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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汶河(蒋集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LCTAZB2014-101招 标 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日 期: 二一四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评标办法前附表30附录:招标文件评分标准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0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5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51、工程量清单说明552、投标报价说明563、其他说明584、工程量清单表58详见附件。581、报价汇总表60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13、工程单价
2、分析表62第六章 图纸6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0三、授权委托书71四、唱 标 单72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3六、施工组织设计74七、项目管理机构81八、资格审查资料83九、原件的复印件88十、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89十一、其他材料90附件本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91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规划【201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3、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4-108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阳县海子河河道和河道两岸浅滩地。2.3项目概况:大汶河(蒋集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采用挡水坝+河道滞留塘+河道走廊湿地+生态护坡组合工艺处理海子河上游河水,主要建设拦水设施、河道走廊人工湿地、生态护坡、河道清淤等。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2.6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2.7标段划分:施工及监理均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755.369928万元(省级资金1680万元+地方配套1075.369928万元)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主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3.3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
5、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力大道民生园1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原件:施工单位须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监理单位须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4.2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300元,监理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徐杰 电话:0538-5637021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力大道民生园12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宁阳县河道管理局地 址: 宁阳县长寿路125号联 系 人: 田宾电 话: 13605380420电子邮件: szyjcdd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邮 编:271000项目经理: 高洪勇电 话:0538-8669079传 真:0538-8669079电子邮件:lc
7、zhb5ta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账 号:3700169740805015337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联系人:田宾电话:1360538042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88医院对过)项目经理:高洪勇电话/传真:0538-86690791.1.4项目名称大汶河(蒋集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宁阳县海子河河道和河道两岸浅滩地。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
8、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1.3.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全费用综合单价。1.3.5投标报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运杂费、安装费、质检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保管费、拆除、垃圾外运、利润、招标代理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9、壹级及以上资质(主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要求:无。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其注册建造师证将在中标后由交易中心监管科暂时保留,待项目结束后返还。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10、。(2)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图纸等相关材料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于2014年11月12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力大道民生园11楼),同时提交一份质疑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nyxggzy并电话通知查收(0538-5637021)。逾期不予递交视
11、为无任何疑问。投标单位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11月12日16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收到后1天内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中应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相关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荣誉信誉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说明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3.2.2调价不接受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
12、.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户名:宁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账号:2416 2141 2122(请仔细核对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宁阳支行缴款到账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5日下午16:00时前联系人:程明明 联系电话:0538-56370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注明“大汶河湿地工程施工”字样,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或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作废标处理。)3.5资格审查资料1、开标时拟
13、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经理证押到交易中心监管科,直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资格证、相关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关证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荣誉信誉证书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说明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由有关人员查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3、参与投标事宜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是
14、本单位职工,且出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须签字、盖章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量清单每页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的造价师执业资格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8 份
15、3.7.5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 A4 纸型;投标文件采用双面印刷,简装本,不能采用活页装订。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力大道民生园12楼第二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力大道民生园12楼第二开标厅)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5.2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7
16、.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并标明推荐顺序。7.2中标通知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结果将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三个工作日。7.3.1履约担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10.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付
17、至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10.4本工程必须人、证一致,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的原件交由交易中心监管科暂为保存,主体工程完工时归还。10.5如果第一名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不按规定签署合同(不予退还代理费及保证金),则按综合得分排序的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10.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保证在电脑上打开,并可以复制,格式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不得增添、删减子项。10.7由招标代理机构到检察机关统一查
18、询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近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1.总则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阳县海子河河道和河道两岸浅滩地。大汶河(蒋集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采用挡水坝+河道滞留塘+河道走廊湿地+生态护坡组合工艺处理海子河上游河水,主要建设拦水设施、河道走廊人工湿地、生态护坡、河道清淤等。1.1.1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招投标规章及相关政策,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
19、选定一家施工单位。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20、4 本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
21、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2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
23、担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交易中心提出,以便补全。如
24、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由交易中心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
25、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唱标单(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及单价分析表。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
26、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在发出中标
27、通知书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相关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
28、责人职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3“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
29、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若无此项内容,则需要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3.6 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
30、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8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 A4 纸型;投标文件采用双面印刷,简装本,不能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
31、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项目名称;(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
32、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4 无效投标文件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投标
33、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工程量清单中每页无有效的造价师执业资格章;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7)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或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8)不符合形式性、资格性、响应性评审标准的;(9)投
34、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1)投标文件出现多处雷同,经专家委员会评议认为应按废标处理的;(12)未附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的;(13)未按清单格式报价的。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6 有下列
35、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
36、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注:开标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经理证押到交易中心监管科,直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
37、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
38、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0条的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名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不按规定签署
39、合同(不予退还代理费及保证金),则按综合得分排序的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
40、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
41、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2、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存在上述行为作废标处理。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
43、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5)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中出现雷同情况。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44、行。 9.5 投诉投诉必须依法定的时间、形式进行,否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人拒绝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3.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