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21米宽市政道路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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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潍城区殷大路改造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SDZFWF-WC2012-SG004-0726采 购 人:潍坊市潍城区交通运输局招 标 人:潍坊市潍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 一 二 年 八 月目 录邀 请 函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说明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提交六、开 标七、评 标八、定 标九、合同的授予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二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书附:唱标单2、投标人廉洁承诺书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商务报价、计价、分析等表格表5.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表5.2 总说明表5.3 投标总报价表5.4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5.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5.6 措施项目报价表表5.7其他项目报价表表5.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5.9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6、辅助资料附表6.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表6.2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表6.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表6.4 企业施工业绩表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施工组织设计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表拟投入材料试验仪器和质检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占地计

3、划表现场用水、用电量需求计划表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工程量清单(后附)第八章 资格后审第九章 评标办法评标细则第十章 附件附件二:资质文件、业绩一览表1、工程量清单2、图纸保证金退还证明(格式) 邀 请 函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潍坊市潍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潍坊市潍城区殷大路改造工程施工,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为SDZFWF-WC2012-SG004-0726。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潍坊市潍城区交通运输局2、工程地点:潍坊市潍城区3、采购范围:殷大路改造4、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共一个标段5、工期:殷大路: 2012

4、年10月31日前竣工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具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三、招标文件领取(一)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有效);2、资质证书副本(年检有效);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4、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年检有效);6、注册建造师证(市政或道路专业)书原件

5、。以上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署。(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 月 日至 月 日9:0017:00地址:潍坊翰林新城3-2-1102(东风东街潍坊学院南门)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售后不退。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政府办公楼东侧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楼五、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政府办公楼东侧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楼六、其他: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孙海萍、崔洛瑶 电话:0536-8538567二一二年 月 日第一章 投

6、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1工程综合说明1、工程名称:潍坊市潍城区殷大路改造施工2、建设地点:潍城区殷大路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4、工期:2012年10月31日前竣工5、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合格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2合同名称:潍坊市潍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43.1资质等级:具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52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612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13.1投标保证金数

7、额为:壹拾伍万元整采取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并按下列要求出具:采用电汇方式的,请将电汇回单(投标单位须在银行缴款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等简要信息)传真至0536-8539567。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帐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开 户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 户 名: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帐 号:4101 0141 7000 3245递交期限: 2012年 月 日12: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84所有投标人应参加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 月 日12时前将疑问的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

8、至招标代理公司,并发送邮件至给sdzfwf电话:0536-8538567传真 :0536-85398567 联系人:孙海萍91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7份,商务标书采用胶装的形式装订,不得使用可拆卸的方式装订。电子文档一份(Word/Excel版本,其中报价部分必须采用Excel版本,存储媒介为光盘或优盘,不得为软磁盘;电子文档系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1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政府办公楼东侧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楼 111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 月 日 时 分1218.1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潍坊市潍城

9、区政府办公楼东侧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楼 投标企业须提前一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13评标办法:详见第九章一、总则 1、工程概况说明1.1 工程概况:自胶济铁路至仓南街,长1400米,按照城市道路规划标准设计,路面宽40米,其中主路面21米,加设排水、排污设施;1.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1.3 工期工期: 日历天。(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3% ;因业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1.4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10、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2、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4、勘察现场4.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时间、地点,集中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

11、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5.2 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资格后审第九章 评标办法第十章 附件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

12、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招标文件的领取:6.3.1投标人应从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盖章有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从他人处复制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6.3.2招标文件应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和细节,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故意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或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6.4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13、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并在答疑截止时限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招标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疑文件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

14、给予确认,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 招标期间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代理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招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三、投标报价说明9、投标价格9.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固定单价报价。综合单

15、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据实结算。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9.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采用清单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执行2003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年版潍坊市价目表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供应商结合本企业和市场的情况自主进行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其它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应仔细查阅、核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内容表述与施

16、工图纸存在差异、或工程量清单表述不清晰之处,投标人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9.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所报单价、总标价均视为已包含但并不限于如下费用: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b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其他项目清单费用;d规费和税金;9.4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9.5 本工程投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为依据。投标人不能增加、更改、拆分、合并或重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目或未列出工程数量的项目,投标人不必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而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9.6投标人的投标报

17、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9.7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和合价内。9.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总表中的价格均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9.9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

18、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10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组成11.1商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唱标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表格. 辅助资料(包括项目经理部及人员安排、企业业绩及信誉)11.2 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方案、施工总平

19、面图及主要施工机具用表. 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图表等内容。11.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提供的格式。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交纳(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的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日期之后的有效期限内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

20、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12时前。提交前附表指定银行、帐户,投标保证金只受理银行汇票、电汇(以上述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帐。13.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2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

21、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3.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收费标准工程类的80%计取)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13.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3.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5.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13.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13.5.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13.5.6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13.5.7投标人串通投标;1

22、3.5.8投标人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13.5.9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与用户签订合同;13.5.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14、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份数和签署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编制,编制份数为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份数,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14.3 编制商务部分时,按第六章中“商务部分”内容要求编制;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23、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4技术标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各工程的主要技术措施、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0)编制依据及原则;(11)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总形象进度示意图;(12)临时设施项目数量及平面布置;(13)冬、雨季施工的施工方案,施工场地的布置安排;(14)施工周边环境协调,

24、交通的组织协调。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给定格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14.4.1编制技术标标书时,标书封面使用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按第二卷中“技术标标书”内容要求编制;“正本”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本”不加盖任何印章。14.4.2技术标标书内容用纸(施工进度图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除外)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机打印,标题为黑体二号字,段标题为黑体三号字,节标题为黑体小三号字,内容字体为宋体小三号字,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图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机打印,字体为

25、宋体五号字。14.4.3 技术标标书内容结构层次程序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最后一层)为“(1)”。14.4.4 “技术标标书”中不得出现与可推断出任何有关投标人名称、背景特点的资料与信息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出现页码。14.4.5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装订封面由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统一发放。14.4.6违背本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标标书”制作规定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分。14.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文件的修改造成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2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和“副本”,然后再统一密封在一个包裹内。15.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5.2.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名称:地址:15.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潍坊市潍城区殷大路改造施工(2)2012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5.3 除了按本须知第15.1款和15.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7.3款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

27、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5.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5.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且只能加盖“密封”字样章。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7.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17.2 招标人

28、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7.3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密

29、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六、开 标19、开标19.1 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19.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19.3 开标程序19.3.1 开标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19.3.2 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9.3.2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

30、的其他主要内容。19.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0.1.1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5条的要求标志、密封的;20.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4.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0.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0.1.

3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0.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七、评 标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2、评标过程的保密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

32、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资格后审23.1 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的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

33、此列。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5.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5.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

34、应性的投标。26、错误的修正2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6.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2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

35、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7.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

36、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本次评标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不宣布中标结果。27.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八、定 标28、定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按从高到低的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投标人之后第

37、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若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招标人将对该合同包另行采购。九、合同的授予29、合同授予标准29.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0.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1、中标通知书31.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

38、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3、履约担保33.1 执行招标文件第13.4条的规定。34、补充说明34.1 工程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以及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34.2 工程竣工

39、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地清。34.3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发200912号文件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34.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一概不予退还。34.5招标人如遇中标单位违约,可以重新选定成交单位,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40、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

41、、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的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三方约定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 合同专用条款和招标文件为优先解释,其余执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筑法、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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