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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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本(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监理人(全称):丽水市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2. 工程地点:括苍路以东、中山街以西、天宁路以北;3. 工程规模: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980.58;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

2、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傅伟明,身份证号码:332501198111271814,注册号:33011173。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260000.00元)。包括:1. 监理酬金:贰拾陆

3、万元整。2. 相关服务酬金:包括在上述监理酬金内。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1. 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为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4、。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2014年 4 月 日。2. 订立地点: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处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丽水市城北村五宅底2号 住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110室邮政编码: 323000 邮政编码:323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工行丽水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账号: 1210199219201084166 账号:830039905508091001电话: 2296356 电话:2666398传真: 2296

5、356 传真:2666369电子邮箱: lshjq197629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本部分全文引用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执行。2. 监理人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内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按通用条件执行。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

6、章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6、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4

7、履行职责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另定。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具体双方另行协商。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陈华良 。3.6 答复委托

8、人同意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 违约责任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协商。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协商。5. 支付 5.1 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 100%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采用固定价方式,按投标报价:贰拾陆万元整作为最终监理工作酬金。按照投资协议,监理费用由投资方和甲方各支付50%,每期监理费用支付由甲方统一协调。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备注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0%52000由投资方支付,甲方协调

9、第二次付款主体完工后30%78000由投资方支付,甲方协调第三次付款工程初验完成后30%78000甲方支付最后付款资料归档后20%52000甲方支付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 变更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协商。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协商。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协商。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减少工作量的正常工作酬

10、金:另行协商。7. 争议解决7.2 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第三方进行调解。7.3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1)种方式:(1)提请丽水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方申明的保

11、密事项和期限: 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9. 补充条款: 按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规定实行考核管理。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应达到报价文件承诺到位率,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到岗情况达不到要求的,按500元/天进行处罚,项目班子其它成员到岗情况达不到要求的,按100元/天进行处罚,并根据到岗率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本项目标

12、后班子成员更换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监理人员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经业主同意后不予处罚。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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