同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确因工作需要须更换项目

46、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乙方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考察同意,并出具书面认可意见后,方可实施更换。如果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不能令甲方合理满意,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要求,乙方应当予以更换,更换之人选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4、甲方根据相关约定提出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撤离现场时,乙方须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且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完成移交。甲方将按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有关延期违约金、质量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计算从相关约定。乙方不按时撤离现场、完成移交的,视为乙方违约,自应撤离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5%作

47、为违约金。5、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1)上述人员管理能力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质量、进度、协调管理的需要,致使现场质量、安全、协调管理多次出现隐患、或已发生事故的;(2)出现上述人员不良合作态度,不能合理处理工作分歧,频繁冲突,以致甲方指令不能正常落实的;(3)当上述人员已确认长期不能到岗时。对于甲方已发出书面要求,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在7日内安排备选人员予甲方考察。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人员更换的,则自发出书面通知后第15日起,每天向甲方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6、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任何知识产权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如果乙方的行为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被追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2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须另行赔偿。7、未经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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