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转站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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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转站项目土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招标编号:319 招 标 单 位:招标代理机构:二一三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4l.项目说明62.资金情况63.投标费用64.招标文件的组成65.招标文件的解释66.招标文件的修改67.投标报价及控制价78.投标文件的语言99.投标文件的组成910.投标有效期1011.投标保证金1012.投标预备10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1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志与提交11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17.开标1218.评标内容的保密121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

2、的修正1220.投标人资格审查132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322.评标1324.中标通知书1425.合同签订1426.履约担保1427.解释权14第三章 合同格式15一、协议书16二、专用条款18三、通用条款29第四章 图纸30第五章 技术规范31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32第七章 投标文件33资格审查部分34商务部分40技术部分42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50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招标单位的“中转站项目土方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中转站项

3、目土方工程项目二、招标编号:319 采购编号: 三、建设规模:平整土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总挖方约40万立方米。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2、招标范围:土方平整、挖方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建造师证必须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

4、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11月19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上述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九、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售后不退。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

5、将予以拒收。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2013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开标室开标。十二、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2013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转站项目土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319采购编号:21.1建设地点31.1设计单位见图纸41.1工程预算51.1建设规模平整土地面积约9万平方

6、米、总挖方约40万立方米6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为合格。71.1招标范围土方平整、挖方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1.1工期要求100天(日历天)91.3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建造师证必须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7.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计价法)1

7、210.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日历天13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为:大写: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 月 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交到以下账户,并于2013年11月29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并出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为有效: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413.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1514.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工作人员地点:)时间:2013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16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722.3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1826履约保证金无19在发出

8、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委托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 20联系人招标单位联系人: 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l.项目说明1.1 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8项。(工程详细情况如有补充可在此增加)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 本项目资质要求:国内独立法人,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一致的最低(含)资质以上的施工企业。2.资金情况2.1资金来源:财政

9、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2.2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已落实。3.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图纸第五章 技术规范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4.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作被招标人拒绝。5.招标文件的解释5.1投标人在获

10、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为了使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全部做出响应,并编出有质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

11、人。6.4 如果招标文件原定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没有考虑因招标文件修改而引起投标文件修改所必须的时间,招标单位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7.投标报价及控制价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7.1.1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7.1.2 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除外),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7.1.3 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

12、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价和无定额可套的,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证,以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相关部门审定。7.1.4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合价,填写时应注意:有工程数量的项目应报单价和合价;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

13、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7.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投标人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7.1.6 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

14、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价中自行考虑。7.17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7.1.8发包人不提供取土点、弃土点,土石方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有关土石方挖、填、弃(含超运)等一切作业的费用;取、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的恢复、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的费用;土石方作业的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

15、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土石方单价按市场报价。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运距由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运距进行费用签证。7.1.9 承包人承建本工程所需的水电报装(含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使用、拆除、维护及场地租用、恢复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7.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混凝土的细目,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现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自行报价。7.1.11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按照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项目名称与工程数量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7.1.12为防止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本工程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实

16、行最高限价,即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的单价如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单价,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来填报报价,工程量清单必须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手抄填写或打印。若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不一致,将作无效投标处理。7.1.13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总价百分比优惠或以报价调整函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函中的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7.1.14 因施工产生的污水、废水、建筑垃圾以及噪音扰民等的处置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结合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7.1.1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

17、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主要材料价格涨跌的风险。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建设单位原因,在投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按有关政府规定执行。7.1.1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沿路单位及过路车辆、行人的交通疏导问题,因交通管理导致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 计算依据:7.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7年广西壮

18、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13】3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2007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有关规定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3期陆川县信息价格水平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7.2.2 砼工程采用现场浇筑砼。7.2.3 本工程的工程类别:按规定取费。 7.2.4根据桂建管字1999第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中不含建安劳保费(即社会保障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7.2.5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

19、量结算无论增减多少,均按原单价支付,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指令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为违约,投标人必须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由工程量变化带来的风险。7.2.6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准使用报价调整函、投标函中的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3 上限控制价的公布和修改。7.3.1 本工程的上限控制价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编制,并经财政部门审定。7.3.2工程预算控制价: 元整(¥:元)。7.3.3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上限控制价,发现工程上限控制价明显误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20、7.3.4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后,将对异议或修正要求进行核实。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工程上限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上限控制价。7.3.5 招标人最多只能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一次修正。 7.4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7.5 投标报价中不含预留金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9.2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诚信声明;(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1、(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7)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原件备查)(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9.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其余表格按(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提供;9.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9.4.1施工组织设计(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

22、络图; (4)施工总平面图; (5)临时用地表;(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程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9.4.2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9.5 根据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有关部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的,由有关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3、。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提交上述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10.投标有效期10.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十四条规定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60天(日历天)内有效。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十一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1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前提交到前附表第13项指定帐户。11.2投标保证金可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提交。11.3只有持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收款收据才视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开出收款收据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将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粘贴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11.4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1.5如投标人有

25、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1.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1.5.2 中标的投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12.投标预备 12.1 勘察现场 12.1.1投标人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8:30-09:30在集中,招标人于当天09:30:-11:30组织各投标人勘查现场。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对现场进行勘查,勘查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招标人公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与投标文件一起将勘查现场回执单递交招标代理单位。 12.1.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2.

26、2 投标答疑12.2.1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处。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采购补遗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12.2.2 采购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补遗文件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书面提出而产生的对本须知4.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 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编制所需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并明确标明“

27、正本”和“副本”。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也可使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相关位置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署名。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章,否则修改无效。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14.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

28、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志与提交15.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装订。15.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单独包封,然后再密封在同1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5.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项目编号; (3)投标人名称;(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姓名;(5)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5.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章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 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

29、前开封的责任。对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5 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退回给投标人。15.6 所有投标文件内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盖密封章或投标单位公章。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6.2 投标人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在内封包上标明“修改”字样)。17.开标17.1 招标人将在截标时间后按在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

30、项”的规定举行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7.2开标会由人员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本须知规定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7.3 开标会议程序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

31、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原件)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各投标人的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投标文件,对未按规定密封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并宣读核查结果;唱标。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内容。唱标顺序按随机抽取方式进行;主持人公布上限控制价;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17.4 本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7.5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中华

32、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组织招标。18.评标内容的保密 1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8.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1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9.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9.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33、为准;19.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1.3 当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19.1.4 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1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0.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详评。所要提供的材

34、料见本须知9.2条内容,资格审查资料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2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1.1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无明显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标处理:21.2.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1.2.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5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1.2.3 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投

35、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1.2.4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1.2.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1.2.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2.7 不按本须知第9条内容提供资料的;21.2.8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的;21.2.9 投标人无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作出承诺和诚信声明的;21.2.10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1.2.11 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

36、投标报价的2%(含本数)的;21.2.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的单价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单价的;21.2.13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21.2.14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21.2.15投标人未提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服务承诺的;21.3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21.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22.评标详见第八章评分细则23.中标公告23.1中标单位确定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发布中标公告。23.2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3 质疑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中标通知书24.1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24.2 中标通知书注明中标金额、施工时间、竣工时间、质量及工程保修期等

38、。24.3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合同签订25.1 中标单位应按约定的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可以与排名在中标人之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25.2 合同签订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25.3财政部门根据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办理合同款项的支付,对未正式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将不予办理合同价款的支付。25.4如果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5.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5 如投标人中标后不按时、

39、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有关部门指定的账户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履约担保(无)2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第三章 合同格式*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发包人: 承包人: 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

40、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并有发包人签认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11、廉政责任书12、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

41、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两份、副本捌份。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3. 语言文字和适

42、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 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 5 天后提供一式 2 份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

43、有关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范围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 项目经理7.1 姓名: 职务: 8. 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l)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于开工前7天。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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