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某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doc(12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山市古神公路二期(南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第一卷1第一篇 招标公告1第二篇 投标须知3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38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52第二卷67第五篇 监理规范69第六篇 技术规范70第三卷71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73第八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113第九篇 廉政合同格式117第十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119第四卷121第十二篇 图纸和资料122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中山市古神公路二期(南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中山市古神公路二期(南段)工程已由中山市发改局核准建设(核准编号:2010241号),项目发包人为中山市交
2、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中山市古神公路二期工程是古神公路一期南北向的延伸段,与古神公路一期共同组成组成中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2004-2030)中的纵六线。本项目北接佛山市纵五线(北滘至均安快速路),利用古镇原有东岸北路改造,接上古神公路一期工程,沿一期工程向南至终点(神湾镇S365交叉处)。本项目为古神公路南段,设计路线全长约15km,起止桩号为K44+190K60+300,建安费约15亿元。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100km/
3、h。项目建设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设施及沿线设施等。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设施及沿线设施等土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2投标人资格(1)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3)近五年(2006年9月投标截止日)内,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工程: 、一项单项合同长度不短于15KM的新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一座单孔长度900米(或以上)的隧道施工监理任务
4、;注:若第项业绩中如含有单孔长度900米(或以上)的隧道,只需满足第项即可。(4)投标单位如提供虚假业绩,招标人将直接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3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于2011年10月18日9:00时至2011年10月25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报名。(2)文件的获取:于2011 年10月27 日15:00时发标会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50
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交通部部颁有关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9:00至10:00时,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招标人将于2011年11月22日10 :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山市建设信息网(6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地 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邮政编码:
6、528400邮政编码:528403联 系 人:雷工联 系 人:庄工电 话:0760-88368073电 话:0760-88386826传 真:0760-88368073传 真:0760-88330182日 期:2011年9月 第二篇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邮 编: 528403 传 真: 0760-88368073 电 话: 0760-88368073 联 系 人: 雷工 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邮 编:5284
7、03传 真:0760-88330182电 话:0760-88386826联 系 人:庄工1.3项目名称中山市古神公路二期(南段)工程施工监理1.4.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附件11.4.2主要工程数量表见投标须知附件21.4.3地理位置示意图见投标须知附件31.4.4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投标须知附件41.5监理机构设置一级监理结构1.6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暂为四个施工合同段(南段、;南段标不属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K44+190K60+300)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构造物、交通工程、等所有土建施工项目的监理服务。1.7业主的管理机构业主在施工现场
8、设立项目管理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中业主的权利和义务。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投标须知附件5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6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1个5.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是现场考察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10月28日10时00分 集合地点:中山市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6.1是否召开标前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28日,上午10::00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7天6.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7.4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
9、控制价上下限是投标控制价上下限告知时间投标截止日前7天7.5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否7.6招标人是否设定固定价格否固定价格告知时间否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7天9.4补遗书及澄清文件发放方式补遗书(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的时间)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发出,同时招标人把有关补遗文件及澄清文件放在招标人网站“集团公告栏”中。招标人网址为:。11.5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在风险约定范围内不调整中标浮动幅度值是否调整否11.6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采用的货币种类人民币12.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汇款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招标人开户银行交行中山分行华桂支行户 名中山市
10、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帐号484601200018150072359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17:30时前。招标人不对因银行转帐而造成的时间延误负责。13.1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90日内14.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5 份,一份与正本一样的电子文档(光盘)。15.3外层信封书写要求招标人的邮编和详细地址:528403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招标人的全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XXXXXXXXX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本须知16.1款)前不得开封15.4内层信封书写要求投标人 邮编: 地
11、址: 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或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招标人地址及名称: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期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截止日期和时间:2011年 11月 22 日9时00分16.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截止期前7天19.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20.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2年内21.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5.1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额监理服务费的5%。在发
12、出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递交,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3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电话:0760-88801912 传真:0760-88801912 邮编:528400其他计算机信息管理费投标单位按3万元填写证书要求开标时,投标人应须携带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注册证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证件由招标人保管。签订合同后,非中标单位的证件退回,中标单位的证件待工程交工验收后退回。11.15投标报价其他要求补充11.15款 1)本项目,各施工标段开工时间未定,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对每个施工标段单独进行填报,单个施工标段的报价
13、合计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计量支付按单个施工标段根据相应合同条款进行支付。具体单个施工标段及项目投标的投标报价均有上下限,具体上下限在评标办法中公布。如单个施工标段的报价或项目的投标报价均超出上下限,则按废标处理。2)本项目建安费暂定为150395.53万元,投标单位根据暂定建安费计算监理费用,具体的支付的监理费用按市发改局概算审核建安费用较暂定建安费的比例下浮后后进行调整;即实际支付监理费=投标报价监理费发改局概算审核建安费/150395.53万元;一 总 则1项目简介1.1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
14、4 项目概况:见投标须知附件一。1.5 监理机构设置: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 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 业主的管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投标须知附件5-1的要求。(2)投标人完成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情况应满足投标须知附件5-2的要求。(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符合投标须知附件5-3的要求。(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应满足投标须知附件5-4的要求。(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满足投标须知附件5-5的要求。(6)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情况应满足投标须知附件5-
15、6的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3.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包。3.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6 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合同段中标资格。4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
16、自行承担。5现场考察 5.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 5.2 进入现场的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它损失、损害等,招标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5.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标前会议(答疑会议) 6.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的,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标前会议,届时投标人应出席。 6.2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
17、标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予以解答。投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6.3 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结束后,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6.4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二篇 投标须知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 第六篇 技术规
18、范第三卷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九篇 廉政合同格式第十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第四卷 第十一篇 图纸和资料 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它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7.4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
19、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遗书方式传真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须知第6条在标前会议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修改内容补遗书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6.3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2 补遗书(投标须知第
20、8条所指)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发出,同时,招标人把有关补遗文件及澄清文件放在招标人网站“集团公告栏”中,招标人网址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须知第16.2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向后推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内容10.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1)商务文件,包括:a. 投标书b.
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公证书c.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d. 资格审查资料e. 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2)技术建议书a. 工程概述b. 监理工作范围c.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d. 自备监理仪器和设备e. 监理工作程序f.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g. 其他建议(3)财务建议书(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10.2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技术建议书,其内容应详实,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0.3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财务建议书,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
22、件的要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10.4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施工监理服务费不随建设规模调整而作调整,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后进行报价。11.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应按照给定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依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投标人在充分考虑监理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复杂程度、企业自身实力等因素后,
23、确定浮动幅度值,进行投标报价。其中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按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用的5%报价。11.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投标价。 11.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的格式,填报费用清单。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1.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监理服务费及投标人填报的基于本合同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的中标浮动幅度值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调整。11.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货币种类。11.7 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设置投标报价上限、下限。各投标
24、人的报价须在上下限范围内(含上下限),否则视为废标处理。11.8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单位自行办理,保险费由监理单位承担并支付,并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由于监理单位未按本款规定投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索赔,均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责任。11.9 监理单位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监理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11.10 监理单位必须在现场建立规模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试验室,负责监理的各种抽检及平行试验,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试验室资质须满足广东省交通厅的最新资质要求即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2006671号文
25、要求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母体检测机构设立,未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检测机构在现场建立规模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试验室。满足本款要求所需的试验、检测设施费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并在合同实施期间包干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建立的,或建得不合格的,由业主从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30万元用于试验室建设;11.11 监理单位至少应为本项目配备1辆交通车,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交通设施费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并在合同实施期间包干使用。11.12 本项目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总价不随建设规模的调整而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
26、虑这一因素。11.13 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对于提交了调价函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1.14 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业主的资金管理规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为本工程的专项款,不得挪为它用。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非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的保证金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中附上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彩色复印件、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书彩色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的转账单彩色复印件、基
27、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联系地址。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单位在完成转账后须在开标前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未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领取了招标文件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无任何书面说明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却不参加开标会,若造成流标,使得招标人蒙受损失,招标人视情节轻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2.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2.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其
28、余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无息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须知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2.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须知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2.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接受按规定对其投标价的算术性差错进行澄清和补正;(3)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因造假而被投诉查证属实;(4)中标人在收
29、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与其他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串通价格的; 投标人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假证件、假资料、假业绩、假公章等);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会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4投标文件的形式
30、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份数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副本可以是已盖章和签字后的正本复印件,但另需在封面新加盖公章,并且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公章。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
31、、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申请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授权书需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的正本之中。不提供公证书,按废标处理。 14.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应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4.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
32、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电子光盘应与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同一信封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内、外封套应分别密封并盖密封章(可用公章代替)。 15.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15.3 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15.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5.5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
33、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6.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16.2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8条、第9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16.3 如果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8条、第9条发出补遗书,招标人至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7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
34、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8.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须知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 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开标仪式,在开标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不参加,但视其默认开标记录。19.2 开标由
35、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办监督人员、全体投标人的共同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9.3 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监督部门妥善保存。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再拆封参与评分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信封。19.4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上签字。19.5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会议的记录并经招
36、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19.6 除因以下原因不予接收和开标时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文件外,其他投标文件均进入项目招标的评审程序。(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接收: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c. 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开标后,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当场宣布为废标。a. 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b. 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0过程保密20.1 开标后直到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工作都将在保密
37、的条件下进行。20.2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针对对方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1评标2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1.2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附件6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六 合同的授予22定标方式22.1 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2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投标须知第24.1款,或25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38、招标。23中标通知书 23.1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写明业主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监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2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3.3 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仍有以下权利:(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经查实投标人有转借资质行为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3.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根据其提交的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及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编
39、写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提交给业主,该细则经业主审查批准后,将作为中标人提供监理服务的依据,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 24.2 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4.3 中标人与业主签订了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25履约担保 25.1 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时,中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和金额向业主提交
40、履约担保。 25.2 履约担保采用本招标文件第十一篇规定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25.3 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5.4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5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按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第4.5.3款的规定执行。26不正当竞争的限制与监督 26.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投标人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处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26.3 如发现投
41、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7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七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期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4)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的。29不再招标
4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八 纪律和监督30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1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2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43、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项目“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如果其投诉程序和投诉文件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此办法或逾期提交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九 其他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中标候选人因造假,在公示期间被投诉且查证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