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崇州某排洪渠设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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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普工业园(一期)排洪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 一二年六月目 录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3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6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总 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的签署13第二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15第三章 合同条款19第四章 技术规范要求26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附件及表格27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普工业园区(一期)排洪渠工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普工业园区(一期)配套基

2、础设施项目己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投资【201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分别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01242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2.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普工业

3、园配套基础设施(创新路南段和灰窑路道路及附属市政工程、黑石河八支二斗渠改道工程等),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专业管线工程、排洪渠工程、新建排洪渠工程等;2.3建设工期:6个月;2.4招标范围:(1)本项目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测绘)(2)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2.5标段划分:(1)工程勘察标段;(2)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设计标段;(3)绿化工程设计标段;(4)排洪渠工程设计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工程勘察标段:3.1.1资质等级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

4、上资质; 3.1.2业绩条件:投标申请人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能力;3.2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设计标段:3.2.1 资质等级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2.2业绩条件:投标申请人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能力;3.3绿化工程设计标

5、段:3.3.1 资质等级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园林绿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3.2业绩条件:投标申请人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能力;3.4排洪渠工程设计标段:3.4.1 资质等级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4.2业绩条件:投标申请人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6、、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能力;3.5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各投标申请人信誉条件均要求: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司法处罚期间。3.6以上各标段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7本次招标工程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成都崇州市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书(证

7、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4)业绩证明材料;(5)拟任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主要管理人员相关材料;(6)2009年以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4.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崇州市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8、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崇州市崇阳镇唐安东路225号 地 址:成都市槐树街47号华祥大厦2楼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肖先生,杜女士电 话:028-82381897 电 话:028-86631397传 真:028-82381897 传 真:028-86245931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普工业园(一期)排洪渠工程;工程地点:崇州市崇阳镇;项目内

9、容及规模:修建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普工业园(一期)黑石河八支二斗渠改道工程。1.1.2工程要求执行标准:按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招标范围及类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21.2.1投标申请资格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1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由投标人自行踏勘。45.1招标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须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511.3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

10、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基数上下浮动(有效报价浮动范围为20%,含20%)的浮动幅度值报价。上下浮动幅度超过20%的为废标。611.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下浮幅度20%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收取。712.1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1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必须通过投

11、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16: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单位: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市建行一支行帐 号:5100 1416 1080 5150 9235联系电话:028-86633039(仅供查询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接受单位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接收单位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91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

12、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1014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2)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114.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13、贰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1216.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时间:2012年 7 月 2 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成都崇州市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1320.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423.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 100 %,保函担保占 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经业主同意以履约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但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一、总 则1、说明1.1 招标代理:1.1.1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捷

14、普工业园(一期)排洪渠工程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事宜。本次工程设计招标活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有实力、有社会信誉的工程设计单位。1.1.2工程概况及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2.1资质等级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1.2.2业绩条件:投标申请人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15、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能力;1.2.3信誉条件:投标申请人2009年以来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司法处罚期间。1.3招标内容1.3.1招标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3、投标补偿及投标货币3.1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设计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3无论工程设计招标结果如何,所有参与招标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所有工程设计方案的归属权为“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3.4 本次招标,招标

16、人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解释。4、现场考察4.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4.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及安全问

17、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招标答疑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以面交或传真形式(须加盖公章)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5.2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5.3 招标人将答疑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给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设计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说明,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任何设计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

18、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设计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6.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技术规范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附件及表格6.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或意义不清,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内容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不承担责任。6.4 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5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

19、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按第5.1条的规定,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书面答复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0、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 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也可以不予确认,放弃投标。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需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

2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档三个部分组成:10.1 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0.1.1 投标函;10.1.2 投标函附件;10.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5 投标保证金证明(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据复印件) 10.1.6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内容及资料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B、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表C、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D、项目设计人员配置表E、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F、近三年

22、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G、受到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司法处罚情况H、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与投标文件评审相关的其它企业资格、信誉材料10.1.7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资料。10.2 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0.2.1 设计工作大纲10.2.2 技术建议书10.3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0.4 电子文档为可读的的光盘或U盘,包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除资格证明文件外)。11、投标报价11.1本工程设计费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有关技术文件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使用。11.2本工程设计合同为总价合同。11.3报价11.3.1本次报价由投标人按国家计委、

23、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基数上下浮动(有效报价浮动范围为20%,含20%)的浮动幅度值报价。上下浮动幅度超过20%的为废标。11.3.2本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11.3.3 报价中应包含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保险、税费等全部内容。11.3.4 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总价均不作调整,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1.3.5中标人开展设计工作所用的任何工具、设备、人工、

24、保险、税金和后期服务的一切办公设备、通讯、交通、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11.3.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风险,其有效期保持到整个合同履行完毕,除非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行规定,投标报价将不调整。11.3.7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下浮幅度20%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

25、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且投标保证金可以收回。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提供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13.4 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13.5 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5.1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违

26、反投标函中对招标人的承诺及主要条款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13.5.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款。*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4.2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书面文件为准。14.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4.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

27、修改,修改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印鉴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后递交,可以密封在一起,也可以按内容分别密封。*15.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15.3 投标文件递交时密封外层应标(注)明:15.3.1 招标人名称: 15.3.2 工程设计投标文件;15.3.3 投标人名称: ;15.3.4 年 月 日 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5.4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志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递交1

28、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按前附表所述的时间、地址和第15条的规定要求执行。16.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补充通知(书面形式)的方式,延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迟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对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响应。投标人也可不予响应放弃投标,且可以退回其投标保证金。1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

29、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该通知须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且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其投标文件有效签字人签字并盖章。17.3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17.4 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18、递交设计方案方案(技术建议书)时间的延长18.1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设计方案(技术建议书)和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五、开标、

30、评标、中标和合同的签署19、开标19.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整个开标过程。19.2 开标地点和时间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19.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招标人不予受理:19.4.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9.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9.5 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及签章情况并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投标文件当众拆封,由招标代理机构宣读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投标

31、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评标20.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20.2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20.3 评标程序及标准: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0.4 投标文件的澄清20.4.1 若投标文件有效,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用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4.2投标人回复评标委员会质疑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只有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质疑后1个小时内回复并加盖公章有效。20.5 评标内容的保密20.5.1 公开开标后,

32、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人泄露。20.5.2 在招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20.6 评标结果的确定20.6.1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21、中标21.1评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在指定媒体公示5个工作

33、日(从上网公示第二日计算),若无异议,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于15日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果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放弃中标、拒签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2、中标通知书22.1 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招标人将支付给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

34、本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费用(即合同价款)。22.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2若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如不按23.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工作转让(转包)给他人。23.

35、4根据川府发200714号文规定: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24、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24.1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项目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如有人员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24.2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单位参加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4.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24.4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

36、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4.5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一、总则1、本评标标准和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如下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本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3、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本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的依据。二、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本项目的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其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37、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主持整个评标工作,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4、评标委员会将按初评、澄清、详细评、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侯选人的程序开展整个评标工作,并最终向招标人推荐标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三、评审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设计工作大纲、技术建议书、业绩与信

38、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包括: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三部分。只有通过资格后审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本工程评标以百分制计分,评标人员对各评审项目逐项评分,满分100分。本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则按技术标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附:资格后审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表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一、资格后审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

39、格条件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符合/不符合)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且年检有效2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注:投标人如处于上述各状态,应详述;如没有,请声明。4设计业绩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能力5企业信誉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司法处罚期间6省外企业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结 论备注:1、类似工程指水利工

40、程;2、上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资格后审结论为“通过”,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结论为“不通过”。 二、符合性审查标准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符合/不符合)1投标文件的签署或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4投标报价浮动范围不超过20%5投标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设计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结 论注:1、投标文件有上列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按废标处理。2、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

41、情况,并且补正这些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专家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详细评审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处理。3、细微偏差应满足的条件:在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属于非实质性的缺陷,可以对缺陷进行更正,或者允许缺陷的存在并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偏差对价格、质量、工期等的影响同整个合同的条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并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偏差对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不构成影响的。4、上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符合性审查结论为“通过”,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结论为“不通过”。

42、三、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满分:100分)评审要素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基数,上下浮动幅度报价,下浮20%得满分 分,以下浮20%为基准,中间值得分=(20M100)2.5N%(M为投标报价浮动系数,上浮记为-,下浮记为+,N为招标人设定的本项分数)0-30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业绩:2009年1月以来有2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加2分,最高得20分; 注: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10-20本项目主要设计负责人及设计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只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或高

43、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一项得5分;不具有得0分0-10水文、结构、地质、水土保持、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执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0-10设计工作大纲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视其合理性打分合理4-5一般2-3不合理0-1设计工作质量控制、进度保证体系与措施的有效性,视其有效性打分有效4-5一般2-3较差0-1设计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后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视其满足项目需求和可靠性打分完全满足4-5基本满足2-3不能满足0-1技术方案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相关经济指标的优化措施是否详尽、可行,视其先进性打分优秀4-5普通2-3较差0-1技术建议书1、

44、设计思路、设计理念针对性强,能充分体现本招标文件给定的设计条件的要求;2、充分结合地工程特点,设计方案实施的可行性强,经济合理;3、设计科学、合理,设计严谨、准确、规范、清楚、详尽;设计满足相关法规、规范规定;充分考虑使用功能;4、设计符合设计技术规范及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等要求;优秀8-10普通5-7较差0-4第三章 合同条款 工程设计承包合同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与设计人经友好协商,就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性质:1.3项目批准文号:1.4项目位置:1.5项目规模:1.6总投资:1.7建设周期:第二条 合同签订的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三条 设计依据3.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2国家及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3.3参照现行工程定额及取费标准(本条款内容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一致的内容为准)。3.4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 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3.5 工程设计方案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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