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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溪县公交客运车辆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ZC201320采 购 人: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3年8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需的公交客运车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公交客运车辆采购。2采购编号:JZC20132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4.1采购内容:
2、公交客运车辆4辆。4.2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5.投标人资格条件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2公交客运车辆的制造厂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招标文件的发售: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
3、00)。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8月21日8时30分前汇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如下:(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2)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ZC201320号招标采购保证金)。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
4、心开标厅(1)。9.联系方式:采购人: 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人:曹中、章忠杰 联系电话:0563-8162461、2310996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联系人:程克云 汪立晨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绩溪县公交客运车辆采购;项目编号:JZC201320。2采购人: 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
5、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采购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账号: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4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7现场踏勘:无8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3年8月8日17时前(以到达为准)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或澄清;书面质疑应当加
6、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绩溪县招标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
7、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1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4原件携带要求:1.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均为原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会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视同已在
8、开标现场提交,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审查。以下情形下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或遗失等情形的,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2.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2.1投标人2010年至今承接的、单份成交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公交客运车辆政府采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及2010年至今承接的、单份成交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公交企业公交客运车辆采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2.2专利证书及国家级、省级获奖证书;2.3IS
9、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4招标文件规定的与评标加分有关的其他材料;2.5投标人没有在开标会上提交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交的材料与要求不符的,在评标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3. 上述第1、第2条所指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与身份证件核对后,身份证件退还投标人代表,其余材料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后退还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不退还)。4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委员会退还前,投标人不得撤回上述材料,否则按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处理。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
10、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xuancheng/)、绩溪县招投标网()。17中标通知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9结算方式: 所有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日当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货物运行无质量问题于保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付清。20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按照合
11、同约定提供全部中标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验收单,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21项目完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达指定地点。1 . 总 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1.2.2“采购人”是指采购单位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3“供应商”是指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1.2.4“投标人”
12、是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1.2.6“货物”是指中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车辆、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7“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货物运输、装卸、售后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8“项目”是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服务。1.2.9“无偏离”是指投标承诺
13、与招标要求完全一致;“正偏离”是指投标承诺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是指投标承诺劣于招标要求。1.2.10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4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1.5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9现场勘踏:无。1.10特别说明:1.10.1多个投
14、标人参加投标,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是同一品牌公交客运车辆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者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1.10.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10.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1.10.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15、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0.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其他责任。1.10.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密封不符合规定退回等招标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存档。1.11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质疑和投诉1.1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
16、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2.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绩溪县招标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名称和项目名称。(3)质疑的明确请
17、求及相关事实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署名。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2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2.3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4.1招标文件的答疑:
18、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未提出疑问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提出疑问的,视为无疑问,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时间答疑。2.4.3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2.4.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组成。招标文件第六
19、章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或要求的按此格式、要求编制,没有提供的由投标人自拟,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认为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视为无效投标,或者相关评分项目不得分处理。3.1.1商务文件包括:(1)投标人情况介绍;(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4)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招标文件);(6)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有);(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3.1.2技术文件(1)投标货物配置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
20、;(2)技术参数及功能配置响应表(格式见招标文件);(3)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资格文件;(4)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3.1.3投标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21、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3.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3.3.3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服务所需的所有款项,应包括货物价款(含采购清单内的货物价款,以及未列入清单、但是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等其他货物价款)、货物包装费、将货物运至供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保险(指货物交付采购人之前的临时保险)、各种税金、保修费
22、用等一切费用、税金。采购人取得已达可使用状态的合格货物的所有权及相关服务,除了支付上述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一方任何款项。3.3.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5投标人应当对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3.4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4.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5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3、3.5.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标车型进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告,公告材料中应包括车型基本信息及车型的主要技术参数;(2)投标车型进入国家环保局排放合格车型目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下载的目录或提供文件复印件;(3)其他证明文件:如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如适用)。3.5.2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和技术参数前如标有“”号,则表示该参数为关键性商务或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5.3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
24、资质证等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无条件附上有关证书。3.5.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货物配置清单中明确货物的品牌和型号。3.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6.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发布在指定的网站上。3.6.3投标人可以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
25、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3.7投标保证金3.7.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将在评审时被视为无效投标。3.7.2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 。3.7.3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账户汇(转)出,不得请其他投标人代汇(转),不得从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汇(转),也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转)。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在评审时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3.7.4保证金的退还:除招标文件规
26、定的不予返还情形外,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保证金的信息将发布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看。3.7.5保证金不计息。3.7.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的; (3)中标人拒绝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拒绝按中标结果(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条件、成交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及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行为。 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人
27、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以及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关的部分,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原件而只提供了复印件的,在评审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8.3投标文件封面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公章。3.8.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正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签名的,应当由投标人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28、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指既未盖章也未签名),或仅由委托代理人签名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在评审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由投标人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修改和撤回3.9.1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3.9.2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三个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将投标报价文件与其他部分装订在一册里。3.9.3所
29、有投标文件各册均为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3.9.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其中投标报价文件应单独用一个密封袋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指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
30、3.9.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3.10投标文件的递交3.1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3.10.2投标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达,采用特快专递、电话、传真形式的,将被拒绝。4.开标4.1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31、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4.2开标程序:4.2.1开标会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4.2.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4.2.3 投标人递交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投标人递交与评标有关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5查验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4.2.6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以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送评标厅,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7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32、投标无效的原因。4.2.8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文件,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品牌、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主要条款,并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唱标阶段会议的,不影响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但不得对唱标过程提出质疑。4.2.9开标会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4.2.1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现场已确认事项提出质疑。5.评标5.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奇数组成。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5.2评标的方
33、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5.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5.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5.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资格性审查5.4.2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4.3投标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4.4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5.4.5确定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6.投标人不足3家的处理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
34、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竞争性谈判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征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同意后,可在开标现场或评审过程中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所有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应参加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单位决定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35、6.2.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次低者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抽签确定排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视为竞争性谈判首轮报价。供应商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或达到采购要求,但供应商后一次的承诺应优于或等于之前的承诺,否则其后一次承诺将被拒绝。修改的商务、技术部分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证明材料。7.定标7.1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7.2集中采购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依
36、据评标报告在相关网站上公示预中标情况,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取得中标资格,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8.合同授予8.1签订合同8.1.1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无故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1.2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指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
37、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视同其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的,该期间计算以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8.1.3中标人应在集中采购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至少一式四份。8.1.4签订合同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对其作实质性的修改,否则签订的合同无效。8.1.5采购人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绩溪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备案。8.1.6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8、并取消中标资格。8.1.7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履约保证金8.2.1履约保证金金额及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可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9.合同的履行9.1双方签订的合同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
39、他人转让。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导致其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的损失。9.2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承当赔偿责任。9.3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因素变动而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因国家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中标人提供的车型无法上户的(如排放标准升级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因本项目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其自己承担。9.5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采购清单内的货物数量进行增减,结算仍按中标单价进行,中标人应当接受。9.6结算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付款,付款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付款责任。
40、9.7项目完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达指定地点;供货地点:投标人(企业)所在地 。第三章 招标需求1.采购内容。绩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需的公交客运车辆及相关服务。包括:1.1货物部分。 (1)货物部分。包括下列清单中的货物,以及清单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项目、使货物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必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工具、安装材料等。 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公交客运车辆见第2条辆4(2)技术资料包括:与货物有关的详尽资料,如:产品说明书、手册等。解答有关货物的一切文件。1.2采购的服务:包括为使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及售后、其他类似的工作,包括货物运输、
41、装卸及售后保修等。2.推荐品牌: 合客、中通、宇通。3.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3.1总体要求(1)客车的基本参数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投标车型必须进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中提供公告)。(2)客车的尾气排放要求达到国标准,进入国家环保局排放合格车型目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中提供目录)。(3)客车的基本参数、技术性能和排放标准,必须与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基本参数、技术性能和排放标准相一致。(4)客车设
42、计应新颖美观、适应现代城市。技术性能和结构工艺体现国内先进水平,整车应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安全舒适、维护简便;达到结构布置合理、乘坐舒适方便、驾驶灵活稳定、工艺质量可靠等要求。特别是在节能环保、噪音处理、车内人性化设计、焊接和防腐工艺等方面特点。3.2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要求配置特征国产国柴油发动机,5+1档变速器、前后鼓式制动器、国产客车专用底盘、公交车载服务设施等1、尺寸参数mm总长7150-7350总宽2200-2500总高2750-30002、质量参数允许最大总质量kg7000-8000额定载客数16-20座/38-45人前轴允许载荷kg3000-3500后轴允许载荷kg5000-55
43、00主要总成部分发动机玉柴YC4F115-30或玉柴YC4D130-30变速器国产5档变速箱离合器单片干式膜片弹簧转向器整体式动力转向系统、方向盘前后、上下可调前桥工字梁锻钢后桥单级减速、双曲线齿轮桥悬挂系统前后钢板悬挂系统(多片簧或少片簧)制动系统气压双回路鼓式制动器驻车制动手控弹簧储能断气阀制动器管路系统采用优质铜管或耐腐蚀钢管,部分亚太管,管路系统按标准进行保压泄漏测试,符合要求,与电线束和油水管分列布置轮胎7.50-8.25R16轮胎7只车身造型车身结构与车身型材采用优质客车型钢材料,车身骨架整体钢强度满足营运客车运行寿命要求,整车防腐处理,防腐性能良好,车身和侧围经有效隔热降噪处理车
44、门前、中气动式内开门车身油漆绿色环保汽车专用漆前后围及侧围采用玻璃钢或钢板冲压成型件结构,前挡为双层夹胶式全景玻璃,后玻璃为钢化玻璃,均采用粘帖式结构前后汉字电子路牌。侧围采用优质反复钢板预应力涨拉蒙皮,并经降噪处理。顶盖采用玻璃钢或钢板冲压成型件顶盖蒙皮,配两个可开式顶窗,并经降噪处理。侧窗半粘帖半推拉式侧窗乘客座椅公交吹塑座椅地板优质竹胶板或竹木胶合板(地板底面经防水处理)铺设铺设花纹铝地板。内饰普通内饰行李舱翻转式后行李舱驾驶区仪表台充分考虑满足配装电脑报站器、电子路牌、车门监视器、GPS车载机等布置设计要求风扇司机风扇后视镜兔耳式蓄电池2只12V蓄电池电器线束阻燃电线,电线束与油、气、
45、水等管线分列布置前后灯具组合灯具视听系统收放机带UBS接口暖风驾驶区水暖暖气装置,配置前挡玻璃除霜器车内灭火器2只4公斤干粉灭火器电子报站器手动嵌入式报站器电子路牌前后中文电子站牌监视系统黑白倒车监视器公交设施上下车扶手、侧窗拉手、左右顶拉手、投币箱、预留车内摄像头及刷卡机线路其它车内四只扬声器、气喇叭、电子钟,驾驶员遮阳帘注:带技术参数和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4商务要求表保修期限1 货物整体及主要部件保修不低于国家和原厂商规定;2 在遵守国家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货物整体保修不低于6个月,从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要求不低于国家及原厂商的规定。项目完工时间要求及地点项目完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地点:投标人(企业)所在地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日当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货物运行无质量问题于保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付清。第四章评标办法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45分、技术分28分、商务及其他分27分。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技术分高者排名优先;仍相同的,