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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钢大厦(广东)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广东宝钢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 期:2014 年 5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5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9(一)总 则9(一)总 则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与评标16(六)授予合同17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19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19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21(一)总则21(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83第六章 用户需求
2、书8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宝钢大厦(广东)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东风中路515东照大厦3楼)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3、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 广东宝钢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0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06085 邮 箱:lixueqin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东照大厦3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19邮 箱:lshy240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H201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说
4、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东宝钢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设计单位:(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成)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2.2.2项目名称 宝钢大厦(广东)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32.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所需电梯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运至甲方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移交、现场培训甲方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电梯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及质保
5、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电梯数量共30台,其中:垂直电梯26台,自动扶梯4台。42.2.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2.2.5交货期要求中标人应在签约后或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升降电梯与自动扶梯成套设备制造和出厂检验,具备交货条件。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设备就位、调试,2015年12月30日前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62.2.6报价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723.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正本一个包,副本一个包。二套电子文件。822.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920.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
6、 万元人民币整,且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帐号:44001400115059332288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69号东宝大厦首层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汇款或转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25.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日 时 分1128开标方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7、: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1230开评标办法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1316.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298.1980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38.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H20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
8、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款号:10.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现文: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条款号:1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
9、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现文:11.1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条款号:16.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6.2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应按下列内容报价:(1)所供货物的价格;(2)所供货物发运至合同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存放费;(3)有关安装、调试所需的费用,包括安装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单机调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0、。(4)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含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用)。(5)报价均包含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费。现文:投标报价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及定义如下:(1)投标总价:包括合同设备及安装费、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期服务费、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用。(2)合同设备及安装:包括本合同范围内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全部货物的生产、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储存、保管、搬运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系统试运行、电梯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以及保险、税
11、费、管理费、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和由于本项目性质的特殊性对供货期造成影响所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前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电梯,或暂停施工(工期顺延)。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3)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指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的费用及其到现场工地交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运费、装卸、保险费及税费等)。此费用为合价包干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4)质保期服务费:从电梯验收后实物移交之日次月起2年。质保期服务包括培训(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含年检费等)、缺
12、陷修复、按承诺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的人工和材料费用以及保险、税费、管理费、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此费用总价包干项目,结算时不作调整。(5)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用:包含成品保护费、操作人员费、日常维保费、专项修理费、二次验收费。临时使用时间暂定为280天。条款号:16.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现文: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合价包干项在合同执
13、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除临时使用电梯费用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条款号:19.3 (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止后 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现文:(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止后第1年内所需的维修人工费、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此报价不进入投标总价,仅供业主参考。条款号:20.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0.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现文:20.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账户。条款号:23.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3.5唱标信封包括:(1)投
14、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4)开标一览表原件;(5)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6)CD-R电子文件二套。现文:23.5唱标信封包括:(1)投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4)开标一览表原件;(5)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CD-R电子文件二套。条款号:23.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现文: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每
15、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条款号:24.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正本和所有副本;独立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现文:2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成一个封包、“技术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成一个封包、“商务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成一个封包;且在封套上标明 “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条款号:1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7)“货物”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所有满足招标文件
16、要求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资料。(8)“服务”指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现场培训、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中标金额(万元)服务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100000以上工程招标中标服务费费率1.0%0.7%0.55%0.35%0.2%0.05%0.01%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1.13.3万元合计收费1.53.34.8万元条款号:39 修改类型:增
17、加39.2中标人须按下列标准(差额累进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详见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9.3填写缴纳交易服务费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4章格式填写)。39.4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中标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 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
18、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厂商或代理商。 (3)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4)“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7)“货物”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资料。(8)“服务”指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现场
19、培训、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交货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资金来源:见前附表。3.合格的投标人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纪律与保密事项5.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 则1.定义本招
20、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厂商或代理商。 (3)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4)“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
21、。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交货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资金来源:见前附表。3.合格的投标人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纪律与保密事项5.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5.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
22、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5.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5.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5.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5.7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
23、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投标人知悉6.1凡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6.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6.3招标文件与图纸存在出入的时候,以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含
24、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本次招标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
25、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视情况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将不标明来源的答疑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1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1.3为使投标人编写招
26、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以前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12.招标语言12.1招标文件的主导语言为中文。(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特别说明13.1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如有要求满足的,均应完全满足。13.2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备数量(增减范围15%),但投标单价不变
27、。13.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进行调整。13.4如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型号的变更,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新型号产品的价格,但发包人保留将该型号重新采购的权利。14.投标语言及计量14.1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15.投标文件的构成15.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投标内容的单价、数量、
28、金额和投标总报价。16.2投标报价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及定义如下:(1)投标总价:包括合同设备及安装费、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期服务费、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用。(2)合同设备及安装:包括本合同范围内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全部货物的生产、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储存、保管、搬运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系统试运行、电梯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以及保险、税费、管理费、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和由于本项目性质的特殊性对供货期造成影响所
29、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前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电梯,或暂停施工(工期顺延)。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3)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指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的费用及其到现场工地交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运费、装卸、保险费及税费等)。此费用为合价包干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4)质保期服务费:从电梯验收后实物移交之日次月起2年。质保期服务包括培训(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含年检费等)、缺陷修复、按承诺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的人工和材料费用以及保险、税费、管理费、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
30、、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此费用总价包干项目,结算时不作调整。(5)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用:包含成品保护费、操作人员费、日常维保费、专项修理费、二次验收费。临时使用时间暂定为280天。16.3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合价包干项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除临时使用电梯费用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6.4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投标货币17.1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人
31、应提交证明其有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2) 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3) 提供制造商的有关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9.1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用户需求书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出具来源地证书证实。19.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
32、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如下:(1)货物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配置清单,并清晰详细地说明各主要配置的品牌、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价合价,综合报价为合价和其他费用的累计价。(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工程进度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止后第1年内所需的维修人工费、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此报价不进入投标总价,仅供业主参考。(4)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特种工具的货源及价格。(5)逐条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要求及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
33、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者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6)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19.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归类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20.投标保证金20.1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账户。20.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20.4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34、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20.5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2)中标人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20.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4)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21知识产权21.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
35、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需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1.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22投标有效期22.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见前附表。22.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招标人对拒绝延期的投标
36、人无需作经济补偿。2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3.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23.2 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23.3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1)技术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23.4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5)商务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5)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
37、要求编制)23.5唱标信封包括:(1)投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4)开标一览表原件;(5)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CD-R电子文件二套。23.6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23.7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3.8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23.9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
38、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3.10传真、邮寄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11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二套(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微软Office中文版组件制作,图片及扫描件均以PDF或JPG格式提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成一个封包、“技术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成一个封包、“商务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成一个封包;且在封套上标明 “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24.2所有封套均应注明:收 件 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39、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地址: 24.3如果外层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4.4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的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密封处须盖法人公章。唱标信封中的内容是投标文件正本中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唱标信封仅为方便开标唱标而设,如果唱标信封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5.投标截止时间25.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25.2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收取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上款规定的截止时间。25.3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
40、间前,派代表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交于收件人。25.4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6.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6.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应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这些文件的书面通知。2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
41、任何修改。27.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8.开标祥见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29.投标文件的评审、评价和比较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30.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31. 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32.评标过程的保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
42、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六)授予合同34.合同授予标准34.1招标人将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3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5.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根据实际的需要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列举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予以适当的增减,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任何引起相应规格的价格改变、服务内容的增减,按实际内容变化修正相应的价格。36.中标通知书36.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36.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36.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
43、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37.签订合同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7.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
44、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8.履约担保38.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3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9.其他费用39.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9.2中标人须按下列标准(差额
45、累进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服务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100000以上工程招标中标服务费费率1.0%0.7%0.55%0.35%0.2%0.05%0.01%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1.13.3万元合计收费1.53.34.8万元(详见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9.3填写缴纳交易服务费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4章格式填写)。39.4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中标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