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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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开挖作业指导书杆塔基础坑的开挖方法,一般有人力开挖、机械开挖和爆破开挖等方法。除山区岩石坑以外,绝大部分采用人力开挖方法,这种预先开挖好的基坑,主要用于预制混凝土基础、普通钢筋混凝土式基础和装配混凝土基础等,这类基础具有施工简便的特点,是送电线路设计中最常用的基础形式。基础在基坑内施工好后,将回填土埋好夯实。但是由于扰动的粘性回填土,虽经夯实亦难恢复原状土的结构强度,因而就其抗拔性能而言,这类基础是不够理想的,基础的主要尺寸,由上抗拔稳定性能所决定,为满足上拔稳定性能的要求,就必须加大基础。1、基坑开挖注意事项:1.1.基础坑开挖前应先观察现场,摸清实地情况,掌握地形、地貌、地质、河流,交

2、通、墓穴和堆积障碍物等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然后进行施工。1.2.土石方开挖应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分坑手册),核对基础分坑放样尺寸、方位等是否正确,复核无误后,方可按要求进行开挖。1.3.对位于山地杆塔基础附近有房屋及经济林区,应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尤其是石坑进行爆破开挖时,应要爆破点加盖钢丝网罩,并压上装满泥土的草包,避免放炮时损坏邻近房屋及经济作物。在房屋、经济作物及交通道路附近地形陡峭,且场地狭小,地形恶劣的塔位施工,尚应在施工周围加筑挡土墙,以防石块滚落伤害行人,房屋及经济作物。1.4.土石方开挖一般采用人工开挖。对开挖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1.5.杆塔基础的坑深,应

3、以设计图纸的基面为准,一般平地未注施工基面时,施工基面的丈量一律以中心桩的地面算起。各种基础都必须保证基础边坡距离的要求。基础对边坡距离的要求,根据设计上拔力的不同而不同,对钢筋混凝土杆基础和拉线基础的要求如下:1.5.1.单位杆和无叉梁的双杆是无上拔力的基础,一般不要求边坡距离。1.5.2.对有叉梁的双杆,因基础有上拔力,其边坡距离按上拔角计算。1.5.3.拉线基础的坑深,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标高为其准。1.5.4.铁塔基础位于山地、丘陵地斜坡时,施工基面按设计要求施工。1.6.坑口轮廓尺寸在基础分坑时考虑,应根据基础的实际尺寸,加上适当的操作裕度。不用挡土板挖坑时,

4、坑壁应留有适当的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入而定,一般可按规定预留。1.7.开挖基坑,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深度开挖,不应超挖深度,其深度允许误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若是混凝土双杆两个坑或铁塔四个基坑,应按允许误差最深的一个坑操平,岩石基础坑不应小于设计深度。1.8.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图纸的基面为准,偏差不超过+100-200mm处理:1.8.1.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以铺石灌浆处理。1.8.2.混凝土电杆基础、铁塔预制基础、铁塔金属基础等,其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值在+100+300mm时,其超深部分以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如坑深超过+300mm以上时,其

5、超深部分以铺石灌浆处理,个别杆塔基坑深度虽超过100mm以上,但经过计算无不良影响时,可不作处理,只作记录。1.8.3.拉线基础坑,坑深不允许有负偏差,当坑超深后对挖线盘的安装位置与方向有影响时,其超深部分应采用填土夯实处理。1.8.4.凡不能以填土夯实处理的水坑、淤泥坑、流砂坑及石坑等,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如设计无要求,以铺石灌浆处理。1.8.5.杆塔基础坑深超深部分填土或砂、石处理时,应使用原土回填夯实,每层厚度不宜超过100mm,夯实后的耐压力不应低于原状上,无法达到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1.8.6.挖坑时如发现土质与设计不符,或发现坑底有天然古洞、墓穴、管道、电线等,应及时通知

6、监理单位研究处理。1.9.本工程有多种杆塔基础型式,基础坑口尺寸各不相同。分坑尺寸是根据基础施工图所示的基础根开(即相邻基础中心距离)基础底座宽度的坑深等数据计算出来的。基础坑口宽的确定,是根据基础宽度、坑深以及坑壁安全坡度来计算的。1.10.材料设备及弃土的堆放,不得阻碍雨水排泄,需浇水冲洗的砂石应堆放在距离坑边5m以外,禁止放水流入基坑内。2、一般普遍土的挖掘:2.1.人力挖掘时,按坑口放样位置,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等杂物,然后逐层进行,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对松散或潮湿且容易塌方的普遍土,不得采用掏洞法挖掘,以防坑壁塌压伤人。2.2.坑底面积不超过2时,只允许一人挖掘;

7、如果坑底面积超过2时,可由两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2.3.挖掘混凝土杆主坑或铁塔基础坑,由于挖好后要停留一段时间后才能培土,坑壁应留有适当的安全坡度,坡度的大小与土质特性、地下水位、挖掘深度等因素有关。2.4.在挖掘基坑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发现在坍塌可能时,应采取挡土板或放宽坑口措施。上下应用梯子,不得在坑内休息或睡觉。2.5.平地开挖基坑常遇到地下水、地表水渗入,造成操作水浸立,影响施工,因此必须做好地面截水、疏水及坑内抽水工作的准备。2.6.对积水的基坑应在坑口周围修筑排水沟,以防雨水倒流入坑内,造成坑壁坍塌。2.7.挖土的弃土必须远离坑口,抛土距离根据坑浓度和土壤类别确定

8、,一般小于1.0m,堆土的坡度应向外,堆土的高度不超过1.5m。2.8.大基础坑开挖时,宜采用人抬箩筐运送弃土,遇雨天时开挖,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坑内应做踏步台阶,防止施工人员滑倒。2.9.加强对协作队伍教育,该项工作负责人在布置工作时,同时应进行安全交底,将有关规定交代清楚,并督促检查。3、泥水坑、流砂坑的挖掘:3.1.泥水坑的挖掘方法,应视地下水位的高低、渗水快慢、渗水量大小而定,对渗水量小的水坑,可采用人工掏水的方法,一边掏水,一边挖掘,挖出的土应远离坑口堆放,以减轻坑壁的坍方。对渗水大的水坑,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挡土板时,应经常检查有无变形或断裂。采用机械水泵排水时,一边抽水,一边挖

9、掘。坑壁安全坡度要适当放大,挖出的土要远离坑口2m以外堆放,排水时,每挖一层土先将坑内的一角挖一小槽,使水流入小槽内,以便排水,排出的水应使水流向远处,以免倒流入坑内。3.2.坑深大于1.5m的泥水坑,一般采用阶梯式大开挖,即四周成阶梯状,应及时排水,以此来减轻坑壁的坍方压力。3.3.当遇到地下水位较高的原淤泥层,施工时应用抽水泵排水,同时在坑壁周围使用黄砂或草袋盛土,挡住淤泥不使下塌。3.4.当挖掘遇到轻度流砂时,可能会出现因在下水流动,而使流砂不断涌出的现象,对此宜采用大开挖的方法,扩大基坑开挖应在施工前做好一切准备,采取紧凑的方法进行施工,边排水,边下基础或浇制基础。采取突击连续作业的方

10、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可避免因长时间停留而造成塌方。3.5.对地下水很多或带有严重流砂的大型基坑,应使用档土板支撑坑壁,采取真空泵抽水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进行挖掘,采用时应事先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3.6.更换档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拆除挡土板应等基础浇完毕后与回填土同时进行。4、岩石坑爆破开挖:在基础开挖中,常遇到岩石或坚实土层,此时可采用炸药爆破开挖。4.1.爆破基本要求:4.1.1.爆破作业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参与此项工作必须是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爆破专业知识和爆破经验,并持有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方可进行爆破作业,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爆破器材管理运送等工作。4.1.2.爆破开挖之前

11、,由施工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确保安全施工。4.1.3.确定具体爆破方案前,必须对爆破点周围环境(如民房、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公路、管道等永久性设施以及爆破人员隐蔽点)进行调查,位于爆破危险区以内的建筑物,应事先采取措施加以保护。4.1.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储存, 不得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并设专人管理。4.1.5.炸药和雷管应由爆破工在当开领用,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把炸药雷管放在衣袋骨,运送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m,炸药和雷管不得和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不得用自行车或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4.1.6.炸药和雷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炸药和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就

12、质失效的炸药雷管严禁使用,销毁炸药雷管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4.1.7.人工打炮孔人员应戴安全帽,打锺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用凿眼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风镜和口罩,接触硝铵炸药、甲苯等有毒物品,应戴橡皮手套和口罩。4.1.8.现场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必须由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建立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将爆破器材送人,转让做非本工程使用。4.2.爆破作业4.2.1.岩石爆破操作顺序一般为炮眼位置的选定,打眼,装填炸药,填塞炮泥及起爆五个工序。4.2.2.炮眼位置,应根据基础形状和坑口大小确定,一般要求坑的四周及底面尽时少受破坏,石

13、方的超挖量不要太多,炮眼的布置选梅花式为宜,亦可分多层爆破。4.2.3.选定炮眼时,应先将岩石表面松动的土石去掉,按分坑的轮廓作好标志。在轮廓内选炮眼时,应躲开岩石分层状或石缝处,以免爆破时的气压在层间及石缝跑掉,使爆破威力降低,炮眼相互之间的距离,应为炮眼深度的一半以上。4.2.4.打炮眼的方法有人工和机械两种。4.2.5.打完炮眼应检查眼内是否有石粉和杂物,将炮眼内清理干净后,再行装填药包。4.2.6.送电线路岩石开挖常用的爆破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4.2.6.1.茶壶爆破法。打好炮眼后将少量炸药放入炮眼底部,使之扩大成一个药壶,然后逐次提高装药量进行爆破,直到完成为止,一般装药量第一次1

14、00g,第二次200g,第三次300g,依次类推,装药量不大于孔深的2/3,不小于孔深的1/4,装药时只允许用木棍捣实,不得用金属棍捣药,以防岩石与金属棒相磨而起爆。4.2.6.2线孔爆破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地形平缓的基石爆破,线孔炮眼布置大致为等边三角形。4.2.6.3松动爆破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爆破点附近有建筑物等设施进行的爆破施工。爆破时应放闷炮,使碎石块不飞扬,对重要设施应在爆破点上面用钢丝绳结成钢丝网覆盖,以防石块飞扬,爆破目的只要求石块松动即可,必要时可事先进行试爆。4.2.7.往炮眼填装炸药时,必须轻送轻填。雷管的位置应安放在炸药的中部和底部,而后用竹竿或木棒紧紧压紧,以免药筒和药室

15、间构成空隙,影响爆破威力。4.2.8.炮眼内炸药包装后,孔隙部分应用炮泥填塞,使炮泥与炮眼封填密实,不漏气,能结成一整体,在堵塞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导电索不折断、碰破。4.2.9.起爆雷管的火雷管和电雷管两种。火雷管用导火索起爆,电雷管用塑料铜线和干电池起爆,如果要求药包同时起爆,应采用电雷管串联起爆。4.3.爆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4.3.1.导火索应作燃试验,其长度应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1.2M。4.3.2切割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在木板上可橡胶上切割,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以及牙咬。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4.3.3.导火索与雷管连接时,先将导火索的药芯稍加拔开并插入雷管内,应用胶布

16、粘牢,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以防误炸。4.3.4.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向炮孔内装炸药或雷管,应谨慎操作,轻填轻送,雷管应放在炸药中部,分层捣实使炸药获得较好看密实度,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4.3.5.在炮孔内装好预定数量的炸药后,其孔隙内用潮湿泥土填封。填塞炮孔时应注意保护导火索,不得使其碰破或与雷管脱开,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4.3.6.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填塞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1) .孔深在0.40.6m时为0.3m。2) .孔深在0.62.0m时为孔深的1/2以上。3) .孔深在2.0m以上时,不得少于1

17、.0m。4.3.7.在爆破范围内应做好保护措施,将现场所有剩余爆破器材送出危险区,除点炮和监护人外,严禁非爆破人员进入危险区,危险区的范围见表,爆破作业人员严禁在悬崖石坡下及大石后面隐蔽。4.4.土石方开挖4.4.1.岩石经爆破后,使松石受震,土方压缩,应先将山坡地面浮动的土石块保护层(尤其山坡上方)清除后方准下坑作业,防止保护层坍塌伤人。4.4.2.在石坑内采用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时,应遵守下列规定:4.4.2.1.严禁上坡,下坡同时撬挖。4.4.2.2.土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并设专人警戒。4.4.2.3.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4.4.2.4.人工开挖基坑时,也应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

18、。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5.掏挖式基础开挖5.1人力开挖基坑5.1.1根据基坑开挖尺寸线先挖出样洞,深度约300mm。样洞直径宜比设计的基础尺寸小3050mm。样洞挖好应复测根开、对角线等项尺寸,合格后再继续开挖。5.1.2基坑主柱挖掘过程中为防止超挖,每挖掘0.5m,在坑中心吊一垂球检查坑位及主柱直径。5.1.3基础主柱开挖深度距设计要求埋深尚有100200mm时,检查主柱直径正确后,用钢尺在主柱坑壁上量出基础底部扩大头挖扩位置线。由挖扩位置线下方2040mm处开始挖掘扩大头部分。5.1.4基坑开挖至距设计要求埋深尚有约50mm时,在基坑底部钉出基础中心桩,边挖掘边检查尺寸,

19、直至基坑周边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为止。基坑底部应预留约50mm暂不挖掘,待清理基坑时再修整。5.1.5基坑内提土应采用吊蓝或吊桶。提运方法应采用辘轳或三脚架或杠杆,以人力操作将土提运至坑口上访再倒至距坑口不小于1.5m以远的安全地带。5.1.6基坑施工铲、镐等工具的把柄长度应限制在500mm以下,视坑口直径而定,以方便操作。5.1.7掏挖基坑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坑壁有塌方先兆时应暂停挖掘,报告工地技术负责人研究处理。5.2人力清理基坑5.2.1清理基坑的任务是修理坑壁及清除坑底未挖掘的部分。基坑清理应由上至下进行。5.2.2清理基坑应有与主柱直径等长的专用测量工具测量主柱基坑直径,以保证基坑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清理基坑时应保留基坑中心桩,以基坑中心桩为准测量基坑中心桩至四侧坑边尺寸应相等。5.2.3清理好的基坑,如需过夜浇制基础,应采取防止雨水或泥土流入坑内的措施,例如加盖塑料薄膜,在坑外侧开挖小排水沟等。5.2.4基坑清理完毕,应测量立柱、阶台断面尺寸及坑深,符合规范偏差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基坑尺寸属隐蔽工程,应有监理代表在现场复查并签字认可。现场具体施工当中遇到的未尽事宜,请参照有关图纸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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